其凰

作者:任我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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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逸晟称王


      一套详实的计划在众人的你一言我一语中渐渐成性,金逸墨到底是名正言顺的皇帝,因而他的身边还是有不少拥护者,其中很多是作战经验丰富之人,面对如此强大的实力,金逸晟不得不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这种情况下,金逸晟最好的法子便是要让人心倒向自己这里,他思来想去,将先皇赐给父亲的免死铁诏公布,且放出其父阳明大君是被人暗害的。
      如此一来,金逸墨便处在一个相对被动的位置,大臣们虽然不敢明面上质疑他,可暗地里亦是琢磨的,如此一来,人心便不稳了,人心散了,杀伤力便下降了一半。
      金逸墨严禁百姓们议论,可却防不住他们心中的怀疑和猜忌,便下了旨意,他将亲自率领一众人等,亲自讨伐金逸晟这个狼子野心的家伙!
      听到这句形容,金逸晟笑了,淡淡回了句“他倒是会恶人先告状”。
      身处两国边境之地,背后是分隔两国的天险——黄琼河,实乃易守难攻之地。
      金逸晟“地利”这一条是占了。
      天时,完全是个突然意外,李清让给他出的好主意,成为他成功的关键点。
      恰逢近日雨水富足,黄琼河涨满了水,运送粮食的船只很难渡过这道天险。
      金逸墨听说这个消息,拍掌叫好,称道“这是上天的美意”。
      金逸晟下令就地种植作物,屯粮,俨然一副做了打持久战的架势,同时想法子从陆路运送粮食。
      金逸墨也不是凡辈,派出精英部队阻断了运粮必经的道路。
      作战时粮草是最重要的,于是,下一步计划便是如何毁掉囤积粮食的仓库。
      据线报称金逸晟的本营已然空了,将士们全部在山间忙着囤积粮食,金逸墨自然不敢大意,他也是知道金逸晟的外号的,便先派出一支先锋部队去一探虚实。
      再三确认后,金逸墨下达命令,一路人马袭击金逸晟的大本营,另一路人马,跟随他前往后山,烧毁金逸晟的粮仓。
      金逸墨太过于相信自己的实力,他没有料到金逸晟借助了江湖势力,采取了巧夺。
      只见那漫天燃着火的箭矢乱飞,箭是从空中飞来的,那是之前救过凌薇性命的飞鸢。
      金逸墨被生擒,他恶狠狠地瞪着金逸晟。
      “你是我的杀父仇人,怎么还能反过来恨我呢?”金逸晟云淡风轻地喝着杯盏中的茶水,“若不是你亲自跑来这里,我还在想怎么也得打个几年吧?我还得花大把的时间在招兵买马上,真是......愚蠢啊。”
      金逸墨这才知道:自己是中了金逸晟的计谋,金逸晟就是要令其动怒亲自前往此处。
      “朝中老臣们想必也劝过你了吧?”金逸晟看见金逸墨眸中闪过的后悔之意,全然没了昔日那个温润公子的形象,“要说,你也是藏得够深的,这么多年,竟和大家伙一样,认为你是个不顾世事的脱尘之人,不料啊,终是没能看透,连皇叔也被骗了。”
      金逸晟原本打算让金逸墨下一道旨意,可转念一想,他如何肯承认自己的罪过,便扔给他一把利剑,让其自我了结。
      金逸墨一定要选择自缢,这是包括凌薇在内所有人没有想通的,为何?一定要选择这个最痛苦的方法?
      金逸晟利用一场“调虎离山”成功登上的齐国的最高权力宝座,开启了他长达四十年的统治生涯。
      李清让是此次事件背后真正的军师,他的计谋令天下人折服,他用此法帮助金逸晟登上了帝位,换来了齐国和歆国两国间的和平,可亦是铸造了一把戳破他心口的利剑,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从今后,你便离我们更加遥远了。”这是在那个下着淅淅沥沥小雨的清晨,送别金逸晟时凌薇说的。
      金逸晟看着凌薇那令其记挂多年的眼眸,心中生出一丝哀伤,这本不是他想选择的道路,可以说是被推上了这个高位,他虽有了忆慈相伴,可凌薇却是他心口永远存在的那印朱砂,淡化了对她的爱慕,却忘不了曾经的那份情怀。
      “喝一杯吧。”李清让命人端来了酒盏,是西风烈,凌薇最喜欢的酒品。
      “用最烈之酒送别最珍惜之人。”凌薇率先举杯,一饮而尽。
      “他日相逢,只要不是在战场便好。”金逸晟说了句实话,他有生之年,只要还坐得牢那个位置,便不会与歆国拔刀相见。
      “船要开了。”李清让云淡风轻道。
      “又要赶我走了,怎么,如今我的身份地位比你高了许多,你怕了?”金逸晟玩笑道。
      “有些人,你是抢不去的。”李清让说着瞥了一眼凌薇。
      金逸晟哈哈笑了,利落地转身,上了船。

      数载疏忽过,又是酷暑日。
      凌薇只觉得这几年过得极快,世子成长为玉树临风的少年,自己和李清让似是更加老成了。
      李云长的选秀大典也在去年完成了,还是凌薇亲自进宫准备的。
      李呈以年岁过大为由,多数日子是在府中度过,上朝的次数也愈发少了起来。
      李清让则渐渐隐退,多负责礼部的具体事务,多半时间是用来当了闲散王爷,倒是达成了他的愿望。
      原本计划着向皇帝请旨,迁往距离京城远些的地方,可陛下却总是以“江山社稷不可无皇叔”的理由拒绝,连续数次,李清让也不再提这件事。
      京城的繁华似是比往年更甚了,看着道路两旁的商铺是凌薇初来京城时的一倍之多,凌薇觉得欣喜,这是国泰民安之景啊,看来,自己确实是老了,虽然年岁不大,可凌薇这些年经历了那样多之事,让她觉得好像过了几辈子一般。
      李清让亦是空出了些时间,可以陪伴凌薇在宅院内赏花论赋了。
      即使身在京城,心却早已飘向了哪个世外之境,如此,甚好。
      “今日又到了进宫的日子,坏小子又跑到哪里去了?”凌薇只觉得一大清早起床,便没有瞧见世子的身影。
      “估计又去临街崔大人家了。”李清让笑答。
      “他家又有新品种的鸟禽了?”凌薇哭笑不得,这孩子,成天跟着崔老头研究什么养鸟?!
      “要我看了,这孩子是随你多些。”李清让打趣。
      “奥,不好的习惯便都是随我了?!”凌薇挑眉,没好气地反问。
      “你看,急什么?谁说是不好的习惯了?对大千世界怀着好奇之心,怎么能是坏习惯呢?”
      凌薇闻言,笑了,“你啊,是愈发能言善辩了。”
      “是王妃您教导得好。”李清让规规矩矩地冲凌薇作了个揖。
      “榕筝!榕筝!”凌薇嚷道。
      “来啦来啦,小姐,什么事啊,吓死我了。”
      “你这上了岁数,胆子也变得小了?”凌薇笑骂,“去,把世子给我找回来去,在临街崔大人家。”
      “是,我的大小姐。”榕筝不与其斗嘴。
      “榕筝待这孩子是真好。”
      “是啊,当成了自己个儿的孩子,若不是前年的那场意外,她的孩子也......”凌薇不忍说下去。
      榕筝脚下的那一滑,令其此生很难再有自己的孩子,风寻倒是不在意是否能有自己个儿的孩子,可话虽这么说,谁不想让自己的生命有个延续呢?
      唯有一声叹息。
      “我看啊,还是请个大师来做个法吧。”一向不信邪的凌薇,看见榕筝一声不吭,坐在那里巴巴掉眼泪的模样,心疼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才说出了这句气话。
      所以自那以后,榕筝便将世子当做自己的孩子一般心疼。
      世子被带回来的时候,手上还提着一个精致的鸟笼子。
      “哎呦,母亲,我都这么大了,您还总是揪我的耳朵!”
      “哎呦,我的世子大人,你还不高兴呢,你看看你这几日都做了些什么?先生让你背的书都背会了吗?”凌薇加重了手上的力度。
      “好了好了,教训一下就可以了。”榕筝慌忙劝阻。
      “你们呀,每次都是这样,到头来就我是坏人。”凌薇的手被榕筝扯了下来。
      “母亲,我倘若是全背出来了又当怎么讲?”
      “呦,口气不小,来,背给我听听。”凌薇做好了洗耳恭听的准备。
      少年微微扬了扬头,竟然将几本书的精髓部分全部背诵出来了,没有丝毫停顿。
      凌薇听得愣在原地,此刻,她真想大声呐喊一句“比你娘强!”
      “孩子,书你已然读得不少了,想不想走更多的山水,长更多的见识?”李清让摸着儿子的头问,他方才是想劝阻凌薇的,因为他听过这孩子背书,知道他在这方面的天赋。
      凌薇闻言微微一怔,她知道这是李清让在委婉地向孩子表达着:有朝一日他们可能会离开京城。
      “自然愿意,只要能见识真正的江湖,去哪儿里都是一样的。”
      夫妇二人听闻此语,欣慰地互相交换了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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