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知府好耕田

作者:陈和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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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城务工


      打听了两天,也不过寻到了一份书斋抄书的活计。这可欢喜了刘氏,自家孩子写得一笔好书法,她虽然不懂却也是听原先临河村那个先生说过的。抄书就是费些力气,纸笔墨砚可都是书斋出的,不是什么重体力活。康旭不是很满意,主要是因为抄书没几个钱,但是书斋是个好地方,可以免费看很多书。书斋那头听说是个秀才,但是也不是有点功名就要的,明天还得去看看字才能说定工钱。现在只说给五百文钱一个月,十日一休。康旭想想就答应了,注重体力劳动的古代有个类似办公室的岗位很不错了,完全不用风吹日晒。季惜月却忧心了起来,原因就是这要进城。几个月前城门口还收着人头税,十文一人。康旭几乎是每天都得去一趟,剥下人头税那点钱简直少得可怜,还不如在家帮着点农活看店。季惜月正打算开口,那介绍的亲戚就说了,如今进城不要人头税了。上个月边关打仗的霍将军微服私访途径县城回京,守城的小兵管他要银子,让将军好一顿打。霍将军狠狠揍了一顿知县老爷,说是天下就没有这样的税,知县老爷吓得屁滚尿流再也不敢收了。
      康旭不知道人头税这样的事情,但是不收税了就是好事情。季惜月也高兴了起来,这样康旭每个月可以挣半贯钱,省吃俭用一点一年半载下来他们就可以在白鹿村盖个小房子了。刘家是好,但是毕竟寄人篱下,因着康旭母子三人那几个表侄表侄女只能挤一个大通铺怪可怜的。刘家人心肠好,但是日子住了久了,那些侄子侄女大了,怕也是会有不快的。季惜月每每想到这里,在刘家干活就格外卖力。康旭心里也不只是想要另起炉灶,而是进县城里买宅子,过上小康生活。
      康旭第二天起了个大早,跟着大舅一块进城去了,季惜月比康旭起得更早做些吃食让康旭带着。城里什么东西都贵,季惜月是深有体会的,别工钱还没有挣到先亏了。康旭包袱里装着几张大饼,三个馒头,一壶水便出发了。白鹿村是离县城最近的村子,才走十五里路就到了。康旭体力虽然好了很多,但是一大早走了这么远的路,早就累得气喘吁吁的。他大舅却跟个没事人一样,歇脚的时候还笑话康旭。两人在城门外歇够了才进城,康旭进了城里感受到了早市的热闹别提心情有多好了。城里很是繁荣,虽然在康旭眼里那就是个一个小县城赶集。但是康旭很久没有体会到人间繁华了,所以到处都很新鲜。大舅拉着康旭东问西问终于寻到了书斋,是个规模挺大的书斋。只见掌柜穿着不知比康旭两甥舅好了多少,留着八字胡,气质那是十分儒雅的。掌柜打量了一番康旭,眼神里尽是疑惑。
      “你便是康旭,承天八年的秀才?”
      “掌柜的好,在下就是康旭,一点微薄功名不足挂齿。”
      康旭努力模仿他们的语言和口气,拱手作揖特别恭敬的回掌柜的话。掌柜见康旭虽然衣着寒酸,但样貌清秀眸子明亮,说话不卑不亢,心里是有些喜欢的。多少穷酸秀才到了他这个铺子抄书,还摆着个臭架子。
      “嗯,不错,先写两笔字来瞧瞧。”
      抄书这活确实得看字,康旭只好从掌柜手里接过笔,大舅反应机灵瞧着宣纸上没有镇尺,赶忙帮着用手摁住。康旭想了一下就下了笔,两行诗句马上跃在纸上。康旭吹干了墨迹,拿起纸张递到掌柜手里。
      “请掌柜的过目。”
      掌柜瞧了瞧字迹,苍劲有力风骨极好,又认真读了这两句诗。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好诗好诗!你志向远大,将来我这书斋怕是困不住你!老夫姓王,你称我一句王大哥便是。”
      “不敢不敢,以后便称您为王掌柜,还请王掌柜多多指教。”
      “书斋情况都知道了吧?这样,我给你每个月六百文,午饭就在我家吃,十日一休。清明重阳多放一日,偶尔给内子搭把手干点小活可好?”
      “当是极好的,承蒙掌柜不弃。”
      康旭心里有点懵,这个时代的人是不是不知道李白是谁?他就是随便写的,什么志向远大?那是李白的志向远大,他却只想顿顿有肉。康旭的大舅虽然没有文化,但是听到这个大书斋的掌柜这么夸奖自家的外甥,心里是激动万分的。大舅心中确信他的侄儿康旭,待到明年定会中个举子。大舅千叮咛万嘱咐,留下了一百文钱给康旭,才舍得回家。康旭送了大舅出门,便回去跟王掌柜报道。王掌柜带着他四处参观了一遍,这书斋共有三层楼,一楼迎客,二楼藏书,三楼搁的全是画。书斋后面就是王掌柜的家,住着一家四口,平日里康旭就在王掌柜家院子里和其他的童生秀才一块抄书。王掌柜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两个女儿都没有出嫁。王掌柜怕有损闺女清誉,千叮咛万嘱咐康旭不要随意闯入屋里去,屋里都是女眷。康旭连连应下,他只是来上班赚钱的,对于老板的女儿实在是没有兴趣。
      王掌柜唤了另一个伙计过来,让他领着康旭是认人,伙计一上来就极其热情。
      “小可姓郑名三宝,不知小哥如何称呼?”
      “在下姓康,单名一个旭字。”
      “好名字啊,旭日东升的好意头。”
      “过奖了。”
      “小哥来了咱们这轩墨书斋可真是来对地方了,掌柜也是个读书人,性情好得不得了。若不是吴秀才去了外地,还不招人呢……”
      三宝喋喋不休的讲着书斋的事,刚进了院子康旭就瞧见了好大的葡萄藤架,葡萄藤架下有五个书生正在奋笔疾书。书生们见了有新人,都停下笔来,拱手问好。
      “各位听好了,这是白鹿村承天八年的秀才名唤康旭,以后便同大家一块干活了。”
      “各位好,在下康旭,初来乍到还请多多指教。”
      “谈指教太客气了,在下孙浩文承天五年秀才。”
      “孙浩武,承天五年秀才。”
      “蒋逸,承天三年童生。”
      “韩继祖,承天八年秀才,与贤弟同科。”
      “老夫沈在山,永徽三十一年秀才!”
      “沈前辈好,各位贤兄好。”
      在三宝的引荐下,几人攀谈了起来,这里也就康旭年纪最小了。几人都惊叹,康旭小小年纪文采不凡,早早考中秀才将来前途无量啊。康旭有点心虚,他又不能说李白的那两句诗不是他写的。可是他读书也有几个月了,不管史书还是杂书都没有提到过李白白居易这些人。要是说不是他写的,他们又得打破砂锅问到底,他上哪里去找个李白出来?干脆不承认不否认算了……几个人攀谈没有多久,沈在山便带着康旭抄起书来。在午饭开饭之前,康旭一直坐着抄书,精神极其集中生怕有一撇一捺没写好毁了整本书。一早上他也就抄了三分之一,好在没有写不好。中午放饭的时候,康旭揉胳膊扭腰嘎吱嘎吱响,那几个书生都安慰他说第一天都正常,抄过几日就适应了。
      康旭跟着几人去了饭厅,只见两个妙龄姑娘和一个中年妇人端着菜走了出来。康旭真的是饿得头晕眼花了,季惜月准备的吃食他都没来得及动,因为抄书的时候不能吃东西。
      “这就是新来的康秀才吧?”
      “正是在下,见过王夫人,两位王小姐。”康旭知道给人打工要客气一点,即使真的很烦这种多礼,但是还是不得不认命。
      “果真是不同凡响,不仅字写得好又有文采,年纪轻轻就考取了秀才,长相还这般清秀,可是不可多得的年轻后生啊。”
      “王夫人过奖了,在下不过就是一介乡野村夫。倒是王夫人与两位小姐可真是天仙一样的美人。”
      王夫人瞧着康旭谦卑有礼的样子,这样嘴甜却不油腻,真真讨人喜欢。那两个王小姐听了这样的话,眉眼都要笑,羞得不敢瞧康旭。
      “忙了一早上了,赶忙用饭吧,都凉了。”
      “多谢夫人小姐。”几个人异口同声拱手相谢,王夫人带着两个女儿便回房里用饭了。康旭饿死了,盛了饭便吃了起来,虽然饿但是吃相很好。大家都是读书人,便也没有争抢。读书人用饭讲究食不言寝不语,所以饭桌上六人无言。康旭觉得这顿饭太幸福了,终于吃上了新鲜猪肉,虽然肥肉很多。但是肚子里缺油水,肥肉也是吃得很香的。刘家不是顿顿都能见肉的,也只是偶尔吃些腊肉咸鱼之类的,偶尔几个表哥表弟也能抓一抓泥鳅黄鳝青蛙什么的打打牙祭。康旭和季惜月是康家人,也不好意思在饭桌上和刘家人抢肉吃,所以总在吃素,肚子里真没有什么油水。康旭一时之间心里感慨万千,以前吃猪肉从来都是是全瘦的,一丁点肥肉吃到就恶心得不行。现在是多肥都能吃得下,真是今非昔比。
      六人吃过了午饭,便又出去抄书了。只见两位王小姐出来收拾碗筷,康旭跟在沈在山身边走着,却总感觉有人在瞧他。
      “姐姐,这康秀才可生得真好看。”
      “确实,他的样貌是我见过的读书人里最好看的。”
      “阿爹说他文采可好了,十三岁中了童生,十六岁就中了秀才,今年才十七岁呢!年轻有为,前途无量啊。”
      “那两句诗我也瞧了,果真是大气磅礴志向高远。谁能想到这样瘦弱之人,能写出这样的诗句来,果真是人不可貌相。”
      “姐姐,我方才看到你偷看他了。”
      “死丫头,你胡说什么呢!”
      “姐姐你赖账,我明明就瞧见了。”
      ……
      午后申时,康旭结束了第一天的抄书工作,累得手都要抬不起来了。一想到还要走十五里路,简直是欲哭无泪。但是没办法,他手里没钱,只能被生活绑架。康旭告别了几位同窗和王掌柜便出了书斋门,刚走没多久他就闻到了烧鸡,这馋得他。康旭摸了摸口袋,有点小钱,便兴奋花了二十文钱买了一只硕大的鸡腿子。刚想咬一口,突然想起家里还有个小可怜,和他一样肚子里没有什么油水。他那个便宜娘是刘家的女儿,外祖父外祖母常常给她夹肉,他和季惜月哪里好意思夹。康旭心一横,把鸡腿递给老板一分二,一半包起来一半啃起来。啃完了鸡腿还是有点饿,又吃了几张季惜月烙的饼。康旭从申时走到了酉时,天都快黑了才到了家。刘家人早就吃完了晚饭,单独给康旭留了饭菜。康旭一进门就瞧见了季惜月在收柴,心情挺好。
      “惜月,我回来了。”
      季惜月猛的回头就看见了康旭,脸上也满是笑意,赶忙放下柴。
      “你回来啦,快去洗手吃饭,锅里留着呢!”
      “你吃了吗?”
      “吃过了的。”
      康旭听她说吃过了心也落下来一点,跟刘氏他们说了回来了,便洗手进了厨房。大锅里留着饭菜,今天吃的是一点鱼干和豆腐,也算是荤腥了。康旭吃饱了,赶忙拉着季惜月回房,把那半个鸡腿给了季惜月。
      “快点吃,一会让别人知道了不好。”
      “哪里来的鸡腿?”
      “我买的。”
      “那你吃!我不吃。你去抄书要补一补的。”
      “你没发现这是半只吗?我吃了的,特意留给你的,你看看你面黄肌瘦的,多吃肉才会长得漂亮。”
      “可是……”
      “你又可是!快点悄悄吃了,让人知道不好。”
      季惜月拧不过康旭,只好吃了那半只鸡腿,虽然鸡腿早就冷了,但是在季惜月的嘴里真的很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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