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的欢颜

作者:唐培里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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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1.


      1

      有你的地方,是人间。没有你的地方,是人海。
      自那之后,我已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活了许多年。

      接到同学聚会的通知,回到古城,下了飞机的第一件事,就是拎着行李箱,到古城中学的校门前看一眼。

      那时天光尚且明亮,最后一节课的铃声恰巧响起,我在马路对面等了好久,才看到三三两两的学生出门。失望地离开后才想到,如今上古城中学的,大都是全省上来的好学生,除了少部分家离得近外,大多数都住校,还要上晚修,加课。已不复当年下课铃声一响,大家都背着书包回家的盛况。
      古城中学的校服十几年都没有改动过,我回古城时正是初秋,多少女孩子忙不迭地套上麻袋似得绿外套,却又把拉链拉得低低的,秀出自己的T恤。
      又或是把长袖衬衫卷起,露出一截伶仃的手臂。
      披散长发,走过走廊时没准刮起一阵风,迷晕了哪个毛头小子。
      这里要声明一句,那些毛头小子从来都不包括我。自从初中懵懵懂懂地发现自己对高挑漂亮的女孩没感觉,却对刚打完球一身臭汗却笑得潇洒的男生莫名心跳时,我就再也不是那些幸运的傻小子的一员了。

      我拖着行李箱,慢慢走在古城中学后街,那是一些窄窄的街道,早些年支起小摊卖煎饼果子、章鱼小丸子的流动摊位早就因为整改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家窗明几净的快餐店。我下了飞机,肚子空空,本来想在校门附近解决晚饭的,看着一个个崭新的招牌,却突然失了兴致。
      最后还是找了一家我上学时就在的粥铺,坐了下来,里面的装潢有些破旧,但仍然人满为患,我站在柜台边等了好久,西服革履地混在一群学生仔之间,只觉面皮一阵发热,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气息,才发觉自己早已经面目全非。

      粥铺是半自助服务的,我端着一碗粥才坐下,电话就响了。
      把一碗皮蛋廋肉粥,一碟白灼芥蓝放在桌上,一边接起电话,一边舀一勺浓稠的粥,细细的吹。
      “……大猩猩,嗯?”来电话的人是胡鑫,高中时候不熟,因为这次十周年聚的联系才稍微熟络起来。我不善寒暄,唯一想到的能表达友善的方式,不过是叫他高中时的外号了。
      “林子,到古城了?找好住处了吗?”
      “还没呢。怎么了?”舀起一勺粥送进嘴里,香滑浓稠的触感在舌苔上氤氲,还是上学时候的味道。
      “没有,就是今年不是九十周年校庆嘛,这两天很多我们那届的校友都陆陆续续的到了,今天晚上有个局,就想问你去不去。”
      “都有谁阿?”
      “嗯,我想想,陈东,蔡定卓,徐明浩,苏璐,卢雪,燕京,还记得吗?有我们班的也有隔壁班的……”
      “我都不是很熟,谢谢了。”
      “啊啊对,是我考虑不周”胡鑫显然是知道我不会聊天也不爱交际,大概只是随口一问,“那过两天的班聚一定要去,记得在群里缴费,……”
      “一定一定,”我打着哈哈,心中有些忐忑。不知以什么状态去面对那些曾经的人和事。但毕业十周年的班级聚会,是一定要参加的,不然就默认以后有什么活动不带上你。虽然在高中的时候,我总是没能很好地融入这个班的氛围,但出了社会,高中同学总是知根知底,不愿轻易割舍。
      “定在后天晚上六点,就是校庆前一天,吃完饭还有KTV什么的,就是城南那家……对了,每个人都要提前到,领一张班级十周年纪念T恤和纪念小礼品。第二天早晨是校庆和运动会,学校开放,我们八点半在校门口集合,拍一张合照……”他如数家珍的介绍着。我一遍看电视一遍听他科普班委会的各项安排,不时嗯几声。时不时插入几个问题,权当叙旧。

      这时正是七点十分,店里的那台电视机被学生们换到了中央五套,主持人刚刚播完意甲的新闻,然后说:“……今日,曼联当红球星盛一远回到了古城,”画面切到了他下飞机被长枪短炮围堵的画面,“据称,他此次回到古城是为了参加古城中学九十年校庆活动,盛一远是古城中学9X届的学生……”
      “嘶……”
      “林子?林子?怎么了?”我半晌没说话,胡鑫在那边问到。
      “没事儿,”我这边的嗓音有一点沙哑,“刚喝粥烫到了舌头。”
      “对了,”那边胡鑫换了一种口气,“你知道这次班聚是谁请的客吗?”
      “谁?”
      “在京城那位,”他故作神秘的语气带着一丝谄媚,“李公子。”
      李恂。我在心中默念这个名字,我并不太想碰见他。
      “他呀,李公子也要参加校庆吗?”
      似是有点不满我平淡的态度,胡鑫的话语降了一个温度,“瞧你这话说的,李公子不是从咱们学校出来的吗?怎么就不能参加校庆?这么多年,他还没有忘记老同学,人品真是一流,要不是他,我们怎么能订到江边的饭店?”
      “没有,就是觉得他应该很忙……江边的饭店,哪一家?”刚一出口,我就意识到说了蠢话。
      “土老帽了吧,”胡鑫抓住机会怼了我一句,“李恂请,还有哪一家?李恂说那家的佛跳墙做得特别正宗……”
      我应了声,把他话里的暗刺吞进肚子里,电视里正播着盛一答记者问。记者问到:“盛先生,您前几天在接受曼联队报采访时说,跟曼联的缘分从高中时就开始了。借着回来参加母校校庆的机会,您能不能说说具体是怎么回事?”
      “高二的时候,喜欢的人送给我一件红魔七号的球衣,我穿着它赢了年级足球赛的冠军。”

      隔着屏幕。隔着粥店的嘈杂。
      我的心中突然响起了轻灵哀伤的《Rhythm of the rain》,想起了校园中的彤云和晚霞,想起了晚自习结束后,在操场上,灯光下,阴影里那一圈一圈的散步,永远压着铃声回宿舍。
      我想起我把贝克汉姆的球衣交给他时,得到的那个,颤抖的,青涩的吻。
      我突然没了胃口,轻轻跟胡鑫说了声再见,然后机械地用勺子挖了几口粥吃了。然后神不守舍地离开粥铺。

      在一群回校上晚修的学生中逆流而上,往主干道上走。
      古城的黄昏依然很美,那粉蓝色的云层,是我在其他城市都看不到的色调。路灯唰得亮起,我站在老旧的公交站牌边等出租。蛾子盘旋在灯下。
      我想有些东西是刻在骨血里的。
      比如小味屋的紫米粥。
      比如小的时候,总是被要求吃干净最后一粒饭。如今我依然有“扫光”盘子的习惯,哪怕现在已经没有人要求我这么做了。
      比如……盛一远。
      我不爱他,至少已经不爱了。
      可他是我的旧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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