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贞——会呼吸的痛

作者:双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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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九九(8)


      我的伤好了,可是我和夏走红的关系一如既往的恶劣。
      那个女人,因为我的离开,无处发泄。于是她喝更多的酒,抽更多的烟,夜晚时在云梦街,每一家酒吧,她都醉醺醺地停留,喊我的名字。
      王军告诉我这一切时我正在房间里看漫画,《恐怖宠物店》,人和动物之间的故事,温馨美丽,却透露出诡秘的气息。就像我和夏走红之间,有温情,有怨念,有时候像母女,有时候像仇敌,更多时候是冤孽。
      “夏走红现在在1779,吴老大陪着他。要不要我派人接你?”王军给我打电话。
      “不要,我不见她!”我嘴里这样说,却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
      怎么可以让吴老大陪她,那个男人心术不正的,只会让她喝得更多,喝得更醉。
      我几乎是立刻冲出门,抓住一辆TAXT就跳上去,直奔1779。
      那个女人醉醺醺地趴在吧台上,喊着说:“给我酒,给我酒!夏九九,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在这里!”
      我一把夺过她手里的空酒瓶,往桌角一摔:“夏走红,你TMD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酒瓶碎了,夏走红被惊了一下,清醒一点,朝我笑笑:“夏九九,九九,我就知道你在这里。”她这样说着,突然爬起来向我脸上扇,嘴你念道:“你这个臭婊子,比你老子还不如,比你妈还犯贱!”
      我被她骂得一愣一愣的,本能地用酒瓶去挡。眼看着夏走红的手就要落在碎玻璃上,王军突然出现,一把抱起我,把酒瓶夺走,扔了出去。
      他一句话不说,抿着嘴唇看着我们。
      “你,你是谁?凭什么拦住我?”夏走红喝醉了,看不清他是谁。
      王军不理她,摆了摆手,两个人走过来,一边一个把夏走红从椅子上扯下来,向门口拖。
      “我不走,我不走,夏九九在这里!”夏走红死命抱住旋凳的凳腿,嘴里直嚷嚷。
      她从来没有在众人面前这么失态。被啤酒瓶吓呆的我一下子回过神,把那两个人赶走:“你们干什么?”我冲他们凶,眼泪啪哒啪哒往下掉。
      夏走红毕竟是我的妈妈,虽然我从未叫过她妈妈。
      她害怕了,她需要保护。
      我把夏走红搂在怀里,理了理她凌乱的头发,说:“我们回家,好吗?”
      “好。”夏走红说,抚摸着我的脸,笑起来像个孩子。
      我从那时候开始知道夏走红神经不正常。过气的明星,往往因为失意而堕落,堕落的人,因为失意更加颓丧。最终疯了。
      我希望这个女人只是因为喝多了酒。
      我把她送了回去,从王军那里搬回行李,重新回到自己的家。我知道,她需要有人照顾,可没人想到,在城市角落阴暗潮湿的屋子,一个半疯半傻的女人,比以前更嗜血,更喜欢打我。
      我身上纵横全是伤。
      不得已还是又回了王军家里。我蜷缩在王军怀里,啜泣:“你相信吗?我是爱她的。”
      王军点头。
      “可是我不能和她住在一起。”
      王军再点头。
      “她需要我的照顾,你说我该怎么办?”
      王军看着我,什么都不说。
      这个男人,有温暖的怀抱,他的眼睛给了我力量。
      我于是决定住在王军家里,定期回家,给夏走红一些生活费。她可以买任何她想要的东西,可以过任何想过的生活,但是,我不能和她住在一起。碰到酒精,这个女人就变成一头失意的野兽,眼睛血红,比兽还恶毒,还可怕。
      中考之后的假期,罗结找了个女朋友,红色雅马哈载着那个女孩子穿过这个城市,扬起的尘埃像刀子一样划过女孩的面庞。
      不过这与我无关,因为假期里我不需要罗结接送。
      “什么时候把那个女孩带来给我们见识一下?”我问罗结。
      罗结正在喝啤酒,听我一说差点喷出来:“还是别了,她是个乖小孩。”
      “哟,居然找了个乖小孩!”我揶揄他。
      罗结酒喝多了,脸红了一圈。
      传说后来他的确把女朋友带去了1779,可惜我没机会看见。因为在那个假期里,我成了一个乖小孩。
      除了去见夏走红,其他时候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从桌上到墙上,从墙上到地上,乃至我的床单上,都写着“王军”、“王军”、“王军”。
      墙上糊了墙纸,地上铺了地毯,床用床单盖住,桌子上散放着一堆书。
      我看不见王军的名字,可我知道,它们都在覆盖物后偷窥我的爱情。它们嘲笑我,我羞得满脸通红,把自己埋在枕头里。
      果真是爱呢,这种爱还附有依赖成分,于是以后我更不能离开他。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风云涌动的男人,会每天早上从酒吧里跑回来给我煮豆浆,中午睡醒了做午饭,晚上还会煮好了咖啡再出门?
      他真像我爸爸。
      虽然我没有爸爸。
      我一直希望有一天,能有一个这样的男人出现在我和夏走红的面前,对我们说:“我回来了,来担负起我的责任。”
      可惜他从来没出现,我甚至不能得知他的模样。
      王军做饭的时候,我看着他忙碌的背影,把他幻想成我的父亲。但只要他一转身,我就知道,他是我的宿命,是我的劫数,是我第一眼看见就爱上的男人。
      这个男人,生活在他身边的时间越长,恋爱的感觉就越深,虽然只是辛辛苦苦的单相思,也足够让我万劫不复。
      一些心情愉悦的夜晚,王军载我去1779。
      天旋地暗的酒吧,到处流淌着血一样的灯光。
      我就在那里端着一杯暗蓝色的酒,喝它,嘴唇被染成蓝色,像被捕捞上岸的鱼。
      那杯酒的名字,叫蓝色妖姬。
      这些都是发生在高中以前的事情,高中之后,我翻天覆地地改变。
      “九九,明天去启明高中报道。”准备睡觉时,王军推门进来。
      “嗯?”我愕然,不是去罗结那所技校吗?什么时候换成启明高中了?这可是岳阳市最好的高中,凭我的成绩,怎么可能进去?
      “你不适合去技校。”王军说完,把门关上了。
      我怔在那里,看着外面的星空发呆。多美好的夏天的夜晚,青蛙和蝉,聒噪了一夜。我也一夜没睡。
      我想不明白,难道在王军的心中,我是一个好孩子?
      早上起来,我给夏走红打了个电话,说我要去启明高中上学了。夏走红很开心,她一直希望我能好好学习。
      我无心听她絮絮叨叨说个没完没了,于是推托时间紧张,挂断电话,仍旧穿着平日里的黑衣,背着黑色书包。包带从右肩到左腰斜挎,宽厚的,十分服帖。书包也在背上服服帖帖。
      这是上学的第一天,我把长发披散在肩膀上,用一枚皇冠一样的发卡卡好。我的右手食指上戴着那枚紫水晶戒指,阳光下反射出灿烂的光华。它像王军一样陪伴在我身旁,只要是他安排的,无论去哪里,我都乐意。
      我在启明高中门口停下来。
      一个女孩子,被两个人欺负。一男一女。男生双手掐住女孩的肩膀。女孩明明处于弱势,眼神却十分倔强。
      倔强而无畏。
      多么相像的眼神,当我被冯星星打的时候,我也这样看着他们。
      我要救下她,我立刻下了决定。
      我走到他们旁边,冷冷地说:“放开她。”
      在云梦街混久了的人都知道,气势,有时候比力气更重要。我成功地用气势压倒了刚才还盛气凌人的两个人。
      他们都怔在那里,被欺负的女孩子也怔在那里。
      我不耐烦了,走到他们中间。
      “放开她。”我又说了一遍。男孩的手颤抖,松开。我满意地点头。
      我朝女孩看了一眼。她仍旧傻愣愣地盯着我看,那模样十分好笑。我忍住笑,假装很酷地转身,面无表情地走进校门。
      我知道我还会见到她。她也是启明高中的学生,也许,成绩还不错。我微微扬起唇角。
      那个女孩很单薄。那个女孩很倔强。
      她穿着那么严整乖巧,绝对不是我的同类,可是她的眼神,那么像我,那么像我!
      绝望而坚强,让我的心,噼哩啪啦,碎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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