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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那部戏的男主角是林立翔,据说是歌手出身,在戏剧上要算一个新人,可是这次却被瑞恩委以男主角的重任。瑞恩就是这样,生活中是温柔体贴、谦逊随和的好男人,在工作上则是初露锋芒、羽翼绽放的新锐导演。他坚持于自己的信仰有时甚至不惜为此与各方势力发生冲突,不过还好,最后往往以影片的叫好又叫座而告终,所以他也在圈中落得个“Mr Perfect”的美名。
至于女主角,瑞恩则选中了席若芸。他说是因为他看中了她温婉却不失冷傲的气质。她确是这样的女子,在片场不喜欢和别人开玩笑,甚至不喜欢多说话,常常一个人坐在角落中研读剧本,即使和别人偶尔交流也是不温不火,恰到好处。她似乎没什么朋友,除了一个人——黎华。有几次看到他的银色保时捷停在我们片场外远远的角落,此时平常很少喜形于色的若芸总会流露出归心似箭的神情,她笑靥如花的翩翩走向他,他则优雅的为她打开车门,然后二人一路绝尘而去。
她是我喜欢的女子,他是我曾经喜欢过的男子。
他们和我们不是同一类人,也许,他们才是一类人。
每天早上,瑞恩要先开车到我家接我一起去片场,晚上收工后也是先把我送回家,看到我上楼,看到我的窗口亮起灯才放心离去。很多时候,为了拍夜场的戏我们要一直工作到凌晨,可是他送我回家的习惯却是雷打不动。当然有时我也因太过心疼他而邀他留宿,可是他从未应允过。他总是说我的事业还处在上升阶段,不想我被抓到任何负面新闻,所以他会等我,一直到我风风光光成为他新娘的那一天。每每听到他说这样的话我的心中总是溢满了感动和甜蜜,可是看到他眼眶中的血丝,又不免纠结着几分疼惜。
终于,我的戏结束了,我无需再去片场,瑞恩也不必再这样奔波。我全心全意的投入到新专辑的录制中。是映彤姐为我量身定制的专辑,名叫《要打拼》。真是和我的现状极为贴切,虽然在演艺事业上我小有成就,可在歌坛也只是个新人,连阿威都是我的前辈。歌坛上没有王瑞恩提携我,成与败都在于自己的努力。
要打拼,真的要打拼。
每天早出晚归,不施粉黛,着休闲衣衫,这样的一个我,也许连我最亲近的影迷看到我时都无法认出。此时此刻,我不是影后,不是偶像,只是一个名叫方若绮的平凡新人。
那一天也是一样。
匆匆停好车,赶到电梯间时电梯门刚好闭合。又要等下一班,我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却没想到电梯门在下一秒钟又重新开启,里面只有一个人——黎华。
虽然自年少时起我便千千万万次在脑海中勾勒与偶像偶遇的场景,可是从没有预料到今天这般景象。
不修饰,不漂亮,不从容,不自信,好像连话都不会说了……
就这样傻傻凝视,全然忘却他在电梯里,我在电梯外这个事实。
傻瓜,当初遇到王瑞恩时你那点骄傲和自信都飞到哪里去了,我暗骂自己。
可是可是……他是黎华啊,天王啊。
第一次亲身感受到他那种居高临下的光芒万丈,确是让人无所适从。
大口呼吸,仿若做错事的孩子般低头步入电梯。
然后电梯门重新闭合,运转。
沉默。
是不知该拣哪句先说。“黎华,你好”吗?太俗了吧!“我很喜欢看你的电影。”吗?怎么觉得这么花痴呢! “我在片场外见过你。”天,估计他会龙颜大怒的。那我说什么呢?……今天的电梯怎么走的这么慢?太窘了吧……
“你是方……?”倒是背后的男子先开了口,“哦,王瑞恩的女朋友。”
也不知为什么,平日里我听的司空见惯的一个称呼从他的尊口说出时感觉充满了不屑与嘲讽,就这样轻描淡写的将我定位于趋炎附势的大花瓶形象而抹杀我自入行以来的一切主观努力,这个所谓天王真是很让人火大!
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回过头去,盯着他那双传说中能摄人心魄的琥珀色双眸一字一顿的说:“我—叫—方—若—绮,不叫王瑞恩的女朋友!”
电梯门很识相的自动开启,我当然是以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刚才我好像真的很酷,大概这个黎天王从未受到过如此“礼遇”吧,想想真是很得意。可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心有点疼呢?“王瑞恩的女朋友”今天听来竟是如此刺耳。它像个紧箍咒般紧紧的套在我的头上,给予我光环也扼杀我的理想,它似乎在向别人暗示着——我的今天,是王瑞恩给的,若不是他的“照顾”,方若绮将一事无成。
尽管他从不徇私。
尽管我从未停止过努力。
或许在别人看来我拥有一切,可或许我始终一无所有。
瑞恩,我该怎么做?你能告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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