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时光,捡了你

作者:沐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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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哪个时代的首都,对于像诺奇林这样的普通人来说都一样,居大不易啊。
      自从说服徐妈妈暂时先留下来后,诺奇林真的去买了纸笔回来写作,毛笔字一手、狗爬字,也就徐妈妈不认识字,才说自家女儿的字像大家所写,至于为什么不买钢笔,她们手上的钱加起来都不够。
      其实钥匙有码字和打印的功能,但是这个时候连打字机都很稀缺,一般人家都没有,她一个落魄作家却有了,这太冒险,又因为她刚来所以比较胆小,这个偷懒的方法就被诺奇林给否决掉了。
      不过这三天诺奇林躺着时,的确有在码字,再直接翻译成繁体字,白天就负责誊抄,就不怕错别字了。写完这篇两万字的短篇小说后,将纸张一一整理,诺奇林看着她已经很认真写出的字字体,只觉得差强人意,以后还要多加练习。
      今天就是她去报社投稿的日子,不是她买不起邮票,舍不得那几分钱,而是她决定四月的房租时间一到,就带着徐妈妈离开北平,离开这个她这种文职人员该避着点的地方,所以她要去秦氿之前那家报社去找人帮忙出版,快点拿到钱,或许她还能在谈话中决定自己要去往哪里,反正她前世的家乡广东暂时是不能去了,那里这会儿还没有发展起来,三六年也就是这里时间的去年,那边好像爆还发了两广事变。
      其实她真的对历史不是太熟,知道一些家乡的发展,然后就是这个时候的西安事变,七七事变,二战,日本投降,开国时间什么的都是初中历史课本上学的,要说她真想去哪儿,那就是到延安找个山洞躲着,哪里都不去,可是徐妈妈一定不会同意,而且就她们两个女人,去哪个村子落户都会被人说闲话,她又没有自保的能力,就怕被村子里的人欺生,这样想着还不如就在城里,邻里之间不会太过关注对方。
      诺奇林不用调出地图,就按照前几天的记忆找到了秦氿之前所在的报社,《小说周刊》。
      因为来的早,在门口徘徊了一会儿,不知道里面上班没有的诺奇林被人叫住了,“又是你啊,小妹妹,秦氿还是没有回来哦。”
      看着眼前不到四十岁的男人,穿着西装笔挺。诺奇林想到,能叫出秦氿名字的一定是报社里面的人,所以瞎胡扯道“我是来找你的。”
      “哦,找我啊,那跟我来,外面冷,里面暖和,进去慢慢说。”
      周庆尧今天一上班就看见前几天来报社找秦氿的那个女孩子,又听说她是来找自己的,心想可能是遇到了什么麻烦,秦氿那人不错,能帮就帮着他的家人一把吧,这年头,谁都不容易。
      想到家里的儿子吵着要去投军,说要去东北杀日本鬼子就头疼,现在局势未明,投哪里去都是问题,还整天嚷嚷着不同意就要离家出走,混账东西,才16岁,大学都还没有上,人家就只能用你这身躯挡炮弹的,带兵不是比当兵蛋子强,又不是不让他考军校。嘿,这混蛋东西还说他这是借口,拖延着他报效主国,磨灭他的斗志。
      正在周庆尧想着这些家事时,也已经将诺奇林带到了他的办公室。
      而这一路上,诺奇林眼前也出现了神奇的现象。
      她以为她现在已经不是鬼魂了,也就看不到自己吐槽的白色字体在眼前飞过了,可是谁能告诉她此事在她眼前飞的黑色字体又是怎么一回事,她可没有儿子啊,也知道投军当然是去延安啊。
      抬头看见面前大叔深锁的眉头,不会是他在吐槽吧?或者是他怨念太深,都辐射到她的频道上来了。
      “大叔儿子要投军啊?”诺奇林状似无意的问道。
      “恩,是啊,不让人省心的东西…额,我刚刚有说出声音吗?”周庆尧不确定的说道。
      “有啊,不然我怎么会知道的。”诺奇林赶紧回答道,因为太急,显得有点心虚。
      周庆尧看见了也没多在意,还是热情的对她招呼道“来,坐,我给你倒杯茶暖暖身,你表哥是个好工作伙伴,之前也帮了叔叔很多忙,有你要是遇见什么麻烦的事情就告诉叔叔,我不要怕麻烦的。”
      诺奇林忙摆手让周庆尧不用特意招呼她,并说道“不是的,能进来见您已经是很大的帮助了,我有一篇小说,不知道能不能用,想和叔叔谈的就是看能不能登报的事情。”诺奇林将大概二十张毛边纸递给周庆尧。
      递出去后她就开始紧张了,这考试时的紧张感,好几年都没感受到了,当然更没脸见人的就是这手,狗爬字。
      周庆尧将信将疑的接过诺奇林的文章开始看起来,不愧是报社干过多年的人,这沉稳劲真让诺奇林佩服。
      当然是在周庆尧看文章时没有黑色字体在她眼前飘的情况下:(哎,果然是小姑娘,不能有太高要求。先看看,不行我就说我自己喜欢看,给她登报的报酬,不能让人家白跑一趟)
      果然是好人啊,都没看就要给我钱了,我会很好意思的收下的。因为诺奇林还是很有自信的,这篇小说她开始没敢写玄幻修仙类型的,她相信这时候一定有人看,但炮火也会向她冲过来了,她还是知道特别是这个时候的文人很极端,爱欲要其生,恨欲要其死,而主张推翻一切封建旧官僚孔子什么的人不要太多,她暂时想先积累点人气。
      这篇短文她其实是想写《雷雨》这种题材的,可是《雷雨》早在1934年7月刊登在了巴金任编委的《文学季刊》上,她怕太像会被说抄袭。
      所以她发挥自己的脑容量,借鉴这一点灵感,将故事发生的地方写在她此身的老家山西大同,少爷的确和他家的保姆相爱了,只是后来少爷不是发现他爱的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又崩溃触电而死,而是他后来在一次宴会上喜欢上了同城刘家的小姐。
      刘小姐留洋过美国,是个海龟,穿着也不是保姆能比得了的,所以少爷认为刘小姐跟他有共同话题,他对刘小姐展开了追求,可是小姐看不上他和他的家庭,嫁给了门当户对的另一户人家。
      他就在对刘小姐的痴情而不得和保姆充满爱慕的目光下,在他26岁高龄不得不娶妻时迎娶了保姆为妻,这本还算是个好的结局。
      可是,二十年后,当少爷变成了老爷,家境竟奇迹般的被他发展成大同有头有脸的商户时,不止一个妻子还多加了3房姨太太的少爷,偶然的机会再在街头遇见了刘小姐,40岁的刘小姐经过岁月的洗礼,时间没有夺取她的美丽,反而更令他神往,他发现他仍然为她心跳加速。
      如今的老爷又开始了对刘小姐的追求,他为她托人购买国外品牌的香水,因为他知道她喜欢,为她学习写作,以便能跟上她的思想,懂得她文字的魅力。
      他想刘小姐老公的离世,一定是老天看见了他的痴情,感动于他的不放弃,他发誓这次机会一定不再放过。
      刘小姐果然答应了跟他交往,他们一起共游湖畔,一起看莲花,看日落,在夕阳下共舞,少爷一次次被刘小姐的美丽诗文倾倒,为她的博学赞叹,这样的刘小姐让他觉得他终其一生都得不到她,他时常患得患失,他已经半年没有管家中的妻子姨太太了。
      果然,有一天刘小姐说她不能和他在一起了,求他忘了她吧!
      少爷心想,果然,这一天还是来了,但他不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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