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冗织双心事

作者:宁良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为收藏文章分类

    三堂会审


      “也就是说你去医院之前本来就预料到他的死因了?”高文逸眯了眯眼。
      “也不能完全说是,但心里是有个底了,能确定下来自然是最好。”伊然吃完小食一片惬意,慵懒地伸了伸懒腰。
      “那接下来该干些什么,光这些证据不能将对方一网打尽吧?”高文逸问道。
      “当然啦,现在要做的是联系到那几个闹事的人,可以准备起诉苏明辉故意杀人了。”伊然突然眼睛贼兮兮地看向高文逸。
      “你干嘛?”
      “交给你个任务,帮我查查闹事的那几个人是什么身份?”
      高文逸默然……他这个学徒当的真的是有点累啊。
      “叩叩叩”
      “进来”
      “伊然。”
      “boss?您怎么来了?”伊然看到律所当家人今天屈尊到她办公室来着实吃了一惊,平时连个律所都不要的人呐……
      “听说你联系了K国司法局?” 秦宁明直接走到她座位面前,手指扣了扣她眼前的案板。
      “so?”伊然疑惑地盯着他的眸子。
      “玩这么大?”秦宁明眯了眯双眼。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话说又是黄姐告诉你的吧~”伊然抿了抿嘴,也不管她家大boss,开始默默整理案板上的资料。
      “干嘛?你是想给律所做案例展示?教他们如何尽职尽责,如何掌握律师技巧,做一个专业的律师?”
      “boss不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题材吗?”伊然给他了一个大大的微笑,在秦宁明看来极为讽刺和虚伪。
      “我跟你说正经的,伊然,你进律所是有点时间了,但不代表可以胡作非为,况且你还不是律所合伙人呢,即使是合伙人做出一个重要决定前还要通过我们一行人同意,你现在自己这样自说自话,出了事谁负担,整个律所背?”秦宁明直接挑明了说,也不想顾及她的面子问题了,反正现在也就他们两个人。
      “我不觉得有问题,boss。虽然我国跟K国没有引渡条约,但是我跟他们那已经协商过了,我可以询问被告人一些问题,到时候也可以让他们出庭,但不影响他们已判的罪责。”伊然也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内心对boss是崇拜敬仰的,所以他训了她几句也无关痛痒,毕竟这也是事实。
      “伊然呐,你这样是要走刑事辩护了?一个民事案件先是令对方走了行政诉讼程序,这回儿你又要变到刑事,更何况还上升到国外公民,这是国家层面的政策问题啊,国与国之间的问题你一个私人去简单介入,K国又是何居心?要真的有什么事,你先向检察院申诉,有国家在你前面挡着总归是好的。你这样搞声势浩大,容易出问题。”秦宁明见她还不开窍,只能给她讲讲大道理了。
      伊然这回子拧了拧眉毛,发现自己是有些急功近利了。
      秦宁明看她有点悔悟,点了点她案桌上的电话,“打吧,虽然出尔反尔给别人的印象不好,但你毕竟是个人,不代表国家。还有,如果真的要走刑事,我相信你的能力,但一定要证据充足,并在法庭当场抗辩,不宜打草惊蛇,明白吗?”
      “是,我知道,谢谢boss今天专门跑一趟教我这个愚人了。”伊然今日犹如醍醐灌顶啊,姜还是老的辣。
      秦宁明笑了笑,“知道就好。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不用送了。”说完转身就离开了。
      伊然看着他的背影,真是榜样啊榜样……
      几日后,到了再次开庭的日子,伊然在进入庭审前,一直寻找着一个人的身影。
      “沈律师在找我吗?”一身休闲套装的俊秀青年突然出现在她的视野中。
      “卢检查官?”
      “怎么,我套个马甲你还不认识我了?”卢义权打趣道。
      “还真别说……以前都是你穿着袍子跟我对抗的样子,这会儿才有点年轻人的生机……”伊然接茬道。
      “哎,你这话我可不爱听,我这叫为大爱奉献的有为青年好么。”
      “哈哈,开玩笑开玩笑,待会还要靠你这座大山撑腰的。”伊然马上承认错误。
      “也难得,你还记得我跟你说的话,这回我们也终于当了一回合作伙伴而不是对手了?”卢义权是以前跟伊然有过几次官司,他都作为控方,而伊然作为辩方,他是很欣赏这位对手,早就放过话给伊然想有机会跟她强强联手了,没想到,这机会终于来了,所以今天他特地穿了便服隐藏在旁听席上,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卢检察官的话我可是时刻谨记着的,那我先进去了。”伊然远远瞥见齐欢生步步生风地走进来,示意性地朝卢义权笑了笑,转身便离开了。
      卢义权转身看了看身后伊然暗示的人,不明意味地一笑。
      “现在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原告,请陈述起诉状。”审判长发话。
      经过了前面一系列繁琐的形式主义,终于到了实质审查阶段。
      “……
      ……,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定C城民政局颁发结婚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许可,判定该结婚证无效。
      事实和理由:原告当时并没有本人去民政部门登记,而是委托了其大伯拿着相关资料与第三人谭雪琰女士进行了登记,民政部门没有通过法定结婚登记流程就颁发结婚证,属于职务上的疏忽,根据《行政法》第69条,应当撤销该行政许可。
      ……我的发言完毕。”齐欢生自信一笑,尔后入座。
      “被告,请答辩。”
      “……
      ……当时是结婚证件照原告和第三人两人之前来过一趟拍过了,但由于一些资料没带齐,我们工作人员便予以告知,几日后再来时,虽然不是原告本人,但鉴于原告之前来过,我们便视于经过了法定流程,也经过了审查,这样一些小的瑕疵不妨碍原告与第三人的结婚意愿,更何况有原告的亲口嘱托,被委托人有权代表原告进行相关事项的办理,我们工作人员有理由相信其大伯代理行为的善意及有效性。所以我方不同意原告方所陈述的理由。请求法院维持原行政行为,确认其合法性。”这次代表被告(C城民政局)出席的是该民政局负责人,其实他也很恼火,莫名其妙上面一个电话下来让他做被告,说什么这起案子是史无前例的,双方都请了元老级法界人物坐镇,必须他本人出庭被告席,要知道,当官的最忌讳法庭这种东西,尤其是被告,名声传出去多难听。主要还是民告官这一问题,这民政局以前从来好好的,到他这摊上这档子事,换谁谁不火,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官脱离群众,当的不得民心呢……对方也纯属找碴,自己还惹不得,但这个面子无论如何也要争的,也是为自己的后路着想啊……
    插入书签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一直农药中毒,好久没更了……

    ←上一章  下一章→  
    作 者 推 文


    该作者现在暂无推文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wap阅读点击:https://m.jjwxc.net/book2/2936757/40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关闭广告
    ↑返回顶部
    作 者 推 文
    昵称: 评论主题:

    打分: 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本文相关话题
      以上显示的是最新的二十条评论,要看本章所有评论,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