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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我身上出了一种皮疹,红色的,像玫瑰一样,巨痒,还疼。
有时候在公司里做文案,我都很难静下心来。
去医院看了医生,医生说,这种皮肤病没有办法根治,只能先开点药,内服外抹。
我懒得麻烦,把药扔到一边,忍着。
只要不长到脸上就行。
可能是之前的饮食导致内分泌紊乱,再加上我的月经数十年如一日的不正常,我精神变得很差,但真难为我的皮肤看起来还不错。
而这些年在外求学,上班。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林炎一起过过生日了。
冬天的时候我无意走进一家精品店,突然想起当年,那个,漂亮的水晶球。
我曾经虔诚的许愿,后来扔在角落里蒙了尘。
可是,现在都不需要了。
而佳人当年与我一起在寺庙里虔诚膜拜,那时候我什么都没想,我根本就,再无所求。
所谓还愿,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
身体难受的,想把皮肤剥下来的时候,我带着那只水晶球,回来我曾经发誓再也不回来的小城。
小县城变化好大。
我去了很多地方。
当年的钒矿没了,钢铁厂已经不在了。
老桥旁边又架了两座桥,二桥和三桥。
每天,无数的大卡车呼啸而过,抗震能力比以前,多了数倍不止。
走在上面,再也没有了那种心悸。
我绕过大爹家,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去了安家。
如今除了脸,我身上的皮肤,已经满是斑驳了。
每一天,都疼痒难忍。
安家兄弟,应该再也没有回来。
门上的锁都生了厚实的锈。
我去了托儿所后面的小树林里,挖开当年我埋下黎烨送我的那些,被我当成不该存在的,大坑,小心翼翼的把水晶球埋了进去。
这是一种告别,我知道。
灌河旁边的河堤上,我找了好几遍,石墩被风化的严重,很多人在上面画了很多乱七八糟的痕迹,我好不容易找到当年与萧源一起刻下的名字和小人。
快要几近于无。
最后一站,是与林轩告别。
我已经买好了机票。
去拉萨的,西藏的首府。
西藏是朝圣者的圣地。
无数人赶往藏区去窥探它的神秘。
我想起我多年前写下的那个朝圣者的故事。
这许多年,我始终觉得罪恶,尽管我坚持。
所以我想,走完这一站,我这个愚昧的凡人,就将前往与天堂最近的地方,净化自己的灵魂,从此脱胎换骨。
我不知道林炎为何出现在这里?
在我们当初约定永不再回来的小城。
他慌忙的向我招手。
我恍惚地看着他。
就像无数次我眼前出现的幻境。
我微笑着。
带着林炎最喜欢的表情。
装满货物的大车打了个弯,绕过我向林炎冲去。
我从未在这一刻感受到我的敏捷。
就像当初我站在大爹家门口,想象的抛物线的距离。
我终于用完美带笑的表情,画出了我生命的弧线。
林炎在我的怀里昏了过去。
司机慌忙的下车,我抬起手,鲜血淋漓,微笑着,看着司机惊恐地在我的视线里开车逃逸···
这里,距离林轩的青禾,不过几步之遥。
我满身是血的爬进青禾酒吧。
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光临这个地方。
我看到林轩的脸上写满惊恐,他手足无措的对着我血肉模糊的身体,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林欢,林欢!"他大声的叫我的名字。
在看到林轩的那一刻,我的神经慢慢放松下来,终于感受到后知后觉的钻心疼痛,还有鲜血蒙在脸上的触感,以及,失去知觉的双腿。
"打120…林炎在外面。"
县城的医院一如既往的让人失望。
他们救不了我,而我的身体多处病变,再也不可能恢复如初。
我微笑,真心的。
林炎早已清醒过来,他坐在病床前,流着泪,握住我的手。
我看着他,牵起嘴角,我快要死了。
终于,在最后,我能为我们的故事画上句点。
长久以来被压抑的,或者刻意淡忘的,林炎的样子,我曾拼命地想从记忆里抹去,而最终要得以实现了。
老天待我不薄。
兜兜转转这25年,我终于可以字正腔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理所当然的说道:
我是林欢,生于意外,死于意外,25年里,一生只爱林炎一个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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