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第二章
罗纳达峡谷里的绵绵细雨让人心旷神怡,在一处精心开辟的宽广梯田间,一个蓝发的少年沿着田垄飞快地跑着,速度远超常人,呼呼的风将他身后的披风带得猎猎作响。这里人迹罕至,他不在乎被别人看到。淡灰色的阴云低垂在天空中,他忽然停下了脚步,看向推开门叫他进屋的烛台切光忠。
这是一栋精巧的木屋,此刻烟囱正往外冒着烟气。屋子里飘着木头特有的干燥的香味,主人用花卉和盆栽装点居所,豢养的猫懒洋洋地躺在炉火边浅眠。大俱利伽罗与莺丸一前一后从储藏了冰块和血液的地窖里走到楼上,楼梯在他们踩过时发出了吱呀吱呀的声音。大俱利伽罗微微皱了皱眉:“你还不打算换掉吗?”
“不要紧,习惯了就好。”莺丸将深底罐子放到桌上,里面尽是些碎散的白色冰块。桌上还有一个广口瓷瓶,里面装着的血色冰块已经在常温下融化为粘稠的血液。热水已经煮沸,他将锅子从火上移走,开始泡茶。
“你可真会享受啊,”烛台切光忠看着窗外的茶园,“居然一个人在这个地方开辟了自己的个人庄园,说真的,不会觉得寂寞吗?”
“不会啊,每天照料照料茶田,看看书,还是挺好的。”莺丸笑了。他穿着设计简洁的衬衫与长裤,夹在领口的金链子连着放入口袋的怀表,显然这并不是正式的宴请场合——只是属于朋友之间的、分享春天第一道新茶的私人茶会。
“我们都是跟着沾光,可惜主角这次没来。”太鼓钟贞宗抽开一张椅子坐下了。他穿着笔挺的燕尾服,高高的领口在脸颊边分开,闪耀的宝石缀在胸前的丝巾上。他双手交叉,将白手套卡得更加熨帖。深吸了一口血液的香气,他挺直了背脊,金色的眼睛里透出了愉快的神色。
“他还没醒吗?”晒干的新茶早已洗过,被放到了茶壶里。热水冲过后茶香四溢,莺丸等了一会儿,将泡出色泽与香味的茶汁滤了几道,然后将它装到一个杯壁很薄的长筒杯中,插入装着冰块的深底罐里。
“我们动身的时候还没有见到他,也许现在已经苏醒了。”大俱利伽罗答道。
将冰凉的血液一一倒入各人的瓷质茶杯中,莺丸笑着摇了摇头:“也真是难为你们了,亏他突发奇想说要试着‘冬眠’。我接到信的时候真是不敢相信,果真整个冬天都没见到人。”
“其实他就是觉得无聊了而已,正好懒得动弹,干脆睡觉去了。”烛台切光忠笑着说道,非常干脆地点破了事实。
“我还以为是像上次那样受了伤……算了,不提它。应该可以开始品尝了,”站起身在杯壁探了一下温度,莺丸对三人说道,“喜欢加茶的请自便吧,我知道太鼓钟贞宗是只喜欢血的——”
话没说完,太鼓钟贞宗已经将瓷杯里的鲜血一饮而尽,舔了舔嘴唇。烛台切光忠微微扬起下巴:“小贞,记得要有——绅士的样子。”
莺丸已经替他续上了一杯,太鼓钟贞宗用勺子舀了两勺茶汁倒入杯子,等它们混合均匀后装模作样地咂摸了一口。而大俱利伽罗和烛台切光忠则是按照礼节小口啜饮,一边和莺丸谈论整个冬天的见闻,一边打听着南方的琐事。
“我当初兜兜转转了一圈才决定在罗纳达定居,主要是这里气候合适,土质也好,可以放心地种茶树。而且人迹稀少,不会打扰到我的生活。”莺丸笑着说道。他没有饮用加了茶汁的鲜血,面前是一杯冒着热气的、真正的清茶。
混合着茶味的、经过冰冻而降腥味将至最低的血液别有一番风味,烛台切光忠用舌头舔去牙齿上可能粘着的血丝,然后才开口:“如果换做我的话,可能会直接选择定居亚斯拉莫港口。那里采购茶叶、茶具和捕食都很方便,你在这个地方就算有冰窖,取血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吧?”
“有得必有失,”莺丸看了一眼纯白色的桌布,“我暂时更倾向于这种安静的生活。”
“这次的新茶我们会带给他的,你放心。”大俱利伽罗点了点头。
“对啊!你这么辛苦种出来的,我肯定会监督他好好喝掉!”太鼓钟贞宗面前的血还剩下大半杯。为了掩饰自己实在无法下咽的窘境,他非常大声地向莺丸保证道。
“哈哈哈,好呀,他也是很喜欢茶的,请帮我监督他务必用水泡开然后喝光。”莺丸的手心拢着茶杯,觉得微微烫手后才送到唇边,饮了一口。
“我最近一直在想,人类创造出的各种文化及其形态的变种,”他深吸了一口气,目光转向被蒙蒙细雨笼罩的自己的茶园,“真要研究起来,也算是不可思议的东西啊。”
“简直是胡扯!”紫色脸膛的大汉拍了一下桌子,比出四个手指,“才陪我一个晚上,你猜她开价多少?四个金币!我说——”
旁边的人不断灌酒、笑闹、起哄,喝得半醉的男人们要他快些说出后续和更多细节。在如此嘈杂的环境里,一期一振与三日月宗近坐在角落,吃着各自那份简单粗糙的晚饭。这里是林地中的唯一一家供过往商队歇脚的酒馆,自带隔音条件非常差劲的楼上客房。
“要来点酒吗?”端着盘子的老板娘从两人身边经过时特意问了一句,自进门后他们并没有碰任何烈性饮料。他们两人衣着周正,气度不凡,在询问时她的声气难免比对待那些莽汉们更加和气斯文。
“不用了。”三日月宗近说道。此时他们必须时刻保证清醒的头脑,酒精有百害而无一利。
“那需要加餐吗?”她照例问道。
“老板娘——再来两杯酒!别老在那里陪小白脸快活!”人堆里发出哄笑声。对这种玩笑习以为常的她也不生气,低声对两人说了几句道歉的好话,然后笑嘻嘻地走了过去。三日月宗近和一期一振仍然像之前那样吃着晚饭,这时,几句话传入他们耳里。
“再胡说八道,小心银发金瞳的吸血鬼晚上过来,吸光你的血让你变成一张人皮!”
“他要是敢来,我的小刀可不答应,那三百金币准归我了!”
“吵什么吵,你那两下划拉功夫算个屁!别说吸血鬼了,我揍你一拳你都得趴。活得不耐烦了是吧?拿这个来赌狠?”
“我们这么多人呢,哪儿能这么巧就碰上?再说——”明显压低的声音依旧被他们尽收耳中,“——那边那两个是吸血鬼猎人,左边那个戴的是黑底纹,右边那个,可是金的呀!都是顶厉害的家伙,怕什么?”
看向两人的目光带着些许期待、好奇和畏惧,一干人又怂恿老板娘过去多打探些情报。三日月宗近与一期一振在他们推搡的时候用完晚餐,将钱留在桌上后准备起身离开。这时,一直在旁边冷眼打量的商队首领满面堆笑地走了过来,搓着手招呼道:“两位晚上有安排了吗?我想邀请二位帮个忙……”
“如果我们能在他找来这里之前截住他的话,也许你们会更安全。”三日月宗近比他高出一个头,他用手扶了扶帽檐,然后径直走出房门。一期一振朝那人笑了一下:“他说得对,多谢你前来邀请。”
“我们是来往于马斯贝西山谷和伯特里城的商队——”显然他还想再努力一下,然而两人还是脚不沾地地走了。他啧了一声,忽然又觉得第一个人帽子上的羽毛怪眼熟的。想了半天记起它的出处与市值后,他不由得撇撇嘴,将雇佣两人守夜的念头彻底打消了。
皎洁的月光透过树冠和树枝,投到地上时只留下淡漠的阴影的轮廓。三日月宗近与一期一振将马留在了那里,只身步行穿过森林,拣小路纵深突入。虽然碰到的概率会很小,三日月宗近相信这一带最好的藏身处就是这里。倘若这个吸血鬼有强烈的行为观念,会恪守规矩每天都回到一个地方休息,那再好不过——除了签订永不侵犯条约的几个对成员有绝对约束力的古老家族还保留着自己的城堡,恪守老派的身份一板一眼地遵守规矩,新兴的吸血鬼族群几乎都选择了融入人类的生活。
对于吸血鬼猎人来说这不是什么好事——保持着旺盛好奇心和模仿心的家伙更容易造成威胁,而且他们更加世故,向自己的食物学会了如何伪装自己。当三日月宗近第一次遇到没有穿着白衬衫黑西装、而是打扮得如同路边小贩,向农民兜售新鲜玩意儿然后趁机吸血的吸血鬼时,他感到自己遭受到了价值观上的冲击。好在那个极为聪明的家伙只是个例,也不难对付。他的下场是被楔子钉住心脏,在火焰里化为灰烬。
凭借经验和判断,三日月宗近与一期一振走了不知多久。他们的脚下因为垫着一层没有化尽的枯枝败叶而变得柔软,虫鸣声和灌木里兽类行动的沙沙声不绝于耳。
“如果这个吸血鬼也有人类的房子,我们是绝对不可能排查出来的,万幸他们绝大部分都没有,”三日月宗近低声说道,“这里绝对是他们最喜爱的躲藏地点。不管看到什么样打扮的人,你都要提高警惕。”
“明白。”一期一振警觉地说道。两人密切注意着四周的一切动静,却浑然不知在远处的树枝上,一双眼睛已经盯住了他们。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