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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
他紧紧地盯着电脑,屏幕上的栗发男子笑得温柔,眼底的那一抹柔情掩饰不住,身旁的女子笑靥如花。两人的手臂亲密地挽在一起,彼此对望,仿佛世界只剩下对方,再容不下其他。
“天才摄影师不二周助传来婚讯:将于本月月底举办婚礼”,加大加粗的标题深深地刺痛了他的眼。
原来,真的只是他自作多情罢了。那个人从来不曾在乎过他,也从来不曾正眼看过他。
十三年,整整十三年,他一直在追寻着他的步伐。在这条路上,他伤了,累了。也有人劝过他,他却不予理会,毅然决然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有时真的很累,累到想要放弃,但又会因为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而深深陷入其中。
他颓废地靠在椅背上,仰起头,然后笑了。他笑得绝望,笑得凄凉。他笑自己的痴,更笑自己的蠢。
明明知道的,明明知道他从来没有回应过自己的感情,甚至十三年了,他们连朋友都算不上,只是见面会打声招呼的关系罢了;明明知道自己的感情是不会有结果的,却仍然如同飞蛾扑火,不顾一切,即使结局注定悲剧,也从没后退过......是啊,明明知道的,明明全都知道的。
原来,爱情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原本骄傲的他,就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于是变成了如今的模样,如此的卑微。
不知怎么地,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先爱上的那个人,便是输家。”是啊,这话一点儿不假。看,他不就是输了,输得一塌涂地。
笑声渐渐低了下去,他抬起右手,捂住双眼,喃喃自语道:“观月初,你真傻,为什么那么傻?为什么,为什么......”眼泪无声地从指缝间流出,这是他最后一次放纵自己,就让这泪水带走那些改变他的东西。
明天,他依然是那个骄傲的观月初。
忘掉一个人需要多久?观月初不知道。但他知道,十三年的感情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割舍掉的。
那份感情已经融入血肉,融入骨髓,甚至融入灵魂。若要舍弃,便是钻心剜骨的痛。但骄傲如他,既然已经认识到这份感情对他而言是毒瘤,便即使再痛,也要将其割舍。
他向公司请了两周的假,他想去旅行。即使理智告诉自己,那样的做法才是对的,但感情上,他仍是痛的。
出发前,他向所有认识的人发了短信,告诉他们他的将旅行两周,期间不必找他,然后将手机关机。
他宁愿独自一人舔舐伤口,也不愿再别人面前流露出一丝一毫的懦弱,这是属于观月初的骄傲。
临走前,他将他所有关于不二周助的物件都烧掉了。既然要断,便要断得彻底!
那是一个不小的工程。十三年来,他无时无刻不在关注那个人,认真地收集与其相关的一切。却是第一次不是为了写出完美的剧本,仅仅是为了那个人。
说起来,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爱上了那个人。
明明他在那场比赛中彻底打击了自己的骄傲;
明明他每次都故意无视自己,或者玩笑般地叫自己“水野君”;
明明他从来没有在自己面前露出真正的笑容;
明明他对自己的态度是如此的恶劣;
明明......
为什么就爱上了这么一个人呢?
或许,爱情,本来就是不需要理由的。爱上了,便是爱上了,又何须理由呢?
机场。
登机前,他回头望了一眼。这片土地上,充满了那个人的足迹。而他,一步步努力想要追上,却是徒劳。
终于,他不用再追他了。
却不想,命运给他开了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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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想让观月回到与不二的比赛前,还是比赛中,或者比赛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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