鲛十一

作者:不终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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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尘篇(23)



      天亮时华樘已经离山而去,胖胖蹲在西廷阁门外,忧心道:“你说他会不会是假意言和,现在却跑去通报九重天来抓你了。”

      “不会,真要抓我,他一人就足够了。”他那日隔着一条街,抬手便以仙力震碎我的利器,真与他打起来,我绝没有胜算。

      “不抓就好,我还指望你去凡尘找赤鹿呢。” 她咬了一口水萝卜,翻了一个白眼,“不用装了,我知道你见过他,那画上的笔迹我比对过,是他的没错,他过得好吗?”

      “你说呢?他失去受劫难的,不是游山玩水。”

      她长吁一声靠在墙上,突然自喜道:“我想到了,你下次遇到他,就把他从凡尘直接带回爻山,如何?”

      我刚想赞她聪明,身后便传来应天扫兴的声音:“那便恭喜赤鹿,他要重新开始五十世劫难了。”

      我与胖胖面面相觑,双双泄气了。

      应天一觉到午后,烧已褪,精神备好,提出到山中清点妖兽,且不忘携一把伞。

      他下山时对胖胖道:“我晚些回来。”又意味深长的看我一眼,:“总之脚长在你身上,随便你。”生一场病,倒让他通情达理起来,真是欣慰。

      这回是胖胖亲自送我到湖边,我心中甚是欢喜,感到终于得到一人鼎力支持,稍有摇摆的念头也安定下来了。

      她垫着小脚丫,挥着藕节小臂,“你一定要保护他,看住他,有谁欺负他,一定要杀回去啊!”这胖嘟嘟倒是有我的雄风。

      我又一路回到凡尘,这回路径清晰,我穿过普济直达梅城,再从梅城赶去了京都。

      这时的京都已在十六七年后,城楼上早已没有那把触目惊心的九尺长/枪,城楼下车马依旧,与很久前并没有变化。

      我蹲守了半天,直到深夜才悄然流窜入宫。

      我凭着记忆回到那处院中,却发觉院里没有男子,只有一个面色苍白的妇人卧睡在榻上,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对于我的闯入竟是无惊无惧的。

      “你是宁王的人?”她先发制人的一问,竟将我问的一头雾水。见我一脸呆样,她又叹了口气,缓缓撑坐起来,“你是哪里来的野丫头,有话快说,没话就滚。”

      “我想打听一个人,这院里是不是曾有位皇子诞生,他出生那日,母亲也死在院中。”

      她眼中的雾瘴悄然散去,眸子变得清明,她凝神打量我:“皇子出生时我就守在娘娘身边,这是许多年前的旧事了,你问这事做什么?你到底是谁?”

      我借着月光将眼前的妇人端详清楚,她的眼鼻与当年毫无二样,竟是那冲到墙边骂我的小宫女,岁月可惧,短短十几年,凡人的脸已经布满皱纹,年华不复。

      “那皇子如今在哪里?”

      她麻木道:“出生一个月就死了。”

      据她说,当年小皇子降生一月后,宁王就遣人将小皇子带出了宫,那之后再没有人见过小皇子了,但是他们都清楚,一个皇室婴孩落到宁王手中的下场。

      我强作镇定:“宁王是谁,住在何处?”

      她为我指明去路,又追在后头问:“你到底是谁,追究这旧事做什么的?”

      我给了一个中肯的答案:“我来给人报仇。”

      翌日,京都城中就出了大事,宁王府被人一夜血洗,宁王的脑袋被人割下来,摆在府门上。

      这事是我干的,我夜潜王府不仅为杀人,还为追问小皇子死后的下落。据那满脸横肉的凡间王爷说,他将婴孩带到了一条荒漠野路上,喂了路边的野狼。

      当日我便驾马离开京都,赶往小皇子死去的荒漠。

      走了一日有余,眼前的景物便逐渐变幻。荫草渐弱,黄沙漫天,道旁有白骨露野,荒凉的古道上除了我,还有长鹰高旋,它们的目标是地洞中的野兔猢狲,一切细节使这里看上去危机四伏。

      不知走了多久,夜幕低垂下来,平野上黑漆漆的,纵眼望去竟没有星点灯火,黑绰绰的,我再心里打起鼓。

      突然凌空传来马蹄声,身后的不远处一黑衣人身骑着白马逐渐逼近,从身姿看来是个男子。他面部及双手以黑布缠绕,连眉目上也盖了黑纱,整个人就像一泼黑墨,佯装一副高深莫测的姿态。

      他逐渐靠近却不急离去,一言不发的与我并驾齐驱。

      我捉摸着他也怕黑,只是碍于脸面不好说,遂先开了口,“这天怪黑的。”

      “人的心更黑。”他的嗓音有些沙哑。

      我与他陌路初识,似乎不适合谈论如此高深的话题,遂接道:“连夜赶路,兄台是去哪里?”

      “你去哪里我便去哪里。”

      我心头一惊,一只手已暗中握紧马鞭:“你什么意思?”。

      他好笑道:“姑娘又是什么意思,为何偷我的马?”

      “胡说,这明明是京都路边的一匹野马。”

      “姑娘确定这匹野马没有被绑在一棵树上?”

      羞愧羞愧,我身下这匹黑马确是我在城中顺手牵羊得来的,只是没想到主人千里迢迢追来,还被他追上了。

      真是活现眼,丢人。

      我臊得很,即刻下马,抱拳道:“没想到仁兄为追回宝马竟一路追到荒野,可见仁兄是重情义念旧情之人,这匹黑马我还给仁兄。”

      我原想他会怜香惜玉,就此作罢,索性将马送给我,谁想他不客气的接过黑马的马缰,身/下马镫一夹,带着两匹马一溜烟跑了。

      我说什么来着,世态炎凉,人心不古,我呸。

      好在我福大命大,又走了一段路程,忽见无人之地内有一酒家灯火通明,幡旗外挂,我走近一看,酒家里空荡荡的,一个酒客也没有。

      “大爷吃啥喝啥?”这声音从后厨的垂帘后传出来,隐约可见地上人影飘忽不定。

      “你哪只眼看见我是大爷了?”

      那头缄默半晌,才笑道:“大妹子稍等,很快上酒上菜了。”

      后厨传来剁刀颠勺声,很快飘出一阵浓郁的肉香,一个扎着头巾的店小二单手拖案将酒菜送到桌前,是一壶酒水,一盘红油大肉,看上去油腻腻的。

      那店小二却不走,翘脚坐在我对面,笑道:“本店特色下酒菜,九转肥肠。”

      我筷头一松:“肥肠是什么?”

      身后传来一声笑:“就是猪肠,剁开洗净,用白酒泡之,再以香料陈醋大火翻炒。”

      我回头一望,后面的厨子已经出来了,他一手掀着垂帘,一手握窄口酒壶,长发被随性的抓成髻,他竟是赤鹿。

      我如淋泥浆,呆滞了片刻。

      看来当年小皇子的确被宁王杀于荒野里,因此赤鹿的下一世在这里诞生,最终开了这家给旅人停脚的酒家,我一心担忧走到这处扑个空,却没料到天从人愿,他还是被我找到了。

      “今日姑娘到的太夜,店里除了肥肠,实在没有其余下酒菜了。”见我沉思默想,他以为我不肯吃,殊不知我眼中根本没有酒肉,只有他。

      既是找到了赤鹿,我就可以安心了,明日找个借口留下,大不了死皮赖脸用非常手段。

      我激动之余夹起一块肥肠,还未送到嘴边,便听门外一声呼喊:“店家,还有没有酒?”

      跨门而来的竟是半路遇见的黑衣人,老天今日待我不薄,要找的全都通通送上门,可他却好像看不见我,兀自迈入店中,坐在另一张桌上。

      赤鹿一头钻回后厨,店小二迎上前:“大爷喝啥吃啥?”

      那黑衣人也不知有没有拿黑纱下的眼珠子瞧人,冷冷道:“与那姑娘一样就行。”

      我冷笑一声,端起面前酒菜在他桌前坐下,“不必再点,这份你吃就好,但是吃完之后,把马还来。”

      他却起身坐到另一桌,对小二道:“快去准备。”

      小二很是为难:“这下酒菜确是最后一份,要不然大爷和大妹子凑合同食?”

      那黑衣人掏出一锭碎金丢在桌上,对我道:“这酒菜我买了,你拿钱走。”

      我以两指做弓,将碎金弹回他面前:“姑奶奶不要钱,只要吃喝。”

      他学我将金子又弹回来:“你没得选,只能拿钱走人,这酒菜休想碰。”

      那碎金在桌面弹来弹去,就是不肯落定,我忍无可忍,他亦同样,终了将一把皮鞘长剑横在桌上,不容置疑道:“再不走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这厮的语气之凶恶,简直能比上应天,我倒不是怂,只怕打起来伤及赤鹿,也怕让他以为我是个悍妇托生,本姑娘能屈能伸,今日这口气我忍了。

      我换了张空桌,屁股刚挨上长凳,那厮又发话了:“拿了钱就出去。”

      欺人太甚,我一掌拍在桌上,手一疼怒火也消了,扭头走出门去了。

      冷风凄然卷尘沙,夜幕低沉吞星辰,可屋中灯火通明,飘香四溢的荒野酒家有我赤鹿君,这便够了。

      兴奋之余,我悄咪咪解开门外马缰,放走了黑衣人的两匹马。

      我趴在小方窗上一望,却见那黑衣人依桌闲坐,并不碰酒菜,突然高声唤道:“不必暗中打量,出来吧。”

      我还当他是在说我呢,却听后厨传出一串恶意的笑:“是你?总算来了。”

      黑衣人:“我不论你们杀人越货,也不论你们以人肉下酒,这些我通通不论,我今日为何而来你们心中明白。”

      后厨那头传出细细的笑声,“既然如此,你也该明白我们也是拿钱办事,你来了自然是送死。”

      “谁死谁活还不一定。”

      后厨那头对此不以为然,“对了,兄台喜欢红烧大排还是清蒸胖肚?”

      “什么意思?”

      “你死后,我们好把你也做成下酒菜。”

      黑衣人不再言语,以掌击桌边,那长剑飞起,被他拔出皮鞘,他挥出一刀,烛火灭,酒家内陡然漆黑一片,不知是谁惨叫一声,屋中突然剑光闪动,寒光森森。

      赤鹿啊赤鹿,没想到你受贬投生做了厨子,还是个丧心病狂的下作厨子,什么人肠充肥肠,幸亏我没碰,我若只是过路人,恐怕也要狠狠抽你一个大嘴巴子,可偏生我做不了过路人,我还得救你。

      我幻化出冰刀回到酒家内,黑暗中只闻刀剑嘶鸣,一会儿飞上屋梁,一会儿落到墙边,我追了几回,未能成功追上,三番四次被凌厉的剑气逼开,长发也被剑锋削落一把。

      又折腾了十几个来回,便听屋中哐当一声,有人重重砸在桌案上,桌子腿凳子腿人腿四处乱飞。

      胜负已定,血气肆意的酒家内,我身边只余一人立着,他将马靴踩的铛铛作响,走到角落,点燃一盏油灯。

      地上赫然有两具尸首,一具被割喉的店小二,一具被剖了心的赤鹿。

      黑衣人擦着血淋漓的寒剑,转过身来:“你持刀进来是要杀我还是杀他?”

      我垂头望着赤鹿紧阖的双眼,心和手不可抑制的颤抖,“从头到尾,从前至后都是要杀你。”

      “我不记得与你有仇。”

      “现在有了。”

      我再举头怒视他,却见他抬手摘下了缠绕在面部的黑纱,露出一张白莹莹的脸。

      他、他也长着赤鹿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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