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录

作者:抠脚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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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婆录


      听,妾身讲讲自己的故事吧。
      那是我第一次啊,离开自己的家乡,来到燕都,那个时候,父母都已经去了,心里拔凉拔凉的,二叔又不可能让我再回去,好似巡不到家的样子。
      那年,十一二岁吧,只记得是燕文九年。彼时的我,还不懂我与燕都的人有什么区别?那一身轻薄的异族服饰,不知道惹了多少人的关注。
      只记得那天,是中秋,有不少人在河边放花灯。很美,像一颗颗的小星星,点亮了远方漆黑的夜幕,也像是熊熊的大火映衬出来的天空。唉,妾身就是在那里遇见他的。记得,咱们两第一次遇见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竟是他问我,你是不是风尘女子?呵呵呵,你们说,他是不是很直接,真是傻得很啊!
      “啊,什么是风尘女子呀!”
      “你不知道吗?哥哥说这是一些不好的人。”
      “不好的人,我怎么不知道啊!”他抬起了头,似乎有些困惑,揉了揉脑袋,眯着眼睛说,“嗯,就是,穿的很少,像你这样的,恩,对了,你不冷吗?”
      “其实也是冷的,因为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天气,跟家乡相差了那么多。”“那你一定是从南方来的吧!”“给,我的外套给你。”他解开自己的外袍,披在了面前这个小姑娘的身上,小姑娘望着他,漆黑的眼珠盯着他,他有些不自在,脸红了起来。
      那时候我只觉得,自己的身上很暖,很暖,好像已经温暖了我早就凉透的心。男孩想要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便望着她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好像还没有汉族的名字。”“嗯,你不介意我来帮你取一个吧,呃,让我想想啊!”还没有等小姑娘回答,他便揉着脑袋瓜子,绞尽脑汁的想。“嗯,我最喜欢书了,那就给你叫书好不好?姓什么的你以后自己选。”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三弟,娘亲喊我们回去了,你快点。”“诶,好,下次,等下次我遇见你了再告诉你,对了,这个袍子就送给你了,算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礼物。”男孩边跑,便向后挥手,消失在茫茫的黑夜当中。
      这是妾身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嗯,这便是注定了以后的缘分吧!妾身想逃都逃不掉。
      燕文十四年,家国,已经被燕都给灭了,但我并不恨这座城市的人,因为,这里应该是我第二个家。因为无家可归的人啊,所以,这便是我的第二个家,就找了一个僻静的巷子,开了一个小小的书院,也算是生存了下来。当然有美女在这里头歌唱啦,不然怎么能有生意呢!
      大家都叫我书娘,嗯,街坊邻居把我传的神乎其神的,说什么我头上别了一支笔,哪支笔是我当初用来杀人的,真是可笑。不过一传十十传百,这店倒也算是有了些名气。
      那日啊,也是中秋。我的店里啊,算是人都走空了,一个人,当然一个人过中秋了。我已在门口,望着那远方的圆月,想着当初的他。不经意间,外袍滑落,露出了肩膀,我当时没有在意它,正巧,一个着白袍的男子路过,看见此景,红了脸,我光盯着远方的月亮倒是没有在意,他望着我没有说话,悄悄的走上来帮我把外袍拉回去。我回过神来,望着他,一霎那间,就知道,自己想要的人来了。
      “姑娘,就算是风尘之地的女子,也是有自己的尊,尊,严的,那个,袍子还是好,好,穿吧!”他结结巴巴的,好像有些不好意思,真是可爱的紧。
      “怎怎怎,怎么会呢!”女子看着他一脸笑意的逗弄着。“你怎么可以学别人讲话来取笑别人呢,再说,我也不是结巴只是刚才有一点紧张了。”他有些恼了,望着女子,一言不发。“呀,小哥别生气嘛,来,进来坐坐吧,我这里面好东西可多了。”女子凑到他的耳旁,暧昧的气息,扑在他的耳边,这脸更红了。“姑娘,我可,我大哥说,这些地方是不能进的。”他退后了一步,做出了防卫的姿态。
      “我这里头有很多好书哦。”“那还是进去看看吧,请。”他一脸大义凛然的样子,把女子逗得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拉着他的手引进去了。隔日城中便传出了楚楚家的三公子,与那书娘厮混的消息。不过,没有人在意,说娘也不会在意,他也不会。
      这一来二去的,两人便都熟了。楚三公子整日的泡在她这书舍,一日都不迈出去,也不在乎男女授受不亲这一说,迂腐的书生被这书迷的七荤八素的,女子被这书生迷得七荤八素的。整日抱着个算盘,躲在柜台后面偷望着他,口水直流三千尺啊!
      每日他离开时,她便站在书店门口,望着他离开的背影,默默地发花痴。哇,瞧瞧这美好的身段,啊,完美。一群工人站在她身后,默默的无语。
      日子久了,在她坚持不懈的小暗示之下,那迂腐的书生也终于知道了他自己对她的心意。整天躲他躲得勤快,不过,女子也不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嘛。后来,他们在一起了,那是我人生中度过最幸福,最快乐的一段时光,真希望,那就是我的一生。
      燕文二十年,北方开始进攻燕都,少年皇帝派楚家三个公子前去战场上支援,离别的时刻也到了。
      记得那日,天上下着小雨,滴答滴答的碰的青石上,脆的很。那天,他来找我告别,前些日子我一直躲着他,就是怕自己,到了最后一刻不愿意让他走。终是见了面,一身战甲穿在他身上衬的他更加的俊秀(不愧是我家的少年郎啊!),这次,我倒是不希望他穿上这身衣服。再俊秀,说不定,只能穿给我看一次。
      我把所有的工人都遣了出去,屋内只有我和他,气氛,有些凝滞。我望着他,扑了上去,把他压制在墙上,死死的抱住他,眼泪忍不住就滑了下来,伸手抽掉了我一直盘在发间的毛笔,长发散落下来,我看到了他的眸中,只有我一个人。
      我的额头抵住他的额头,伸手在胸口哪儿,写下一个“书”字。“从现在起,这个字就刻在你心里了,你一定要好好保护这个字,不能让它受到一点损害。还有,若是你死在战场上了,这个字,说不定能引导我找到你的尸骨。”我抹了抹眼泪,松开了他。“你走吧!战鼓已经鸣起来了。”
      他转身朝门口走去,“你要是回不来,你不许回不来!你要是敢不回来,我就去做风尘女子去。”“你敢,等着,我会回来的。”他笑出了声,然后便没了然后。
      他在城外,浴血;我在城内,守望。
      战事持续了三个月啊,终究燕城还是没有被保住。敌军已经冲了进来,烧杀抢掠,整个燕城变成一片火海。多少士兵,死在刀剑之下,多少亡魂,在城中哭喊,远方的天空燃尽了血色,这片土地成了一片地狱。
      我冲了出去,在这遍地的尸骨上,翻来翻去,却怎么也寻不到我要找的那个人。我像个疯子一样,手上沾满了血污,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我没日没夜的找着,却怎么也翻不到他。
      于是,我去城外寻找,这座城已经变成了死城,城内城外,怕是只有我一个人,不不不,那个时候,其实,我怕是已经死了,死在那间书舍里,守着,他最宝贵的那些书。城外,遍地的尸骨,我真的找不到他,但是我答应了我要等他,于是我就站在这城门边,一直等,已知的,过了多少个日夜,我已经记不得了。
      后来我明白了,他是早就已经不在人间了,于是我便到了冥间,守在奈何桥旁,看着一身又一身转世的人,寻着他,也阅尽了每一个人的故事。
      上穷碧落,下至黄泉。我总是会寻到你的。

      “啊,兔崽子,不回忆的话,我都快记不得啦,我原来是叫孟婆吗?啊?!你个死小子,到处瞎传,你看姐姐我有这么老吗?小兔崽子你给我站住。”小阎王看形势不对拔腿就溜,孟婆穷追不舍,鸡飞狗跳。“孟婆你别趁机溜了,别以为你讲个破故事就能抵了我的酒钱,谁知道是真是假,你给我回来。”冥府管账的也坐不住了,跟着追了上去,冥界呀,也是蛮闹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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