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梦妖

作者:摇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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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爷此人


      秦小爷心满意足地吃掉了手里最后一点馒头渣,忽然脸色一黑,全身脱力似的地缓缓瘫在了墙上。
      馒头没有毒,他只是开始担心起了下一餐的问题。
      此刻他一脸愁色,本就脏兮兮、灰扑扑的脸像被忽然泼了一层阴郁的墨水,看起来着实有些凶神恶煞。
      过往的路人被吓得加快了赶路的脚步,几个稍微胆大的也只是朝他啐上一口“小混混”,便辟邪似的匆匆走了。
      显然,这些个见怪不怪的日常已经完全彻底地被秦小爷本人无视了。此刻他正深深沉浸在如何填饱肚子的思虑之中。
      秦小爷,本名旺财,家族本姓、出身籍贯暂且无从考证。总之打记事起,此小爷便已混迹在了人龙混杂的常宁巷里,靠一张乖巧俊俏、惹人怜爱的脸蛋乞求街坊路人的施舍。
      问为什么称呼他秦小爷?这个可就说来话长了。
      说起来,本来那旺财也不是他的名字,只因巷尾那只常年讨食的黄皮狗忽然有一天不见了踪迹,这名字才得以由同样讨食为生的他荣幸继承了。当然,如果有人知道那只黄皮狗是在同他抢食时被他不小心打死了的话,这名字就不可能会轮到他头上了。
      小爷一战大捷,为自己赢得了"身份",尝到了暴力的甜头,至此便一发不可收拾,终于走上了人们口中所谓的"歪路"。
      从一名曾经破落悲惨、孤苦无依、惹人怜悯的小乞丐,变成了如今依旧破落悲惨、孤苦无依、遭人唾弃的小混混,秦小爷一路走来,经历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
      这些成长主要体现在身高、体型、脸皮厚度方面,溜进喜宴蹭饭、顺走寺院剩下的贡品被逮时逃跑的速度方面,和抢他地盘食物的混混、野狗打架时打赢的次数方面……
      可现在,这些自己辛苦数年历练出来的本领都派不上用场了。小爷本人很是忧愁。
      如今全国上下局势混乱,战火不断,可谓水深火热。上头那些人表面上都忙着抵御外强入侵,力争主权,实则暗地里已是军阀割据,争着用国土家财来勾结洋鬼子。富商哄抬物价、垄断物资,镇府强征民税,停课学生、罢工民众也都闹到街上了,百姓个个不得安宁。即使是在这战火还未波及的甸城里,平常人家同他一比,也好不到哪去,除了多个可以躲雨屋檐,照样米缸空空。
      秦小爷叹口气,国破家亡,自己现下这般光景,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若是那人还在的话,怕是这会儿早已气得拍桌而起,八字胡一翘,高喊“国贼可恨”“呜呼哀哉”了。那人便是如此,纵使是处在如他这般落魄无力的状况下,只要还剩口气,也要用仅有的一张嘴骂个够,还真以为自己动动笔杆子、磨磨嘴皮子便可以将这世道扭转一样。
      话说在成为一名小混混之前,秦小爷本来也是有走上人们所谓“正路”的可能的,这个可能便是那人——一个叫做秦仲的老书生。此人可以说是这时代典型的知识分子,穿长袍留短发,明明是个末代秀才,一身纲常礼教,深谙孔孟之道,词文典故、天文地理信手拈来,却偏偏又喜欢研究西洋学术,整天爷斯鲁尼克斯地呱呱乱叫。大概是在秦小爷失手打死旺财本尊的那段时间,此人忽然出现了,在小小的常宁巷里头开了一间简陋的私塾。
      也亏得他想得出来,在这样一个炮火连天的时代里,人们忙着担惊受怕、明哲保身,哪有什么时间和闲钱去听一个过了时的穷秀才讲道德礼义、四书五经。秦小爷常常以此来抨击他的愚昧,他听后直摇头,胡子翘得老高,直辩自己这是“知识救国,教育救国,曲线救国”。
      “知识救国”小爷没有感受到,倒是被强制感受了数年的知识的熏陶,成长成了如今这个能读能写还能和白面皮碧眼睛的洋人对骂上几句的半吊子水货。
      秦小爷与此人的缘分起源于一只鸡腿,彼时小爷喜提名字一个,却也没喜多久,毕竟名字嘛,怎么也没有肚子重要。
      如往常一样,小爷顶着一张无辜无害的脸,眼泪汪汪地走上了街道,正打算蹭点剩菜剩饭填饱肚子的时候,忽然在一阵饥肠辘辘中闻到了肉的香气。要知道旺财小爷打小便流落街头,尝过的肉腥子都是屈指可数,对肉的渴望可谓强烈。强烈到小爷停住脚步,不知不觉便循着香味去了。
      当一只香味浓郁的叫花鸡出现在眼前时,旺财小爷再也忍不住了,吞着口水眼巴巴地盯着面前这个穿一身灰色麻制马褂长袍、戴着考究的金丝眼镜、一头立式板寸、留着八字胡,坐在石阶上啃着鸡的小老头。老头儿撕下一只肥硕的鸡腿,正要往嘴里塞,忽然看到凑过来一脸可怜的旺财小爷,乐了。
      拿着鸡腿的油手在旺财小爷面前晃了晃,那香味晃得小爷一抖,就要伸手去接。
      那老头却猛地把手一收,乐呵呵地看小爷无措的反应,一脸盘算地眯着眼问他:“想吃?”
      美食在前,哪有不想吃的。小爷直点头。
      “那可巧,我正缺个端茶送水磨墨的小书童。”老头把那只大鸡腿塞到小爷手上,顺手用那只油腻腻的爪子捏了捏他的胳膊,还很遗憾道,“却是孱弱了些,凑合着差使吧。”
      彼时尚不知事的小爷只顾着狼吞虎咽,全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因为一只鸡腿卖身了。总之从此以后,我们旺财小爷便开启了他做牛做马、任劳任怨的书童生涯。
      老头儿在巷里开了一间美其名曰“知识救国”的私塾,捡了个可当杂役使的书童,招了三三两两的学生,收点学费卖卖书画,这便在常宁巷落了脚。
      这老头即是秦仲那厮了。那厮把旺财小爷骗了回来,还顺口给他取了个名字,单名一个寞,姓氏便随了他的。这便是秦寞秦小爷之称的由来了。秦寞,秦寞,虽然秦小爷总觉得此名非常有深意,可那名字确实是秦仲随口抛出来的,仿佛这名字已经在他记忆里存放了好多年似的。
      虽说秦小爷当初是被诱拐才当了这书童,小小年纪便做起了苦工。但好歹有了个安身之所,也不再担心有了上顿没下顿,还有了一个比较满意的新名字,内心的喜悦之情完全抵消了被诱拐欺骗的不爽,从此便正儿八经地担任起了书童秦寞的角色。
      可惜书童的生涯也才过了短短几年,就在秦小爷初初长成一个皮囊愈发具有欺骗性的少年时,那老头忽然不见了。秦寞一觉醒来,人去楼空。秦仲消失得悄无声息,留下一间租金到期的土屋和半屋子破书烂布。
      战火突起,私塾开不成了,流浪的旺财变成了流浪的秦寞,于是小混混秦小爷横空出世了。
      秦寞砸砸嘴,试图回味下刚刚咽下的冷馒头,还真是啥味都没有。
      已是酉时,日头斜斜的挂在天边,几欲落下。被烈日晒了一天的巷子散着阵阵热气,那热气混杂上了今日午时市场处决那几个闹事学生时留下的硝烟和铁锈味,愈发毒辣热烈,烧得人全身火燎火燎的。
      他站起来,走出窄窄的常宁巷,沿着乱糟糟的甸城大街漫无目的地前行着,就这样走到了晚上。直到一轮圆月缓缓地从天际挪步而来,徐徐停靠在了广袤的苍穹之上。
      “嚯!”看了那月亮,小爷一拍脑袋,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日是十五啊。”当然,这也没啥奇怪的,毕竟一年有好多个十五,月亮也勾了又圆。
      他无缘无故地走了半天,又无缘无故地想起了今天是十五后,这才发现自己走到了一条人烟稀少的小巷前。小巷里头黑洞洞的,像极了话本子里某种巨兽张开的血盆大口,一眼望不到尽头。

      他停下来,正打算掉头往回走,却忽然听到里头传来断续的交谈声,那声音乍闻不像人语,他却依稀听了分明。

      随着一阵悉簌之声,有人正急声催促着“动作快点。”

      另外一人却不满道:“急什么?长官说今晚能完成任务即可。让这个本地人动手,我可不想弄脏了我的衬衫。”

      两人对话是标准的洋腔。

      只是随后便有本地口音用磕磕碰碰的洋人语道:“是是,你们停,我可以……”

      又是好一阵悉簌,似乎是稻草铺地的声音。秦寞恍然大悟,原来那对话声不是从巷子里传来的,而是与巷子隔了一堵墙的那栋华丽的洋楼。

      那是X国公馆。

      印象中这X国公馆本是政府盐库。甸城临海,自古以来便把握着全国产盐命脉,而盐是寻常人家的必需物资,可谓是国家重中之重了。但随着洋人兵车大炮的入侵,我军屡屡战败,随后签订了大大小小数不胜数丧权辱国的条款。也是在这之后,盐权便由洋人垄断了,从此甸城盐库上建起了这座X国公馆。

      放火烧自己的公馆,还是上级命令,他自然不会认为那些人转了性,改为仇视背叛自己国家了。

      甸城地处特殊,连接南北,而今又是政府的首都所在,洋人早已占领了北部,虎视眈眈了这么多年,自然是想把甸城这难啃的硬骨头给解决掉,才能更轻松地南下,一步步将我国整个蚕食瓜分完。奈何一直没有什么好的机会下手。

      这次烧了盐库,反正也不是自家的东西,何况他们必然早已将里头的存盐挥霍倒卖干净,手里还有盐权,损失不大;烧了自家公馆,不过一栋房子,还能再修缮。

      可谁会随便放火烧自家公馆呢,别人再明白,他们只要一口咬定是本地人所为,随便捉个人当替罪羊,便是再没证据也能当作开战理由了。

      那边的悉簌声断,似乎已经做好了准备,只听哗啦一声,有人点燃了火柴。

      怎么办……秦寞有些无奈,撞见这种事的怎么偏偏是他。他不是官政不是革命人也没资格参军,不过是个连户籍都没有的流浪汉,对上人家手里有枪的,一颗子弹就能了结了他,他又能干啥呐?

      罢了罢了,狠下心来,他翻身爬墙――就为了自己以后能安心吃个馒头吧。刚爬上墙头,那边却忽然出现了变故。

      “放吧。”话音未落,砰砰几声,一个穿灰衬衫的身影倒下了。“你干什么?”刚刚说话的那洋人大骂一声,立刻伸手往腰间摸枪,可他还是慢了一步,几声枪响后,他重重倒在了刚刚那人的血泊之中。

      两个洋人死了,这是什么情况……秦寞愣住了,难不成那本地人是卧底?可是也没见他早行动啊?

      “没办法了,我只是听从将军的命令。”那人的国语倒是很流利,借着月光看清他手上明显出自政府军的手枪,这下秦寞明白了,政府军枪打死了两个洋人,还真是更有信服力了。

      那人手里火柴已灭,往前几步,似乎是确认躺地上两人已经死透了,便再一次点燃了根火柴,朝那草堆抛去,看到草堆里窜出火苗后便离开了。火苗渐起,就要朝着那栋漆黑的洋楼蔓延而去。枪声都没引来公馆里的人,看来已经找理由把人给撤走了。秦寞放下心来,找准时机,平平稳稳地降落在了那尸体旁。

      他打开洋楼旁的水龙头,从怀里掏出平常乞讨用的陶钵,没有别的工具,火也还不算大,只能一碗一碗盛水灭火了。好半天才将草堆上的火灭得差不多了,他却忽然瞥到不远处油亮反光,秦寞暗叫不好,居然还有汽油,眼看着有几点火星子溅上了那油,轰地一声,火势骤起,他一咬牙,直接朝那火生扑了上去,所幸那火尚小,只烧脱了他胸腹上的衣袍和几块皮肤便灭了。

      还来不及反应胸前的灼热的痛感,身后却忽然响起了脚步声,小爷心下一紧,只听两声巨响,有什么东西穿透了他的后背和手臂,随后是一片深入四肢百骸的痛感,搞砸了啊……他这样想着,意识渐渐涣散……

      李爱国放下手里的枪,朝地上那躺着的人影走过去,这次两枪便打死了个人,看来自己的枪法又进步了啊。这下又可以找将军邀功了,他很是得意,还好自己离去时先去方便了一下,不然也不会发现还有人搞破坏。他一脚朝那人踢去,正要重新点火,却不妨地下那人忽然伸手拉住他的腿朝外拧,他痛到尖叫一声,便被那人一把翻在了地上。

      秦寞此刻是真的痛,虽然受伤对于他来说实属家常便饭,但那一枪也的确是打到了他的致命处,他感觉自己的血都快要流空了…可小爷倔得牛一样的性格哪会真甘心让自己就这样等死,强忍着最后一口气,待那人过来点火,便一跃而起,将他压制住了。

      李爱国一慌,下意识拿起手枪自保,又是几声砰砰的枪响,那枪便被秦寞夺去了,秦寞不幸右臂再中一弹,而李爱国本人,已经用走火的枪把自己打成了重伤……

      政府军枪果真粗制滥造,秦寞感触颇深,都用来打自家人,也难怪打不过人家洋人了。

      他松口气翻身无力地躺下,虽然没想到枪会走火,但他毕竟也算间接动了手,很是抱歉地看着旁边痛到一抽一抽的李爱国,那血和他身上的一样潺潺流着,看来过不了多久也要死了。虽然他很想帮忙一枪毙命,让人家少点痛苦,可除了幼年时误打死那只旺财以外,他真没干过别的故意杀生之事。

      下不去手的秦寞只能叹口气,望着天上渐渐模糊的圆月,慢慢被痛感麻木,陷入了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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