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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冷漠
第二天一早与侠客在温德尔机场碰头,念白跟着他办理手续登上飞空艇,踏上寻找风之岛的冒险之旅。二人在相邻的座位各自就坐,侠客简要地告诉念白此行的目的地是飞往埃珍大陆中部的桑德郡,再从桑德郡往北二十里进入萨美耳沙漠,该沙漠恶名极盛,被称为“死亡之海”,每年有数万人慕名前往探险,而生还者平均数年才有一人。风之岛其实是萨美耳沙漠里的一隅隐秘绿洲,因其位置不断变化有如随风飘移,故称其为风之岛。
“移动绿洲,那不是像一片绿叶漂浮在大海?找到的希望太渺茫了。”
侠客笑盈盈眼神明亮十分从容:“那倒未必,利用当地沙漠特有的生物链,找到风之岛并不太难。”
念白想起他说自己几年前曾到过风之岛,能从“死亡之海”全身而退,此人实在不可小觑,而且他强大的信息收集整合能力也令她惊讶又佩服。她暗道幸好他并不是自己的敌人,他无论念力战斗力皆胜己一筹,智计更是甩她几条街,她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那很好,可以节省不少工夫。”她诚心道。
侠客笑说:“我还以为你会接着问我找到风之岛的具体方法。”
“你刚才说‘不太难’那就是可以找到,对我而言这就行了。必要的情报,你自然会告知我,你不主动说,证明这并不是我必须要了解的。”
“嚯?你对我还真是信任呢。”他抬手挠了挠自己的金发后脑勺,娃娃脸上露出貌似困扰的明朗笑意。
“既然决定合作,正式抢夺雪玫瑰之前,你我都是伙伴关系,信任是最基本的。”
“哦,伙伴啊。”他笑眯眯看了她一眼不再言语,开始埋头玩手机。
经过一日一夜的飞行,翌日清晨飞空艇抵达桑德郡,一下飞空艇侠客竟打算空着手即刻前往萨美耳沙漠,根本不把这吃人的“死亡之海”放在眼里。在念白的一再要求下,他才不以为然地简略吃了些早点,似笑非笑地接过她就近买来硬塞给他的兽皮水袋和一些简装高能食物。
念白略无奈道:“我知道你很厉害,但总归是人,沙漠里带些水和食物总是好的。”
“多谢。”侠客笑着道了声谢,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抵达萨美耳沙漠地区,侠客在附近村镇的养殖户那里高价购买了一队十只足有五米高的巨型鸵鸟,然后带着念白进入沙漠地带开始徒步穿越。据侠客说这种巨型鸵鸟学名“百足鸵鸟”,属罕见的肉食性鸵鸟,因喜食出入于萨美耳沙漠的“食人蜈蚣”而得名。
“蜈蚣又叫百足虫,所以才叫这种吃蜈蚣的鸵鸟为‘百足鸵鸟’。”侠客悠悠然说着,不紧不慢地跟在百足鸵鸟队之后,乍一看还以为他是个牧鸟人。自从进入这绵延不尽的沙漠,他并没有定位方向,而只是状似随意地跟着鸵鸟队走,这些鸵鸟也像经过训练似的列队而行并不分散。
念白跟在侠客身后,天空的烈日已经开始火辣,干热的风沙扑面,有缠护体,倒也并不难受。
“这百足鸵鸟是你所说的萨美耳沙漠特有生物链的一环吗?”
“没错。百足鸵鸟十分擅长寻找食人蜈蚣的踪迹,而食人蜈蚣虽然最喜欢吃人,但沙漠地区人迹罕至,每年上万的探险者并不能满足它们惊人的食欲,实际上它们的主要食物是群居的‘粘液□□’。粘液□□是一种繁殖欲望极其强烈的蛙类,依靠身上的粘液相互吸引交|配。要常年分泌粘液就需要充足的水分,沙漠之中水分充足又稳定的地方莫过于绿洲,故而粘液□□会追逐移动绿洲迁徙生存以求满足繁殖的欲望。”
“可偌大的沙漠移动绿洲并不算少,怎么才能顺利找到风之岛呢?”
“雌性的粘液□□十分喜欢‘迷心玫瑰’,会受玫瑰香气吸引群聚于迷心玫瑰的生长地,而迷心玫瑰只生长在风之岛的外围。”
原来如此。念白心下明了,侠客所说的生物链就是利用百足鸵鸟找到食人蜈蚣,再顺着食人蜈蚣找出粘液□□的聚集地,自然就能找到风之岛了。既然粘液□□是群居动物,食人蜈蚣为了觅食方便自然也大多聚在一处,侠客利用这一队百足鸵鸟找到食人蜈蚣,基本就等同于找到风之岛,这趟任务也许比想象的要容易得多,当然这多亏他利用了这很难被一般人知道的生物链。
脚下突然传来轻微的窸窣声,白色沙地表层有活物以极快的速度游窜,看地表轮廓是一米多长的爬行类动物,共有七八条从不同方向同时向她与侠客逼近。
“岗哨兵出现了。”侠客笑道,“不过这也太不敬业了,闻到人肉的气味连放哨都不顾了只想着吃我们两个。”
侠客话音未落,就见原本悠然列队的百足鸵鸟瞬间躁动,凶猛地同时扑向地上飞速游窜的巨大爬行动物,尖锐的利爪探入沙下,只见七八条一米来长碗口粗的黑色大蜈蚣被从白色的细沙之中生生拽出尖利森然的口器张牙舞爪狰狞悚然。令人意外的是,百足鸵鸟并不急着吃掉这些到嘴的食物,只是用锐利如匕首的大鸟喙啄伤了食人蜈蚣就放了它们,死里逃生的黑色大蜈蚣顾不得伤口淌得厉害的黑色血液以更快的速度逃窜而去。
“就这样放走了?”念白忍不住问一脸悠哉的侠客。
“这些岗哨遭受袭击,正惊慌失措地赶回大本营报信呢。未免惊动到它们,百足鸵鸟会等这些蜈蚣逃出相当的距离后再行追击。”
原来是想直击食人蜈蚣老巢大快朵颐,这百足鸵鸟的胃口倒大得很,也难为它们能忍住不吃到嘴的肉。
侠客又道:“这几条受伤蜈蚣的黑血气味如此浓烈,不论它们逃到哪里,百足鸵鸟都能顺着气味找到,这次食人蜈蚣只怕要伤亡惨重呢。”
像是要证明侠客此言不虚,十只百足鸵鸟忽而不约而同开始发足狂奔,朝刚才食人蜈蚣逃窜的方向追击。念白与侠客对视一眼,二人纵身一跃,各自稳稳跃立于其中两只飞奔的鸵鸟背上。
飞驰十几里沙地,念白明显感觉到空气里的水汽充足了不少,她极目眺望,眼见前方百米之外的滚滚沙尘之中,一大片黑压压急速移动的黑云墨海,细看,竟是成千上万攒动爬行的黑色巨型蜈蚣。念白看得一阵发怵,忙不迭从鸵鸟背上跃下,眼见着十只百足鸵鸟发疯似的冲入蜈蚣群,利爪扫过之处,黑血飞溅,碗大的蜈蚣头被鸟嘴一口吞吃——百足鸵鸟竟只吃食人蜈蚣的头部,身体则被直接无视。如此毫无节制又挑剔的残杀吞食,已经完全不是满足食欲,而是轻蔑随性的玩弄与掠夺。
念白盯着这屠杀场面色冰冷,嘴唇发白隐隐发颤。
与她一同跃离鸵鸟群的侠客立刻发觉她情绪不对。
她忽然低声问他:“无缘无故的玩弄真的会带来欲罢不能的快感吗?”
侠客并没有回答,只是静默地看着她。
“凌虐的快感真的会让人变成疯子吗?”她蓦地激动地转头看向他,水绿色的眼睛有一瞬莫名浑浊的激荡,对上侠客平静淡漠的视线,她一怔,倏然被对方的漠然拉回了神智,眸中浑浊的水色瞬间恢复平静清澈,那令人感觉不对的情绪也倏忽消失无踪,她又恢复成一开始时清冷理智的模样。
不远处的屠杀场已经随着食人蜈蚣的飞速移动消失不见,一如她消失的莫名情绪。
“……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她声音淡淡地问他。
侠客这回不再保持沉默,而是若无其事地笑着应答:“等。等着粘液□□带我们去它们的巢穴。”
他并非没有察觉到她的异样,只是他不是个好奇心旺盛的人,她怎样与他并不相干他不想多管闲事,现在她又已经恢复正常不至于坏他的事,他当然更懒得管了。
如果侠客能预见未来,此刻他定然不会如此冷漠地事不关己,只是有些事,往往就是差那么一点点而已。不过这还不算什么,足以令他这蜘蛛的头脑懊悔的事还在后头。当然,这份难得的懊悔情绪他在很久以后才真正彻底地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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