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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她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认识她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有关她的记忆总是出现断层。
在拥有她的日子,我忽略她的存在。
在失去她的日子,我搜寻她的存在。
舞台上,这只颇受欢迎的乐队站出来,学生们在跺脚,鼓掌,欢呼。一如从前,她躲在高大的贝斯手后。
她的衣着却一改从前的中性:紧身低腰黑色裤子配一件领口大大的无袖黑背心,冰肌玉骨。长发由清汤挂面式换成卷发,依然披了一肩性感。只是不变的是她的表情,还是那样冷。听见有人议论:“一凡这样真够野,太帅了。”
* * *
舞厅里的空气总是这样坏。那时他们的乐队刚成立不久。系里的晚会请了来的。
我送几听啤酒去。
贝斯手小周说:“你看着挺面熟的……前两天跟我们系的篮球赛,有你,是吧?”
“叶明。计算机系98届。一人独得30分。”
我惊讶得看向说话的鼓手,奇怪于他的清秀:“你也上场了?我没印象。”
“一凡要上场不就成美人计了?”小周笑。
是“她”,不是“他”。
当时他们的乐队一式牛仔裤,T恤,长发。其实平时她也是仔裤配衬衫,天冷加一件毛衣。一张巧克力色的脸,颧骨很高,鼻梁也高,丰满的唇。她不是可以简单的用”漂亮,可爱”来概括的。
这些也是后来才品味出的。当时,当时我不懂欣赏她。
追她,因为认为她不象是个会对感情哭天抢地的女孩。这一点,是我看对,也使我做错。也因为……想不起来了,我说过,与她恋爱,我一直没怎么放在心上。
是那次约她看电影?……不对……我记不大清了。但我记得是我先说的。之所以还记得这个,是因为分手时,她说:“没关系。当初开始在一起时,你不是说:‘反正咱俩都没对象,资源要优化配置嘛,咱们联网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既然现在你觉得内存不够了或是别的什么,升级也升到头了,是不是?要这样就算了吧。”
那是我,我竟将我的初恋当儿戏,漫不经心。
* * *
舞台上,一凡站在主唱的位置。她说: “大家好!今天呢,我是不打算再敲锣打鼓了,唱一首我自己的歌。”
“……你是怎么样的对待我的爱
我不是很在意,
我努力防备我自己,
爱得能量象核弹
只怕你我被这爱毁灭。
你是怎么样对待我的爱
我不是很在意,
就算我还是会想你
那也是我不想忘
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你走开!
你走开!
一切一切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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