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夕阳海岸美

作者:花开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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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


      为了生活而劳动的人真的很伟大。

      洛雪每天过着工作,吃饭,睡觉,不断地重复。

      她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上官初晨,他也再一次向她诠释了做一件事很疯狂是什么样子。

      他工作到甚至到可以忘记吃饭,除了上官初舞或者花之际拖着他去吃饭。

      她记得他以前学习的时候也是这样,花之际说他是宿舍起的最早,回去的最晚的一个,不过似乎以前没有那么温柔,虽然依旧是冷冰冰的一个人。

      即使身为经理,他很少斥责部门的职员,她记得他以前是一个很不耐烦的一个人,每当有同学去请教他问题,只要讲上一遍不会,那就皱着个眉头开始训斥别人笨。

      由于他带领的部门做得很好,所以,最近一次合同签的很顺利。

      “那个今晚我请大家去吃饭吧!”他虽然温柔,但是很少笑,笑起来却像冬天里的太阳,温暖每一个少女的心,“有人要去吗?”

      帅哥的请求女生一般都不会拒绝,何况这里女生占了一大半。

      吃饭,KTV,她的酒量真的很差,最后是由他送她回家,羡煞一群单身妹子。

      “你好!”易甜甜打开门,看到洛雪被一个男的抱了回来,如果不是认得人,还以为是入室抢劫。

      “你好!”易甜甜看着一醉不醒的洛雪,无奈的摇了摇头,“还真是一杯醉死啊!这酒量,还敢和同事去喝酒。”

      “非常抱歉,他们太过热情,一高兴就会和很多酒。”上官初晨略表歉意的苦笑。

      “她告诉我了!”易甜甜看着刚想出门上官初晨,微微的叹了口气,“你想知道你和她之间的事么?”

      “那是曾经,我们要面对过去。”他突然停了下来,“不过,我倒是很有兴趣。”

      “你想怎么告诉她?”花之际倚着窗看着Q市的夜景,“难道就这样?”

      “随缘吧!”低沉夹带伤感的声音有些缓慢,“如果她知道,她会讨厌我的,其实我连自己都讨厌了。”

      花之际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和他一起在这里一起喝酒看着Q市的夜景了。

      “嗯,随你。”花之际笑了笑,突然很不友好的来了一句,“不然我开车把你撞了,然后你就假装记得她了。”

      “我想她不会放过你的。”

      “不过你对她还是有点模糊吧?”

      “不是一点,而是真的很模糊,我对她也就记得那么一些些而已。”

      “.......”

      真的忘了吗?

      应该没有吧?我只记得我好像和她表白过,而且她好像还是个腐女吧?然后很没人情味。

      究竟是怎么喜欢上她的了?

      “我记得当年你好像拿了我什么东西?你还记得吗?”

      “好像是一个纸戒指吧!”

      花之际说完就后悔了。

      “那还我吧!”顿了顿,“总不能被一个男的拿走吧?”表情很认真,很严肃。

      “我送给女生了!”

      “......”

      其实跟她真的有什么吗?

      连他自己也很茫然,他不想去纠结这种事情。

      不过有一天,会一点一滴拾回来。

      弥留书店?

      洛雪很意外的看着这家书店,想不通为什么要叫弥留书店,很特别的名字。

      自从回到这里,就很少去逛书店,找到了工作,自然也就应该去找点关于这个的书籍,多学□□没坏处。

      “欢迎光临!”洛雪刚踏进店里,便传来一道温柔的问候。

      书店名字特别,书店主人自然也不会庸俗。

      书店的主人让得洛雪很意外,明族第一才子-柳风七,会写诗,会写小说,会古文,虽然成绩很差,但是还是有了才子名头。

      “哦?”柳风七看到洛雪也是感到很意外,不是很帅却很清秀的面庞呈现出盈盈笑意,“洛雪,好久不见。”

      “柳风七?”洛雪怔了怔,听见柳风七说话,急忙回过神来,“好久不见。”

      “要买书吗?”

      “嗯。”

      漫无目的的转着,这里的书很多,但都有序的分类摆放着。

      一本抄录的诗集里,她无意之间看到了他的诗。

      夕时雨,他的笔名,很久以前。

      无边花雨,凌乱散落;

      就像飘落而下的雪白,斩断风中的尘埃。

      柳风七的诗集里出现他的诗,每一首都在述说着对她的思念,最少在他知道,她不知道的日子里,有着思念。

      “其实他也会写诗的,虽然不着调,但是有着很真切的感情。”柳风七的声音在后方飘来。

      她突然怔了怔,悄然泪下。

      上官初晨从小就体弱多病,有时候稍微着凉就会感冒。

      洛雪早晨刚到公司便听见了咳嗽声。

      这里的天气已经开始逐渐变得很冷,不少人已经穿着厚厚的外套。

      洛雪顺着咳嗽声看了一下,便见到上官初晨裹着一身厚厚的衣服,外面还穿着一件黑色西装,表面上就像一个树袋熊,即使勉强装出很精神饱满的模样,却难以掩饰生病的身体。

      生病了?洛雪抿了抿嘴唇,眉头微皱。

      但还是觉得不是很奇怪,高中时班上要论最不会照顾自己的就属上官初晨了,请假次数多,几乎每次都是因为生病。

      “早上好!”

      洛雪愣愣的看着前面和她打招呼的人,花之际?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是新来的。”上官初晨的声音很合适的出现。

      “什么叫新来的?”花之际很不满的嘟着嘴,“就不能说是新同事吗?”

      “嗯,新来的新同事。”善解人意一向是上官初晨的做人准则之一。

      “.......”花之际瞪了瞪眼,“恭喜你,又感冒了。”

      “不必。”上官初晨很严肃的看着花之际,非常淡定的说:“还有,不只是感冒,还有发烧,看来你智商不怎么样,这样都看不出来。”

      “.......”

      洛雪噗呲的笑出声来,这样也能看出来?我也不行啊。

      对于这两个人斗嘴在高中时就已经屡见不鲜,难得能在这里见到,也是很让洛雪怀念。

      “小雪,你不是应该去准备感冒药还有退烧药了吗怎么还在这里?”

      花之际很少正经过,哪怕是在公关场合,该不正经时还是要不正经的。

      洛雪表示没听懂,一脸的呆萌。

      但是有人已经听懂了,上官初晨抓起一大把文件甩在了花之际身上,略微尴尬的说:“你不是很会指挥别人吗?去把这些文件处理好。”

      几个同事已经在一边偷笑了,这是要凑合这两个人?

      “那个我先去忙了。”看到几个同事,洛雪突然明白什么,赶紧找个借口跑路。

      中午的时候,明显是要吃饭的,洛雪已经有了这个觉悟,早就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貌似花之际也有着这种觉悟,两只眼睛贼兮兮的盯着挂钟。

      不过某人就没有这种觉悟了,洛雪转头看了看上官初晨,依旧埋头苦干。

      怎么能那么认真?他不饿吗?

      哦,也对,他只要专注一件事就没有五感了。

      下班的信号就像敲响可以吃饭的胜利钟声。

      花之际把手里的文件一扔,大声嚷嚷,“请你们吃饭!”

      “好啊!”(“不好!”)

      包括花之际在内的几个同事鄂然的盯着上官初晨和洛雪。

      这回答也太快了吧。

      “我还有事。”上官初晨面不改色的拿起饭盒转身潇洒离去。

      几个人吃完饭,花之际经过洛雪身边时有意无意的低声道:“嗯嗯,楼梯。”

      其实洛雪也是不知道什么缘故,不经意间去到了药店,然后不经意间买了感冒药和退烧药。

      洛雪拿着两盒药走上楼梯不久,便见到上官初晨拿着手机玩的不亦乐乎。

      这是在玩游戏吗?

      “那个,我刚好路过药店,顺便给你买的。”洛雪把药递过去,脸上已经微微泛红。

      上官初晨听见声音连忙反应过来,摆出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接着笑嘻嘻的接过,“谢谢你啊!”

      对人很和善的他以前似乎很少见呢!不过也不错,最少不会在摆出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而且连熟悉的人面前也一样。

      “今年元旦晚会你们说会有什么节目呢?”临近下班,美女夏夏突然问起。

      花之际一本正经的说:“唱歌,跳舞,小品,吃吃喝喝,基本这样,老一套了,还用猜?”

      “小雪,你觉得呢?”几个同事齐齐看向洛雪。

      “啊!”洛雪没想到夏夏会问她,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也许没什么改变吧!关键是有什么人参加。”

      突然所有人齐齐看向上官初晨。

      一如既往的埋头工作,几个月下来,还是对这个经理大人有点了解的。

      平时高冷,待人和善,工作认真,不爱参加集体活动。

      看来他也许不会参加了。所有人心里最真实的想法,难得一致啊!

      花之际起床走出房间时发现上官初晨趴在了桌子上,桌上整齐的摆放着几罐喝完的咖啡。

      又熬夜了?

      临近过年放假,事务非常的繁忙起来,对于工作狂来说,熬夜工作倒也是常事。

      花之际不经意间看到了垃圾桶堆积的纸巾,眉头微皱。

      看来感冒还没好。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

      花之际认为每个城市看到的朝阳都是一样的,但是看到的感觉确实不一样的。Q市的朝阳对于他来说就有着家乡的味道,有着初恋的味道,还有着青春的味道。

      老师说过,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同学说,早期的鸟儿被虫吃。

      花之际是属于那只被吃的鸟。

      “你去买早餐。”上官初晨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但想了一下接着说:“算了,我和你去,那里的早餐味道太重。”

      两个大男人实在想不出谁是会做早餐的,幸好公寓外头还有着卖早餐的地方,但是谁去买早餐又是一个问题了。

      没生病的自然是要照顾生病的,而且也就当晨练了。

      但总归有意外。

      白色围巾,白色运动衫,黑色牛仔裤,充满活力的女生在小区内独有的街道上运动着。

      花之际瞪大了眼睛,一副惊讶的样子盯着那个女生。

      “嗨,你怎么在这啊?”花之际非常尴尬的看了看那个女生。

      很有活力的洛雪同样充满惊讶的目光,比花之际真切的多,“这里的房子不是你介绍的吗?”

      花之际目光偷偷的瞄了一下上官初晨,后者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是这样吗?哦,我忘了。”花之际再一次尴尬的挠了挠头,“吃早餐没?”

      洛雪突然明白了什么,眼神不善的盯着花之际。

      怪不得帮我找房子的时候那么积极。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于某人之间。

      “哦,还没。”洛雪很认真的看着花之际,“你要请客啊?”

      什么!!??

      请客!!??

      请客是可以,但是这就间接变成电灯泡了,哦,不对,以上官初晨的以前的理解,那就是霓虹灯,哦不,探照灯。

      但是还是可以去的,吃完饭找个借口逃跑就可以了。

      三个人去到李记粉店,这里已经很多人了,早餐好吃,深得公寓群众追捧。

      小明说过,早餐就要吃一些油腻的流体食物,明族成员深的其真意。

      Q市的猪脚粉很是好吃。

      洛雪细嚼慢咽的吃着。

      “花花,你不是说我们班的女生吃饭都是很霸气的吗?大口大口的,恨不得把盘子都吞进去。”上官初晨的一句让的洛雪差点雷倒。

      “那个她例外。”花之际差点没把刚吃进去的大块猪肉给吐出来,“还有易甜甜。”

      我的亲哥啊!要是被那帮母老虎知道我就死定了。

      洛雪再一次眼神不善的盯着花之际。

      这家伙到底坑了班里多少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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