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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too well
All Too Well
文/夏沐晴
我习惯于在晚春午后慵懒的阳光里在店铺角落的藤椅上小憩。平时店里是没有什么人的,午后更是很少有人顶着日头来拍照,所以我和我的猫几乎每天都能睡个好觉。
今天的木门却传来了咿呀声,我努力抬眼,朦胧间我看到一个身影。
“May I share a story”
“Please.”
那是一个穿着针织外套和细绒裤的女孩子,扎了慵懒的丸子头,眉眼间有些东方美人的神韵,我抚摸着兜兜坐起来,看到她已经站在了我的店里,她背后的那幅摄影是我先前在日本拍过的樱花,好看地飞舞着,从我这个角度去看,有些正调皮地落在了她的发线上。
是个很美的女孩子,我指指对面的木椅,她浅浅笑着:“Thank you.”
有细碎阳光落在她的脸上,她的头发在阳光里微微打着卷,有着好看的弧度和榛色,脸颊有些透明晶莹的白,娇俏的鼻子在一侧投下淡淡的阴影。
“中国人?”我竟是有些下意识地问到,随后便觉得自己定然是没有睡醒,怎么会在这异国他乡的街头冒昧地对一个女孩冒出一句“中国人”。
没想到那女孩眼瞳里闪过一眨明亮清澈的光:“你也是中国人?”
我有些惊诧的愕然,随即有种久违的故乡感觉扑面而来,我立即直起身,清楚地看到了对面的女孩眼里也是和我相同的神色。
相视而笑,我能看到她翦水瞳中的欣喜。
“你喜欢过一个人吗?”她问我。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问话吓了一跳,我的兜兜也睁圆了眼睛,好奇地看着眼前从未出现过的眉眼。
我愣愣点头,随即反应过来,满含歉意笑笑:“抱歉,暂时没有。”
她说:“喜欢一个人啊,多一步的擦肩,就步步沦陷。”
“哈,说说你的故事吧。”
我喜欢的那个人啊,有着世界上最好的前女友。
我还记得呐,那是一个初秋,坦丁路口,我出神地盯着刚刚下过雨的路面,在人们或是秋裤或是裸着的小腿间出神。眼睛在逐渐雾蒙的空气中酸涩,抬眼便好像看到了清澈的水啊。
那是路对面的一个先生,深蓝色的细绒衣,在微微寒湿的空气中如同一汪淡海一般清冽,我看到他的笑容,看到他看着我的目光,却看不到他的眼睛。
我回以微笑,然后看着他在路口处坐上了taxi,他站的那个地方,露出了略略湿滑将要枯黄的草木,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那像极了我的心。
我相信一见钟情,并且一直固执地觉得一见钟情是基于appearance的,可是没想到呐,竟然是expression。
我以为我们之后便没了交集,即使在这个被叫做“loving town”的坦丁小镇。
不说你也会猜得到吧,我们再一次相遇了。
还是在坦丁路口,却已然是三秋之晚。
依旧是下雨的时节,空气中已经包裹着浓浓的刺骨,一辆车差点闯了红灯,我因而注意到了那辆在路□□汇处的车,我看到了熟悉的笑。
一瞬天地隔绝。
再回过神来的时候车已经拐在我面前停下,我看到他从车里走下来,一件淡灰色的薄风衣,普通的款式,穿在他身上却格外引人注目。
“Your scarf is so beautiful.”这是我和他之间的第一句话。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红色围巾,然后抬头看他,有风吹了过来,我的头发凌乱在这晚秋湿润的空气里,我看不到眼前的他,直到一双手将我的头发撩在耳后。
我看到了他的眼睛,如同湖水一般湛然的宁静,波澜不惊。
他邀请我乘他的车,在寒冷的空气里,我说好。
车里播放着音乐,他和我互相聊着天,你知道的,just a simple chat,却发现我们如此投机。所以说人和人啊,是逃不过的。我们从各自的近况聊到了学生时代,聊到了那时候最熟悉的格子衬衫和帆布鞋,从学生时代聊到了音乐,电台适时地播放了一首摇滚,我们便这样嘻嘻哈哈地在一路歌声中迷失了方向。
前方是一个偏僻的角落,只有一棵璀璨金色覆盖的树,他停下车,我开始担心我的安全,却看到他深情的目光,像极了初遇的光亮,从那潭如同漩涡让我沉溺的眼眸中缓缓流出,他说你知道吗,我是一个较为保守的人,我认为我的的副驾驶只有三个人能坐。
“My mother,my wife and my daughter.”
“I think I am the luckiest man because of meeting you,I think you are my density.”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答应下来的,记忆像是在那一瞬卡了带,再难追溯。我只记得再开始记忆的时候,我和他忘情地唇齿相依,透过墨色的车窗玻璃,我能看到秋叶纷落,如同片片拼图归位。
我当时在想,或许我们本就应该在一起呢,只是这生活太过调皮,打乱了我和他的拼图,还好我们让它们完整归位。
是啊,即使过去了好长时间,我却还是记忆犹新,对他那时的微颤眼睫,唇齿间薄荷糖的清香,还有那时他温柔甜蜜的气质,还有我睁大双眼的凝视。
我记得他说的最后一句是,我想看到你穿格子衬衫的模样,一定像一朵纯真的桔梗花。
女孩子吧,总爱为心爱的人的一句话去改变,格子衬衫是这样,性格也是这样。
为他做了很多很多的改变,每天和他依偎的时光就这样不紧不慢地流走,我时常会在脑海里勾勒他的眉峰起伏,眼瞳深邃,鼻梁英挺,薄唇微抿。
度过了初冬,落雪,还有感恩节。
他说感谢遇见我,he wants to introduce me to his family.
就像突如其来的烟火一般,你惊诧于它升腾的瞬间,却又享受着它绽放的粲然。
我围着初见的那天红色围巾,外套里面是他喜欢的格子衬衫,去他家见他的家人,有温暖的空气氤氲在玻璃上,我调皮地画了笑脸,轻嗅着空气中turkey的香气。
这是第一次不再是一个人的感恩节,我用过晚餐,看着他的家人对我的微笑与热情。
我和他的母亲去了她母亲的房间,这是一个细致的女人,房间里充盈着极具奢简的气息,她拉我在沙发坐下,然后拿起桌上的相框相册。
照片上的孩童脸颊泛红,戴着大大的圆框眼镜,穿着teeball team的队服,嘴角是与初见微笑相仿的笑容,只是多了几分可掬。
他留我在他家度过夜晚,我们躺在舒适的双人床上,他和我讲起他的过去,他说在我之前,有过她人,是一个爱穿格子衬衫的女孩,她同样有一条红色的围巾。
我内心酸楚,却还是强露笑意:“没关系,她已经是过去时了不是吗?”
他没说话,我听到午夜钟声敲响,教徒应该完成了祷告。
可不幸的是,我还没有来得及许愿。
我们在厨房里借着冰箱的光开始跳舞,舞步翩跹,可是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我听到他说,我想你是我的未来。
最后的拥抱中,我感受到他身上熟悉的气味,那平时使我安心的气味,如今却好像隔了一层膜。我说我想今晚我该离开了,我想我们都需要好好整理一下感情。
他说好。
我离开了他的家,匆匆披上外套忘记了拿围巾,走出很远的路才想起来,却再也不想回头。
第二天早上我便收到了快递,快递小哥脸上带笑,在阳光里很温暖,可是拆开包裹时,我却感受到了这隆冬刺骨的寒冷。
是我这些天来给他的所有东西。
除了那条红色围巾。
电话响起,我看着那个熟悉的号码,终于还是按了接听,希望他说抱歉,我后悔寄给你那些东西。
可我只听到抱歉,还有昨晚我说的未来可能是个错误。
我没有说话,泪水濡湿了纸巾,还有快递单上昨天我去过的那个地址,模糊了形状,电话早已被挂断,我还是没有换掉姿势。
我一直认为这份感情是上帝的一份杰作啊,直到他将它狠狠撕碎。
那个日渐真诚的姓名之中不经意间只剩下了平凡的残酷,就像粲然的烟花终究燃成灰烬,漂浮在空中。
在中国我就听说啊,薄唇的男人大多薄情。
是啊,或许是我改变了太多,就像身上这件格子衬衫,为他改变,却终究不是他心里的模样,他心里那个不知所踪的她。
而我的红色围巾,那个本真的我,却再也不属于我,同样不知所踪。
这便是我的爱情,我们后来的相遇,不过是坦丁路口,和他家转角的楼下,我们初见和再也回不到从前的地方。
我听到他说,好久不见。
我听自己说,不如不见。
在微风再次吹拂的时候,我总会想到他,想到我们的美好,我还是忍不住记忆犹新。
所以说啊,爱情吧,多一步的擦肩,就步步沦陷。
我静静地听她讲完她的故事,女孩平静地没有濡染一张纸巾,她对我说谢谢,她说:
“在那之后我在也不想任微风吹拂我的头发,再也不想穿旧时的格子衬衫,那属于我们的时光,终究一去不复返了。”
好久好久以后,我在一次拍外景中,看到了相机中焦点周边虚化的一个红点,莫名产生了兴趣,走过去之后,我看到一扇窗户,玻璃上面贴了笑脸的贴纸,玻璃后面是一个男人,在夏天的阳光里捧着一条红色的围巾,眼睛里是我似曾相识的如同一汪浅海的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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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好朋友写的(侵删致歉),从五月份到现在,最爱拖的宝宝,结局最潦草的宝宝,谢谢我家沫沫宝宝给我的审改,我写东西道路上最好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