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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红衣杜鹃果然回家了,她在认真地研究此前在街心公园画完的那幅画,神情很是投入。显然十年未见的我的出现,没对她造成半点心底的触动。她是真的不记得我了。尽管跟杜叔谈了半天,对她的情况已然了解。我的心里,还是有些不甘。怎么就不记得我了呢?
知道多余,我还是问了她:“杜鹃,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杜鹃从画上抬起头,看了看我,忽道:“我认识你呀!你叫苏月坡。”
我心里一跳,看来有希望。杜叔也紧张地看着她。杜鹃的接下来的话却差点让我崩溃:“刚才在公园里,就是你拉了我的手,让我打了一个耳光。”
如果不是确信她已失忆,我还以为她又像十年前似的在整治我。
我脸有些黑:“我是说以前。”
杜鹃摇摇头,意思是以前对我没印象。顾自说道:“打你耳光是我的不对,我已经向你道过歉了。如果你觉得不够,我再说一遍,对不起。”
她的语气很真诚,是发自内心的道歉。我说:“不,是我先不对的,你不需要道歉,应该道歉的是我。”
杜鹃不置可否,只看着自己的手自言自语:“奇怪,我怎么会动手呢?没有过的事呀。”乘她沉思的时候,我仔细看了看她。——在公园里只注意她的脸了。——身材已不似当年那么单薄,该挺的挺了,该凸的凸了。比黄毛杜鹃多了女人味。脸型没什么变化,只是成熟了许多。
也许是长年画画,她的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气质,我想,那应该就是书香之气。很艺术。
很吸引人的气质呀,以致那平凡的相貌,都不再平凡。
这是有素质的成功男人都渴求的气质,难以遇到。
怎么五个都没谈成功?
失恋综合症真的那么可怕?
我停止自已的胡思乱想,看她的画:“画得真好。”
这不是故意恭维,画得确实真好,比当年提高了好几个档次。
“那是自然,”她依然自信,跟当年的黄毛杜鹃这点上还是一模一样的:“我画了二十多年了,从小就开始。”
我忽然想到一些往事,问:“一直就是画风景?没画过人物?”
杜鹃考虑都没考虑道:“从来没有画过。”
然而我知道,她是画过人物的,还画过好几个。只是从没画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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