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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命题,二
但是现在我们不吐槽他的业余了,我们来说白桦区。
这是一个信教的地区,显然跟我这种根本不信教的人八竿子打不着。虽然我很喜欢宗教文化,我觉得那是一种美丽的东西。我将来的婚礼也将在教堂举行,听着牧师念圣诗,然后说“I do”,和我的爱人唇对唇接吻。
我喜欢教堂,因为那是上帝和安琪儿住的地方,是罪人得到救赎的场所。
我们的任务是调查白桦区内最近频发的命案,场景有一定的宗教意识,所以我才不得不来到这里。白桦区最大的教堂,神使堂。这是个建立在孤儿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教堂,收留了小孩子和老的快要死了的老头老婆。这些人的脖子上挂着十字架,惊慌的时候会念叨“愿主保佑”,会双手合十闭着眼睛祷告。他们平常的时候眼睛里沾满了温柔的色彩,微微翘起的嘴角令任何人感到平和。
如果没有几年前发生的那件事的话,我想我会很爱这个地方。
那件事给我们造成的伤害都还在,我每每看到这个名字都想起那个男人,我至今没能忘记那个男人的脸。他让宁海至今无法适应其他人的身体触碰,包括我。
而我,我再也不能脱下身上这种长裤,夏天只能躲到寒冷的极圈,穿着羽绒服喝热茶。
如果没有他,老二还是个热爱厨艺的居家好男人,可他现在甚至不能拿刀。
我只感谢上苍没有让那两个女孩子也卷进来,她们至今都还健健康康。
几次的案发地点我们都去过了,尸体早就被处理了,我们只能站在那里看着手机里的照片,对比发呆。
尸检报告上说这些人都是被锐器连续穿刺失血过多而死,死后被挂在简劣的十字架上,有的是几根没头的拖把棍,有的干脆就是树上拴了一根管,还有的是稻田里用来挂稻草人的。凶手在下面堆上木棍,像是耶稣被烧死的场景。
真是的哪里像了!一点都不神圣!
车停了,段义出现在窗外,眯着那双好看的眼,笑得像向日葵一样暖洋洋的。他拉开车门做了个绅士的“请”的动作,我伸手搭上他的手,由他扶我下去。
不远处宁海和几个人一起过来,抱着他视若第二生命的篮球。他们穿着球服,戴着护腕,小麦色的健康皮肤淌着细细的汗水,划过分明的肌□□壑,滑进衣领里。半湿的球衣若隐若现健壮的胸肌,令人禁不住想入非非。
哦,我说的是宁海身边的那个男人,这才是硬汉风格嘛!宁海还是高高瘦瘦的,弱不禁风的样子,看上去并不高兴,表情隐忍。
看到老二和我,他马上就扔掉了球跑了过来,自然地和老二撞了一下肩膀,扑到车里找吃的。我手贱地摸了一把他的腰,感到他柔软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
他的身体真的很软,除了打球最喜欢的就是跳舞,当年是为了在跳舞机上超我的总分,没想到他最后爱上了这项运动。
他几个朋友哈哈笑着捡起球走过来,对着车里的宁海调侃:“老宁啊,见色忘友啊啧啧……”
我从他们手上接过宁海的球,淡定地说:“我是他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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