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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往昔
栢延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墨,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情感。
他没有打断她,就这么静静的听着,她幻想的的未来不切实际,但那种美好,他真的想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如果真的能一辈子就这么陪着她这么过去了,那也算没有遗憾了吧。
何等的幸运,才能让两个人如同同一条直线,延伸到尽头。
——
栢延上高二那年沈墨上初一,当时他们所在的是同一所学校的不同校区。
那年学校对面的小街上开了一家新的店铺,名字叫——久年之约,时光小铺。
沈墨和葛大壮的缘分那叫一个深,倆人从认识就就没有分开过,幼儿园,小学,中学一直都是一个班。
那个小铺很受欢迎,每天都人满为患,那天沈墨葛大壮正巧路过。
他们经常听班里的女同学说起那间小铺,她们说那间小铺很厉害,可以给九年后的自己写信,许愿望,而且愿望会实现。沈墨嗤之以鼻,九年后的事谁说的准啊,肯定就骗她们这些无知的小女生。
她们说小铺里的服务员每个都超级帅,沈墨不屑一顾,帅?能有多帅?肯定没有自己帅。
她们说小铺里的食物超级好吃,特别是草莓蛋糕,满满爱的味道。沈墨受不了了,她决定一定要去尝一下那传说中满满都是爱的草莓蛋糕。
葛大壮瞥见那家店的时候故意用胳膊肘捣了一下沈墨,“那家不就是她们说的店吗?”
“应该是吧。”沈墨毫不在意的瞥了眼那家店。
“听说那间店的草莓蛋糕很好吃,你不是最喜欢草莓蛋糕了嘛?我们去看看吧。”
沈墨爱吃草莓蛋糕葛大壮非常清楚,当初他还因为草莓蛋糕被沈墨揍了一顿呢。
“切,小女生的爱好。”沈墨撇了撇嘴,不屑道。
“那你不去?”葛大壮满脸惊讶的疑惑。
“去。”
“你刚才不是说那是小女生的地盘吗?”
“我就是小女生。”
……
那天是国庆节放假的第一天,本来人该很多,可能是时候不到,人也不多,很大的店面就寥寥几个人。
沈墨当然点了草莓蛋糕,葛大壮说为了配合沈墨所以点了一份巨大的鸡肉卷,沈墨满脸黑线,这是哪门子的配合?
“很好吃啊。”葛大壮满嘴的渣渣说话含糊不清。
“对,味道很熟悉。”沈墨细细的品着蛋糕。
“嗯?你以前来吃过?”
“没有。”沈墨还是若有所思。
“我想起来了,这味道和我哥做的一样。”沈墨一拍大腿恍然大悟。
“怎么可能,让我尝尝。”葛大壮拿着勺子正要勺到沈墨的蛋糕,沈墨眼疾手快,一把端过自己的盘子,给了大壮一个白眼:“这是我的,不想挨揍,就给我识趣点。”
大壮想到当年自己抢她蛋糕,虽然没有抢到,但还是被揍的那叫一个惨,于是讪讪收回自己的手。
“小气鬼,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竟然比不上一块蛋糕。”
沈墨没理他,继续默默的吃着。
栢延在这家店做兼职,沈墨也是刚刚才知道。因为要离开的时候上来送许愿星星的人是栢延。
他们都很惊讶,沈墨却被他威胁着不能告诉任何人。
沈墨无语,这儿是不会有熟人来吗?
久年之约有个规定,每个初次来的人都可以给自己许个愿望,九年之后肯定会实现的愿望。
粉红色的纸张上,沈墨认认真真的写了几个规规矩矩的字——我要和栢延永远在一起。她小心翼翼折了一个星星,很漂亮的星星。
离开久年之约之后葛大壮问她:“老墨,你写了什么愿望?怎么写的那么认真?你不是说那都是骗人的吗?”
“随便写写玩而已。”
“那到底写了什么啊?”
“我希望九年之后我二十二岁。”
“额……”
很快栢延十七岁了,那年他读高三,交了女朋友。
十三岁的沈墨依旧是一副男孩子的样子,调皮打架,无所事事。
那天,沈墨和几个男孩一起被留校背课文,被放走的已经很晚了。
“老墨,那个不是栢延吗?”
“哪个啊?”
沈墨很没劲,因为平常的这个时候她一定是吃饱了撑的坐在客厅看电视。
“哎呀,就那边,看看。”张轩把沈墨的头转到栢延所在的方向,栢延和一个女生走在一起,两人间的状态明眼人一看就很明白,是恋爱了。
“你交女朋友了?”
沈墨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栢延,语气是惊讶,是愤怒,她从来没有想过栢延,这个从小就和她在一起的人会属于别人。
女孩名叫方静雅,人如其名是个很有气质的女孩,长长的头发,是栢延喜欢的类型。
“嗯。”栢延依旧面无表情。
“你怎么不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你现在不是知道了吗?”
“那不一样。”
沈墨发怒了,“是我自己看到的,不是你告诉我的!”
当沈墨看到栢延和一个女孩走在一起,举止亲密的时候,她难过了。
按照她的话来说‘我的心生病了,它揪在一起,好难受,我是不是要死了!’但她觉得要是被朋友看见会很丢人,她强忍着没有哭,没有闹,只是转身对朋友说,“嗯,他应该是谈恋爱了,等着吧,我们有糖吃了。哎,说到吃,我就饿了,我们比赛看谁先到家吧!”
沈墨撒丫子就跑,把一群人甩在身后,委屈的想哭。
“都一样。”栢延依旧那副模样。
“不一样,不一样,都说不一样了。”
沈墨彻底的生气了,她推开栢延,一口气跑到了小区后面的大旷地,她认为自己只是生气他没有告诉自己,当泪滴到手背上的时候,她说:“栢延,你个大混蛋,你都把我气哭了。”
眼泪如同破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她想控制可是却控制不住。
她在心里鄙视自己,因为曾经被人揍到住院的时候她都没有哭过。以前他们也吵过架,只不过男孩没有隔夜仇,第二天沈墨就会贱嘻嘻的往栢延身边凑。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了,这一次沈墨发誓永远都不要再理栢延了。
沈墨生病了,那天下了大雨,沈墨在大雨中哭了很长时间,是沈父下班时经过大旷地看见她的,发烧39度,差点没烧死她。
栢延来看过她几次,全被她关在了门外。
说不理他就绝对不理他!
病来去山倒,病去如抽丝。沈墨的感冒一直没好透,她终于安静了,没有上蹿下跳的活力,所有人都觉得不习惯。
很快,栢延恋爱的事就不了了之了,据说那个女孩因为被栢延甩了一气之下剪了短发再也不是那个文雅的女孩了。
果然,沈墨整整一年的时间都没有搭理过栢延。
栢延考上了大学,B市的S大刑法系。他去上大学的时候,她没有去送他,只是躲在火车站的角落里远远的看着他上了火车。
栢延回来了。
沈墨刚刚中考完,成绩怎么样她自己也不知道,她说应该不错,因为没有栢延,她每天都安静的学习。
沈墨变了,她变得更帅气,依旧是一头乌黑柔软的短发,很吸引女孩子,很多女孩被告知她们一直暗恋的学长竟是女孩时,都气的发昏,所谓的沈墨的追求者最后都变成了沈墨的讨厌者。
也有男孩喜欢沈墨,告白了却都被她一笑而过,她说:一群什么是喜欢都不懂得小屁孩竟然在说喜欢,真好笑。那时她不可一世的模样着实让大壮崇拜。
“我们小墨变得更帅气了啊。”
栢延的出现着实让沈墨愣住了,但反应过来后,她抱怨说:“栢延,你小子还知道回来啊,你没死外边?”
“想我了吗?”栢延问。
“我们全家都想你。”沈墨答。
“谁最想?”
“我!”
沈墨是那么的直接,因为她知道跟他在一起只需要最直接的表达就够了。
栢延伸出双手抱住了沈墨,沈墨肆无忌惮的把自己的眼泪擦在栢延的衣服上。一年的时间栢延竟比沈墨高出了那么多。
“栢延,你怎么变了这么多?”
“哦?我哪变了?”
“以前你不都是不爱搭理我的吗?怎么现在变得那么好?是不是因为我变得超帅?”
沈墨是忘记了那个说永远也不理睬栢延的人是她了。
“哈哈。”
“你笑什么?”
“不告诉你。”
“哼,你不告诉我,我也知道!还不是因为我太帅,太有吸引力!”
再次离开是两个月后,走的人还有宋母,来接他们的是是宋建业,宋建业在B市有了自己的公司,宋母走时,眼底尽是不舍,但还是走了,她等了九年,等来了她的男人,还有她男人的成功。
“小墨如果留长发肯定更漂亮。”
这是栢延走前对沈墨说的话,沈墨记住了。
“你什么时候再回来?”
“很快。”
栢延揉了揉沈墨的头发,嘴角扬起的角度让沈墨安心。
沈墨上了高中,没有再剪头发,葛大壮很好奇,自己哥们留长发了,不过更漂亮了。
沈墨高一了。
一年了,他没有回来。
沈墨高三了。
三年了,他还是没有回来。
“老墨,你打算上什么大学啊?”高考完葛大壮问沈墨。
“不知道,如果可以的话我要上S大。”
“S大,就那个B市的S大?”
“对。”
“嗯,你加油,兄弟我不能陪你了。”
“……”
沈墨要上S大并不是因为S大的名气,而是因为在B市。
当然了,没有人知道她的心思。
所有人都说小墨有出息了,考上了S大,以后会有好出路哦。
只有沈墨,一直心心念念着栢延。
四年了,没有他的消息。
五年了,没有他的消息。
七年了,好累啊。
栢延,你是不是死了?
你说过我长发会很漂亮,我留了,你在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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