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爱情,是旁人眼里的乏善可陈

作者:两三点雨山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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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爱情,是旁人眼里的乏善可陈


      人们都说只有过了情感的冲动期,平静下来的时候才能用理智写出好文字。
      那我要等到什么时候呢。我爱你这件事。本身就毫无理智可言,而且也无法平静。

      (一)
      这场恋爱很特别,特别到你和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同,相当慢热,相当闷骚,相当不开窍。
      所以我也和以往任何一个人认识的我都不同,相当矫情,相当思念,相当,死心塌地。
      朋友曾经吐槽我说 “你这样的人,就适合谈异地。”
      “是么。”
      我当时笑,可真的没想过会有这样一天,有幸找到这么喜欢的你,有幸开始一场距离这么远的,有些艰难的爱情。
      说实话,我刚开始真的受不了,没人能受得了。一千多公里两端的两个人,职业不同,作息不同,就连生活习惯也不同。有人感受过这样的感觉么?当一天结束,当你还没来得及将身边发生的有趣的事讲给你爱的人听的时候,却先收到了他的“晚安。”
      所以我想我应该退让,于是我退了一万步,就算我每天可以24小时盯着手机屏幕,也保不准你时不时被训练折磨的回屋倒头就睡。你累的“嗯。哦。”的回着,我却在这头揣测是不是刚才哪句话惹的你不开心……我们毕竟才见过两面,心里的不确定、害怕和距离带来的疏远每天都在折磨着自己。我几乎跟我所有的朋友都哭诉过,我想这大概是我已经崩溃的标志。我抱着可可哭,每天对7个可怜的室友讲一遍我的遭遇,晚上对着微信跟老佛爷哭,或者对着q跟姐边说边哭,再要不就是喝醉找点点撒泼……至此,我算是见过自己最无耻最无理取闹的样子了,真他妈丑。
      可是到今天,我爱你已经155天了,算算看我喜欢金秀贤14天,李源根20天,金宇彬2天,李玹雨7天,郑京浩…待定。我最长一次恋爱加上暑假两个人互相不搭理是三个半月,喜欢对方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周,所以你,155号,恭喜你打破我的记录,成为我的唯一。
      (二)
      以前我特别喜欢跟人家讲我男朋友,恋爱中的狮子座,孩子气暴露无疑,天生爱炫耀这点其实我自己都讨厌。但是那天婊姐问我,你到底多天仙啊,能让我作贱成这样。我居然跟他说:“就那样吧。”个子就那样,长相就那样,脾气坏到极点。
      但是,但是。这些合起来组成的你,我怎么看怎么喜欢。
      (三)
      你是个闷油瓶,什么都不愿意说,总是埋心里,自己担着,这点真的特别讨厌。
      我见不到你呀,也无从得知你的烦恼,语言成了我们唯一的联系,有时候自己也觉得可笑,明明是两个相爱的人,关系居然脆弱成这样,可事实就摆在眼前——如果你永远不说,那我便永远无法参与你的喜怒哀乐;如果你永远不说,那我便永远都会以为你电话那头的抽泣是对我上一个笑话的赞许。
      在你毕业工作分配的煎熬期,我跟你说了分手,并且抱着鱼死网破的心理,想着自己已经吃了这么多苦,最后再也不要吃亏了。但是即便如此也不敢打电话,所以就发微信骂了你几千字。
      结果三个小时之后收到你7个字的消息我整个人差点哭晕在厕所:“刚睡醒,等会儿说。”
      ……
      又一小时,你了回我4个字。
      “丫头,累么,”
      那时候,我突然就想起来小的时候跟我爹撒谎,手一直哆嗦,不敢看他,却必须要加快语速、提高音量,因为这样才能显得理直气壮,因为这样才能快点说完,可笑的是每次总以为自己编的理由逻辑严密,足以瞒天过海了,实则破绽百出,前言不搭后语。
      累么?
      累么。
      怎么不累阿,从第一次见你就累的要死。坐你旁边,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努力装出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生怕被你第一眼讨厌,明明那么喜欢,明明有那么多问题想要问,明明对你的一切一切都那么好奇,却偏偏要抑制自己的内心,装成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你应该那个时候问我的,“丫头,累么?”
      之后你几个月的冷淡,让我每天焦躁不安,终于下决心去T城见你,可百度地图没有告诉我你学校离市区80公里居然无交通无住宿。最后还是决定把行李放在离你最近的一家旅店里,提前一天洗澡洗头,第二天5点就起来夹头发、化妆,去赶一个半小时一班的公交车。你应该那个时候问我的,“丫头,累么?”
      和你在一起之后你转换不好角色,凡事还是以自我为中心,时不时夹杂着点大男子主义,继续我行我素,吵架从来都是我低头;你生病的时候我比谁都着急,想知道你现在怎么样了,可你却说你不想说话,让我不要打扰你;只有在喝醉的时候你才会对我说真心话。所以我被折腾的没一天消停过。你那个时候应该问问我的,若你问了,我就可以头也不回的离开你放弃你,可是现在,我已经做不到了。
      我做不到的时候你来问我,累么?
      我要怎么回答呢。
      是不是你也感觉的到,
      我很累。累的喘气都想哭,累的快死了,累的决心不要面子,除非你亲口说,否则绝不离开你。
      良久。

      “我刚才说的是气话。”
      “那我再睡会儿,头疼。”
      “嗯”

      (四)
      我是个泪点特别低的人,情感泛滥,爱哭,容易感同身受。为此我这些年没少看那些个虐心大戏来锻炼自己,好不容易现在听荔枝睡觉的时候也不会落泪了,我很满意自己的训练成果,可遇见你之后,眼里的这两汪湖水算是又绝了堤。那天早上醒来,400度的宋半瞎隔老远居然能辨认出,镜子里,自己的两个肿眼泡和重重的黑眼圈,很生气。自此之后,刷牙,洗脸,骂你成了和吃早饭一样重要的三件事。

      终于盼到你回家。这之间自动忽略掉你的那些屁话。比如“我到是真想去西藏”、“回不回去无所谓”、“能见你就见,见不了就算了”讲真,我现在对这些话已经免疫了,你个大贱人。
      因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那时候我正在Z城准备下乡演出,突然得知你回来的消息。
      你问我什么时候有空“明天去接你吧?”隔着手机我都能感觉到你的开心。
      但是——
      “演出很累,这边结束我先回家了。”
      “回家?!”
      “嗯。”
      (哈哈,所以为什么大家都喜欢装酷,因为这是一件特别爽的事!!!)

      第二天你带我去见了你的朋友。

      吃饭的时候他们一替一句的嘲笑你“哎-呦-喂~翔子,给我也盛一碗来”…“我可不会用筷子昂,得喂”,“不是,我说你小子能不能有点出息,不就找了个媳妇儿么,至不至于”、“这回这个妹妹准备啥时候换呀”……
      你比我大六岁,他们又大你两三岁,算起来快三十的人,耍起嘴皮子来却一点不输名流馆里的相声演员,旁边那俩人一胖一瘦,一人捧哏一人逗哏,配合的相当默契,那天算是知道了你这么贫的原因,除了先天优势想必定也没少和他们相互切磋,只是居然把我这个厚脸皮说的相当不好意思,我低着头,手里摆弄着桌上的筷子,不知道这种时候该干点什么,
      抬头看看你——你忽然笑了一下,也不说话,继续转你的桌子,继续一本正经的往我盘子里夹菜,半晌,兀的扔出一句话来:
      “不换了,就她了。”
      一时反应不过来。我听见他们说你酸,说你恶心,有人说“我要出去吐”有人说,鸡皮疙瘩掉一地,要把咱俩丢出去喂鱼……
      我也觉得酸,眼睛酸。
      原来看张小娴的书,她说,在爱情里的两个人,地位要平等,付出要适当,才会容易满足,才会感到幸福。可这场爱情对我来说很不容易,你是个榆木脑袋,不会甜言蜜语,甚至哄人都不会,很怕麻烦又很讨厌矫情,所以我只能把我的骄傲踩在脚下用来换取跟你说话的权利,走这么久,每一天都过的很辛苦,而且我大概是脑子瓦特了还想要坚持走下去,甚至觉得自己能这样,带着心里那些个不安和疑惑坚持一辈子。
      可那一瞬间,我脑子里就剩下一个问题了,我就想问问,这个时候可不可以说,“我愿意。”
      这是我长这么大,听过的最好的情话。

      那天你们三个五箱半啤酒喝的唠起了家常,有个29的朋友家里今年一直施压逼他结婚,他说这事儿急不得,就算打一辈子光棍儿也不能凑合。然后笑着打趣到他这个当哥的没想到要先喝你的喜酒了,你摇摇头说,你得先立业,“不是我的原因,她还小,还要读几年书。”
      以前有人问我,见三面谈哪门子的恋爱,你喜欢他什么啊。我很后悔那时候找不出话来反驳,只觉得尴尬。
      所以我多么希望她现在可以再问我一次,那我一定会说的清清楚楚。
      我喜欢你给我盛汤加菜的样子,一边嫌弃我胖,一边叫我再吃点。
      我喜欢你拉着我手走路的样子,就算被兄弟们说的很没面子也不放开。
      我喜欢你盯我开车的样子,明明自己喝的晕晕乎乎,困得要死,却能眼睛都不眨,给我放我爱听的歌,笑车里朋友的呼噜声很合鼓点。
      我喜欢你厚脸皮嘴硬的样子,明明只听得懂左右,不知道东西南北,还非要怀疑我手里的百度地图不识路。
      我喜欢你就算前一天跟朋友玩到凌晨三四点,第二天早上还是会如约打电话接我吃早餐。明明胃里翻江倒海的恶心,却一定要喝完一整碗胡辣汤。
      因为我跟你说过,一天之中,我觉得一起吃早饭最幸福。

      (五)
      你说你心里知道我委屈,你说我这个年纪的浪漫谁不会玩,你说很多事没办法,既然走了这条路。所以答应我的事,有一件算一件,一定做到。
      其实这就够了。
      我们都不是太聪明的人,不擅表达,不会保护自己,所以在爱情里我们只能选择最笨的方式,慢慢的行走。我们躲不过每一个磕绊,几乎遇见陷阱都要跌倒,所以只好一关都不拉的闯,或许这要浪费很多时间,可是一辈子那么长,如果那个人是你的话,又有什么关系呢。
      亲爱的,我很喜欢你给我的这场爱情,虽然它是旁人眼里的平淡无奇,却已然是我眼里的,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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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你能喜欢,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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