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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错过了烟雨繁花、错过了月色朦胧、错过了朝花夕拾,在芸芸众生之中等待了无数春夏秋冬,或许只为与你相遇。
——《再见,下一个天亮》
江琛出差了,屋子显得有些空荡,虽然这不是他第一次出差,但是我仍然无法适应。
一个人在家略显孤独,只能无聊的翻阅一些书籍,借此打发一下时间,却无意间发现了一张照片,一个阳光的男孩牵着一个羞涩的女孩站在樱花树下。
花开得好极了,艳丽、饱满。
一些土壤开始松动,一些东西开始不甘寂寞了,总归该来的还是会来的。
那些深埋的记忆,不愿提及的过往,统统破土而出,在记忆的海中翻腾。我呆呆地盯着相片,直到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我下意识接起电话,“喂?”
“阿锦还没有睡呀,难道是在等我的电话”听筒中传来的江琛戏谑的话语,却意外的让我心安。
“哪有,我要休息了。”相处这么些年了,还是会带着些羞涩,接到电话还是会浮起些微欣喜,他总是记得的,无论身在何处,每晚必定一个电话。
“好好好,阿锦早点休息,我明天就回来了,晚安。”带着低沉的笑意,温柔嘱咐着。
“嗯,晚安,你不要太累了”我轻轻挂断电话,这样很好了,我对自己说,已经很幸福了。
关于初恋,一直是我不愿提及的话题,大概是受了伤,而我这人一直是很胆小的。
现在想来其实也没有什么,谁没有经历过一场遗憾的恋爱,原谅我没有办法说它失败,因为我曾那么努力而纯粹的付出。
不过还好,一切已经过去了,我已经遇见了我的圆满。
许多年的时间,再深的爱恨也被时间淡化了。
我的初恋,美丽的开始,艰辛的过程,苦涩的结局。
十九岁,很美丽的年纪。青春、活泼又纯粹。
大学,在一个离家很远的地方。这是我十九年来第一次外出求学,没想到会碰到令我动心的人,开始一场不怎么快乐的初恋。
浪漫的樱花小道,静谧而温暖的午后阳光,正是我选择这所学校的原因。
文科女天性浪漫,怎么会舍弃拥有这么棒的校园环境的学校?再说了,离家放风的诱惑那么大,怎么经受得住呢。
第一次离家,外面的世界是多么令人向往与期待。就像刚离巢的雏鸟,热切地拥抱蓝天。在打理好寝室后,特地溜出想好好感受午后时光。
走在小道上,两旁的樱花正开得灿烂,阳光透过花瓣和树枝漏下细碎的光斑,温暖而令人迷醉。
有一个身影突然闯入我眼中,也许是他把一件简单的白衬衣穿得那么好看,显得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那么出众的气质让人几乎只是一眼就能在人群中看到他。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楚慕白,一个干净,阳光的大男孩。他沐浴在阳光下,让我忽然心生错觉,觉得他恍若天神般圣洁。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突兀,他微眯着眼睛,偏了偏头,冲我微微一笑。霎时间,我的四周寂静了,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了我和他。我恍若听见了花开的声音。
于是,那天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错过了烟雨繁花、错过了月色朦胧、错过了朝花夕拾,在芸芸众生之中等待了无数春夏秋冬,或许只为与你相遇。
接着,和所有剧情一样,我开始关注他,费尽心思搜集他的消息,了解他的一点一滴,可越是这样越是着迷,越陷越深。现在回想起来就像和自己较劲似的,真傻。再后来,他答应了我的追求,当时简直是欣喜若狂啊,以为终于是结果的时候了,却不想,这才是真正痛苦的开始。
作为男朋友,他很好,人暖又心细,我们在一起时总是照顾着我的情绪,分开时,也会定时发早安、晚安。是不是看着很完美,以至于朋友们总是调侃我,不知修了几世的福气才找到了对我这样好的人。是啊,他很好,好到我战战兢兢,就怕自己行差踏错半步,给了他离去的理由。
他很好,除了不爱我,别无挑剔。
爱情让人盲目。我越是拼命留,他走得越快,到后来,我也不知道如此执着的愿意,是因为他是此生挚爱呢?还是因为心有不甘?
后来的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现在回想起来,恍若隔世。
我和他的故事,三言两语,就当作一件轶事,不必细细详谈。没有意义的。
照片还在,物是人非,心境也不同了。
初恋啊初恋,让人又爱又恨呢。
我曾经问过阿琛,遇见我会不会太晚,毕竟不如初恋般记忆深刻。
阿琛说:刚刚好,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太早时候我怕我不会爱伤了你,那时候年纪太小性子太冲;晚些时候我怕你等不及,嫁的人没能有我对你好。
我笑,好好好,阿琛对我最好了,谁把你养自恋了?趁他不注意,背过身偷偷抹了抹眼泪。阿琛只是揉揉我脑袋,睡觉了,傻瓜。尔后,我们相拥而眠。
之后给他写过一封小情书:希望遇见你,在我最好的年纪,心里的房子打扫得干净,还未曾有人居住。显然没有回应啊,理科男的阿琛绝对不会有我这么感性的,意料之中的小小失落。
唔,很晚了。
把照片重新夹进书里,放回原位,关上灯,回房睡觉。
夜晚,静悄悄的,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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