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猎纪事

作者:且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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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舍友


      项丘眼里的“条件不错”是个什么概念?叶闻笛被领进了在以前看来仿佛在另一个世界的10万一平方的高档住宅区,觉得自己对血猎的印象都被颠覆了。
      两个人在11楼下了电梯,走到一扇与两边装饰典雅的墙壁风格迥异的简易木门前。项丘伸手在裤兜里摸索片刻,随后面色如常地抽出短刀,插进门缝里,一撬,门被打开。
      “这门昨天已经被踹松了。你以后要是发现进门没钥匙,随便拿点东西一撬就开了,在它被踹破之前是不会换的——进来吧。”项丘一本正经地跟叶闻笛解释道,然后按亮客厅的灯。
      屋里静悄悄的,看来其他人还没有回来。
      项丘从鞋柜里拎出一双粉红色的拖鞋扔到叶闻笛面前,说:“你先穿着这个,夹竹桃的拖鞋,还算干净,夹竹桃出差去了最近回不来。”
      叶闻笛穿上那双粉红拖鞋,发现拖鞋的主人脚比自己小一些,个子应该不高。
      他还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一套三房二厅的房子,装修风格偏向于欧式,是自己日后不出意外长一辈子钱大概也买不起一个卫生间的那种。
      穷孩子叶闻笛极力压制着自己在房内到处转一圈、摸一摸看一看的冲动,保持住作为客人的矜持,等着主人安排自己坐下。
      项丘晃进厨房拿出两罐饮料,一罐是最普通的那种促销装橙汁,另一罐则是银底红字,印满了花花绿绿的图案和一些弯弯曲曲的文字。后者看上去比较贵,依照常识,有一堆看不懂的外文的饮料总是比较贵。
      所以项丘让他选一罐时,叶闻笛果断地选了橙汁。
      介于其他人都还没有回来,各个房间的门也都是锁着的,两人就并排坐在沙发上看晚间新闻。
      插播广告时,项丘把一条胳膊搭到叶闻笛肩上,用微凉的易拉罐碰了碰他的脸颊。
      “喝一口试试看?”项丘深灰色的眼里满是笑意。
      叶闻笛接过易拉罐。“闻起来像汽水”他想着,仰头灌了一口,随后差点把喝下去的饮料又吐出来。
      闻起来像汽水,喝进嘴里却是一股血味,再去闻时已没有一丝汽水味了,完完全全就像是一罐血。
      叶闻笛皱着眉头咽下了这口“血”。
      项丘侧头仔细打量他的表情,半晌后突然吃吃地笑起来,笑得整个人都在抖动。
      叶闻笛有些尴尬地转过头,然后惊讶地发现——
      窗框上蹲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看上去与项丘年纪相仿的青年,上身灰蓝色卫衣下身水洗蓝牛仔裤,一头倒长不短的亚麻色发丝迎风飘扬。
      他看起来像是正要跳进屋里,却不小心和正看过来的叶闻笛视线相交,一下子僵住了。
      “啧”跳窗青年把脸扭到一边,说道:“怎么?我就是喜欢走窗户,和没带钥匙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叶闻笛听了他的话,觉得更尴尬了,默默地又把头扭回来盯着电视屏幕。出乎意料地,项丘这回没有笑,连嘴角都没有往上扬哪怕一个弧度,只是刚从叶闻笛肩头放下去的手又抬了起来,拍拍叶闻笛的肩膀,顺势搭上,介绍道:“这是金弦,万年新人一个,你叫他老长就好。”
      金弦瞪了项丘一眼,没说话,直接穿过客厅,拉开浴室门走进去,不一会儿里面就传出水声,看样子他是急于洗澡,不然定能和项丘吵起来。
      “他就这样,习惯了也会觉得蛮正常的。”项丘凑到叶闻笛耳边低声说:“不过你别以为他情商很低,如果管家在的话他立马就靠谱了。”
      叶闻笛不自在地看了看项丘搭在自己肩上的手,想了想才又开口问道:“那他叫老常,是因为他姓常,还是因为他的异能可以让头发老长老长?”
      项丘目露诧异之色,问:“你怎么…”
      叶闻笛有些不安地捏捏食指,抢先答道:“这是我的异能,大概。我可以看到他的异能是如何使用的……这种是不是不是很实用?”
      再次拍了拍叶闻笛的肩膀,项丘有些无奈地说道:“不,我想问的只是你怎么看出来“老长”这个称呼和头发老长老长有关系的,因为一般再熟悉他的异能也不太能想得到,好好听人说话啊新人。”
      叶闻笛默默点头,回忆起自己抢白的习惯是怎么养成的。他发现只要在别人说出不利于自己的话之前抢先按自己的理解来讲上一通,在很多时候就能主导形势,即使理解错了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他就下意识地这么做了,在精神状况相对不稳定时尤其容易如此。
      项丘没有得到自己想知道的答案似乎也不太在意,只见他一仰头,把罐内剩下的液体全部倒进嘴里,又恢复了之前悠哉悠哉的样子。
      他把罐子抛进三米外的垃圾桶,正要起身时忽然发现叶闻笛正盯着自己看,眼睛一眨不眨,不禁伸手顺了一把少年柔软的黑色发丝,问道:“怎么?”
      叶闻笛像猫儿般微微眯起眼,答道:“你喜欢血的味道。”
      项丘“嗯”了一声,缓缓地坐回沙发上,把脸转向叶闻笛,下巴微微上扬,然后用力一呲牙。
      叶闻笛怔怔地看着他口中森白的獠牙,黄昏时所见到的泛黄獠牙的模糊印象仿佛又出现在眼前。
      项丘…是吸血鬼?
      项丘闭上嘴,不自在地揉了揉嘴唇和下巴,才带着点笑意开口道:“害怕了?我被吸血鬼袭击是在五岁的时候,当时险些完全被转化呢……还好我们家血猎的基因够强悍。”
      说完,他又指指远处垃圾桶里的那个空罐子,解释道:“那是血猎协会里一些妄想吸血鬼与人和谐相处的家伙研发的血汽水,虽然貌似挺高端,但完全不受吸血鬼的喜爱呢……我去一次总部,他们就给我塞一箱类似的血液替代物,总之凡是推销不出去的都很乐意送给我,我虽然离吸血鬼还有一步之遥,对血味却是全协会最高的。”
      正在这时,门锁传来几声响动,一个穿着西装的白发男人面容冷峻的开门走了进来,一见到项丘就问:“金弦呢?”
      项丘抬手用大拇指往斜后方的浴室方向指了指。
      白发男人冲他一点头,然后径直走向浴室。
      白发男人无论是气质还是妆扮都十足像社会精英人士,但当他站在浴室门前时,却自然而然地抬起脚。
      随着一声巨响,门板倒下了,里面的人无遮无掩地暴露在白发男人的视野中。
      “前、前辈…”浴室里传来金弦颤抖的声音。
      白发男人走进去,然后,浴室里就什么响动都没有了。
      项丘一脸的习以为常,双手抱胸,向着门口的方向吹了声口哨。
      门外站着一个妖艳的女人。她身材惹火,穿着一身特别剪裁过的哥特风格服饰,黑丝袜细高跟,摇曳生姿地往里走。
      她的黑色卷发高高束起,其中挑染了几缕蓝色与紫色,显得妖异迷人。
      “咦?”她眨了眨涂着睫毛膏的大眼睛,问道:“断刀,你老婆……不,新人?”妖艳女人袅袅婷婷地走到叶闻笛面前,动作自然地爬上沙发,这个人几乎趴在了叶闻笛身上。
      距离是如此之近,叶闻笛甚至能看清她眼角的泪痣和涂成紫罗兰色的嘴唇,嗅到她身上的香水味。
      “Hey,boy”妖艳女人用涂了黑色指甲油的指尖挑起叶闻笛的下巴,笑得妖媚勾人,令叶闻笛浑身僵硬,一动也不敢动。
      “姐。”项丘犹豫了一下,还是站起身,走到妖艳女人身后用双臂穿过她的胳肢窝,将她提起来:“别调戏新人。”
      妖艳女人撇了撇嘴,在项丘把她放下来后给了他一个重重地肘击,才不屑地说道:“So boring,调戏新人可是our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You know ?而且你不也是always 调戏them?”
      项丘没有躲闪地挨一下,随即一脸无所谓地重新坐下,手臂再次舒舒服服地搭在这辈子大概不能突破一米七的叶闻笛肩上,向刚被调戏过的新人介绍道:“这是我拜把子兄弟,代号是御姐,七年前受了点刺激觉得自己合该是个女人,你也别太较真,和大家一样叫他姐或者大姐之类的都可以,唯独别叫他尉爷。”
      御姐听到“尉爷”脸顿时就黑了,10cm的细高跟眼看就要狠狠跺在项丘的鞋面上。
      项丘靠在沙发上依旧一副大爷样,旁边的叶闻笛却看得心惊胆战,连忙试图救场:“姐真漂亮,我叫……”
      项丘一把捂住叶闻笛的嘴——“血猎之间不通姓名,给自己起个代号,乖。”
      “可你告诉过我你的名字。”——叶闻笛的眼神是这么说的。
      御姐哈哈大笑,然后一脸满意地对叶闻笛说:“你真是sweet boy,We侦察组正需要你这样的!考虑一下?他们fight group 全是杀胚,so disgusting!”
      叶闻笛很不适应他这种中英文混杂的说话方式,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才明白自己这是被招揽了,而且这两人分属的部门关系好像不怎么融洽的样子。
      浴室里的人出来了,在这个气氛再次陷入尴尬的时刻。
      白发男人衣冠楚楚,左手提着近乎□□的金弦的脚腕子,把鼻青脸肿的金弦拖回了客厅。
      “差不多该说说正事了,新人。”白发男人坐到叶闻笛对面的位置,一推眼镜,冷冷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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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隐私保护和其它的一些考虑,本文大部分血猎只出现代号,当然,主要人物名字是有的,但叶闻笛现在还不够格知道。
    觉得奇怪的话…忍忍过几章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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