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重播

作者:未曾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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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捡到的阎默


      天黑了。
      寂静的小胡同有些诡异的荒芜,明明是春天,颓败的叶子却像残秋的苟延残喘;阎默就蜷缩在那个巨大的垃圾桶旁,像一只找不到家的小野猫,锋利的爪子上却伤痕累累,让人轻易就能轻视他的杀伤力一样,娇小虚弱的小子,尽管用娇小这个词形容一个二十岁的少年,似乎不大好。
      老鼠叽叽喳喳的声音在这样的地方似乎在宣示着自己的主权,肮脏的地方,又有谁会在意?垃圾桶里散发着一阵阵的恶臭,水果腐烂的味道带着残羹剩菜的腥味,从那个桶里源源不断的逃窜出来,似乎恨不得逼的人都再也不涉足这个地方。然而阎默依旧蜷缩在那儿,面无表情,一动不动,像一具尸体。
      这条胡同平时是没有人来的。
      但是我除外。我叫顾奕,是个混混,后来阴差阳错混了个小警察当着,正儿八经的人看不起我这样不学无术的,我也不在意其他人眼中的异色,我喜欢走一些……类似不寻常的路。
      回家的路原本不需要绕到这条胡同,走这条路是绕远了,今天早早就翘了班,鬼使神差的又来到了这条胡同。我就站在垃圾桶前盯着蜷缩在垃圾桶旁的小人,不说话,也不走,胡同里安静的吓人,连老鼠都忘了嘚瑟。
      阎默抬起头,我说不清看见阎默眼睛的时候的感觉,天真、无知、害怕,很多情绪混杂在那双深邃的眼里,却丝毫不违和,我下意识的就想带他走,有阎默在,我会觉得自己是个拯救了美人的大英雄,还是一个浑身带着新鲜的铁锈味的美人,那种味道,我真的太熟悉了。
      我带阎默回了自己的家,在这个繁乱的城市的里一个偏僻的小区里,一个两室两厅约莫90平的厅室房。
      然后我们同居了。
      我其实很后悔,为什么要带这个类似智障的小子回来,这是同居吗?我很想骂人,明明是我包养了个小白脸。
      阎默像个小孩,我嫌弃他身上的味道,让他去洗澡,阎默委屈了,哭了,因为不会。没办法,我无奈的拉着他去洗手间,三两下扒光了阎默,本来想狠狠的把他按到水里,结果在看见他浑身的伤痕时,犹豫了。
      我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在看见阎默的裸体的时候。
      阎默很瘦,瘦到摸起来都膈手,阎默身上的深深浅浅的刀伤,还有不知道被什么打出来的青青紫紫的伤,新伤盖在旧伤上,触目惊心,虽然他皮肤很好,就算被折腾的遍体鳞伤,手感依旧足以让人心猿意马。我小心的给他擦伤口,没用,新的伤口还在流血,我算是明白阎默为什么白的像个鬼一样,贫血。
      阎默一动不动的让我折腾他自己,我有点牙疼,看着他的伤口我都觉得疼,怎么他就跟没知觉一样?
      我把阎默抱到沙发上,这个小子无神的双眼一直盯着家里的每一块玻璃,看得出他对我家里任何一块玻璃都有着致命的热爱。但是我只能告诉他,这些太硬,是不适合他的,他这个小白脸可是吃软饭的,所以不能碰那些。
      阎默真的不惦记了。
      阎默很安静,大多时候就像个正常人一样,又不像个完全正常的人;他喜欢蜷缩在我的沙发里,恨不得整个人都窝进去,像我以前养的一只猫,乖巧。
      我一直尝试跟他说话,但是从我捡他回来后,他只对我说过两个字,阎默。
      他多大了,他的家在哪,他的亲人在哪,完全没有答案。我一度的错觉,他真的是一只流浪猫吧,然后在我质疑自己的人品的时候,他又说话了,他说饿了。
      我感到很开心,还知道饿,还没傻到吃喝拉撒还要我来操心;但是我又想,我这是在养儿子吗?
      晚餐是很简单的两菜一汤,白菜茄子和萝卜汤,作为一个肠胃不好的人来说,少荤多素一直以来就是自己的人生信条。
      我该庆幸的是阎默虽然固执,但是不挑食,当然,也不排除我的厨艺很好,至少他吃的很开心。吃饱后的阎默格外可爱,跟我在捡到他的这几个小时内自闭的样子完全不同,因为他笑了,我形容不出他的笑,要真的说一下,大约就是看着他笑我都情不自禁的感到温暖吧。阎默长的很清秀,像个小女孩,如果不是之前为了给他洗澡扒光了他,我也不确定他真的是个男的。
      阎默穿着我的睡衣,明显大了一号的睡衣显得他更加娇小,我真的魔障了,为什么一直用娇小来形容一个男人。
      我得感谢当初置办家具的时候买的是双人床,阎默很理所应当的躺在了我的床上,我靠着他躺下,没一会儿他就睡着了,我猜是失血过多又神经紧张,他太累了。
      但是关灯后,我失眠了。
      在这个时候捡到阎默似乎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虽然我其实很开心。我一直疑惑,阎默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更让我睡不着的一个原因是警局里的报案。
      姑且称为,A市B镇吧。
      B镇的治安一直不算特别严谨,因为几乎没人相信在这么个孤僻的镇上会真的发生什么所谓的案子。B镇唯一的警局分了四个队,俗称为四大天王……我在二队,负责这个镇东部几条街的案子,因为有几个类似神经病院的存在的地方驻扎在东部,没人愿意和一群疯子打交道,正如没几个人愿意和混混交朋友一样。二队是警局里的人最不愿意待的队。
      我是在高一辍学的,以全校前十的名次考进C市第一中学,然后半年内经过我不断的努力,逃课、打架、斗殴、考试交白卷、辱骂校领导,然后终于在众目睽睽中被勒令退学,学校当时让家长来接我回去,我在校门口站着像个国宝一样让人看了很久,最后确定,我真的是个孤儿。
      其实混混没什么不好,我的大哥和小弟都是很有义气的,就比如我们最后一次的集体活动中打死了一个人,他们知道出事后赶走了我,那是我被我大哥骂的最惨的一次,对,还挨了我小弟一拳,然后被他们赶走。之后我离开C市,我知道或许他们现在还在哪个监狱里劳改,但是绝对没有人能想的到我当了警察,真讽刺。
      刺鼻的血腥让我彻底记住了那个不太美好的味道,从前我似乎没怎么在意过受伤和死亡,但是之后我不得不承认我怕死啊。
      灯灭了很久,久到我足以在黑暗中适应寻找其他的物件,没错,我看着阎默安静的睡着着,脑子里想的很乱很杂将那么残留的一点睡意驱赶的不知所踪,阎默,真的很好看。
      我这才真实的感觉到,床上人如玉,阎默世无双,他的脸很小,也不是特别小,五官就那么随便的摆放出一个像小姑娘一般的男人,他的嘴唇也好看,黑暗中我猜想那是红扑扑的,我盯着他的嘴唇,竟然有种想要咬一口试试味道的奇怪想法,我想我是魔障了。他是男人,还是个傻子。
      久远的记忆和阎默的气息一直充斥在我的脑子里,让我像一条浅岸上的鱼,一会儿被拍到岸的近处,让我窒息的害怕,一会儿被拉到远岸的深处,让我重生的喜悦;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我的故事了。
      我想,随遇而安一直是我的人生信条,我的人生信条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队长岳宇很不客气的对我说,不要自欺欺人,我这只是随波逐流。那就随波逐流吧。
      我有一颗奇异的大脑,擅长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正如现在大晚上的失眠,这颗催化剂立马让我思维活跃在三天前送来二队的一个极其让人头疼的案子。东部中南街第三精神病院的院长离奇死亡。
      杀人事件,在不确定死者死亡原因的时候,姑且称之为杀人事件吧,毕竟没有人自杀还会被送来受审的。
      杀人事件,在这个法治社会总是刻不容缓去处理的事情,虽然让整个二队头疼的主要是死者家人的得理不饶人。
      谁能想到一个精神病院的院子也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一度怀疑这位院长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导致他的死亡……比如精神病。
      一夜无眠,我的精神却格外好。
      不知道阎默现在认不认字,我洗漱好也只能无聊的等待他醒来。他就像我之前养的那只猫一样,在主人充满期待的目光中优雅的伸个拦腰,再哼唧一声,才满足的睁开眼,确定自己所在的地方,然后对着身为主人的我用那双迷人的大眼睛祈求我的照顾。夸张了。阎默是可怜巴巴的眼神。
      我看了下手机,简单交代了几句,毫不犹豫的出门。我想我再多陪他一会儿,我就走不掉了,阎默太粘人。虽然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家,这样的傻子被人卖了都会给人数钱,留下我一直舍不得丢掉的诺基亚,像个媒婆一样不停的说了很久,然后我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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