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朝阳

作者:赤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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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苏茉回到家,用力把手提包扔到床上,生气的把鞋一甩,光脚踩在地板上,脚底突然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
      苏茉低头去看,是刚才她怎么找都找不见的戒指。她拿着戒指愣愣的坐在地板上,眼泪就这么毫无征兆的流下来。她俯下身,抱住膝盖呜咽哽泣。
      她这些年所有的执念、情爱,如此不值一哂,一击即溃。他真的爱过自己吗?还是单纯的觉得她只是个适合结婚的对象?宋朝真的如她所想的那般吗?她一直以为他认真而郑重,做下决定不会轻易改变,这样的人对爱情难道不应该也是恒久如一的吗?也许是她错了,彻底错了。
      苏茉把自己埋进文字的长河,试图遗忘自己多年来执着的爱情。她的生活里只剩下文字,和大把的空寂。她必须用工作将所有的空寂填满,不能有时间细想。不能想柳嫣的软语低哝,也不能想宋朝的心疼怜惜。
      在这一刻,苏茉不由庆幸她还有紧张的进度要赶。准备演讲稿,完成小说,每天从醒来坐到桌前到晚上关电脑睡觉,一天写20个小时,日以继夜。
      常点的那家饭店的外卖小哥见到她都不由劝说:“姑娘,身体是本钱,就是失恋了也不能这么糟蹋自己。”
      苏茉笑了笑谢谢他。回到屋里,一时没明白是从哪里能看出来她失恋了。
      洗手池镜子里映出的人脸色苍白,青色的黑眼圈看起来像行将就木。她的嘴唇没有一丝血色,长发乱蓬蓬的缠在身后,活脱脱一副停尸房里的死尸模样。
      苏茉看着看着,竟然笑起来。还好她没有家人,也没有男朋友,除了快递小哥,没有人能看到她这副鬼样子。
      年轻时的苏茉曾以为自己无坚不摧,家人和自己决裂没关系,独自在外地举目无亲没关系,一个人生病住院没人陪护没关系。可随着年龄,她渐渐知道,她可以独自办到很多事,不代表她无坚不摧。相反,一个与她无关的女人的几句话就足以让她溃败。
      苏茉也曾幻想过宋朝会来找她,向她保证以后再不会和柳嫣有来往。但实际上,宋朝再没和她联系过。原因,未知。
      第一个打电话联系她的是骨髓库,因为患者病情紧急,等不到一个月之后再进行移植,希望苏茉能尽早捐献,骨髓库表示愿意帮她协调工作问题。
      协调幽大的演讲时间?苏茉只是在电话这端笑笑,心里盘算起捐献造血干细胞所需要的时间。托她最近玩命写作的福,如果她在住院期间可以一直笔耕不辍,应该赶得上进度。
      苏茉答应了。
      负责移植的医院是幽大一院。
      患者在这儿住院手术,苏茉别无选择。
      造血干细胞捐献有规定,与骨髓库合作的红十字工作人员要在捐献期间全程陪护。来给苏茉做陪护的是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姓刘,据说是硕士学历,但看起来十分青涩,一副懵懵懂懂的学生样。
      一般人来捐献骨髓肯定有家人陪同,就算是在外地工作,单位的领导为造声势也会象征性的来医院慰问,更是要带上媒体同行,恨不得告诉传媒,志愿者来捐献骨髓都是他们领导有方。
      从苏茉来住院第一天就是冷冷清清的,既无家人,也无领导,更无媒体。如果不是她穿着体面,陪护的小姑娘就要认为她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了。
      正式捐献之前,苏茉要打一星期CSF,俗称动员针,作用是刺激造血干细胞增殖和分化,副作用是她开始发烧。
      CSF会造成类似感冒的副作用,在准备捐献之前骨髓库的工作人员就已经向她说明了。但在苏茉的印象中,副作用是有可能会发生的小概率事件,基本等同于不会发生,绝对没有想到会在她这么需要头脑清醒的时候来下绊子。幽大的演讲稿,苏茉已经改了三稿,她原本计划要每星期两稿的改下去。这是她第一次站在讲堂里讲述她的写作经验,又是在幽州大学这样的名校,务必要万无一失。
      即使是在低烧,苏茉也保证每天笔耕不辍,实在撑不住就用冷水洗洗脸。一来二去,陪护的小刘止不住好奇,就向她问道:“你是做什么职业的?”
      “写字的。”苏茉答。
      “你是书法家?”小刘问。
      “不是,我是写故事的。”
      “哦,我知道了,是像郑渊洁那样,写童话故事的。”
      苏茉笑笑,没有纠正。拿郑渊洁来做比喻,也算是很夸她了。
      小刘又说:“现在写这个能赚钱吗?现在的小孩子都看绘本,不看童话了。”
      “还可以。”苏茉不打算告诉她自己是陌上,她入院捐献连“滴石”都没有通知就是不想大肆宣扬。献血可以给读者做个榜样,捐献造血干细胞宣传出去就是炒作了。更重要的是,此时此刻,苏茉不想应付任何媒体。
      苏茉住院的病房在肿瘤科,医院是有单独的病房给捐献者住,但由于病房紧张,在没有捐献者的时候也会让普通病人住进来。
      和她同病房的是一个面相四十多岁大姐,姓金,面皮黑黑的,大眼睛双眼皮,疼的时候嘴巴一咧能到耳根。不疼的时候,大姐会和苏茉聊天,就像最质朴的农村妇女。骨髓库方面要保护捐献者隐私,苏茉也没有说自己是捐献者,只说她是来做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大姐就一直以为她年纪轻轻得了白血病,还以为骨髓库工作的小刘是请来的特护。
      金大姐得的是肉瘤,左侧骶尾部肿瘤,每天都只能趴着、侧着歪在床上。她之前已经动过一次手术,这次住院是肿瘤复发了。
      金大姐的手很巧,经常趴在床上用毛线编织些小玩意儿,像是杯垫儿、小手袋,还有玫瑰花。金大姐最常勾的是小孩儿穿的小衣服,两人聊起天来,苏茉才知道金大姐有一个才两岁的女儿,是夫妻二人的独子。
      苏茉来住院的第一天就见过金大姐的丈夫,成天手里拿着个手机,金大姐和他说话,他就“嗯”“啊”的答应;让他帮忙翻身,他总说“等两分钟”,然后一玩就不知道等到哪里去了。
      “我刚得病那会儿,他不这样。”丈夫不在的时候,金大姐和苏茉说,“以前我编东西能卖点钱,又做着一份工作,后来有了孩子,他也不像别人老公那样不管不问,陪我做产检、夜里起来跑老远给我买猪蹄,我当时真觉得自己福气好,找了个好老公……”金大姐絮絮的说了很久,最后以“到底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做了结尾。
      苏茉正想着该怎么说,又被送进来一个病人,是个假小子一样的姑娘,蜷缩在轮床上。疼痛使她出了一身冷汗,头发湿漉漉的,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
      不止苏茉停下话头想那姑娘得了什么病,金大姐也在看那姑娘,像是在看感同身受的战友。
      医生对陪她来的男孩子说:“你先不要急,已经给她用了止痛药,具体情况我们还得看化验结果。”
      “医生!她已经切了一次胃了!这次……”说话的男生看起来二十多岁,带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
      蜷缩的姑娘轻哼了一声,“周……”
      男生立刻扔下医生跑过来,紧紧的握着她的手,“别怕啊别怕,医生说用了止痛药很快就不疼了,很快,我给你讲笑话,那、那什么,有个人去看医生,他问医生:‘医生,我方向感差怎么办?吃什么东西能补?’医生说:‘冬瓜,西瓜,南瓜。’”
      短发姑娘冷汗直流,颤着声音问他:“笑点呢?”
      “笑、笑点?”男生看上去比她还难受,好像急着要找的不是笑点,是什么传世之宝。他抓耳挠腮,一时竟然想不出笑点在哪,好半天才恍然大悟,“就是‘冬瓜、西瓜、南瓜’。”
      说完,姑娘虚弱的笑了笑。
      男生却要哭了。
      “你哭什么?”姑娘问。
      男生翕翕嘴唇,一说话真的掉下泪,“你这么难受……”
      “你别哭,我很快就不疼了。”姑娘掐着胃小声说。
      金大姐在隔壁床叹了一口气,她想翻个身,自己又翻不动,眼睛就直勾勾的看着这对小情侣,像是看一件想要很久又买不起的衣服。
      小刘低声对苏茉说:“医院病房紧,你别在意,就几天的事,出院了会有补贴,忍一忍吧。”
      苏茉一愣,没反应过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想了再三她才明白,一般人肯定非常讨厌和癌症病人住一个病房,说不好要闹起来。
      苏茉对小刘笑了笑表示理解。她对病人有三分出于人性的同情,三分出于职业的猎奇,和三分出于感情的习惯。而这份感情是对那个人的。因为他是医生,所以她习惯病人,习惯疾病,习惯理性的看待病痛。然而,他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也许他们注定只能擦肩而过。
      夜里金大姐一直在哼哼,假小子姑娘发出低低的□□,被她叫做“周”的小伙子在病床边打地铺,金大姐的丈夫睡在病房里剩下的一张病床上。
      苏茉听着此起彼伏的痛苦哀鸣无法入睡,拉上病床边的帘子刷起手机。白天有人说话,有进进出出的医生护士,有写不完的稿子,她想不起那些难过。此时静下来才感觉整颗心都要被撕裂了,宋朝向她求婚,可对她的感情还不如对柳嫣。她这四年来的感情在他那里是不是不值一哂?
      病房门被悄悄的打开,大约是夜里查房的医生。苏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冷不丁的被人拍了下肩膀,她一个激灵。
      “苏苏,是我。”杨培明悄声说。
      “你怎么来肿瘤科了?”苏茉低声问。
      “今晚我夜班,林方和马轩在那看摊儿,我听说你住院就上来看看你。”杨培明说,“咱们走廊上说?”
      “好。”苏茉披了大衣和他来到走廊。
      医院里暖气烧得很热,两个人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下,杨培明说:“我就知道你还是要来捐造血干细胞!”
      “我只是有可能会得癌症,我不能因为有可能的事情,就让别人走上死路。”
      “你这性格倒是和宋朝挺像的,”杨培明说,“最近急诊挺忙,上面又要来检查,好多事。诶?你手上的戒指呢?”
      “摘下来了。”
      杨培明惊得差点跳起来,“你要和他分手?!”
      “他已经选了柳嫣。”苏茉不想还带着宋朝的戒指自作多情,再自取其辱。
      “他没和你联系真是太忙了,真不是想和柳嫣在一起。”杨培明恳切的说。
      苏茉说:“宋朝不会找任何借口,他想做的事一定会做,不会因为忙就不做。”
      “这个……他……那什么,”杨培明一拍大腿,“实话跟你说吧,宋朝他住……”
      啪嚓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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