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灯照空局

作者:superp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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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安世(十一)



      一段时间之后,“逼空”事件又有了新进展。由于德国金融监管局和反垄断当局联邦卡特尔局均未对几家对冲基金的联合申诉做出回应,几个机构在法兰克福和汉堡两地提出了诉讼,认为“霄凡”涉嫌欺诈、误导了投资者。然而,并没有过太久,汉堡的法院就驳回了针对“霄凡”的指控,地方法官宣称,没有证据可以表明被告有欺诈的行为并故意对对冲基金施行伤害。“霄凡”的发言人也称,“霄凡”没有任何过错,对冲基金的控诉全部都是无端的指责。

      “有完没完……”凌思凡揉了揉眉心。

      时鹤生将一杯咖啡递给了凌思凡:“还有机构想在美国诉讼,不过因为管辖范围被驳回了,法院建议在德国打官司。”

      “等到法兰克福也驳回了,应该就能告一段落了吧。”

      “‘欺诈’……真是个有意思的罪名。”凌思凡笑了笑,“我从没说过我放弃收购‘安世’,也从没说过我停止了买股票,何来‘欺诈’?”

      “凌总,”时鹤生说,“这一次的收购,好像从头到尾,你都没担心过。”

      “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似乎没想过失败。”

      凌思凡说:“是没想过。”

      “哎,”时鹤生又问,“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过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觉?”

      “……”凌思凡的心里突然间就被刺痛了一下,他垂着眸子,说:“是有的。”

      “嗯?”

      “而且,我很小的时候,就体会过什么是绝望了。”在同龄人稚气未脱的年纪里,凌思凡就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和一个过于强大的敌人战斗将会多么凄惨——它不仅仅会让人输,而且,还会在人因为一点小小的胜利沾沾自喜时,让他明白他有多么幼稚。那种无力、绝望被鲜血淋漓地刻在心尖上,每次想起来都惊恐万分,挥之不去。通常来讲,输了并不可怕,即使输了,双方也应是平等的,在堂堂正正地交锋,然而,当差距过于巨大时,过去一切反抗、希望全都成了笑话,整片天都是漆黑的颜色。

      “……抱歉。”

      “没事,”凌思凡说,“一切只是因为对方还不够强,所以无法让我感受大龙遭屠、无力回天之感。”商场上的对手全都是人,是人便无法摆脱掉人性之弱。

      正在聊着,凌思凡便接到一个电话,一看来源,竟然又是庄子非那家伙。

      “思凡,”庄子非说,“我在你们公司楼下。”

      “嗯,”凌思凡问,“有什么事?”

      “我包了包子给你吃。”

      凌思凡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又是包子?”

      “我、我觉得包子很好吃……”庄子非又一点傻眼,“那……那你想吃什么?”庄子非很爱吃包子,两口一个,两口一个,香得很。

      “……没有,”凌思凡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以后别麻烦了。”

      那边庄子非却执拗地问道:“你想吃什么?”

      “……”

      “锅包肉喜欢吗?”

      “……喜欢。”因为小时候穷,基本上,只要是肉,凌思凡就喜欢。有的时候,饭桌上有的只是那种很腻的大块的肥肉,或者腥到不行的鱼,别人全都吃不进去,只有凌思凡一个人觉得也挺好吃。他在亲戚家里不敢与人家争,装得十分乖巧懂事,荤菜只敢夹上两口,基本全都留给亲戚家的孩子,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的,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

      “好。”庄子非笑了,道,“下次给你弄锅包肉。”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再难的菜多练几遍也就会了。

      “……”

      “……思凡,”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突然说道,“你的这件风衣,穿了好几年了。”

      “嗯?”凌思凡狡辩道,“米色风衣都差不多,你看错了也正常的。”

      “不,”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就是这件,你至少穿了三个初秋了,我绝对不可能看错。”他总是看着凌思凡,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细节,而且,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有这个自信。

      凌思凡:“……”

      “你休闲类的几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

      凌思凡没说话。

      两秒过后,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你……舍不得钱?”

      “……………………”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我没有在东西坏了之前就丢弃的习惯。怎么?有任何问题么?”

      他的确是没那习惯。中学时,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的,他每一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每一个算草本都写到了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的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的手巧,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小孩子们的捉弄总是赤-裸-裸的,并不似成人一般会隐藏情绪。直到现在,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么,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时就不需要再重新购买了。凌思凡的家杂物堆得非常满,也得亏他买下的房子面积大。

      “是了……”庄子非又说:“你平时穿着的衣服,一件也很贵吧?应该要上万吧?你应该会挺心疼的,自然不会扔掉、总去买新的穿。”想想也是,凌思凡哪里会把好好的衣服就丢了不要了?

      “子非……”

      “嗯?”

      “别说了。”

      “哦……”

      不过,顿了一下,庄子非又不怕死地说道:“思凡,我有亲戚送了一件风衣给我,我穿有一点小,不如我送给你,你穿在身上吧。”

      “不用,”凌思凡说,“我不会收贵的东西,而且,我也比你有钱得多。”

      “放我那里也没用啊,不然,你请我吃法国大餐。”

      “子非,”凌思凡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别把我当作小孩子。”过去,在他的头脑中,庄子非总也长不大,28了还看见可爱的东西就走不动道了,可他现在渐渐感到,庄子非似乎也把他当作一个孩子在看。这可真够可笑,商场上的对手没有不怕他的,所有人都承认他有一种同龄人所不具备的老辣。

      “我没有……”庄子非说,“那件衣服很适合你……你相信我的审美啊,可以让人眼前一亮,一定符合你的身份。”

      “……”

      “在我的柜子里只是积灰罢了……依我们的关系,难道还不能送你一件衣服吗?”

      这话可厉害了,仿佛不收就是不承认关系了,于是凌思凡只得不再说什么,对面的庄子非终于是满意了。

      不过……凌思凡想,过去,并没有人发现这点,庄子非是第一个看穿了的人,从前没有人会关心他穿什么,更不会记得他几年前穿什么。

      舍不得花钱吗……

      他还真的是舍不得花钱,不管他有了多少钱,生活习惯都改不了,东西永远要坏掉了再扔。

      他省惯了。到了今天,他还是会贪便宜买东西,经常买了便宜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很差,得不偿失。他会后悔买了那个东西,然而下次依然还会忘了教训。

      偶尔,凌思凡还会因为很少一点钱与商家起争执,比如打电话给通信公司,就“为什么我会开通了某一项一个月十块钱的服务”与对方辩论半个来小时,叫对方退钱给他。曾经有一阵子,凌思凡觉得自己挺有病,因为他的资产每分钟都增加好几十万,也就是说,他每分钟都能赚几十万块,却将半个小时在追讨几十块人民币上。不过,后来过了一小阵子,他就想明白了,每分钟几十万,是他手下的人给他赚的,并不是他亲自赚的,他本人在休息时间打电话给通信公司也不耽误那千八百万,完全可以打啊,从此便不再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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