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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倾城
你见过天才吗?
我未曾见过,但得幸近距离听过。
他与我是校友,年岁比我小,却在我入学前一年结业。
我曾站在学校高层的知名校友展厅仰视过他,那般稚嫩的脸,显露着超前的成熟与睿智。
他很遥远,离平凡人很遥远。
所以当我得知他邀请了顾恒与我参加他的婚礼时,莫名有些激动,久未曾有过的感觉在心口盘旋。
顾恒见我兴致勃勃收拾行囊,有些吃味,单手抵在卧室的门栏,脸拉的有些长,漂亮的嘴角微微抿着。
但见我一会儿蹲下一会儿站起劳烦的收整出行将要用到的东西,于心不忍,按住我的手腕将我拉坐到床尾凳上,之后蹲下身默默归整我余下的衣物。
我看着眼前顾恒的身影,感动之余想起我与他的第一次出行。
那年暑假,父亲与他的妻子去夏威夷度假,我有极度空闲的时间。
我便计划着回Bibury去看望我的母亲,虽然我主动离开了她,但是我想念她。
我的母亲虽然是英国人,但并不是Cotswold的土生人,只是她喜欢这个被称为‘英格兰之心’的美丽地方。
听母亲的密友Amy讲过,母亲曾抑郁过一段时日,在她得知我的存在之初。
为了散心她来到这座小镇,然后不愿离开。
我和顾恒的房间相对,所以我背包刚出房门便被他叫了住。
他还处于变声期,哑着嗓子问我要去哪?
那时我尽量避免与他有太多的牵连,很少同他说话,他一问我,我便更不知说什么,干脆直接不言语,径直越过他。
他见我无视他,上前拉我的手,方触到我的腕,便被我下意识打落。
他意识到触到我的禁忌,忙收回手,背在身后,面色懊悔,但依旧锲而不舍的问我要去哪里。
我和顾恒到Bibury时正是午后,阳光打在庭院的花花草草上,梦幻而又静谧。
只是顾恒的公鸭嗓打破了静谧的时光,他神情夸张,指着庭院,吃惊的对我说,啊啊啊,你老妈住这?这座小镇就够美了,你老妈住的地方竟然更美......
是的,很美的地方,我却选择了离开。
母亲是演员,她不靠拍戏生活,也不想成名,她拍戏只是因为喜欢。
她不拍戏的时候总会呆在这座小镇,侍弄花草,观景养性。
推开白色木栅栏步入庭院的瞬间,游子归乡的异样感觉盈满心头,我竟离开这个地方已经十五个月又二十一天。
母亲原在阁楼的摇椅上看着不知名的厚本书,等到我爬上阁楼,她早已知晓是我回来了。
她缓缓合上书,抬头,眉目专注地望着我。
虽她神情淡然察觉不到波澜,但我知道,她内心的欢喜以及思念,她的手交错盘在膝上,手心握着我送她的绿蝴蝶胸针,胸针缀下的碧绿的玻璃钻,如一股春风吹开了我与她经久不见而产生的疏离。
她依旧美丽,时光仿佛对她格外偏爱,不舍得留下丝毫的痕迹,损害她的精致。
她微红了眼眶,起身向我走来,温顺抚着我的发,细看着我的眉眼。
她抚着我脸的手力道加重,我看到她眼角的泪珠滑落,独留下细长的痕迹。
我想你,妈妈,我在心里对她说,“爸爸对我很好。”
闻言,她的泪再也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我的父亲永远是她的一个死穴,与他名字相关的言语总会扰乱她的思绪。
她不欠任何人,只是在我看来她选错了男人,她本该寻上一个爱她的男人,享受了被呵护的滋味。
只是她固执地爱着她,甘意为他受尽痛苦,抛弃身份为他生下了我。
如若没有我的存在,她会比现在更加不快乐吧,我很欢喜,我的存在照亮了她的爱情,纵使那场爱情只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
她太固执,认准了一人,生死都不撒手,她愿意为他拒绝所有男人,割舍掉对婚姻的期盼。
我对她的固执既敬佩又难过。
第二天午后,我闲散的搬了藤木的桌椅,摆在庭院,安静的呆在母亲身边享受静谧时光。
顾恒年轻满是活力,是坐不住的人,于是便拿了面包,丢碎面包屑喂食飞来的白鸽。
白鸽在他头顶盘旋,他笑着回头往我的方向看来,额间碎发点缀了整个面庞,给人的感觉温暖又舒适。
我与他视线相撞,他的眼睛越发含着笑意,闪闪发亮,璀璨耀眼。被他的笑容感染,不自知嘴角已弯出了深深地弧度,有些别扭的将视线转移到他的嘴角,看他的笑容越发耀眼。
我抬头,看日光散布着温暖,耀了大地万物。
伸手挡在眼帘,透过指尖窥探到母亲脸上温和满足的笑意以及顾恒被风吹起的白衬衫,脑海里闪出极美的一词。
日光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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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算是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