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团扇短暂的一生……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929   总书评数:5 当前被收藏数:6 文章积分:165,373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未知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千年唐风
    之 华阙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4964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扇舞怨歌

作者:云姜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为收藏文章分类

    扇舞怨歌


      盛世,太平。
      宫廷夜宴是最靡丽的风景,在玉蟾月夜中体现出帝国内部最华丽的歌舞升平。我在风中舞蹈着自己的身躯,那出自淮南最著名的画师之手,精心描饰的团扇,持在我主人手中的又一件精贵的装饰品。
      我是主人的,所以我虽然只是一把团扇,却也如同皇妃一样的活着。太监们从主人手中把我接过时的表情毕恭毕敬,如同我是稀世的古玩。迷离的夜,主人得到的是皇帝如痴如狂的宠爱,我静躺在金阁的一角,听到床帷帐中拨响的琴吟,像破空的剑啸,直刺入大明宫的天际,弥散在整个宫廷的檐角里。皇帝对主人的爱,痴迷到不可思议,然而宫内常听见的诗歌却是——《怨歌行》。
      新裂齐纨素,光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动摇微风发,出入君怀袖。常恐秋节至,寒飚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虽然我只是团扇,但是的听得多了,便也会唱。凄楚的歌,唱的是团扇。这本该和主人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辉煌无关。兴许正是如此,于是主人听见,便把我轻轻搁下,如玉的绝世容颜上,没有一点的不自然。
      我在主人轻柔的掌间摇动,风中是诱人的脂粉香。我看主人和皇上看得多了,便也爱上了他们的那种相依相爱,耳鬓厮磨。秋节时分,我被奉入金阁,暗慕的是红叶流水的浪漫凄美,然后有一次,月夜,飞来了一只受伤的蛾,栖于我柔软华美的朱红色流苏上,微微摆动着触角,耷拉着头。
      这是一件可爱而寒酸的物事。它的触角轻轻地抵触我黑色的扇柄,抬起小小的眼睛,圆润单纯得可人。我让他在我身后住下,以让他好好养伤,也作他的掩护。日久夜长,爱情便如初生的芳草,在这个本是秋叶纷飞的时节抽根发芽,渺小,然而却郁郁青青。
      他慢慢地会飞,便在空中轻舞。这是皇妃的所在,冬日仍温暖如春。我看着这个由我呵护和拯救的生命,他快乐地在空中飞给我看,月夜,他身上的每一根绒毛都似涂染了霜雪,他欢乐的表演,累了便扑到我柔软的流苏上,轻轻地埋进去,接着安然入眠。
      我们也会对话,自然是旁人无法听懂的呢哝之声。他趴在我光洁的扇面上,看栩栩如生的簪花仕女,那份独具的高贵与娴雅,然后睁大圆碌碌的黑眼睛,摆动触角,挠我胳肢窝,于是笑声悉悉传了出来,却也没人听得懂。
      我仍然唱那首诗:新裂齐纨素,光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这是关于团扇的诗。他听我唱,很认真的听,睁着圆碌碌的黑眼睛。我们一起看阁外银装素裹的深冬雪景,恰有几朵红梅,不若牡丹雍容华贵,静伺在白雪中,无人问津。
      春季,这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他仍然缩在我的流苏里入眠,或者藏到我的背后,我们一起看着绿意一点一点代替白雪,花朵逐次绽放开来,一切都生机勃勃。他的舞跳得更美,更欢,我们度过了三个季节的漫长,躲过了严寒的冬季。我保护了他,他愉悦了我,彼此决定的是永不分离。
      然而,在春末夏初的时候,宫人来了。他在金阁里寻找我的踪影。还是清晨,我看见宫人熟悉的脸,便是惊喜,他也看见了我,以及正窝在我的流苏里沉眠的蛾。接着他的脸色一变,然后咒骂了一声,一把将我夺了过来,抓起了一旁的玉如意,朝蛾他滚到金阁上的身子狠狠地砸了下去。
      我看到他消失在视线里,身体立刻变得冰凉。宫人将如意移开,他已经变得白色扁平,嫌弃地望了一眼,然后如同会脏了手似用指尖将他弹到地上。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撕心裂肺,看着他的身体再没有了任何生命力,迅速如枯叶般坠落,却无力挽回任何,只是在宫人的手中呆愣半晌后,突然疯狂的挣扎,然而没有任何作用。我甚至无法再看他一眼,便给带出了金阁,送给了主人。
      ­
      仍然是盛世,太平。主人用她美丽的身体跳霓裳羽衣曲,飘舞的衣袂如蛾在空中给我舞蹈时那对被月光洒上霜雪颜色的翼,有着朦胧的透明。回荡在空中的是优美的旋律,我回想起那个晚上,那个时候,那么静谧,是我给他唱《怨歌行》的声音。
      我喜欢《怨歌行》。因为它是讲团扇的诗,并且听说也是爱情诗,然而没过不久,当太监给我的主人奉上了一把新的团扇的时候,我用懵懂的眼睛望着它更加光鲜美丽的身影。又是跳霓裳羽衣曲,她躺在我的身边,一同仰望着天空万里无云。
      我跟她说我喜欢《怨歌行》,因为它是讲团扇的诗。她嗤地笑了,告诉我说,你的确应该喜欢《怨歌行》,它是讲团扇的诗。最后团扇被“弃捐箧笥中”了,这便是你命运的写照。知道为什么不是我吗?因为我比你美,比你年轻。
      不过三天光景,主人果然将我轻轻地交了出去,给了一个宫女,作为赐她之物。宫女谢恩拜过,我却知道,从此以后,我不会再像过去那样,虽然是一把团扇,却过着如皇妃一样的生活。
      ­
      这一个秋格外萧瑟,落叶纷纷,不知是不是换了主人的缘故,仍然是浪漫凄美的流水红叶,我躺在宫女的床柜头,也没了兴致。因为我是皇妃赐予主人之物,虽然也是被主人宝贝着,然而在这“寒飚夺炎热”的时节,也就是闲置桌头。
      秋更深了的时候,我被放到了柜子里,同一个柜子里躺着的,还有一支笔。他整天就是背诗诵文,说自己好想再写字,因为过去,他的笔头沁染了墨迹,在宣纸上飞洒的年月,他迟迟无法忘记。
      他说,你从没读过那些盛世华章,是世上最大的辉煌,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过你只是一把扇子,你不懂,任何与诗文有关的事。
      我望了他说,我喜欢《怨歌行》。那便是诗吧?我喜欢。
      然后我听他解释了《怨歌行》。这是一首借团扇表达女子害怕人老珠黄而被抛弃的诗。他感叹着说,感情,是世上最美的风景,爱情,则往往是在所有情感的美中,属于凄美的那一支。
      他是我现在的主人,那位宫女曾经的意中人——一个书生赠送的。他说,那书生的情感含蓄而深挚,他和那宫女的相爱,爱得平凡,也在平凡中天崩地裂。那些久去的时光,他常把着也还是一个黄毛丫头的她的手,教她写字。写他和她的名字。他们是青梅竹马。然而,在槐花飘落的季节,皇帝开始了盛大的选秀活动,她的容色秀美,立即就给拖进了宫来,好好一对情侣,不得不就此分开。
      适时,她的手中只有这只笔,也是身边唯一的对曾经爱情的见证与怀念。后宫佳丽三千,唯有出类拔萃者才能获得青睐。她没有显赫的家世,亦没有绝色的容颜,更没有惊世的才华,便只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宫女,居于宫中,侍奉君主,但求保命,再无所求。
      在严寒的冬天里,我和笔一同在柜子里发抖。再没有了观雪眺春的闲情逸致,然而却也有了一个好伙伴,他告诉了我很多很多他曾经书写过的故事,教了我很多的诗词。有这样一个聊友,这个冬天,过得也算愉快。
      我仍然喜欢吟唱《怨歌行》。自听他解释这首诗了之后,我就更加喜欢起来。也许是因为自己现在也是同样的命运吧,读起来格外凄紧。笔也扫了曾经的狂态,每次听我吟诵这首诗,就在旁边默默的发呆。
      秋冬春季依次过去,很快的,夏季又要到了。我们得分开一阵子了,我跟他说。他笑了笑,说,反正也很快就会回来的。听了这句话,心里觉得很高兴。
      我躺在了这名宫女的手里。她常细致的抚摩我的扇面,看着我扇面上幽雅高贵的簪花仕女,然后轻声叹气。我不知道为什么。然而因为笔告诉我的她的往事,我对她也生出许多好感来。她带着我游园,而我希望夏天早点过去。我要回到那柜子里,和我的朋友见面。
      然而,越希望,时间仿佛也就越漫长。我在她的手心里,听她和其他宫女们的聊天,夜间睡在她的枕畔。白日仍然能见到我原先的主人,美丽的贵妃娘娘。她穿着羽翼一样美丽的衣裳,跳霓裳羽衣曲。我突然察觉到,时间的流逝中,自己仿佛也已经从蛾死去的阴影里,慢慢地走了出来。
      ­
      我在秋季回到了柜子里,再次见到了笔。我们因再见的欣悦而滔滔不绝地聊了起来。问候,谈我的所见所闻,谈他的所思所想。终于在谈到时间太缓慢的时候,他笔端灰白色的狼毫,似乎微微发热了起来。
      他说,在我离开的这段时日,他一直想念给我一首诗。我问是什么,他便说,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我把意思听了个大概,但是仍然不大确定,便问,这诗,是什么意思?而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脸仿佛也慢慢发热了起来,好象心底一处温暖的弦,被拨动传出的迷人之感。他灰白色的狼毫更加发烫。
      涌上内心的期待与甜蜜。盛世,却彻底颠覆了太平。
      一只手将我和笔从柜子里给一把抓了出来,匆匆地将我和他一起塞到了一个包袱里,说是皇帝要带着贵妃娘娘逃跑了,她必须得跟着去,动作要快一点。我一惊,包袱已经给系了起来,然而笔放在包袱的最上层,我则放在最下层,之间隔了那么多的东西,要再继续先前的话题已经不可能。
      剩下的便是遗憾,以及深深地期待。马蹄开始连夜奔波,人嘈马乱,一拥而出长安城,浩浩荡荡向南前进。因为出奔的时候主人准备得太仓促,所以现在又找时间把包袱打开,仔细整理。
      这时,我多么希望,主人能把我和笔再次放到一起去。她也的确拿起我,看着我扇面上精细的簪花仕女图,然后轻叹了一声,眼中闪烁出了担心忧郁,然而也十分坚定。
      半夜时分,趁着士兵巡逻的空挡,主人背着包袱偷偷溜出营帐。她将我拿在手里,用来拨开枝叶而不发出声响,然后悄悄地溜开,往南、再往南……
      一直跑到凌晨光景,她终于奔到了一个小镇上,然后立刻掏钱雇车,说是要去余杭。以前听笔说过,那便是她的家乡。我紧张而兴奋的被她握在手里,坐在车厢内,期待着等到了余杭,又能和笔在一起,以及问他那个他没来得及回答的问题。然而马蹄得得踏碎了梦想,她把我放在掌中望着我,望着我,眼中是坚毅,是凄楚的光芒。
      我知道她看着我就能回想起曾经在宫里的记忆,听说她进宫已经有五六年了。我愣愣地望着她的脸,见她眼中泛起了晶莹的光亮颜色,然后,泪水噼啪噼啪地砸了下来,打在我的身上和脸上。我愣住了。不明白她在伤心什么。而她也再没给我了思索的机会,打开车门便把我甩了出去,我惊讶、诧异、恐惧、悲苦……情感一股脑儿涌了上来,身体已经在风中流荡了几圈,于满地的秋叶里,跌宕落下!
      这一落落得头晕目眩,而我绝望的却是,那一瞬间,躺在地上,看着越来越远的马蹄声,灰蓝色的天空,我明白,我和笔再也不会相见。这一生,再没有了机会,跟他学习诗文历史,听他讲故事,也再没了机会,确定在最后笔跟我念的那首诗时,到底想说什么。
      ­
      我被一个农民捡回了家里,他赞叹着跟妻子说,看,这扇子,多漂亮啊?怕是宫里之物。
      妻子看了一眼,也连连赞叹,然后将我放在了客厅里的桌上。我轻轻地躺下,感觉到身下桌子不干净的油腻,一股难闻的味儿,直冲鼻际。
      整个桌上的物事,桌子、瓶子、以及瓶子里的花,都将目光集中到了我的身上,赞叹着,你是从哪儿来的啊?真漂亮!真漂亮!
      这一次,我再没回答。孩子们也喜欢我,于是拿去玩了。我在他们沾满泥巴的手里翻转着,晚上便躺在客厅的柜头,整个客厅里最惹人注目的地方。这段时间,客厅里的许多东西都说爱上了我,都问我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
      这么容易的爱?我冷笑,明白是虚情假意,只是静立在那儿,一个人也没搭理,想静静地过自己的生活。
      到了冬季再次来临的时候,我的身上已是一层泥巴一层灰,腥臭油腻,那几个幽雅的簪花仕女,脸上也被墨勾画得不像样子。房里添了炉火,暖融融的,然而还是脏。那些东西都不跟我说话了,兴许是不‘爱’我了吧。而我有时也还是被孩子们拿着跑来跑去,终于有一次,竟然将我放在了炭火的上面。
      我感觉到了被灼伤的疼痛,不由得□□出声,孩子低呼,抬起我来,说道,娘!扇子……扇子坏了!
      我忍着疼痛听到客厅里其他事物咯咯不怀好意的笑声,我瞪了他们一眼,他们嚷着:拽什么拽?都已经变成一个丑八怪了。以为自己很漂亮吗?我呸!丑八怪!!
      那孩子的娘亲骂道:你傻啦,是丝做的!怎么能烤呢?唉……你看那么漂亮的扇子现在变什么样?算了……算了算了,反正早脏了,现在就烧了吧!也没什么用!
      接着她便拿着我走到了灶炉前,一把塞进了正燃着熊熊烈火的灶炉子。
      我躺在灶火里,再次感觉到了全身的疼痛,以及烧焦的糊味。
      金红的火立刻贪婪的咬住我的身体,我咬住了牙,望着蒸腾而起的烈火,弥漫了我所能闻见的整个世界。
      我想起了在金阁中和我说过永不分别的蛾为我飞舞的样子,以及笔和我躺在柜中的细语,蛾说过的永不分离,笔念的《红豆》诗句。
      我在烈火中轻轻吟诵起了《红豆》,回想起曾经我听这诗时的样子,那种拨动心弦的迷人之感,颠簸行程上的甜蜜期盼,在大明宫内度过的那些日日夜夜,本当以为的结局,总是恍惚迷离,难以掌控,等待来的也总是自己从未想过的情境。
      火焰一把吞噬,吞噬的是团扇最后温暖而绮丽的梦——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插入书签 

    ←上一篇  下一篇→
    作 者 推 文


    该作者现在暂无推文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wap阅读点击:https://m.jjwxc.net/book2/276531/0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关闭广告
    ↑返回顶部
    作 者 推 文
     
    昵称: 评论主题:

    打分: 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本文相关话题
      以上显示的是最新的二十条评论,要看本章所有评论,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