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生

作者:咖啡因重度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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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恍如昨日的篝夜


      郑南这天失神落魄的,表姐也忘了见,也不知道怎么完成了一天的工作,怎么回了家。等她躺上床,拉过丝被遮住自己的时候,才勉强清醒过来,盘旋在脑海里的还是,她不记得我了。

      思绪回到一年半以前,山呀雾呀包围着她们的时候,郑南拉着林下了地的时候。在咖啡厅对着林和风坐了一下午,郑南忘了时间,最后被自己的同学寻了过去,他们晚上准备在旅社开party。郑南热情的邀请林和风,林和风被一群五颜六色的白的黑的人围着,七嘴八舌的邀请着,想着应该也还有趣,就点头应下。
      一群人像模像样的点起了篝火,自带的音响对着村里的大喇叭,各色音乐轮番登场,林和风走出了旅社,就顺着音乐声摸去了他们的旅馆,磁性的女声哼唱着英文,是“I Didn't Know My Own Strength”。
      郑南早就翘首以盼,只见林和风换了上午的那身瑶族繁复的服饰,穿上了简洁的仿民族风的现代装。上身是斜襟带着排扣的浅蓝色长袖,下半部分着褶皱不平的波西米亚式长裙。
      篝火照得人眼前一亮,郑南心里想着,此人本身带着浪漫和忧郁的气质,混着新生的不羁浪子味道。如果加些风尘和穷苦,就是标准的流浪相貌,若是在欧洲诸国,想必就是美貌神秘的吉普赛女郎模样。只是林和风身上文人书卷气太浓,又多了些贵气,恐怕还是做不成四海为家的行者。

      看林和风四处张望寻找自己,郑南赶在周围搭讪的人之前热情的迎上去,“嗨!阿风!我以为你不来了呢。”
      “在下说不上一诺千金,可还是言出必行的。”林和风讲着半文不白的话,一脸笑意的看向对方。郑南听得稀里糊涂,只隐约猜测是好话,愣了下还是拉过她加入周围又唱又跳的人群。
      “I didn't know my own strength/Survived my darkest hour/My faith kept me alive/I picked myself back up/Hold my head up high/I was not built to break”听着歌词,人群跟着哼唱,林和风只觉得,自己忍不住就要去回忆。可是她不喜欢回忆,不喜欢那些能一把就能拉自己回去的往事,她只想远远逃开。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林和风喃喃低语。
      “你说什么?”声浪太强,郑南高声问到。
      林和风吼回去,“我说,你为什么来这里?”
      “因为我有几个中学同学,是你们这边的,她们奇特又好玩,我就想,瓷国一定有必须来见识的东西。”
      “哦?”
      “真的!最让我没想到的是,食物居然可以有那么多选择,制作手法居然有那么多,而且每种都那么好吃!”郑南感叹了好久关于美食的话题,林和风带着笑意默默听着,竟听的胃痛起来......
      "我也没想到过,你们有那么多民族的友好团结的共存着。还有这边的女孩子特别亲密,我以为你们遍地都是同性恋。”
      “文化差异吧,你没想到的还多着呢。”

      聊着天,偶尔会有不识相的男女过来搭讪,郑南对不分男女一律怀抱敌意,牢牢守在林和风身旁的位置。
      一群黑白黄男女闹到了半夜,终于还是只剩了零星的人粒,散乱分布在将将熄灭的火焰旁。

      林和风不知何时静悄悄睡着了,自然的倚靠着身边的人。郑南献出自己的双腿,给怀里人枕着,四周偶有细碎的交谈声,传到郑南耳里却都附上了层迷雾听不真切。此刻郑南毫无睡意,仅通过微弱的触觉感受着林的存在——安静缓慢的心动、悠长平缓的呼吸、柔软香嫩的身体......都是些坚实的生而为人的生理基础,郑南却像第一次知道一样,对一个人的一切都好奇着,近乎贪婪的感知着她。

      夜半,月光隐隐绰绰的,郑南借着夜色掩护,偷摸摸的朝怀里人看去,静悄悄的,用最柔和轻巧的目光打量着,只担心会把人看醒。怀里的瓷人有着黑绸子一样的发色,和自己的不同,自己是泛着些金色的浅褐,是来自祖父母的血统。
      瓷人眉色同样的纯黑,眉形长秀,眼窝浅浅睫毛微翘,鼻小巧俏皮唇微抿冷峻,下颌骨瘦削成锋利的形状。美色藏在瓷人骨骼的每一处,若只顾看皮相反而落了下乘。
      郑南暗暗记下林和风五官的每一处,灵秀的起伏渐黑的肤色,不自主的就带了情意生了念想,“她闭着眼睛睡过去的样子真是好看,我真想就这么和她在一起。”
      幸好周围没有人,不然郑南要把所有人的眼睛都蒙上,才能按耐自己的占有欲望。
      天外渐起光亮,周围的事物一点点的露出全貌,郑南看了林和风一夜,想要触碰却又收回了手。她觉得自己找到了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第一次体味如此奇妙感受,她面带笑意的睡了过去。

      林和风这一夜睡得安安稳稳的,没了往日单身旅者提防周围一切的思虑。她眨巴了三四次眼睛,才聚焦完毕,完全睁开了黑眸。
      嗯,阳光还没突破云层,周围已经大亮,看来今天会是个好天气,呆会去爬到山顶,肯定能看到梯田最美的全貌啦。等等,为什么一睁眼就是山.....为什么没有在自己的房间里醒来?她轻轻的坐起身,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件眼熟的衣服——郑南的冲锋衣。
      看起来像是郑南充当了一夜自己的枕头,枕头正仰着头张着嘴睡得熟熟的,看起来像小猫一样可爱。此歪果仁五官介于深邃和平坦之间,是恰到好处的立体。此时面带浅笑不带一点防备的,睡在林和风身边。
      林和风慌张的站起身,胡乱的把衣服盖回到郑南身上,头也不回的走掉了,胸腔里的那颗心脏活蹦乱跳的。
      衣服都还好好的穿着呀,为什么心却乱了。
      林和风慌慌张张的回了旅社,收拾了东西就赶着第一班车下了山去了河池,空留下满山美景,和一心念着她的郑南。

      郑南睡到了大中午,醒了后发现盖在自己身上的衣服,微微一笑。然后不慌不忙的梳洗了一番,才找去林和风的旅社,早已人去楼空,空余恨。她不甘心的守了好久,最后不情愿的离开了中国回去了。一年以后又巴巴的寻来鹏城,才有了今天的相遇。

      郑南是哪里都呆不长久的性子,她老觉得久了就相看两生厌。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多美好,看久了哪怕再美好也会发现丑陋,更何况本没有十全十美之存在。
      中学时代小男孩小女孩情窦初开的年龄,会有人青涩的开口邀请她晚餐之类的,看着同龄人满脸的胶原蛋白,水嫩嫩的,她也会心动,可只要一想到答应一次,以后说不定就会再三再四,她就感觉难受和抑郁。
      所以林和风对她来说,是特别的吧,郑南对一切都不确定,可她是愿意的,她愿意去接近她接触她,起码此时此刻是真正的喜欢着她的。她没办法保证喜欢林和风一万年,可她在喜欢她的时候全心全意,情有独钟。
      在百越之地的那一场相遇,大梦一场而复醒。寻见她之前,郑南的时光停滞着。真好,而今她又有了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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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写都不满意啊……还是先发出来吧,等有时间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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