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生

作者:咖啡因重度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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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最美的时光


      林和风考得出乎她自己意料的好,想来都是因为全身心的投入进了考试呀。于是她理所当然的报了和杨莫一样的专业,她连什么专业想都没想,只等邬佳打听来,就毫不犹豫的填上一模一样的。
      翘首以盼的等到了被录取的消息以后,她毫不犹豫的拿出了房产证卖掉了父母留给她的、从小居住的房子,拿着大把钱舒舒服服的就跑去旅游了。
      她从中原出发,跑了一个月都没跑出河南河北山东山西。跑累了就想想杨莫码码字,于是林和风觉得原来活着还能有那么无比美好的体验。

      在大学宿舍里,和杨莫第一次会面,她毫不回避的看着杨莫,心里赞叹“这就是我喜欢的人呢”,一边面不改色认真的介绍自己,“我是林和风,风和日丽的和风。你是?”
      “林同学你不认识我了吗?!我好歹和你讲过话诶!不过你一向都是冷冷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记得我也是应该的。记好了小风儿,我是杨莫,胡杨的杨,莫强求的莫,你可以叫我小杨或者小莫。”
      “小风儿,她倒叫的亲密。原来她讲话是这种风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小莫,我的少女心全是你的。”

      杨莫那天穿了一身黑,紧身黑色牛仔裤衬得两条腿细长得好似马瑟琳的橡皮腿,上身穿了宽大的蝙蝠衫,露出的胳膊瘦的骨节分明,手指正搭在她自己的肩膀上,指甲泛着粉嫩的光彩。
      杨莫突然转过身掀起衣服,好像是在低头查看腰上因为水土不服起的长的疹子,猝不及防,林和风就那样看到了杨莫细瘦的腰肢和嫩白的肤色,猛地就想起那年开在秋日里的春花,脸火烧烧的红了起来。

      她赶忙转过身假装系鞋带,暗自懊恼,她开始后悔,自己只知道一心一意的靠近喜欢的人,情之所向难以把持,这样下去的话,对一无所知的杨莫太不公平了。喜欢的人在自己面前毫不设防固然让人身心幸福,可如果杨莫知道自己喜欢她了,这一切又该怎么收场?
      林天人交战一番,暗暗下了结论:自己绝不能这么做。

      郑南理解的点点头,“这就是所谓的君子坦荡荡吧。”

      林和风看着眼前专心听她讲过去的郑南,微微笑着,接着说下去,“于是我狠下心用自己辛苦积攒的储蓄分期买了一套单身公寓,没过几天就收拾了行李搬了出去。没有了朝夕相处以及可能的赤|裸相对,这让我可以坦然面对杨莫,也理所当然的和杨莫相伴。
      杨莫和我一起去学习的时候,我俩会去学校的咖啡厅,她最喜欢那种方方正正的桌子,带四个座位,然后我和她就坐在斜对角的位置,我可以不用抬头就知道杨莫什么时候学累了,什么时候在偷拍我。
      杨莫是个电子狂人,基本新出她喜欢的电子设备的时候都会更新一批,不过她还不算脑残,不急着换的话也会等淘宝。然后省下来的钱会每周请我去看几场电影,买了房以后我的经济确实挺紧张……

      她曾经夸我五官长得又端正又风情,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评价也是很无奈。她说她手机里的人物除了特别漂亮的人就只有我了……我实在找不出来可以回答她的话,就开玩笑的问她是不是喜欢我。那个时刻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至少在杨莫眼里是这样。问出口了以后我就后悔了,我要她怎么回答啊,我怎么可以抛给她这样一个问题。

      可杨莫大咧咧的回答说,‘我喜欢你的脸喜欢你的表情,干净清爽从来不带任何多余的味道,认真注视着一个人的时候,眼神里会有光冒出来,是被爱的感觉。你经常会看着某处,慢慢笑开来,眼角的细纹以及嘴角上扬的角度都很上镜。我知道你有自己的世界,眼前的一切在你眼中都是通往那个世界的纽带,这样的你谁会不喜欢。’

      所以你喜欢我咯?我如杨莫所言笑的极端放肆,只是害怕突然忍不住就会问她那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呢,我也特别喜欢你,很特别。咖啡厅的灯光并不适合看书,却适合看彼此。我和杨莫通常带着电脑或者平板,实在懒得背包了直接带着手机就去了。反正学习资料都有电子版的,轻轻巧巧的装在电子设备里多好。

      大三那年我送了杨莫新出的平板电脑,上面刻上了‘愿你的人生不再有遗憾’。听起来固然俗气,但是如果把它带入一个故事去看,剩下的就只是感动。那是我小学时候在图书馆看过的一系列书,名字叫《黑暗学徒》,作者白开水。那是一本中文书,大部分人应该都没听说过,是比较小众的书。那是我少有的能记到现在的书。如果现在的生活不是如此颠沛流离,我一定早就买了实体书放在家里。那个次元里的故事一直提醒着我,眼前的生活只是无数可能里的一种,不服气出身和命运那就自己成神吧,remember who you are and what you want。

      和杨莫在一起我很快乐,但我能感觉到杨莫是不完整的,她心里是有人的。
      我都一直喜欢她,喜欢那个温柔的捧着被我遗弃的小猫的她。
      我不再养小动物,却一直喜欢她。
      我对她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直到一次我问她:
      “杨莫,要不要和我交往?”
      “不要。小风,对不住,我早就和一个女孩定了终生。所以哪怕是开玩笑,我也得做个冷面无心人。”
      “......Got it。所以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初二,捡到一只猫仔,她很喜欢kitty,我们就开始来往了。”

      “原来是这样。”郑南为眼前的人叹息。

      “就那样,我心里为杨莫开出的那朵小花。在杨莫拒绝我的时候,就失去了养分。可惜,我自己终究是不见棺材不落泪,非看着杨莫余味在自己眼前约定终生终世。
      大学五年里我不止一次看杨莫对着电话笑意盈盈,杨莫不说我也不去问。直到一个月前,杨莫翘课去接机,我才知道是余味,她俩从初三就在一起了。余味去了英国,才有自己陪着杨莫这些年。现在她回来了,我也该离开了。离开前她俩举办了个小型的聚会,而我只在观众席上默默地看着那对佳人。
      ‘从今往后,咱们只有死别,再无生离’。杨莫对余味讲的清清楚楚,我也听的一字不漏,当年发觉自己喜欢上杨莫以后忽上忽下的心脏,突然停跳了好久,最后以及以后的所有时光里都变得无比正常。”

      “杨莫很幸福,我知道,这么多年杨莫学会了说谎,练就了脸不红心不跳的本领,而那时看她和以前课堂上回答不上来问题的表现一样,慌慌张张扭扭捏捏,我就觉得自己也很幸福。恍惚间,我看到她们交换戒指,十指缠绕,周围人的欢呼潮水般向她涌来,我看到自己就像当初认为的那样,万劫不复,痛彻心扉。好吧,等死亡来临过以后,我才能比较一下那种感觉更难受。
      不知何时开始,我已经失去那种不带任何希望的爱着杨莫的感觉了,我开始有所求,我心里默默的希望着一个happy ending。”

      “有求皆苦啊少女,”林和风看着对面女孩柔和的蓝眼睛,失神的想,丝毫没注意到对面的郑南被她看了个大红脸。郑南还是第一次被人直勾勾的盯着眼睛看,在这样鲜亮专注的注视下,只觉得自己的灵魂都烧成些缕的烟雾了。
      又偏不觉得不舒服,反倒面红心跳的,郑南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受。

      林和风结束了一段单恋,还会有爱情到来吗?她内心不抱任何期望,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以至于忽略了对面女孩蓝宝石样的眼睛里散发的光彩。
      郑南在林和风时不时放慢的语速下,听懂了这个单恋的情感故事。她脑海里全是林和风求而不得的无力和痛苦的陈述。不知道为什么,她只想希望能让眼前的瓷人开心起来。

      如果整个世界都是她林和风的故事,那该多好啊,在这个世界里她永远不会死,她将和这个故事一起存在着。如果她是主角该多好啊,主角会理所当然的被爱,被宠,被安装上无数闪光点,最后顺利得到所爱之人。也许这个在她的视角里讲的故事里她是的,可在其他视角中,她也只是一个小小的配角,规矩麻木的忍受着被安排好的命运。

      这是她的故事,又何尝不是杨莫的?不是余味的?事实上没有主角,整个世界不过是一锅乱炖,能保留到最后的,只能是最坚硬的自我。welcome to the real life。
      如果早一点明白,她还会选择接触杨莫吗?
      也许不会吧,也许会吧。
      反正她绝不会就那样带着疑问走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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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自己是主角,是被特别宠爱的,是笔者仅剩的从童年持续到如今的执念。是吧,主角才是纯金的金拇指。主角和别人不同,是被允许的,是故事成立的核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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