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青霜

作者:狮吼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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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沦陷与迷失


      沈容今年二十有三,大苏潆霜四岁,苏潆霜便喊他一声沈大哥。两人每每在杨志城的地方练唱。沈容善花旦、善青衣,长袖善舞,悠扬婉转;苏潆霜的唱腔粗犷雄浑,善书生,善将军,几乎没有雌音,正是绝佳的搭档。

      谁晓得沈容是个伟男子,苏潆霜又是个俏妹子,两人相识,真是机缘。

      在昆剧界,反串更能吸引那些大老爷、阔太太们的眼球,他们两个却不是为了这个原因。

      徐昌云最喜赵子龙,便一门心思地把苏潆霜往这个方向带,把一个小姑娘塑造得如此霸气侧漏,他的心里不知道有多得意。

      沈容原是跟别的富家子弟一样,请个老师上门来教,后来又羡慕别人三三两两、成群结对地去私塾上学,于是也萌生了去私塾读书的念头。

      私塾里的吴老师是个戏迷,平时总是跟学生讲述钱菱仙的戏多好多好,一边侃侃而谈,一边还要咂嘴咂舌,就跟饿极了的流浪汉碰到肉包子似的。

      日积月累之下,沈容便被他洗了脑,对昆曲的兴趣一发而不可收,央求着父亲要拜钱菱仙为师,他的父亲是一介商贾,性质类似于暴发户,很是看低这个行业。他死了以后,沈家也渐渐归到卑贱这一列了,这真是极大的讽刺!

      沈容立了誓只做消遣,沈老爷这才答应了他。

      沈老爷眼高于顶,却是走了许多的门路花了不少的银子才见到了钱菱仙,这无疑是给了他的尊卑观念一个响亮的耳光。钱菱仙叫沈容唱一段,沈容唱完,他满意地收下了。这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利!

      然而,几天之后,沈容就发现自己上了当受了骗,他一个男孩子,居然是学花旦并青衣,死活不肯,可是已经拜了师,赖也赖不掉,逃也逃不走,否则便要背上一个欺师背祖的坏名声过活一辈子。

      那是这个社会所不允许的,也不能被原谅,于是闹了有一段日子。

      但时间长了,沈容受了钱菱仙的影响,耳濡目染之下,居然学得有模有样,而且还渐渐产生了兴趣,可见钱菱仙之名并不是坊间虚言,但凡大师,还镇不住一个小鬼,那简直是玩笑!

      沈容和苏潆霜的经历正好相反,一个是求上门去,一个是找上门来,一个是半路反悔,一个是幸运顺达,但总体看来却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

      沈容学的第一出戏是《玉玦记》,后又学习了《浣纱记》、《鸣凤记》等共约三十余出戏,也常跟着王玉芬和古笛庚学二胡、古琴等乐器。

      徐、钱两位老师目光如炬,慧眼识玉,并不墨守陈规,肯挑战新奇的东西,发掘了他们掩于内里的特长,于是培育出了自己平生最得意的弟子。

      两人本就互存好感,惺惺相惜,这样一来,接触的时间可就多了,又因是《牡丹亭》的曲目,缠绵秾丽,至情弘贯,对戏的时候自然免不得要眉目传情、暗送秋波,一来二去,彼此在心里便有了烙印。

      秋天是菊花疯长的季节。

      山坡上、菜地里、院墙内甚至是花店,全都是一片金湛湛的黄色,偶有姹紫嫣红,也尽都被这明黄淹没了。不消说雪青、泥金九连环、绿菊花这些名贵品种了,就连苏边的野菊花也是那般明丽可爱,闻着都清香扑鼻,使人耳目一新,空气也被熏蒸得好似空山泉水一般甘冽。

      菊花的确是美,但若是这般感悟,倒觉着有些夸张了。

      是菊花疯长了,还是爱情萌芽了,当事人心里最清楚不过了。羞于承认那是人之常情,谁也不会怪罪。

      恋爱中的小青年,心里总会有着自己的小九九,想要偷偷摸摸、躲躲藏藏,仿佛金子似的捂得密不透风,哎!外人看来,不过是一块板砖,那又何必。

      青年们却不这么想,他们的掩饰,是极大的快乐。

      每个人一生中总会有这么一次不肯为人知晓的快乐,尽管日后想来,也不过如此----还不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也罢也罢,正年轻,笑意正浓。

      他们恋爱了,既可以说是一见钟情,也可以说是“日短生情”,总之绝不可能会是日久生情。

      若说是一见钟情,他沦陷在了宁海苏的那个转角,她迷失在了火红的枫树下;若说是“日短生情”,他是她的杜家丽娘,她是他的梦中柳郎。男作女来女作男,直要将人搅糊涂。糊里糊涂,最是欢喜不过。

      欢欢喜喜,那便足够了。

      半个月后

      路边是一排排开得茂盛的法国梧桐,根壮叶青,高大挺拔。在纷乱的民国年间,唯有它,还能衬得上浪漫二字,在那个时候,浪漫还有一种西洋的说法,叫做罗曼蒂克。罗曼蒂克,就是走走路,说说话,看看梧桐树。

      沈容和苏潆霜走在青石铺就的地砖上,败落的梧桐叶子被踩出“沙沙”的声响,一路寂静,无声胜有声。

      此情此景之下,他大着胆子,想要牵一牵她的手,思来想去又不敢,万一被拒绝了呢,那该如何自处,心里头像打鼓一样震天响,隆隆声不绝于耳,震得两个太阳穴“轰轰”鸣叫。

      好容易才偃旗息鼓,于是就有闲暇去转念细细地想一想,以后她终是自己的人,他定要将她娶了,牵牵手又有何妨,不过是提早进行罢了,算不上耍流氓。管他三七二十一,只要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保持清醒,那就是了。

      白色的衬衫宽大而又陈旧,领口袖口都已泛黄,松松垮垮的,他捋一捋衣服,伸出了藏在袖子里的右手,闭了眼,咬紧牙关,把心一横,摆出了一副舍生取义的凛然姿态,霎那间指尖已经碰到了她的左手。

      沈容秉着能握多久就握多久的先进理念,恬不知耻地揣住了路潆霜的手。

      她的手娇小白皙,掌面肌肤光滑得像一匹锦缎,是优渥家境下的产物。他的手,覆了薄薄的老茧,轻轻地摩挲着她的掌心。

      苏潆霜的心“扑通扑通”地在胸腔里乱撞,她觉得有点突然,再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害羞是第一的,她挣脱了开去,没想到沈容是铁了心了,再接再厉,又将她的手紧紧地拽住了。

      苏潆霜又惊又羞,竟然有一些舍不得拒绝这种心乱如麻的感觉,但她又转念一想,自己若是这么容易被牵手,会不会太不矜持,以后沈容会不会瞧不起自己。

      她实在是多虑了,以至于再一次把手抽了回来。

      沈容是打定主意再接再厉了的,刚尝到甜头又如何肯放弃,不成功牵手绝不罢休,他第三次攫住了路潆霜的手,这一次,用了十分的力,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苏潆霜直直愣愣地感受着掌心里的酥酥麻麻,也不再矫情。她低下头,耳根子红红的。

      有人好美酒,有人好美景。其实美酒与美景的功能是差不多的。美酒能叫人醉,美景也能叫人醉。美酒能壮人胆色,美景也能壮人胆色。在谈恋爱一事上,美酒与美景实在是异曲同工。

      就这样走啊走,恋爱中的人以为能走到天荒地老,实际上转眼就到了尽头。说是转眼,其实也不大科学,顺带栽赃了时间老人。

      前面是商业街,灯红酒绿,车马骈阗,有着鳞次栉比的商店和热闹如织的人流,中心花坛里还插着国旗,统军新政府的旗帜------青天白日满地红,意味着前面有兵,有枪,看得人怪紧张的。

      沈容意犹未尽地说道:“前面站满了警察,我们往回走吧。”

      苏潆霜“嗯”了一声,细不可闻。

      他牵着她的手,放满了步子,以龟速又慢吞吞地“爬”了一圈,恨不能慢一点,再慢一点,最好能让时间静止。

      青石板的地面,平平整整,又铺天盖地地洒满了法国梧桐的枯枝败叶,照理十分好走。然而此路也有好些年头了,缝隙处竟钻出了厚厚的青苔,青苔湿滑,又细又密。

      苏潆霜一个不仔细,脚下一滑,身体呈圆弧状向后倾去。

      她并没有如预想中的投入大地,双腿依旧稳稳地脚踏实地。沈容的怀抱很暖,带着淡淡的洋碱的清香,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什么是一眼万年?也许这就是。

      苏潆霜觉得这样的姿势太过暧昧,又太令人眷恋。沈容则在想:天助我也,回去一定烧香拜谢佛祖。

      他搂着她娇小的身体,温软如玉,不舍得放手,还是那个先进的思想,能抱多久抱多久。

      他的胸贴着她的胸,他的心在左,她的心在右;他的手搂她的腰,他的手长,她的腰细。

      幸福来得太突然,教人兴奋得快要窒息。

      沈容初战初捷,再战再捷,闭着双眼想要一鼓作气吻上去。就在此时,苏潆霜出其不意地一扭腰,跑了,她的长发在秋风中散开,舞出最优美的形状,阳光透过梧桐枝叶椭圆的缝隙,在她身上洒下点点的金光。

      沈容无奈地笑了笑,自己的确太心急了,简直是贪得无厌,他自嘲,也知道这已经是路潆霜的极限了。她是水中一芙蓉,出淤泥而不染,干净无暇。

      沈容站在原地,一边沾沾自喜,细细品味着,一边又自责自骂。完后,他看了看自己的右手,思忖道:今天回去,到底是洗还是不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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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沦陷与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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