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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天
第六章
海睿真想把冥王的头扭掉。
天亡她海睿也!千年不见的寒静思,竟然再度出现在地球。
她以为静思再次出现的可能性等于零,但天意弄人!静思不但来了地球,还出现在海潮。
她尽量让自己显得冷淡而平静,只望能够骗过静思,让他以为她已经不再是海睿。
「海睿,你怎么了?」风舞云开始觉得她不对劲了。看她那脸色,像是快要晕倒也似。
「没……没事。」
风舞云更加确定她「有事」。
「没事?看你的脸色白得像鬼!」或者比鬼更严重。刚刚他来时,海睿还是正常得很的。到底发生了甚么事?风舞云直觉地跟着海睿的视线看去,想从一店子的人群中找寻可疑人物。最后,他选择把目标定在一个窝在角落的男人身上。
「他」是个很英俊的年轻人,大概有二十六、七岁的年纪。那双眼睛非常的清亮有神,足以称得上「目光如炬」。不过,风舞云似乎明白海睿不对劲的原因了。因为,男子那双像火焰般明亮的黑眼睛,正死死地盯着海睿看。
他是谁?相识四个月,他稍稍了解,海睿是个真正沉得住气的人。不过是一个陌生人,她为何会如此反常?可是……陌生人?难道海睿认识这人?
不行!他得把事情弄清楚。海睿有时嘴硬得像死鸭子,只会把烦恼和苦全都往心里塞,不肯让人来分忧。他要是不主动去问,就别指望海睿会告诉他了。
出于一种莫名的冲动,风舞云拖着海睿,想往男子那边走去。不过,海睿是死命把他往回拉,只差没双手抓住吧台,大叫着向小陈求救了。
「舞云!别多管闲事!我说过,我没事,也不认识他!你别胡思乱想了好不好?人家的脸长得俊,我望梅止渴一下下也不行吗?老天爷!这里是我的酒馆!你给我一点面子行不行呀!哦!老天!」海睿凄楚地看着刚才被她不小心扫到桌下的一地玻璃碎片,只能拼命地挣扎着,并且一个头两个大的看着因为他们二人而变得鸦雀无声的酒馆。老天!店里的所有客人都盯着他们看了!
「风舞云!你再不放手,我就宣布和你绝交!」
「海睿……」
风舞云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另一把低沉的声音插了进来——
「我『以为』这里是一家酒馆。」
多么似曾相识的一句话!
海睿眼眶一红,一滴泪差点流下来。风舞云略一迟疑,回过头来却发现海睿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不禁吓着了。
「唉唉!这……你……你别哭呀!好、好,我不勉强你、不拉你了,行了吧?」
海睿嘴角扬起一抹凄然的笑,迅速以袖子把眼中多余的水分抹掉,让视线回复到正常的清晰。
她没有转头看懊悔自己闯了祸的风舞云,反而定定地盯着眼前人,贪看那千年不见的一张脸。
真是久违了——而且,已经太久、太久……
「……未请教?」
风舞云见海睿没有让泪水流下,也就没再担心了,准备集中火力应付眼前这个一脸冷然的年轻男子。好不容易自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容颜中回过神来,就只能丢出这三个字。
只见男子也勾出了一个冷笑——舞云发现,他的笑,和海睿的竟是这样相似!
「寒静思。」
寒静思?!寒静思?!老天爷!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为何是如此熟悉?他听过吗?他该认识这个自称寒静思的人吗?
——十九岁那年,海睿找到了她最爱的人——寒静思……
是谁?是谁曾经这样对他说过?哦!老天爷!是海睿!而且,不是眼前的这个海睿!说这句话的人是「另一个」海睿!
风舞云来不及理清脑中的乱麻,黑暗已经把他淹没了……
★ ★ ★
清末公元一八八零年
时局不稳,曾经强盛一时的大清王朝面对着外忧内患,已经渐有衰落之色。不过,这些国家大事就由那群大人物去心烦吧!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拥有一份安定平稳的生活,也就心满意足了。
在杭州西湖湖畔,一座大宅圈出了独享的一片天地。这是风家大宅,而风家则是在杭州家喻户晓的大富之家,而且以乐善好施的贤名广为人知。那向来心慈手软的风家少爷风舞云,更是所有人眼中的活菩萨。因为人人都知道,每年风家开仓济贫,在风家作此主张的人都是风舞云。
这位风少爷是风家九代单传的独子,自然是风家上下狠不得捧在手心呵护的宝贝。而且,今年年方二十的风舞云,年纪轻轻已经是杭州城内有名的一个才子。
身为独子,传宗接代也全指望风舞云一人了。二十岁的人了,风家人当然着急。不过,风家未来少奶奶是早就订了人的,只差择个吉日、迎娶进门一道手续。
风家未来的女主人是天津马家千金,闺名叫可惠。据说,这位马家小姐自小聪颖过人,有巾帼不让须眉的英气,一直被预言将是最称职的当家主母。
风家家大业大,却一向人丁单薄。在风舞云这一代,更只有风舞云和上面的一个大女儿——风晓兰。
可能就是因为只生了两个的关系吧!即使风晓兰只是注定要嫁出去的女儿,却仍是教风家两老视为掌上明珠,恨不得把她一辈子留在身边。
而事实上,风晓兰受宠不无道理。许多人都说,风大小姐真生错了。以她的精明和能言善辩,绝对够格当上风家的主人!可惜,风家是个传统观念十分重的古老家族,怎么也不会让女儿当家。而且,他们还有另一个选择,也就是已经被订为未来继承人的风舞云。
其实,风晓兰和风舞云两姊弟都遗传了老爷子的敏锐和果断。只是晓兰身体一向健康,小病小痛也不多;而风舞云却是胎里带病,体质虚弱,使得风家人从小对他呵护有加,就怕他会有个万一。经过多年来的小心调养,倒也没有小时大夫所说的那般严重了。不过,风家两老还是不放心,千叮万嘱的不准舞云踏出杭州城半步。
风府中,有一个名叫「李成儿」的小丫头。十二年前,风震天找牙婆子替自己六岁的宝贝女儿聘个书僮,却又怕男女有别,担心这种「青梅竹马」会出事。于是,特别要求「要女不要男」。然后,七岁的李成儿幸运地被选中,其父李忠仁把她一生卖断给风家了。
李成儿在风家外,只是个闻所未闻的小书僮。可是在风家,任何一个家仆都知道,李成儿和风晓兰情同姐妹,而风舞云也早把成儿当家人般看待了。名为书僮,但李成儿日常生活用的、吃的、穿的,全都以身为大小姐的晓兰为标准。在佣人们眼中,李成儿和舞云姊弟的分别,就只差在她身上没有风家的血脉。
近日来,何总管那边还传出了老爷、夫人准备收李成儿为义女的消息呢!听说,连日子也选好了,就是少爷与马家千金成亲的同一天。传闻,老爷和夫人还打算让李成儿改姓风呢!
风舞云和马可惠成亲的日子已选定在十月十八,是难得的大好日子。随着时间推移,风家内传闻日日新。人人都说李成儿命生得好,居然有幸以小书僮的身份一变而成千金小姐,这可是没有人敢奢望的呢!
不过,当事人自己是否喜欢这种情况,那就不得而知了。
★ ★ ★
李成儿闷闷不乐地看着眼前的风晓兰,任由她在自己脸上涂涂画画。
千金小姐?算了吧!从懂事那天起,她就知道,她的宿命就是孤独,注定不得善终。这世间上,还有甚么是她没见过的?小小一个富家千金,不过是茫茫人海中的沧海一粟!就算让她当了母仪天下的皇后,也不是天下主宰。他们大清国民眼中的「天下」,只是这位于东方的一个国家而已。李成儿曾经怀疑过这些认知的,但一直伴随着她成长的远古的记忆,却让她不能不信。
「唉,我的大小姐!成儿,你说句话好不好?你快要是风家的千金小姐了,怎么可以像现在这样一天不说半句话呢?」
成儿疲倦地叹息。
「小姐,我从不想当甚么千金小姐。」
风晓兰向来光华迫人的脸也黯淡了几分。
「我又何尝不知道你的意愿呢?成儿?自小一起长大,我承认,你一向是莫测高深的。有时候,我甚至会忘记了你只比我年长一岁。我知道,千金小姐并不好当。纵是身份非凡,有花不尽的银子又如何?知道吗?我还一直羡慕丫环女佣的自由呢!地位高了,就无法丢下那虚名,为自己而活。我知道,你会有点怨我擅作主张,但我也只是想让你留下来陪陪我呀!」
至于目的呢,当然不止这一个。不过,要是想计划成功,「避重就轻」是必要的。
没有人会知道,她向爹娘提议认成儿为妹妹,完全是为了弟弟着想。
舞云是个不愿反抗爹娘的人。天性温和,加上圣贤书读了满脑子,「百行以孝为先」这句话,是最常被他挂在口边的。
像马可惠这种女子,舞云是制不住的。不是无能为力,而是不愿干涉。舞云一向是个甚么都没所谓的人,妻子若要争权,他也不会说甚么。反正在他眼中,自己随时一命归阴,从不认为自己应该争取些甚么。若非生在风家这种富户、又是独子,晓兰想,他大概会是天生当和尚的命吧!
不过,舞云不肯争取,她风晓兰可见不得弟弟的一生全毁在这件亲事上。因为可以料想的是,若马可惠进了风家门,必定不会与「相夫教子」四个字有任何关联。
而这成儿,却是最最适合舞云的人哪!马可惠出色,却就是因为太明白自己的优点,未免会有点目中无人。看成儿!天资聪颖,却凡事自谦,懂得以退为进,言行举止落落大方,比那马家千金还有大家风范呢!
婚期虽是定了,但风晓兰认为尚有挽回的余地。
★ ★ ★
风舞云不知道的是,风晓兰早把成儿当作是风家媳妇了!这女孩长得我见犹怜,除了出身之外,有哪一点配不上自家小弟?可是啊,爹娘的门户之见太深,不会轻易让成儿进门的。而且看成儿一副无欲无求的模样,可没有嫁进来的想法。她就常想,这女孩是不是投错了胎?天性聪颖不用说,七岁进风家作伴读这些年,她早已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比她这个风家千金还要强。像李忠仁那种市井之徒,怎会生出这种女儿来?只要成儿肯装扮一下,搞不好外面那些公子哥儿会以为成儿是风家千金,捧着大把金银跑上门来求亲哩!如此倾国的如花美貌,怎会是出自那对平庸的夫妇?所以这些年来晓兰一直都在追查,成儿到底是不是当年那个被卖进来的李成儿。她不禁为舞云担心了。幸好成儿只是风家的小书僮呀!否则以她的容颜,早招来不知多少狂风浪蝶了!
这女孩一定不可放过!晓兰想着不妨把成儿视为沧海遗珠。成儿也差不多二十了,早该找个婆家。但出于私心,晓兰一直不许成儿在外拋头露面。给别人见到还得了!她那小弟还有机会吗?舞云不是不好,但他太温和。晓兰敢肯定若成儿找到配得上她的人,舞云必定会将成儿拱手相让,因为他认为这样就能给成儿幸福。
离吉日只有六天了,李成儿越来越觉得不对劲。
隐约察觉,风晓兰似乎有甚么计划似的。如果她有一个静静的空间和一些时间去想一想,一定会明白这一切的。可是,风晓兰天天把她带在身边,她哪来的空闲?
不知道风晓兰想做甚么,却是明白她一直以来的目的。但成儿知道,她不可能如晓兰的愿的。孤独,是她自己选择的,不想连累别人。可是,以往她不曾遇到过这种情况,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倒是那位暂时被安置在别宛的马家千金,却是一眼就看出晓兰的敌意,以及舞云在看成儿时不自觉流露出的感情。
她知道她的未婚夫婿有意中人呢!而且还是「传闻」将在同一个吉日成为风家小姐的李成儿。
就算对风舞云没甚么感情,却是怎么也无法容忍未婚夫先把心交给了另一个女人。即使已打定了主动退婚让风家失面子的主意,还是决定先找那位鼎鼎大名的李成儿把帐算一算。
「你不知耻吗?风舞云是有未婚妻的人,你却极尽媚惑之能事,可耻!你以为你真能是只变得成凤凰的麻雀?劝你,别作梦了吧!你这种低下的出身,以为风舞云会下真感情?算了吧!不出一年,你就会被扫地出门了!□□!」
越想越气,这位本就属急性子的马家千金,手一扬就要打人。
「马姑娘,请自重!」
预计的一掌没有击上脸,成儿赶忙张开眼,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何事。结果?原来!风舞云不知何时冲了过来,一手把她抓到身后护着,同时还一脸防备地盯着马可惠本来准备打人的右手。而她呢,则是莫名其妙地只看得见风舞云的背。
「舞云,你太鲁莽了。」
成儿叹息。她知道,今天她势必要给他们一个交代了。
「我不会成为风少夫人。」她冷笑,「不会。」
★ ★ ★
成儿拿出她小心保存的灭天剑,轻轻抚着剑柄上「灭天」二字。
「成儿,你把这剑拿出来做甚么?」
风舞云的话打断了她的沉思。只见马可惠一脸疑惑,却是不好开口。海睿叹息,借着剑思念剑的主人。
「舞云,你可记得这剑的由来?」
风舞云虽然不知道她意欲为何,但仍据实回答。他知道成儿想做甚么。一起长大,他们二人当然记得每一件事。可是,马可惠始终于是个「外人」。
「四年前,我跟爹到广州巡视商行业务,当时成儿你也随行。那天,我们行经一家古玩店,你像着了魔似地盯着这把剑不放。我以为你喜欢,就买下当成礼物送给你了。据店家所说,这把剑虽不是甚么名剑,但保守估计也有五百年以上的历史。店家一直舍不得卖掉,因为剑是在他家乡祠堂前面出土的。」
成儿稍稍把剑鞘拉出,露出了银亮的剑身。
「这不是真正的灭天剑,它只是仿造品。真正的灭天剑,就连我也不知道今在何处。」
静思该在落月星,安稳地当他的冷使吧?那么,剑就该在落月星了。
「距今约九百多年前,南方有一个名叫『白梅镇』的小地方。城内首富海英杰有一独女,取名海睿。海睿被父亲当作儿子来抚养,长大后甚至被托以重任,成为海家庞大产业的继承人。十九岁那年,海睿找到了她最爱的人——寒静思。」
李成儿——海睿——忆述着自己的过往,忽然有一种突生的感觉。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和静思的一切。
「寒静思奉主上之命执行任务,被迫弃海睿于不顾。海睿伤心欲绝,自缢身亡。海睿死后,不得安息。她的魂记挂着寒静思,恨他的决断。一口怨气化不去,她成了冤魂。冥王被她的痴心感动,破例允许海睿带着记忆转世,在轮回中找寻着寒静思,就这样过了九百多年。真正的灭天剑,是寒静思随身的佩剑。而我手上的仿制品,则是寒静思离开前,亲手仿照灭天剑而铸成的。而我——我不是李成儿。十二年前,李成儿在一场大病中死去,李忠仁为免得罪风家,以我这个捡来的孤儿顶替送进风家,应征书僮之职。我真正的名字是——海睿。这把剑,是静思唯一留给我的东西。海睿死前,把灭天剑藏于白梅镇郊外。海睿转生后,我把剑掘出来,改埋在天山山下一家客店的后园中。」
马可惠回过神,急忙提出她的疑问:
「我不相信这等荒谬的故事。好,就算我们相信,你的『身世』又与我们何干?」
海睿微笑:「这是问题所在。我带记忆转世,我改变命运,所以我必须付出代价。每一生,我都注定孤独,限期二十年。所以,我要解释的是,我不会成为风少夫人。」
马可惠愣了,不知该如何反应。而风舞云却是默然地盯着海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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