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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
1.从即日起,叶冥与土屋(老头的名字,连这都跟土屋博士一样,我汗)之间就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2.土屋须按照国家劳动法给予叶冥应有的权力与待遇。
3.工作时间应绝对尊重双方人权,土屋不得强迫叶冥做某些不合道德与原则的行为。
4.叶冥的一日三餐,住房与生活用品一律由土屋负责。
5.除工作之外土屋不得干涉叶冥的私生活。
6.到试验完全结束后土屋必须无条件送叶冥回地球。
7.如土屋违背以上任何一条则必须无条件送叶冥回地球并赔偿精神加时间损失费与五千万人民币同等价值的钻石(那里的钱在地球是不值钱的,我只好选个在地球最值钱的东西了)。如叶冥违背以上任何一条则必须无条件帮助土屋完成试验。
XX年X月X日
立约人:叶冥 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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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准备高考,所以时间有限,多多原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