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末沦为

作者:零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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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当我被一个全身酒气,疑似生活不能自理的汉子扑倒在阴冷潮湿的暗巷中强吻时,我清楚的意识到,你他喵的这么一整,就破了我现代二十二年,古代十四年的守身如玉啊!什么鬼!我摸出怀里的火折子,在双方照了面,他还没来得及吐之前,我反手一嘴巴子扇在他的脸上,立马挣扎着站了起来。
      “呸!呸!”吐了两口唾沫星子在他身上,幽怨的瞄了一眼半靠着墙喃喃自语的采花贼。“哇,你口味太重了吧。”一般来说,长得帅的伙子是不用去采花的。因为女人们会自主成群结队的扑过去,从古至今。再看看此男一身名贵的行头,也不会是那种去不起青楼的吃土青年。再仔细的判断过后,他应该是神经麻痹导致的神志不清以及重度昏迷不能分辨组织行动,导致的部分感官失调无法正常工作也就是俗称的,喝大了。
      占了便宜还一脸楚楚可怜是要干嘛,我微微眯眼将他上下打量。毫不犹疑的…一脚踹在酒鬼的屁股上。“长得帅占便宜就不是流氓了吗,丫的。”转身头也不回,自此后,大概我就是注定惹上他了吧。回到相府,习惯性的叹了口气,回想起一切的前因后果。我,野不唯,二十一世纪有为大好女青年。至于为什么赶上穿越水军,来到这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劳什么子的相府,都是那日。
      或许是命运吧,只是命运从来不会给你准备的时间和存档的机会。唉,怎么说呢。并没有特定的情节,也没有要拯救世界的宿命,和什么三生三世的情缘。就只是普通的身体不适,便秘。坐在马桶上思考着人生,办着大事。出车祸被雷劈,睡一觉,已经不能满足上天变态的心理和观众戏谑的要求了。一阵闪光,我已经被吸入了不见深渊的下水管道。我立马反应过来,我可能会是史上第一个被马桶给溺死的人。
      当我恢复知觉,再次睁眼时,并不是漂浮的一坨坨秽物或者牛头马面黑脸判官。而是,一众戏子比屎还难看满付痛苦不堪的表情。我抬头一看,什么鬼……不能正经一点做个安静的美少女吗?不是皇妃千金,起码也能是个丫环名妓啊。穿越成一个小屁孩是能做什么,本想着也好,至少也能做个小公举受尽万千宠爱。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被强迫吃身材健硕二头肌魁梧奶妈的奶时,再长大一些旁人开始有意无意说些难听的话冷嘲热讽时。我方才明白了上天的用意,后世过得太舒坦,所以回到古代来吃吃土锻炼锻炼,啊原生态的有机土!
      组织了一下获得的信息,我野不唯,当今司百国左相府的千金小姐。说是相府千金,也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闲人罢了。野天野丞相一直盼着能生个儿子来继承家业,可惜家里这几个女人肚子不争气,非但没能如愿,反而还生了一窝子四个赔钱货。而我,就是那该死的第四个。
      虽生母是远近闻名的第一艺妓,也只是逢场作戏的观赏花瓶。家里住着能办事的,出外当然带能拿出手养眼的。她不像野天的前几位夫人,家中有权有势,能扶他步步高升。她只是个小妾,能进得了野家如此高的门槛,还真是多亏了那张如花似玉,倾城倾国的脸皮。生母虽无心计,没能成为一代妖姬。但经历了那么多虚情假意的风花雪月,自是有些谋略的。
      转眼,我已年立十五。即将步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更加是不受宠。无论是各位姐姐各位后妈,还是这个世上唯一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那个连正眼也不看我的爹。因为我呆,我丑,一看就是拿不出手的赔钱货。野天每每得意的介绍完三位姐姐后,总会顺带评论我一句:有人要就不错了,要不是老夫心善。还是尽早去祸害别人家吧,哈哈哈哈。
      大姐野文,司百第一才女,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二姐野水,司百第一舞姬,柔弱无骨,曼妙似水。三姐野律则是司百第一等的琴师,琴音一出,鸟语虫鸣。在这群白富美里,我是所谓隐形分子。也如其名,学啥啥不会,干啥啥不行,还是坐着什么也别为,是曰野不唯。
      生母在四岁那年病逝,印证了红颜多薄命。同时留下遗言,只有长得漂亮的,人家才会在意你多久死,怎么死。也暗示了我丑逼遗千年,那也不要紧,就算成为了千年古尸,几千年后被挖出来新闻也会报道你是个古代的美丽女子。
      别去招惹野家那些小肚鸡肠的人,因为我没有靠山。安安静静的活着,总比风风火火一时更强。母亲在做清倌人时,在黑市向一个江湖术士买到了一副用奇异材料制成,如蝉翼般轻薄的面具。由于这个面具的面容不具美观性,所以迟迟没有人相中。也就是我现在的这副面容,普通得就像广阔果园上一棵梨树中一只梨身上的一个点。虽令人不忍直视,也罢。野天找来许多著名的夫子,来培养我们这些棋子的可用性。琴棋书画不是没在学,甚至可以比她们更出色,但我不敢有表现的样子,否则几位后母就要行动了。至少现在我还能是个透明小姐,我可不想成为苦命丫环。知道为什么后母姐姐们要欺负灰姑娘吗?因为她美丽善良,要想活得自在轻松些,就只能丑陋猥琐了。
      因为我是个长相丑陋的呆子,只有呆子才可以在这弱肉强食的时代里保全自己。虽然经常会被无知的人冷嘲热讽,但只要不支声,不在意就行,我是呆子嘛。我喜欢和自作聪明的人在一起,因为我把人性看得太透。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现代我最感兴趣,也是主修的一门课程,便是心理学。撒谎掩饰,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会使他暴露无遗。我喜欢观察这些小细节,让别人猜不透真正的我。或许听起来有一些白痴,但我热爱这门学科。除了人们自作聪明的表演,我更喜欢看见他们的谎言一层层被我扒开时候的窘迫样,这应该算是,我的恶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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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新改版的你说的我照做正文,由于凤鸣轩作者更新页面太过复杂转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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