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而降的他

作者: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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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


      母亲刚调回京那日,我受邀去王府,仓促间听说有真人要来,只来得及卸下艳妆华裳,便被迎了进去。
      名门儿郎们在我看不见的地方,用不大的声音议论着什么“同泥腿子厮混”、“脏了麟王的眼”,大概是在说我罢。
      “哥儿,这些人实在太过目高于顶了,”伴月在我身边打抱不平,“您不若就打扮回去,他们中也没几个能同您相较的。”
      我当然知道伴月的心思,他从小跟了我,但更多还是受着王管事的教诲。除了希望我好好地,也有几分私心,想跟我一并嫁入高门大院,能在王府吸引多大的荣光,就意味着多好的机会。
      母亲虽然从来不屑于蝇营狗苟的结党,可我为人子的不得不要为母亲思量,自然也须得为家族结个好亲事来帮衬。然这一切也赶不上真人来访的事,长桓真人修道日久,能有机会听她谈道是如何难得,而身在京中,这样的聚会想必甚繁,怎能同修道相提并论?
      我甚至不孝地想过,借修道避世,从此再不必为终将与人联姻而发愁。
      若有可能,我宁肯将两个弟弟嫁个好人家,自己入山林避世!
      更何况,早听闻长桓真人当年也是因家中逼婚,提前弃了俗世,对盛装打扮的男子均没有好感,我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绕过梅花门廊,长长的仿农亭栈道就映入眼帘,看似朴拙的木板平铺在高出地面一尺的台基上,通过短而宽的木板显出的细长颇有西南情调。我一时想到在农亭边读经的日子,心情越发激动,重重一踏,却听见脚下传来悠远共鸣声,颇具禅意。
      这……这是?
      才为此而心生感悟,远远地就听到一阵不急不缓的脚步声,灌着风的曳地长袍配合着栈道的空灵回响,若神灵步莲而来的韵律——莫不是真人来了?
      近了,就觉零零散散走着的一众公子都如无物,只是这世界的一花一木一石,涟漪微微,寄托着苍穹和辽阔疆域。
      我喜不自胜,若能随真人侍奉天地,不仅可以摆脱联姻,还可以给家族添光,这是我的小小心愿和仅存的叛逆。
      如若不然,我也万万做不到败坏家风求真情的腌臜事,恐怕一生都要走兽般碌碌了。
      不过凭我的身份,我也不适合直接随着京城公子们上前,唯有另辟蹊径。

      “伴月。”
      “哥儿?”伴月两眼顾盼生辉,颇有些机灵劲儿。
      我招手示意他附耳过来,压着声音:“你一会儿随我去听真人传道,要记得把垂云唤来,让他穿的鲜艳些,去找林员外家的公子。”
      垂云、伴月是我身边两个媵童,俩人关系说不上差,不大相处得来罢了。
      伴月本还有些不满的神色,听我说是去找公子,就又松了口气。
      “你呀,”我笑了笑,“愿意穿的好些也无妨,就不必管我了。”
      这孩子,心事都写在脸上,要是遇上好脾气的主夫大概也能顺遂,稍有些心思的,恐怕被人卖了都不知首尾呢。
      伴月领了命,自己想想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小心看我几眼,才匆匆走了。

      林公子实在是个妙人。
      从进府开始,他就因为只自己一家是捐来的官,加之他生得好,隐隐有些被排挤。那些儿郎们个个将他作异类看待:有的是自命清高,不屑与之为伍,毕竟听说他还帮母姐操持家业,认为这当得一个“牡鸡噪日、自命司晨”的罪名;也有须得仰仗林家,但又为世人言语局限,敬而远之的小部分;至于那些被众星捧月一般围着的公子哥,他们在等别人主动逢迎,可林公子又一派闲情逸致地去侍弄王府那些花草鱼鸟,根本也没有要谄媚他们的意思。
      这样看来,林公子就仿佛被孤立了,我这个本家的人,也不得法去就他,使他独享清净,倒也有些惹人羡慕。
      他是本家二房出来的人,我和他说很熟倒谈不上,但希望他多少念着那三年在族学同窗,这会儿愿意拉我一把就再好不过了。
      说白了,此事我虽谋划了,也无甚信心做成的。

      好在垂云没让我失望,传来的果然是好消息,林公子答应在王府最左的那个角门同我会面,离这栈道是有些远,倒还可以同边上的教习公公打招呼的。
      麟王是当今圣上的三妹妹,俩人自小就感情甚笃,听说先皇孕期算来都恰好是东宫那几天,算得上至亲的同父姊妹了。也因此,麟王府不仅是七进的最高规格,还有留驻皇宫同营的禁卫军,堪称小皇宫。四处走马观花,我已直看得眼花缭乱,流连忘返。
      那意蕴深远的禅意栈道专美于前,后又有在湖心上光影相戏的一个个车水灯舟,院墙的窗经过独特的斗型小孔,在地面上以月光作画,还有大如小丘的假山上渐次排列的草木……
      光为着这藏奇纳胜的王府,我想,就已经对儿郎们够有吸引力了。麟王文武双全,气宇非凡,无怪那么多美男子都争相入这深深红墙。
      思及此,我本有些可惜,可一想到真人也是在这些达官贵人府邸来去随心,又不免有些心潮澎湃起来:待我拜入真人门下,他日有所成,何愁赏不了这浮华万丈!异日移人,恐怕到时这些都不在我眼里了。
      现在说这些还太早,我收拾心情,又加紧了步伐,堂哥的烟青色衣裾已经迎风递来三分颜色。

      “晓莘,好久不见。”
      林公子面对而立,清雅脱俗,其柳姿风骨,实是难得一见的佳人。堂哥手执羽扇,头戴碧玉冠,却没有摘去额间贞珠,人都说年过二十尚未许人的是老公子了,绰约情态却一分不减,我万万不敢与他相比。
      “堂哥,这一路因面贵事重,尚未去看望姑母,晓莘有愧。不知姑母近来可好?”我侧过身子,心里竟然真的升起几分自惭。男为悦己者容,但我明明未曾想过与人结姻,也很难不在堂哥这样的人才面前羞于展颜,难怪那些大家儿郎纵有几个大度的,也难容堂哥了。堂哥这样的颜色,殊丽过人,就不知最终花落谁家。
      可惜,我们这样的家世,且不要谈欢喜的亲家,堂哥又怎能独善呢?
      堂哥仿佛看出我的想法,但他那双轻描的妙目只流过几分光彩,就切入正题:“母亲这些日子顺遂得很,另迎两位新郎进门,阖府都欢喜,”他嘴上这么说,可唇角却慢慢勾起,又骤然消散,惹我疑心或是自己看错,“晓莘此来,是要仿前朝贤王求太傅,还是追随圣祖之子平氏,勇离王都伴情娘?”

      林公子之才,果然不是坊间夸大。
      三年同窗,那是自十岁始,到了他十三待嫁归家,如今七年过去,竟还知我如此之深。我有些惊疑,更多的却是安心:“堂哥说笑了,晓莘安敢以圣贤作比?旦求问道于真人,朝闻道,夕死可矣。”
      堂哥却因此细细将我看了一眼,向来漫不经心的眸子一拢,余光都流泻出迫人威势来:“是文疏轻慢了,未知晓莘之志若鸿鹄,还自鸣得意,卖弄雀舌,实在滑稽。既如此,此事文疏势必促成,成人之美,为所愿耳。”
      得了堂哥的千金一诺,我也十分感激,哪里好意思让他给我作揖,避过后欠身,自己都禁不住哽咽:“堂兄大恩,晓莘万死不足报!”
      堂哥绝不肯受,我二人又一阵推让,才终于话别。

      不得不说,最初对此事,我并未报十足希望。相别十年,堂哥是否还记得我,我不敢断言;便是记得我,又可会因年少时的三年情谊,答应见我,我也不得而知;哪怕是见了我,我也没有可让他看得上、愿意出手的财帛或其他条件可做交换,要说服十五便助母姐打理商务的他,我半点信心也无;他或许仁厚重情,愿意应下,但这毕竟与他无关,也不是我救命的急事,能付出多少心思助我,就更难说;就即便真的成事,真人一念之间,也可教我愿望落空!
      然此时此地,我就跪坐在真人座下,眼观鼻、鼻观心,一切如梦境一般不真实。
      即便做梦,我也没有见过这般妄想成真的图景。这要是真是达成了,我隐隐还生出几分忧心来,说来也可笑,可就是难忍这般心悸。
      如鼓心跳中,我突觉头顶心一凉,想到的是“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却心知真人不喜碰触男子肌体,必非如此。且听贵人说过,修道者如初诞婴孩,身体长年温热无汗,触感大异。斗胆抬起头,见长桓真人的面容无悲无喜,而一手执玉拂尘,另一手握着一把非金非石的长尺,便知方才真人是以这尺子,点了我的头顶。
      我自认见过许多奇珍异宝,在王府见到种种景胜,也是在匠人巧思,而非材质。而如今看不穿这尺子究竟是以何等矿藏打造,更是疑心真人许是真仙,这长尺并非凡物。

      “奇哉!”听到真人击掌大笑,我一时如在梦中,不知是何事引得真人展颜开怀。
      真人也无心同我解释,直截了当地说:“你可是想斩断尘缘?”
      我不敢孟浪,殷切回道:“小男儿虽愚钝不通事理,冥顽难解恩仇,但一颗向道之心如萤火之光,皓月之辉,也难湮灭。真人胸怀万物……”
      真人却挥挥手打断了我,我也不好再陈情相迫,便听真人带着些戏谑笑意的话音:“你的尘缘却非在此间,你怎可能真正斩断?”
      我初以为,真人说的是命中娶我的那人不在面前,可这语气实在太不像真人平素作风,要我相信真人真的能说出如此“不羁”的话来,近乎戏弄,我是无法的。
      “不知……真人这是何意?”我尽量克制,出口的字字句句仍是失礼。
      没有等到真人的回答,也没有听到任何异动,当下被劈头盖脸拂来的素丝击打得眼前模糊,转瞬已是物是人非了。

      再醒来时,周遭漆黑,一时有失明的恐慌。所幸,被尘土沾满而显得有些朦胧的琉璃窗户外,透进来点点火光,隐隐照见屋内陈设,无一是我曾见过的物什。
      我不知身在何地,单看那近乎透明的琉璃窗和精细的书籍,这当是个大富大贵之家,却显是长时间无人除尘。倘若是别院,这又太小了,以墙为隔,最大的居室还不及伴月垂云他们住的小间大;若说是密室,又显然非是地下或深山这样隐蔽处,何况住人的痕迹如此之重;不论是什么,但凡有人要住,定有仆役打扫,可我见这里虽然住了人,又如此邋遢,实在是……
      联通三个房间的当是厅堂,这里的出口却是一扇金铁机关门,窄而矮小,毫不气派。
      “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我拾起地上那本名为《唐宋诗词选(壹)》的蓝皮小册子,看到翻开的那页上是一首词,最末一句被人用极细的笔锋凌乱地划了出来,大概是此间主人的手笔。仔仔细细再读一遍这首诗,又觉得读出了另一番滋味。
      我虽是闺阁男儿,但也在族学里习过诗文,自然也读出这词是豪迈狂放,不羁俗物的。可是这人单划出的这一句,此情此景,既可与她的身份自洽,又勾起了我的愁思。
      她莫不是有大才的隐士,效仿三汉时的黄居士,隐于闹市,不拘小节?
      而我如今身在不名之地,也不知何时能回府中,茫茫人海、泱泱黄土,何处是吾乡?我这一叶扁舟,会不会就此脱离了原本安全的溪流,余生只能在未知的江海漂泊,不知所至、不知所终?
      “咔嗒”一声,机关锁落扣的声音惊醒了我,约莫是屋主归来,“啪”地轻响过后,厅堂瞬间光芒笼罩。

      我站在阴暗拐角,几近失明,光晕中女子成熟睿智的脸庞映入眼帘,如上天清晰有力的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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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比女主还先知道男主的闺名,开心吗。
    目前的写法大概是单数章女主欢乐视角,双数章男主古风视角。
    #牡鸡噪日,自命司晨,言何以终,惟家之索#是我拿来讽刺牝鸡司晨的,毕竟我觉得这个成语本身很好笑,下蛋公鸡是公鸡中的战斗鸡,打鸣母鸡怎么就成了惟家之索的由头?而且打个鸣说成能管太阳东升这么大的事,果然是雄性都喜欢吹嘘,花式给自己的颈脖镀金……所以大家不用去搜了,这#内是我改写原成语“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来的。
    大概意思就是,男人有点小本事,就自命不凡(甚至插手女人的事业),这种恶劣行径不守男德,会使家庭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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