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独自凉

作者:谢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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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地梨花落


      像所有冰冷的古堡一样,我们的古堡鲜少有阳光照进来,那些青青的地砖上虽然潮湿并且爬满青苔,但光脚踩上去却十分舒服,象是踩进冰凉的小溪里,青藤爬满了古堡冰冷的高墙,他们的存在让古堡显得不这么阴森,那里也是乌鸦和蝙蝠睡觉的地方,偶尔小乌鸦会不甘寂寞的叫两声,他们还没有习惯白日的古堡安静而寂寥的氛围,但是很快他们就会被大乌鸦教导好。主人不喜欢睡觉的时候被吵到,主人那暴躁的脾气就连无知无觉的乌鸦也忌惮三分。
      我的视力在黑暗的空间里异常好,我小心地不碰到狭窄的走廊里陈列的摆设和插满鲜花的花瓶,尽量快速的走着,在白天离开我的床不是我应该做的事情,古堡的走廊里每一处琉璃窗都掩着红色的丝绒窗帘,让阳光一分也照不进来,古堡里的主人们不喜欢阳光,我也不喜欢。我穿着古老而漂亮的英式长裙,裙摆上有繁复美丽的手工刺绣,这种珍品在古时候也造价不菲,更不要说现在,不用束腰,我觉得我已经足够纤细,可惜该丰腴的地方也一点不丰腴。我尽量放地走路的声音,走廊里只有裙摆和地板摩擦出的刷刷声。
      “英拉,你怎么在这里?”走廊里响起一个焦急的女人的声音,我转过去,是铃铛小姐,她是城堡里的管家。她尽量压低声音,她知道主人不喜欢大声的说话,特别是女人尖锐的声音,所以俘虏都被养在顶楼,也是离阳光最近的地方。城堡里没人想睡在那里,哪怕东西主人也不想放在顶楼,虽然衣服晒了才是不会腐坏的最好方法,但主人宁愿每年花重金购买防腐剂来保护他陈年的华丽礼服,毕竟裁缝已经不在了,没人能帮他在做一件。
      “Belle,我。。”我冲她深深行了一礼,我不想告诉铃铛小姐我跑出了房间,按她的性格肯定会告诉主人,然后主人一定会惩罚我不能喝我最爱的饮料。
      “大人在找你。”铃铛小姐并没有追究我跑出房间的事情,主人在找我,为什么,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主人了,我还以为主人已经忘记了我的存在。
      我跟在铃铛小姐后面快速的走着,主人不喜欢久等,belle一定去找了我很久了,走廊的光线虽然越来越暗,怎奈我熟悉他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块青砖。
      忘了自我介绍,我叫阮友英拉,是一只吸血鬼,从记事开始,我就生活在这座古堡里。
      人类对于我们来说只是食物,她们没有思想,没有尊严,他们被关在古堡的阁楼,离阳光最近的地方,她们喜欢阳光,那种刺目的让人无法直视的光线,甚至把那种光线奉为神。他们认为是阳光给了自己生命,那是一种愚蠢的想法,给与他们生命的是我们,我们一日三次的给与他们食物,让他们繁衍生息,给他们住的地方,和城堡以外的人类不同,他们无需劳作,只需要把自己的血养的甜甜的,然后奉献给我们。
      至于我们,其实,我也只是吸血鬼中的奴仆,和所有其他的吸血鬼一样是阮友亲王的奴仆,是他缔造了我们的种族,使我们能在古堡里繁衍生息,平安的度过漫长的生命。是阮友亲王转变了我们,把我们从低贱的人类转变为永生的血族,包括他的夫人玛莲娜,城堡里只有阮友亲王是纯血种,也就是祖先们生下的孩子,从出生就是吸血鬼的人,剩下的,哪怕是他的子嗣们也不能算是纯血,因为她们的母亲是被转变来的。
      一般情况下,纯血只会和纯血结婚,这样生下的孩子也会是贵族,拥有法术,像阮友大人这样肯和混血结婚的几乎也只有他一个了。
      我不知道自己的本名叫什么,是阮友大人把我带回城堡的,据说当时我已经奄奄一息,是他救了我,赐姓阮友,给我取名叫英拉,关于这个赐姓,赐予亲王的本姓,对与我们这种被转换过来的血族来说是无上的荣耀。
      不管是在城堡里,还是在血族的历史上,除了我,还没有被贵族赐姓的血族,更不要说被亲王这个级别赐姓。可惜我自己也不知道赐姓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大概是对我被转换后失去了记忆的一点补偿吧,可是亲王不补偿人。
      吸血鬼都是异常美貌,并且天资极高的存在,这并不是偶然,只有拥有这些本质的人才能被亲王发现并且转化为异于常人的存在,而我的天资是没有血族的气息,没人能把我从人类中区分出来,哪怕是阮友亲王自己也无法看出来,甚至我可以几个月不吸血,这点阮友亲王自己也是做不到的。
      贝拉小姐推开门,里面透出的烛光虚晃,我走进去,贝拉就在后面把门关上了,木质的大门发出啪嗒的声音,屋内太暗,主人在屋里面坐着,我只能接着烛火看清他英俊的侧脸,看不清他的神色,不知道他是不是生我的气了。
      “主人。”我低下头深深的行了一礼,对主人永远我都是忌惮的,他是无人敢冒犯的血族亲王,更何况他还是我的父亲,他并不是我的亲生父亲,只是吸血鬼会把转化自己的人称为父亲。
      “你叫我什么?”轻轻的不怒自威的声音,主人不喜欢别人的争吵,所以别人在他的面前总是安静而小声地,他也不会大声说话。
      “父亲。”我连忙伏在地上,冲着他的方向拜倒下去,城堡里所有人都怕他,我也不例外,他的怒气不会是我能承受的。
      在橡木地板上趴了一会后,我发现主人并没有不开心的表示,就站起来,走到他的摇椅边,跪在地板上头枕在他腿上,主人受用的把手摸在我的头上,主人喜欢我这么做,他说那样让他觉得我就像他的小女儿,阮友亲王只有两个儿子,虽然不说,但我看得出他是想要个女儿。
      “父亲您找我做什么?”我柔着声音问,主人的腿和手都没有一点温度,吸血鬼永远都那么冰冷。
      “吱呀。”巨大的木门被打开,我吓到了,马上从地上爬起来站到一边,,撒娇这种事只有主人一个人的时候我才能做得出来。
      进来的是一个极艳丽的女孩,按人类来看她大概只有十八九的光景,但吸血鬼自从被转换以后就不会再长大了,所以她的年龄并不好推测。她穿着法式长裙,保守的长领子把她的脖子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漂亮的红色手工刺绣玫瑰从腰部一直延伸至脚踝,手持一把羽毛折扇,玛丽娜夫人一直都喜欢这样的裙子,她丰满漂亮,腰瘦瘦的,就连那双腿我也在机缘巧合之下窥见过,又细又长,简直是天生尤物,主人选她当夫人绝对没选错,主人的眼光一直都特别好。
      “夫人。”我早就猜到进来的人是她,要不谁还敢不敲门就进亲王的寝宫。我恭恭敬敬得给她行礼。玛丽安娜夫人不喜欢我,话说回来那个女人喜欢一个不是自己生的却叫自己丈夫父亲的孩子呢,可是我也不是主人的亲生孩子啊。
      “英拉在这里啊,看来她已经知道吸血鬼军团的事情了吧?”玛丽安娜夫人走到沙发边坐下,边说边脱下了她纤细的高跟鞋,她的脚踝又细又白,难怪主人放着这么多贵族女子不要,偏偏要转变身为人类的她。
      “啊?”夫人的话让我迟疑了,吸血鬼军团是作为吸血鬼特工抓捕混在人类之间的术士以保护全族的斗士,术士也叫吸血鬼猎人。吸血鬼猎人其实也只是人类,只是通灵一些法术,他们和人类一样会老,会死,并且当他们确定成为猎人时,便再也不能被转变为吸血鬼,如果有吸血鬼转变了他们便会一起灰飞烟灭,这是吸血鬼死去的唯一方法,一直被元老院掩盖的秘密。
      加入吸血鬼军团是非常荣耀的事情,如果做得好还会被选为亲王的卫士,陪在主人左右,也不用整天被关在城堡里不能出去了。但是军团的选拔非常残酷,参加选拔的吸血鬼十人九伤。
      “我真的可以吗。”我看着主人询问他的意见,我真的好想加入军团,但是如果主人不许我也不敢私自做决定。或者主人叫我来就是想说这件事情?
      “军团是非常危险的,你要想好。”主人冷静的开口,微凉的声音让我不由得一颤,面前的人是威严的吸血鬼亲王,吸血鬼界神祗一样的存在,怎能不让人心生畏惧。
      “我可以的,主人。”虽然玛丽安娜夫人知道我和主人的关系,但我还是习惯在其他人面前称他为主人。
      主人眉心微皱,他不喜欢我这样叫他,但是是他不允许我在人前叫他父亲的,他又看了一眼坐在沙发里的美人,对我罕见的笑了一下说:“不要丢我阮友家的脸。”
      在城堡生活久了,虽然我比较喜欢在大白天的跑出去闲逛,但大白天的在太阳底下晒着我还这是不习惯,人类不是说会晒黑吗?晒黑可怎么办。
      从古堡出来,我就被送到了意大利一个靠近威尼斯的小岛上,意大利遍地都是古老的建筑,随便捡一块石头可能也要上千岁,小岛游客极少,是一片没人知道的净土,广场上的罗马地砖据说是一个一个古老的石条深埋在地下拼成的,五千年也不会磨损。广场中央的罗马式石柱用密密麻麻的我不认得的铭文刻印的是罗马古代帝王的功绩,是多骄傲的帝王才会在自己死后也要把自己的事迹传递给千秋万代。
      虽然阳光下让我觉得不好过,但我也要比广场上的大多数吸血鬼们要好得多,已经有很多忍受不住这地中海上毒辣辣的太阳,倒在地上几度昏厥,身上已经析出了细细的灰。
      我头一次穿着不到膝盖的短裤,还有短袖T恤,真是有点不习惯,长裙至少还能帮我挡着腿上的阳光,据说这个是在古堡外面的女孩子们夏天最喜欢的衣服,可是主人总是老古板的保持着几百年前的观念,女孩子就要穿长裙,不能穿裤子的,我作为他的女儿更是从记事开始就穿着长裙满城堡的上蹿下跳。
      身边倒下的吸血鬼一个一个的被抬走,被送来军团的吸血鬼不是最优秀的就是最差的来送死的,军团的训练非常严格,并且为了适应人类社会的生活已经好几天没有给过血液了,不吃不喝又来这里暴晒有多少吸血鬼吃得消,只怕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有人灰飞烟灭。
      “好了。”一直站在城墙上的指挥官终于开口,“让我们来数一数这次留下来了多少。”
      这时我才注意到周围的人很多已经化为了一抔尘土,随风飘散在广场上。这样的考验考的单纯是天赋,没有一点毅力或者勇气的成分,让人觉得残酷,上帝给与我们我们的天赋,不是我们自己后天的努力多少决定的,而是上天的好恶,他让我们活下去我们就能继续生存,不给我们那些天赋我们就会化为一抔尘埃,命运不是能由自己来掌控的东西。
      高高在上的指挥官再一次发话:“看来这次留下来的还真是不少,那么就给你们些恩典,去吧,饭厅里已经准备好了食物。”
      中间的木门被打开,被太阳晒了一天的吸血鬼们再也忍受不住自己对阴霾和食物的渴望,纷纷向那扇门里冲过去,我也随着人群快速的向前走去,毕竟着太阳实在太难熬,而我已经闻到了餐厅里甘甜的鲜血的味道。
      进入餐厅我才明白为什么指挥官说这是给我们的恩典,餐厅里并不是用高脚杯盛满的鲜血,而是一个个被绑住手脚的俘虏,他们和我们竟然长得一模一样!
      周围的吸血鬼并没有迟疑,他们立刻冲到自己喜欢的俘虏面前,割喉放血。杀死他们并且在他们死前喝个痛快,四周充满俘虏们惨叫的声音,我从来没见过俘虏,都是铃铛小姐把刚弄好的血液送给我,在城堡里俘虏不是什么人都能见到的,阁楼也不是想上去就能上去的。
      虽然我可以几天不饮血也毫无大碍,但我还是喜欢的这种饮料的,特别是还能一次喝到饱。我在厅里小心翼翼的转了一圈,想找一个看上去好喝的,找来找去好像白人都被挑走了,只剩下几个黑人,我没有种族主义啦,但是黑人我还真是从来没见过,黑人的血会好喝吗?
      不过鉴于也没有别的可选了,我只能硬着头皮学着别人的样子下嘴,她的眼睛大大的,睁着眼睛看着我,好可爱,要是现在不是在这里而是在城堡里,我一定会请求主人让她留下来做我的宠物。可惜现在是在遥远的罗马。
      主人说人类是活该死掉,被拉开脖子放出血的种族,谁让他们天生美味的可爱。
      “嗯,好甜啊。”我不禁发出感叹。长得像甜甜的巧克力的人类,血液也一定会甜甜的。我喝到兴头上,刚刚大厅里充满了的血液和杀戮的味道就再也闻不到了。
      “你也喜欢黑人的少见啊。”旁边同样选了一个黑人女孩的黑人哥哥看到我也选了一个黑人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我想说其实是白人没了我才迫不得已的,但是黑人还真是蛮好喝的,所以我冲他点点头,笑了一下。
      “我叫欧普,你呢?”他放下怀里那个已经咽了气的俘虏,吸血鬼的规矩不能喝死人血。
      “阮友英拉。”我身边的俘虏还热着,我一口不落的继续喝着,浪费是可耻的,我还挺喜欢这种吃饭的方法,这才算是吸血。
      “你是亲王家的?竟然有姓。”在吸血鬼的世界里,姓氏代表了很多东西,家庭权力还有力量。
      看他的表情他应该是以为自己认识了什么大人物,似乎还要给我行礼,我连忙解释道:“我只是阮友亲王的奴仆。”
      他安慰的笑了一下,还没来得急开口说什么,指挥官就进来了,一起的还有各个分队的教官,众人连忙放下手里的俘虏,恭敬地站在一旁。进了军团生死都在指挥官的一念之间,连亲王大人都说不上话。
      “你们自己来挑吧。”指挥官也不是什么话多的人,想必在亲王面前话多的人也不受喜爱。他是让每个教官自己挑学生,挑完学生就带到自己的管理区域去做任务,我们算是进入了军团。
      教官和指挥官都是二十多岁的样子,吸血鬼除了能自由生长的纯血亲王,别人都会永远保持在二十多岁被初拥时候的样子,连头发的长度都不会改变。主人没有和我们说过指挥官或者教官的事情,他是亲王,不想让别人说偏私我,也嘱咐我不许拿他名号作威作福,主人一向低调,我当然不敢。
      别人都渐渐被挑走了,还没有人来找我,我站在放黑人俘虏的角落里,也太不起眼了,这样下去极难找到好教官啊,可怎么办,我不要被指到什么偏远的地方去,见主人也要好久。
      “我是马修,德国区的,你做我徒弟吧。”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年,头发是自然卷,大概是初拥的时候头发留得太长,现在只能在后面梳起来,还真好看。
      德国区,那离主人的古堡好近,我心里想着,高兴地点点头。
      然后她又随便一指也选上了欧普,我心里高兴,毕竟是刚刚认识的同伴,以后一起出任务也相互熟悉一点。
      在军团里和我一起出任务的只有他们两个人,马修和欧普,马修年长我几百年,是最先服役的元老,欧普是个黑人,和我同时加入的军团,和他有趣的外表不同,马修带我们俩执行任务时永远都是一丝不苟的严肃,不过他肯在任务完成时让我尝遍所有术士的血,并且挑一个最喜欢的做晚餐还是让我很喜欢他的。
      欧普则愉快的成为了我的好哥们,不管是训练还是出任务都好好的保护着我,可惜他永远和我抢黑种女人的血喝,在他心里黑种女人是最漂亮健康的,可惜在欧洲大陆真的不多。他们两个都对我极好,我很快就适应了和他们在城市里的生活,那幢两层楼的小别墅和城堡比还是有差距的,但是也算是我温暖的家。
      那天是个阴雨绵绵的日子,德国很少阴雨,这样的天气没有阳光,让我很喜欢。我们去拯救一只弱弱的吸血鬼,马修说那只吸血鬼是纯血种,和主人还有某些血缘关系,可惜他爱上了人类,不肯喝人血,即使是在那个人类死后也每天饮用鸽子血度日,纯血种到是也能支持,就是无法维持他的法术,他身上有强大的力量,这一点术士也是知道的,所以趁他虚弱想干掉他,我们轻松解决了那些术士,人类是永远不敌吸血鬼的。
      那个吸血鬼的皮肤苍白的像是雪原一样吓人,马修向他行礼,我和欧普也连忙向他行礼,他看了我和欧普一眼,马修向他介绍我们,他听到我叫阮友英拉,问我是不是贵族。
      我说我不是,只是亲王的奴隶,被赐了姓,才可以叫阮友。
      “阮友暨的眼神也是越来愈好了,要是你不是他的人我还真想留下你。”他拍了拍我的肩,我抬起头看着他,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叫主人的名讳,他的头发是灰色的,眉眼间倒还真是和主人有些相似。
      “大人还是喝点人血吧,猎人的袭击只怕还会有,有了法力就不用怕他们了。”我小声恭敬的说,敢叫主人名字的人我一个奴隶是惹不起的。
      他笑了笑,说:“我还是没法力的好,有的时候没有法力的比有法力的要安全得多,你还太小,不懂。”
      他踱步到墙上的画像,看了一会说:“塔西已经去了,我也不过是一个荒唐度日的未亡人,早不是贵族,也用不着你们兵团的关照,死在猎人手里还是死在吸血鬼手里都没有关系,以后不用再来了。
      说完就走进了另一个屋子关上门,算是下了逐客令。
      马修悄悄的冲我说,塔西死后,大人心情一直不好,你们以后路过这里也来看看大人。
      我点点头,女人的好奇心也让我很想知道这位大人的故事。

      出来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少年。大概那就是一见钟情吧,我打着伞盯着那个举着外套挡住雨从我们面前跑过去的少年,他的身形纤细,头发是与众不同的黑色的,衬得他的皮肤非常白。
      欧普在我眼前打了两个响指:“魂被勾走了吧?”
      我抬头看他一眼,应该说是瞪他一眼:“你才被勾魂了。”
      “你竟然喜欢东方人。”欧普坏笑,东方人怎么了,你还喜欢黑人呢。
      马修并没有说什么,当他听说我还没有过男朋友之后很郑重的和我说,你应该去爱,虽然我们的生命无尽,但是爱是会有尽头的,你应该去多尝试爱,但是要记得当爱情逝去的时候,就放他走。
      爱,但是不要有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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