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可以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写完一段程序,
用一个星期的时间设计一个软件,
用两三个月完全掌握一门语言,可是至于你,
就算用一辈子的时间我也做不到看着你离开我。”
——程暹



注:1v1,双洁,男主先动心的
本文情节已死,节操已碎,逻辑不通,文笔全无,作者殉情,有事写评,无事看文
↑↑↑上面男主说的那段话非原创,是某叶在微博上看到的段子,改了一下就拿来用了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甜文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朝(zhao),程暹(xian)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一见钟情的梗已经被玩坏了啦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348   总书评数:1 当前被收藏数:2 文章积分:100,137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4120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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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什么的一点也不可爱

作者:叶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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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恋第一天


      宋朝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还会见到程暹,而且还是在这样一个令人尴尬的场合。

      宋朝一脸淡定地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只是不断颤抖着的手却出卖了她真实的心情。

      呜呜呜,好可怕,为什么她要被人拉来和分手好久的前男友相亲啊!!!

      整整三年未见,感觉有点陌生,她趁着对方低头喝咖啡的一瞬飞速地打量了对方一下。

      仍旧是漆黑的短发,俊美无俦的冰块脸,和记忆中有些区别的只是当初隐隐可见的青涩已经全部消退。

      依旧是好看到让人忍不住飞蛾扑火啊,想当初扑向程暹的人绝对可以从东校区排到西校区,宋朝忍不住有些感慨,当初她也就是因为他这张脸栽了!

      想当初她仗着自己长得好看,一入学看到程暹就惊为天人然后死缠烂打...了两天,然后...程暹就答应了 orz。

      真是意外好攻略的高岭之花...程暹的长相超级符合宋朝的审美,对从小就被各种小言耽美的冰山男主荼毒的宋朝来说,程暹大概就是完美到没有瑕疵了。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小说里的各种美好只是因为它不真实,而真实的冰山简直是令人抓狂。

      程暹是个冰山没错,而且他还超级符合小说男主的设定,高智商身世好而且绝对没有各种狂蜂浪蝶往上赶,但是高智商高到这种地步就不怎么令人愉快了。

      听说程暹家里人希望他能当个正常人,然后从小压着他不让他跳级,但是一到了大学程暹就开始疯狂地跳级了,他比宋朝高一级,但是交往之后宋朝才知道程暹已经在考博了,还是物理和数学的双学位,宋朝其实就是一个爱好傻白甜自身也是傻白甜的小女生,程暹对她来说距离实在是太大。

      她晚睡晚起每天黑灯瞎火仍躲在被窝里追小说连载,打滚卖萌就为了求作者大大看她一眼,每天还必刷万字长评外加一个手榴弹,反正老爸有钱,她负责任性就够了。

      程暹每天起早贪黑做实验,分分钟连饭都忘记吃。

      她看言情耽美不可自拔,程暹看得全是些前沿物理学,什么量子力学、宇称不守恒,呵呵抱歉,原谅我等学渣看不懂,简直是要分分钟要手动再见的节奏。

      此后,宋朝无数次想剜了自己的眼睛,叫你颜控叫你颜控!

      如果只是普通的天才还好一点,但是程暹已经是妖孽的级别了好不好,她和程暹之间就完全没有共同语言。

      然后...感觉两个人其实不是很合适,而且程暹也不怎么喜欢她的样子,于是,宋朝就做出了一生中最愚蠢的决定——她和程暹说要分手了。

      当时她的原话是这样的:“程暹,我觉得虽然我们在一起了,但是其实你不怎么喜欢我,我知道你其实是出于好心才答应和我在一起,和你在一起的这些天我很高兴也很满足了,我觉得我不能这么自私让你不喜欢我却要和我在一起。程暹,我们分手吧。”

      这话说得简直了,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渣,明明是自己的原因硬是要说成是对方的问题,宋朝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当白莲婊的潜力。

      满心期待程暹会顺着这个台阶下,然后大家开开心心地分道扬镳,结果!!!程暹开口了!!!他拒绝了!!!

      那一瞬间宋朝的内心是崩溃的!!!

      然后为了证明有多喜欢她,程暹几乎推掉了研究所有的工作,每天就围着她打转,动不动就壁咚撑墙吻,从一开始只知道把嘴唇贴在一起逐渐发展到能够把她吻到喘不过气,简直是无愧与他天才的属性!

      程暹每天把她盯得死死的,就算后来要在研究所里分不开身也必定要每隔一个小时打电话查一次勤,对于自家痴汉力爆表而且还有那么一点变态的男朋友,宋朝完全没有抵抗之力,然后宋朝20岁生日,程暹就向她求婚了!WTF!!!

      虽然国家规定20岁就可以□□了,但是这不代表她就这么愿意走进婚姻的坟墓啊!!!而且对象还不是她喜欢的人,她只是喜欢他的脸!!还是过去式的啊!!!

      麻麻,我对痴汉无感啊!!!救命!!!

      然后为了躲避,宋朝干脆就连夜逃去法国了,这一躲就是三年,没想到机关算尽,三年过后,一回到国看到的就是程暹。

      宋朝不怎么够的智商忘了一件事,走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在她去法国的时候,程暹已经把她家里人都搞定了,上门提亲,家长见面会谈,甚至是婚礼,所有细节已经全部敲定了。

      本来宋爸爸还不怎么相信的,但是身为一个合格的痴汉,程暹对宋朝的爱好如数家珍,而且他还伪造了视频,用以往和宋朝的视频聊天重新组合剪辑,让远在法国的“宋朝”和宋爸爸视频通话。

      虽然宋爸爸有些不满,但是架不住女儿喜欢(视频里虚造的),而且程暹样样都好,虽然有点冷淡,不过还是比较孝顺(经常陪他下棋,宋爸爸是个臭棋篓子,基本下棋的时候只能自娱自乐)。

      而程家...由于程暹从小就是个板着一张面瘫脸对什么都好像不感兴趣的高能自闭症患者,第一次见他对什么感兴趣,啊不,应该说是喜欢什么东西,还是一个女孩!本来以为程暹这辈子就要孤独终老的程家人简直是要沸腾了,怎么可能会拒绝,简直就是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这一天。

      于是两个人的关系就这样被确定下来了。

      所以这次见面与其说是相亲不如说是......

      好吧,她也不知道应该说是什么,反正就是婚前见面之类的,然后他们就快要去领证了QAQ,领完证之后就是正式筹备婚礼了。

      “那个,我记得我们好像分......”宋朝垂死挣扎,程暹一个冷冷的眼神看过来,她就歇菜了,多年未见,程暹的功力不减当年。QAQ,好可怕,麻麻我要回家!!!

      “我不记得我有同意分手,而且你出国前我才刚刚求婚,你也答应了。”程暹微皱着眉,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感觉温度好像又低了点...

      宋朝脸色有点僵,求婚是事实,她也作死地不敢拒绝,但...但是...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不是嘛!

      当初她就是因为怂了一点于是干脆就自己跑路了,本来以为过了这么久,程暹早就把她给忘了,谁知道这丫的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啊!

      程暹一张俊美的脸依旧面无表情,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敲在桌面,宋朝突然感觉到四周的温度又降低了一点。

      真...真是no zuo no die,她当初真是被鬼糊了眼才会找一个冰山当男朋友!!!

      宋朝还在感慨自己的智商是不是被狗吃了,就看到眼前出现了一张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从玻璃窗渗出来的阳光洒落下来,白皙的肌理下隐隐透着淡青色的血管,鬼使神差的,宋朝伸出了自己的手搭了进去。

      程暹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这一次握住了,他绝对不会放手,哪怕是禁锢也好,他想要,把这个人牢牢地抓在手里。

      从民政局里出来,宋朝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感觉像是踩在棉花糖里,特别的不真实。

      她才23岁,人生还有大把可能,面前还有一大片美男森林等着她去祸害,她居然就这么栽在了程暹的手上。

      她这一辈子就只谈过这么一次恋爱,然后就进入了婚姻这座坟墓里,她死得不甘心啊呜呜呜,虽然程暹也是一样...

      虽然说她这辈子都不可能摆脱程暹的了,这简直废话,她爸她妈全都喜欢程暹喜欢得不得了,今天出门前稍稍反抗了一下,两个活宝就开始哭天抢地了。

      “爸爸和妈妈都知道了,你出了一趟国之后就不爱爸爸妈妈了,呜呜呜。”

      “我含辛茹苦养大了女儿,女儿都不要我们了,我不想活了。”说着就要往门上撞,宋妈妈立刻抱住他的腰,“孩子她爸,你冷静一下!朝朝这么听话不会不要我们的,她只是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了眼而已!”

      然后宋活宝又开始往门上撞,还一边假兮兮地抹眼泪:“不不不,你不要拦我,让我去死吧,程程等了她三年,她居然不和程程在一起,我不活了啊!这个忤逆女,我不想再看到她了啦!”

      尾音一个‘啦’字简直是销魂到不要不要的,宋朝面无表情地搓了搓满身的鸡皮疙瘩,还有...程程是什么鬼?程暹那个死面瘫知道么?

      虽然知道两个活宝一问一答自导自演的这场闹剧只是玩玩的,宋朝还是没骨气地妥协了,因为,宋爸爸一米八二的个头在扮娇羞简直是...令人不忍直视,眼睛都快要坏掉了。

      最重要的是,全世界都知道了她要和程暹在一起了,所有的亲戚,高中和大学的同学,宋爸和程暹两个人把她的生活圈子的所有人都发了婚礼请贴了,先斩后奏的实在是干得不要太漂亮呵呵!

      晚上回到宋家,两个红色的小本本就摆在桌面上,宋爸和宋妈简直是笑得满脸开花。

      吃完饭,在客厅里看了一会电视,宋朝就回房洗澡了,洗完澡出来就看到程暹坐在她的床上,手里还拿着她以前的相簿。

      房间里只开着一盏暖黄色的台灯,不是很亮,但很温暖,似乎连程暹的气息都柔化了不少。

      宋朝站在厕所门边,看着程暹,从她的角度只能看见他的背影,看着就让人觉得很柔软的黑色碎发,修长白皙的脖颈,椅子下交叉叠着的修长小腿。

      虽然说当初她要和程暹分手,但是不可反驳的是,她对程暹的外貌完全没有抵抗力!不然她当初也不会一见钟情然后死缠烂打,好吧,一想起当初,就不得不回忆一些事情,她确实是蛮渣的...

      是她先追人家的,追到了之后觉得不喜欢了又要一脚把别人踢开...虽然没有成功...

      宋朝一边发散思维一边游魂一样飘到床上,程暹从相簿上抬头看了她一眼,合上相簿放在桌面上,起身走到宋朝的面前。

      一大片阴影忽然投落在眼前,宋朝愣了一下抬起头,心里咯噔一跳,哎呦喂,这个姿势感觉略危险啊。

      果不其然下一瞬,程暹的唇就压了下来,柔软温暖的舌尖不动声色地挑开她的唇齿扫过她的口腔,唇舌不断地吮吸和纠缠,这种极其热烈的吮吻令宋朝几乎快要窒息。

      程暹一直给人冷冰冰的感觉,但是恰恰相反的是他的温度他的肌肤他的唇舌一直是温暖甚至是灼热的,感觉就像是厚重的层层冰面下岩浆汩汩流过。

      其实宋朝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程暹会喜欢她,甚至很多时候她会觉得用“喜欢”两个字不足以概括程暹对她的感觉,很奇特,她就是觉得程暹对她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在乎...甚至可以说是迷恋。

      这种认知经常会让她感到无所适从...又或者说是恐惧。

      特别热烈香艳的一吻完毕,程暹右手扣上宋朝的左手,十指交缠,他看了一下宋朝一片潮红的脸,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心里面软得一塌糊涂,“睡吧。”

      宋朝还有些晕乎乎的,只能愣愣地点了点头,挤出了一个“嗯”字。

      程暹就睡在她的旁边,眉目深邃,睫毛翘长,一张脸好看到一塌糊涂,宋朝突然间想起她说要分手时,程暹和她告白的那段话。

      “所有人都说我是天才,我可以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写完一段程序,用一个星期的时间设计一个软件,用两三个月完全掌握一门语言,可是至于你,就算用一辈子的时间我也做不到看着你离开我。”

      就算用一辈子的时间我也做不到看着你离开我。

      宋朝默默地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耳根有点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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