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洞的月球表面

作者:冬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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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幻]予我玫瑰【已出文案存稿】


      ◆【一句话简介】
      我作为大公爵秘书长的那些年。
      ◆【文案】
      “谨以此文献给我尊敬爱戴又崇拜思念的雇主、以一人之力拉动整个帝国经济文化发展建设的罗斯蒙德公爵。
      我知道您一定会看到的,请看在我在此文中竭力赞美您的份上,不要再追究我当年临走前借了您钱不还一事。
      毕竟我退休时,您扣押了我最后三个月的工资。

      不过我依然想您,爱您。

      万般爱意。
      愿您与安德烈大人诸事皆顺。

      您忠心耿耿的秘书长
      伊丽莎白·T·安纳莫尼
      R.R.R.”
      ——节选自《罗斯蒙德回忆录:公爵的玫瑰》序言部分。

      ——————————
      ◆“我们凡人,弱小虚伪,同情心泛滥,成日惹是生非,害怕死亡,害怕遗忘。我也只是凡人,所以我拼命地回忆,拼命地写,不奢望成为浪潮,只希望能在成为不会再被回忆起的回忆前,成为一个小泡沫。”
      ◆“如果破碎不可避免,即使破碎悄然无声,但我曾来世间走一圈,也曾短暂留下浅淡的痕迹,我想这便是完美了。”
      ——————————
      ◆想要屠龙的救世主,最终还是娶了恶龙。
      ——————————
      ◆邪恶的究竟是龙,还是擅自篡改历史的我们呢?
      ——————————
      ◆注:1/本文是秘书长第一人称视角,以回忆录的形式讲述关于一代女性公爵及其爱夫先婚后爱、坦诚相对、权钱双收的魔幻爱情故事【大雾。至于为什么是第一人称,是因为想试试叙述性诡计。
      2/无穿越。架空西幻背景,魔法与科技(类似于维多利亚时期的科技)并存。
      3/一本正经的沙雕文。
      4/男女主都是有双重身份的人。
      5/加粗画横线注意:不是全员BE但也不是全员HE的结局。快乐的时间总有那么多,但最后还是会有些遗憾啊。

      ◆【人物】
      ◆主角:罗斯蒙德公爵夫妇,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的秘书长
      ◆配角:历史系研究生,占卜师猫眼小姐,行动派老管家,最纯真无辜的少年,捉弄命运的魔女们,荣耀无比的女皇陛下,浪迹天涯的演员,诸神于人间的代言人,诸神,传说中的恶龙,传说中的救世主,etc.

      ◆【试写|想到啥写啥的片段】
      ◆【·Foreward(序言)】
      【谨以此文献给我尊敬爱戴的雇主。】

      ——“丽兹小姐,一切皆因我而起。”

      拆开编辑朋友的来信,看到他在信中问到“您为什么会想写这样一本书”时,我再次情不自禁想起了那位少年告诉我的这句话。

      时光从未停下自己匆忙前行的脚步。相隔半个世纪,我仍能清晰地回忆起那位少年同我这般说话时那欲言又止,悲伤而笑的神情。

      时间与回忆总是细碎又庞大,我们凡人永远在珍惜,也永远在纠结。我在年轻莽撞的年纪并不在意时间的离去,浪漫与自由都是我可望不可及的向往,金子与玫瑰才是我永远的追求。

      直到我遇到我的公爵。

      转眼过去了几十年,如今早已双鬓染白的我,终于可以看着这本写完的书,如实地转告那位少年了:
      我没有忘记你们。

      而早在我刚离开我的雇主、罗斯蒙德公爵大人的第一年,便有数家出版社通过我在帝都的朋友写信联系我,希望我可以写一本关于公爵大人的回忆录,并允许他们代为出版发行。

      他们甚至提出要给我在最受欢迎的《猫头鹰日报》上,像给占星师猫眼小姐的星运专栏那样,也给我开个专门连载公爵回忆录的专栏。我一听就拒绝了,因为那时候我刚刚跟猫眼小姐培养出一点友情,不希望猫眼小姐杀到我面前跟我讨论版面问题。

      老实说,关于公爵大人的回忆录,我早有写作意向,甚至于我还在她身边工作时便已开始动笔记录。如果你们曾见过那时的公爵,说不定也曾见过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拿着小本本记记记的我。

      在公爵身边的那段日子让人终生难忘。优雅美丽的罗斯蒙德公爵大人是我此生最为崇拜的人,她是我的雇主,也是我的老师,如果可以饶恕我胆大包天,我也想将她称为我的挚友。我根本无法想象若是我没有如此幸运留在她身边,此生会多么的无趣。

      公爵大人是个谜,是个人人好奇,却又无法解开的谜。在她做公爵的那段时间里,对她的评论褒贬均有,争议不断。她不只是投资建设了一系列新奇玩意,让铁路和列车从最南通到最北,从最西通到最东,还谋划并投资了如今已经连起另一块大陆的跨海大桥;也不只是将原本随缘信教的晨曦教推广成面向全世界的大教会,还顺便干掉了原神教现□□的首席祭司、诸神在人世间的半神代言人。

      从冰封千里的北地妖精迷案,到血染帝都的南地皇位传承,再到百年心血一切成空的阿祖尔王宝藏,如果大家仔细关注这些轰动一时的事件,就会发现公爵大人无处不在。

      据我在蓝塔教书的朋友所说,早些年研究罗斯蒙德公爵生平的论文层出不穷,甚至一度赶上了对曾经的救世主阿祖尔王的研究论文。像阿祖尔王一样,她的事业,她的出身,她的友情,她的爱情,在她刚刚销声匿迹那些年,每年都为大批毕业生顺利毕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或许有人就会问了,既然公爵大人这么有话题度,为何我这个退休秘书要一拖再拖,一直拖到如今加奈特的皇帝都换了两个,公爵夫妇早无踪迹可寻,我才将回忆录写完出版。

      我作为笔者,自然有我自己的思量。

      如果您作为读者有充足的时间和耐心,可以让您在不打扰您工作学习生活的情况下读完本书,那么您便会明白我的苦衷。若是到那时能得您一声惊讶的“我的天啊”,那便是我最大的荣幸。

      谨以此文献给我尊敬爱戴又崇拜思念的雇主、以一人之力拉动整个加奈特帝国经济文化发展建设的罗斯蒙德大公爵。我知道您一定会看到的,请看在我在此文中竭力赞美您的份上,不要再追究我当年欠了您钱不还一事。毕竟我退休时,您无故扣押了我最后三个月的工资。

      不过我依然想您,爱您。

      万般爱意。
      愿您与安德烈大人诸事皆顺。

      您忠心耿耿的秘书长
      伊丽莎白·T·安纳莫尼
      于红月历 845年10月记
      R.R.R.

      附录1:
      (本书将要出场的重要人物)
      罗斯蒙德公爵
      罗斯蒙德公爵的丈夫
      忠心耿耿的秘书长
      历史系研究生
      占卜师猫眼小姐
      行动派老管家
      最纯真无辜的少年
      捉弄命运的魔女们
      荣耀无比的女皇陛下
      浪迹天涯的演员
      诸神于人间的代言人
      诸神
      传说中的恶龙
      传说中的救世主
      ……

      附录2:
      插画①
      (一张怀抱红玫瑰,端坐微笑的棕发绿眼女人画像)

      (本文将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1/救世主阿祖尔王到底有没有屠龙成功?
      2/救世主阿祖尔王到底有没有留下宝藏?
      3/龙,究竟去了哪里?
      4/救世主阿祖尔王究竟是谁?
      5/露格萨·R·罗斯蒙德究竟是谁?
      ……

      (写在正文第一页前的话)
      本书献给克洛德和露格萨·罗斯蒙德:
      因为我未曾忘却。

      #Chapter 1【·罗斯蒙德公爵】

      首先,在开始讲述我的雇主的生平之前,请先允许我简单做一下自我介绍。

      我的名字是伊丽莎白·安纳莫尼(Elizabeth.Anemone),是加奈特(Garnet)帝国帝都金榴城城东某花店家的女儿,亲戚不多,家境一般。这使得我在学会走路前先学会了摘花,在学会喊“妈妈我爱你”前,先学会了“小姐买朵花吧”。

      红月历794年,我毕业于蓝塔学院——对,就是那个在两百年前由救世主阿祖尔王(King Azur)创立于科博特(Cobalt)的超一流高等学府,所学专业是秘书学。

      那个年代的“秘书”其实更贴近现在意义上的“明星助理”,而秘书学比起历史悠久的考古学、术法学、魔纹学等等老牌学科,还相当的年轻,满打满算也就两个学年,而且没有安排实习期,所以我毕业时只有十九岁。

      红月历七世纪末到八世纪初这段时期曾被公爵大人描述为“难得的黄金时代”。

      她认为这段时期没有爆发大的战役,也没有严重的阶级矛盾,宗教战争可能会发生但挽回的几率很大,新兴学科层出不穷,魔法依旧存在,科技也得到了飞速发展。这个时代与此前的诸多时代——尤其是由魔法贵族统治的黑暗的“泰年代”比起来,好上太多太多。

      在这一时期,绝大多数人不必忧虑战乱,财富与地位便成了人们最想要拥有的东西。准确的说这两样东西其实是一样,一般拥有了财富就会拥有地位,同样的有了地位自然也不会缺钱。

      而名声,则仅此于这两样。对于不缺权钱的贵族来说,提升名声最快最便捷的办法,除了与皇室联姻,就是慈善。在那时不少贵族都选择去挑几个寒门学子,资助他们读书,作为自己的慈善事业。

      罗斯蒙德公爵便是我读书期间的资助人,她跟那些只会做表面功夫的贵族不同,真心实意地关心着我们的学业。她不仅收藏了我读书期间所写的所有论文副本,甚至对我行文间多写的某个逗号在哪里都很清楚。我在蓝塔读书时,一直与她保持着书信往来——那些信直到今天我依然保留着。

      毕业前夕,我的同学们头疼着实习与找工作时,公爵写信告诉我她正好缺一个贴身秘书,于是我一拿到毕业证书便选择投奔她,为她工作,直到她不再需要我。从她那儿离开后我就居住在蓝塔学院正门外的那条街上,还开了一家书店兼文具店,门牌上没有名字,只有玫瑰与银莲花的图案。

      去过那附近的读者应该已经想起来了——没错,就是那家一年四季每天都在找理由过节打折、深受学生喜欢的无名小店。或许你们还可能想起我,那个一头白发,只会在雨天和雪天才到店里来,把湿淋淋的金封边黑伞立在门边,在柜台后读书一读就是一天的老太婆。

      是啊,我已经是个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了,按理说跟我年岁相近的公爵大人应当也是这样的苍老了,可无论过去多久,我始终不认为她也会像其他凡人一样折服于自然规律。每每想起,她都是最初年轻优雅的模样。

      我的这位雇主、鼎鼎大名的罗斯蒙德公爵,全名露格萨·R·罗斯蒙德(Rugosa.R.Rosemond),于红月历790年、也就是莱提西娅二世(Leticia II)继位执政的第一年获封,封地在东部高地卡米恩,所以也有人称她为卡米恩公爵(Duke of Carmine)。她是加奈特帝国建国、以及整个卡德大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女性公爵,可能也是最有钱的那一个。

      她只比我年长两岁,我毕业时她就已经成为了帝都有头有脸的大贵族,手下管理的商盟也颇具规模,不说全大陆,至少大半个加奈特帝国都知晓她的名字。

      与此同时,公爵大人还是位难得的美人。如果出版社接受了我的提议,那么读者朋友们,你们翻开此书时,在序言与目录页之间就会看到一张怀抱红玫瑰,端坐微笑的棕发绿眼女人画像。这就是罗斯蒙德公爵本人。

      这幅画像是公爵的爱人安德烈·罗斯蒙德大人在某个阳光正好的午后,一时兴起为她绘制的。这也是她留下的唯一一副画像。后来他们离开,这幅画便由我来保管。

      近年来随着拟泰结晶成像技术的发展,彩印技术也渐渐兴起,我赶了个潮流,在店里搞了一台彩印机,彩印了一副尺寸相对较小的画像,将会与手稿一起送去出版社。虽说画像绘成多多少少都会抽象,而且印刷也会导致色彩失真,但是相信我,这些绝对不会缩减公爵大人的那份仿佛岁月凝滞般的美丽。

      如画所绘,公爵大人并不是当下很受欢迎的甜美系小脸美人,反而是那种颇为美艳的长相。她脸型瘦长但不过分,下巴不怎么尖,鼻梁眼窝轮廓深邃,额头饱满,眉梢细长。眼睛是比较少见的暗绿色,配合上微微向两边挑起的嘴角,看人时总有几分似笑非笑,眼底仿佛时时刻刻都有暗光。好似在心底藏了万般心思,让人看了心动却不敢轻易行动。

      我知道最让人感到好奇的是公爵年少时的生活,但遗憾的是,她成为公爵后的经历我了如指掌,却对她的少女时代几乎一无所知。甚至很多故事,我还是后来退休后才从研究她的相关文章里了解到的。

      其中,由著名历史学者赛巴斯塔·科纳瑞(Sebasta.Canary)——看名字就知道他有精灵族血统——发表于《猫头鹰学术报》上的三千字短文《露格萨·罗斯蒙德》,是我认为所有撰写露格萨·罗斯蒙德年少生平的文章里准确度最高的一篇——我会给出这么高的评价,绝不是因为我与赛巴斯塔是几十年的老朋友。

      如他在《露格萨·罗斯蒙德》一文中所讲述的,露格萨·罗斯蒙德在十七岁之前只不过是一个出身于没落子爵家的低阶贵族小姐,全家生活在位于加奈特帝国东北部的尤卡斯特郡,西北临近科博特,东边是尤卡斯特高地,翻过去便来到了加奈特帝国的东部海岸线。

      这么看来尤卡斯特郡地理位置还算不错,但像遭了诅咒似的,直到现在都发展不出个样子,跟帝都比起来更是天差地别,常被帝都人嘲笑为“乡下地段”。

      露格萨·罗斯蒙德的父亲、罗斯蒙德子爵不知被什么鼓动得鬼迷心窍,深信自己可以向东出海到克拉伯群岛,狠狠发一笔大财,于是义无反顾地造船出海,最终却跟自己的妻子一起遭遇海难,连遗体都没能带回来。

      罗斯蒙德家只剩了尚未成年的公爵,以及她年幼的弟弟克洛德·罗斯蒙德。据公爵自己所说,她本来只是打算到帝都继承父亲的爵位(解释给外国朋友:我们加奈特帝国女性跟男性拥有完全相同的继承权,而且称谓用词是一样的,除了帝位),甚至把体弱多病的弟弟留在家中,由老管家看顾,仅带着几个随从便踏足了此前她从未去过的帝都。

      我着实不知该不该说公爵大人运气好。

      要知道,在加奈特,子爵及以上的爵位在前任承爵人去世后,他的子嗣想要承爵,必须去拜见皇帝,由皇帝来抉择这个爵位是否值得子嗣继续保留;又或者这个继承人足够优秀,可以借此机会在皇帝面前露一露脸,升一升爵位。而此前一直待在乡下默默无名,毫无建树,甚至领地面积越来越小的罗斯蒙德家,显然没有继续维持爵位的实力。

      公爵大人到达帝都时,先皇西多夫陛下已经到了日薄西山、随时都可能咽气的要命时刻,政事早就交给了他的妹妹、摄政的公主莱缇西亚殿下来处理。可恰好在公爵前去皇宫拜见的那一天,缠绵病榻的西多夫陛下身体状态突然好转,亲自接见了她。

      谁也不清楚那天西多夫陛下跟公爵具体都聊了什么,只知道谈话结束后,露格萨·罗斯蒙德不仅承爵成功,还顺便升了爵位,成为了罗斯蒙德伯爵,顿时成了帝都新贵。

      古往今来,每一个涉及皇权的故事,总躲不过私生子的问题。在当时的帝都有个传闻,失去了所有皇子公主甚至皇后的西多夫陛下,其实还有一个藏在民间的私生子,一个在红月历790年、也就是公爵来到帝都的那一年至少五岁大的儿子。

      一个血统条件远比莱缇西亚殿下更符合继位要求的儿子。

      或许非加奈特帝国的年轻朋友们便要感到疑惑了:怎么一个皇帝的私生子也会拥有继位的资格?

      虽然现在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但在莱缇西亚二世以前,皇帝的私生子只要能满足严格的血统条件也是可以继位的。甚至这种事在“泰年代”不止发生过一次。

      这曾是迪亚芒提斯皇室的传统。而这传统起源于八百多年前,蓝月历还未开始的时候。

      传说那时的迪亚芒提斯家族先祖是一位救世主,在如今的金沙内海北岸处,挑战并杀死了为祸多年的黄金恶龙,自此加奈特开始出现在历史书中。

      这位先祖在将神剑刺穿恶龙的心脏时,也被这头黄金龙的金色龙血浸染全身,他的血液竟然变成了龙血一样黄金的颜色。

      血液的改变,同时带来了体质的改变,这位先祖不仅获得了超越凡人的智力,身体与魔法也愈发契合,他后来与皇后所生的后代中也有几位遗传到这份特殊的“黄金血”,而且个个都如他一般聪慧英勇。

      这位先祖曾将其称为“神明的恩赏”,是他成功屠龙,拯救世界的奖励,并把遗传到“黄金血”的最优秀的那位后代立为继承人,继承人又立了优秀的“黄金血”为继承人,一代传一代,已然成为了皇室传统。

      但是,“泰年代”时期皇室被魔法贵族压制,皇帝一个比一个短命,拥有特殊血脉的孩子往往也活不长久。等到“泰年代”结束多年后,西多夫陛下的那一代,只有包括西多夫陛下在内的两位“黄金血”,不幸的是,莱缇西亚二世不是其中之一。更不幸的是,西多夫陛下的后代只遗传到了他的多病和短命,以及一个似真似假传闻,说他的私生子是“黄金血”。

      这个传闻中的孩子便成为了莱缇西亚殿下继位最大的障碍。

      而对于西多夫陛下与公爵大人之间的这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面的会谈内容的猜测,到如今已有十多个版本,甚至还有人写了大量了的研究论文。

      这其中得到最多支持的观点认为,那位早已被妹妹架空了权力的先皇陛下很是欣赏这位子爵之女,于是借此机会,把自己藏起来的继承人托付给了当时初来乍到、不属于任何派系的她,希望她就算不能协助继承人继位,至少可以保护继承人不受莱缇西亚殿下迫害。

      在这里,作为罗斯蒙德公爵无话不谈、后来还曾亲身经历“黄金血事件”的秘书长,我正式告诉大家,这个观点是正确的。虽然并不准确。

      西多夫陛下的确被这位头一次见面的年轻姑娘折服,把藏在民间的私生子继承人托付给了她,但他没想到,比起他这个奄奄一息的皇帝,公爵更青睐他那身体健康而且野心勃勃的妹妹。

      她刚从西多夫陛下那里离开,便被莱缇西亚殿下请去参加私人下午茶。同样的,这场对话的具体内容也无人知晓,不过可以肯定,就是在这场谈话中,公爵与未来的女皇陛下达成了协议,由公爵来处理会成为障碍的私生子,而莱缇西亚殿下必须保证在即位后赋予公爵想要的权势。

      很快,这场交易便达成了——半个月后,可怜的西多夫陛下在长期但无用的挣扎后溘然长逝,莱缇西亚公主殿下顺顺当当成为了莱缇西亚二世女皇陛下、历史上第一位非“黄金血”的继位者,罗斯蒙德伯爵也变成了罗斯蒙德公爵。只有那天书房里西多夫陛下与公爵的谈话,仍是个无解之谜。

      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公爵为女皇陛下解决了继承权问题,也意味着她抓住了女皇陛下的把柄。借着这个把柄,能做的事可有太多了,只可惜公爵并不是一位出色的政客。

      有女皇把柄在手,公爵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权势,无意再继续搅这浑水,便一心壮大自己的产业,对帝都变幻莫测的上层风云置若罔闻。后来还有过好几次皇位继承人风波,除了被有心人刻意牵扯——但这事本身就与她有撇不清的关系——的“黄金血事件”,公爵大人从未插手过其他。

      她是女皇陛下的心腹,掌握着最致命的秘密,但又不用时时刻刻听从女皇陛下安排、为其效力;身为唯一的一位非皇室血统的外姓公爵,又掌握着巨大的财富,是所有有心于储位之人想要拉拢的对象,可她与所有人保持距离,最亲近的只有女皇陛下。至少从我这秘书长的角度来看,公爵大人的地位颇有些超然。

      有权,有钱,有颜,地位颇为超然的公爵大人在那时是整个帝都上层婚恋市场最受欢迎的未婚人士。有传言说当时还健在的最有希望成为皇储的皇子菲尔·迪亚蒙提斯(Phil.Diamantes)殿下,也曾有娶她为妻的意向。

      这不是传言,这是真的。

      我之所以如此肯定,不只是因为后来的我跟公爵大人无话不谈,更因为菲尔殿下来求婚的那天,正好是我毕业后来到公爵大人住处的第一天。

      我那研究历史的朋友说,我们所有人都是历史长河的组成部分,不过大部分人只是组成,只有小部分人才有幸形成泡沫,而涛涛河水,能掀起巨大浪花的则是那更少更少的部分人。

      漫漫此生,我见过太多太多优秀却连泡沫都无法成为的人。

      “所以我们崇拜那些惊涛骇浪——比如说救世主阿祖尔王,”赛巴斯塔曾发出这样的感叹,“终其原因,也不过是不甘心吧,不甘心此生默默无闻,不甘心就这样被历史遗忘。”

      如今差不多半个世纪过去了,菲尔殿下淡出人们视线太久太久,大家只知道他作为长子,在后来发生的“黄金血事件”之前备受女皇陛下喜爱,却又在这一事件后不久突发恶疾,没几日就回归了诸神的怀抱。

      皇室对此讳莫如深,大家一知半解,又不敢多问。渐渐的,像他那样一位年轻有为的皇子也终于泯为历史长河中的小小泡沫,只在破碎时有过声响,但有幸听到的人很少很少——寥寥几笔,就是一个人的一生。

      但至少他还可以成为泡沫。

      唯一可以让人觉得欣慰的一点是,无论浪花还是泡沫,随时间漂移,终会平静消逝。过去的,终究是过去的。

      我们凡人,弱小虚伪,同情心泛滥,成日惹是生非,害怕死亡,害怕遗忘。我也只是凡人,所以我拼命地回忆,拼命地写,不奢望成为浪潮,只希望能在成为不会再被回忆起的回忆前,成为一个小泡沫。

      如果破碎不可避免,即使破碎悄然无声,但我曾来世间行走,也曾短暂留下浅淡的痕迹,我想这便是我想要的完美了。

      ◆#Chapter 2.

      当时尚未扩建的帝都土地面积有限,获封爵位较晚的贵族为了宽敞的府邸、漂亮的花庭,只好选择位于东南方向的富人区,跟没有爵位头衔但是非常有钱的富商们住在一起,这样距离皇宫比较远,但距离商业区很近。

      好在我是土生土长的帝都人,此前也曾跟其他受公爵资助的年轻人一起被公爵邀去做客,因此我很轻松地找到了我的目的地。

      在被卖给公爵之前,罗斯蒙德公馆属于某位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的啤酒商,公馆主体建筑只有一栋,共有三层,外加一层阁楼和一层地下室,从上空看整体呈现为一个大写的“L”,其中起居室会客厅等都在朝南那面,剩下的是厨房和杂物间,洗衣房与马房则藏在北边后院。

      公爵接手公馆后,在前后院都种满了玫瑰,还在前院中央加了一个大理石喷泉,修了一条南北向的玻璃花廊连接起一楼最东侧的温室,“L”便变成了反写的“T”。这在满是“泰年代”三角建构风格遗留的七世纪末算是比较时髦的建筑了。

      罗斯蒙德公馆是最不讲规矩的,当时几乎所有的帝都上层贵族都知道这一点,再加上公爵的家乡尤卡斯特郡各方面均比较落后,因此时常有自认为是公爵政敌的人或当面或背后嘲讽公爵是“乡巴佬”、“暴发户”。

      事实上,来自“乡下地段”的公爵并不是不懂贵族圈约定俗成的那一套。恰恰相反,她的言谈举止和各种礼仪都恰到好处的完美,完美到你会怀疑她是否真的是没落子爵家的女儿。

      只是公爵很爱听年轻人畅快的欢声笑语,再加上她的弟弟、克洛德·罗斯蒙德(Claud.Rosemond)少爷从小身体不好,十二岁的年纪仍摆脱不了轮椅,不常出门也没什么朋友。公爵不希望家中因为规矩太多而死气沉沉,所以雇佣了许多年轻人仆从,而且对他们的要求很宽松。

      她对室内装潢也没什么偏好,由着仆从们根据他们每日的心情来装点罗斯蒙德公馆,还一度举办过每月最佳装潢比赛,获胜者可以从她那儿得到当月最流行的一套畅销书,或者最受欢迎的音乐剧贵宾票。

      这让他们有了充足的空间和动力来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从她那儿离职的仆从里,有几个后来甚至成了颇有名气的室内设计师,出版过很受欢迎的室内装潢指导书。

      我已经记不清上任报道那天的罗斯蒙德公馆是什么装潢风格了,但可以肯定的是,整个大宅打理得干净整洁,从窗帘的花色到地毯的纹路,无一不透着一股轻快活泼的年轻人气息。或许会有些花哨,但绝不轻佻。

      在管家埃斯佩丝·斯格皮奥(Elspeth.Scorpio)的引领下,我穿过花庭,走向室内时听到侍弄花草的园丁们欢快地齐齐哼唱着著名音乐剧的曲目,捧花经过的小女仆们笑嘻嘻地将最鲜艳的那朵粉玫瑰塞到我的手中,还趁管家不注意,往她的长裙领口别了一朵,带着银铃笑声跑远。

      这座宅院是鲜活的,从主人到仆从,从室内装潢到院中花丛。我一直一直爱着这个充满活力与友善的地方,这大概也是我离开公爵后选择定居科博特的原因吧——我也爱上了年轻人的欢声笑语。

      当时公爵正与她的客人坐在二楼的会客室里,我从玻璃花廊旁经过时,坐在落地窗前的她低头看到了我。我视力不太好,又没戴眼镜,使劲眯眯眼隐约瞧见她笑着点了点头,连忙摘了帽子向她鞠了一躬,等她又转回头去跟客人说话去了,我才继续跟着管家往客厅走。

      虽然不是第一次来,我仍有些紧张,站在客厅的壁炉边,无论管家如何劝说,都无法坐下来等待。克洛德少爷对我还有些印象,去花园里散心回来后,为尽地主之责,来到客厅同我打了声招呼。我便把那朵粉玫瑰转送与他。他稍稍有些不好意思地红着脸道了谢,坐在轮椅上,被侍从推回了房间。

      就是在这时,我听到了公爵大人的笑声:“啊,久等了,丽兹。”

      我转身,正好看到我的雇主、露格萨·罗斯蒙德公爵一手提着长裙裙摆,一手捏着蕾丝折扇,款款走下了楼梯。

      楼梯侧面有扇镶着彩色玻璃的柳叶窗,正午时分最好的阳光照进来,染上一层紫红,静止在公爵大人漂亮的金棕卷发上,照亮了她的侧脸,暗绿的眼眸只有一半溺在光线中,优雅又神秘。

      我有些紧张地笑着脱帽鞠了一躬,接着才注意到她身后还有别人,正是身着便服,紧锁眉头的菲尔殿下。

      正如保存在皇室长廊里的那副肖像画,这位殿下仪表堂堂,有着迪亚芒提斯家族遗传的红发和股沟下巴,以及无论看谁都深情款款的咖啡色眼睛。不过性格使然,菲尔殿下的面容配上这样的眼睛,多多少少有些忧郁。

      我会认识这位殿下,还是因为他也曾在蓝塔学习。不过作为皇室,他没有机会接触蓝塔议会最核心的魔法系学科,不可能像我这样的平民一样专修号称“打工仔学科”的秘书学,更不可能接受其他国家的政治课教育。于是他选择了自己感兴趣的历史学,以及皇室成员必修的神学。

      我在学校时只是一介无名小辈,菲尔殿下并不认识我,听到公爵这般亲切地称呼我,误以为我是哪家的名媛,看过来的目光顿时慌张了几分。

      不过看到我为方便赶路而竭尽可能简朴的打扮,他应该就明白我跟贵族名媛扯不上什么关系,于是稍稍放松绷紧的下颌,在我又脱帽向他鞠躬问好后,礼貌优雅又矜持地点点头。

      “你有些面熟……你认识我?”他明明非常不确定,却用完美的礼仪掩盖了过去。

      我点点头,犹豫了下,这才说:“我是……赛巴斯塔·科纳瑞的朋友。”

      赛巴斯塔就是我那位研究历史学的朋友,你们或许有听过他的大名。他与我是同批受公爵资助来到蓝塔读书的学生,还是这位殿下的学弟。比较特别的一点是,他有部分精灵血统——北星湖的精灵名字末尾总要缀个“塔”的音。

      菲尔殿下似乎还有话要问我,但公爵劫走了他的注意力:“殿下,您还是请回吧。”

      殿下立刻放弃我,转向了公爵。公爵微微一笑:“您还没有告诉我,这次来我这儿,陛下知情吗?”

      “我知道您一直很谨慎,”菲尔殿下用词非常温和,“我此次前来自然事先告知了母亲。”

      也就是说,女皇陛下并不反对菲尔殿下求娶她的得力干将。同时我们还可以换句话说,女皇陛下可能非常看好她的这位长子。

      “如果公爵您在担心此事只是我一时兴起做出的举动,”菲尔殿下凝视公爵的目光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那么我可以告诉您,对诸神起誓,我,菲尔·迪亚芒提斯今日向您发出的请求,绝非冲动之举,会有此决定和行动全部出于多日来深思熟虑的结果。”
      在稍稍的停顿后,他神情略带虔诚地说,“此话句句真心。”

      随便换个人来,可能都受不了那样一双深情的眼眸——反正在一旁的我心动不已。可惜,公爵并不是随便的什么人。

      只见她面上的微笑丝毫没有变化,语气有些意味深长:“真心……我倒的确是想要一颗真心,但是您的真心,并不合适。我或许会结婚,但不会同您结婚,也不会同任何可以左右我思想的人结婚。”

      她这话几乎是将整个皇室适婚人士都排除在外了。

      菲尔殿下仍坚持着:“我未曾想要左右您的思想。但请仔细想一想您的处境,视您为敌人的人太多太多,就算您想独善其身,他们未必会相信。”

      “所以嫁给您,与您结盟便是唯一的选择吗?”公爵笑道,“我不这样认为。”

      “但我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我想,置身事外才是我最好的选择。”
      “……”

      菲尔殿下沉默了。

      我很肯定这不是我的错觉,这天我所见到的菲尔殿下有些莫名的焦虑,虽然良好的仪态帮他做了有效的遮掩,但刚刚偏快的语速还是暴露了他。

      想来殿下自己也意识到了,借着沉默稳定自己的心神,在开口时语速不急不慢,但仍隐隐带着破釜沉舟的决然:“公爵,不管独善其身还是置身事外,对您来说都是不可能的。您早就在初始时参与了进来,甚至连今天您与我的这场对话,都是最初您自行选择的结果。”

      说着,菲尔殿下向前一步,越发靠近公爵,神情越发肃然,声音也压得越发低沉。我当时太过年轻也太过迟钝,早在菲尔殿下向诸神起誓时就该主动避开的,等我意识到不妙想走时但已经来不及了,我不该听到的话还是落进了我的耳朵里。

      “那个孩子,”菲尔殿下盯着公爵大人眼睛,“那个最后一个拥有黄金血的孩子,那个本该继位的男孩,我不相信你真的杀了他。”

      他说的,正是当年传闻中的那个私生子。我可没想到上班报道第一天就听到这么刺激要命的内容,恨不能把耳朵堵死,连忙慌慌张张地看向公爵。

      她可是冷静得很,一丁点儿神情变化都没有,平静地看回去:“哦,这么敢说,看来殿下这次屈尊到我这儿,并没有完全得到女皇陛下的首肯啊。您不怕她生气吗?”

      菲尔殿下反问:“您不怕吗?”

      公爵只是笑道:“我不需要害怕,她不会动我的。”她笑着做出送客的手势,“您请回吧。”

      已经无话可说的菲尔殿下在徒劳的犹豫挣扎后,只能选择离开。公爵甚至没有亲自送他出门,是由老管家代劳的。

      临出门前,殿下站在门厅穹顶下,回头看来,欲言又止几次,始终不能等到公爵松口。最后他敛尽一切情绪,心态平复的出门,坐着马车远去。然后第二天皇室便公布了菲尔殿下与某位贵族千金订婚的消息——想来那天他来罗斯蒙德公馆,一定耗尽了全部的勇气。

      他后来还会偶尔送礼物过来,但再也没有跟公爵提起这回事。他来罗斯蒙德府宅的事不是秘密,只是很少被人拿到台面上说起,毕竟当时想娶公爵的人还有一大把。

      但公爵是铁了心不打算在帝都上流阶层里找丈夫了。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比我有钱的,没有我地位高。比我地位高的,没有我有钱。比我有钱又地位高的,没有我自由。我更愿意找一个长得养眼,聪明听话,而且除了我以外一无所有的人来受我宠爱。”

      这便是安德烈大人成功上位的原因了。

      ◆【·安德烈·罗斯蒙德①】

      讲述公爵大人的生平,就不得不讲一讲她的此生挚爱。

      安德烈·R·罗斯蒙德(Andre.R.Rosemond),画家、美食家、收藏家,机车与马术爱好者,资深红茶与咖啡鉴赏人,只会读不会写的诗人、只能听不会弹的钢琴家,我的雇主、鼎鼎大名的罗斯蒙德公爵深爱的丈夫,被世人误解最深的男人,我此生见过的最别具一格的世间奇男子。

      偷偷地在这里啰嗦一下:比起给我的雇主罗斯蒙德公爵大人写回忆录,其实我更想写安德烈大人的故事——如果我写成出版,肯定会比本书卖得更好……咳。

      当年在帝都,上流贵族们主要分为两类,一类很欣赏公爵而一类非常非常讨厌她,基本上这两类人各占一半。不过他们对安德烈大人的态度倒是难得非常统一——全都瞧不起他。

      可以理解,贵族世家的婚姻向来讲究出身和门当户对。娶或嫁个出身低微的庶人并非不可以,反正法律又不管这些,只要这位庶人已经做好了充分心理准备,不怕成为贵族们心的聊天取乐对象,也不会因此而郁郁寡欢。

      安德烈大人就是这样一位心理素质极强的人。以当时的背景看,他的出身非常非常低,甚至还不如我一个花店家的女儿。好歹我是土生土长的帝都人,去蓝塔读书时能自豪地掏出人类第一帝国帝都的户籍证明,而他连身份证明也没有。

      现在大家再看到他的名字,往往都是在那些戏说历史的不正经杂书里,作为“细数莱提西娅二世时期的著名小白脸,第四位会让你震惊”的形象出现。不过写那些乱七八糟杂文的作者非常不负责任,撰写的准确度太低,甚至认为榜上有名的著名小白脸阿弗雷德曾是乔伊公主的情人。错了哦,当时的贵族们都知道,小白脸阿弗雷德其实是乔伊公主的老公的情人。

      这些杂文中关于安德烈大人的部分也很不准确。他的确出身不高,的确是吃了软饭,也的确是个全身心依靠着公爵的小白脸,但他并非传闻中所说的那样,是来自克拉伯群岛的海上男妓。

      不过没错,他的确是在海上被人发现的。那位好心载他上岸的船长跟我描述过,他被发现时,不知神志不清地在海浪中漂浮了多久,胸口还有被咸海水浸泡得近乎腐烂的伤口,船医拼了老命才把他救活,还带他一起来到了公爵封地的码头。

      据我所知,现如今并没有署名为安德烈·罗斯蒙德画像流传下来。这着实是件让人可惜遗憾的事,他的外貌完全对得起“小白脸”这个称呼——金发蓝眼,又高又帅,五官轮廓俊朗到就像是由神拿着刀一笔一划削出来的,有着笔挺的鼻梁,以及走势很漂亮的剑眉。

      而且他长得很白,超级白,让人看到一万次就会嫉妒一万次的健康鲜嫩的那种白,简直是白皮帅哥爱好者的福音。就算他曾跟着救他一命的商船在海上漂流了大半年,都完全看不出晒黑的痕迹。

      我万分怀疑他就是因为白得在太阳下几乎反光,才会在港口黝黑人堆里脱颖而出,吸引了公爵的注意。

      加奈特帝国有封地的贵族们,头衔持有人必须留在帝都,每三个月才能返回一次。安德烈大人所在的那条商船靠岸时,正好赶上公爵返回封地卡米恩的首府锦城。他们在同一天的同一个上午,去了同一个码头。

      那天我没有随公爵大人去往港口,而是留在锦城的避暑城堡中,帮公爵整理上半年的账目。这一上午我忙得焦头烂额,都没有多喝几口水的时间,以至于在午饭时段看到返回城堡的公爵大人,我还以为自己是渴出了幻觉。

      “……对不起,”我把本来都摘掉了眼镜又戴回去,防止自己的耳朵听不清,“您刚刚说了什么?”

      公爵大人对我一如既往地有耐心,重复了一遍:“我说,我要跟他结婚。”

      她所谓的结婚对象适时地对我露出友善的笑容:“你好,我是安德烈,公爵大人接下来的结婚对象。”

      早上出门前还在抱怨这世上怎么没有适合她的男人,中午回来就有了结婚对象。公爵大人真不愧是公爵大人。

      经受过磨炼的理智帮我稳住了心神,没有直接将“您疯了吗”说出口,而是礼貌又尊敬地对着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公爵结婚对象笑回去:“您好,我是伊丽莎白。”

      后来随公爵大人出行的侍卫长沃伦向我还原了爱情诞生的那个现场。在他的描述中,公爵骑马走过港口大道,围观者甚众。她随意地往东一抬头,正巧与站在东面人堆里看向她的安德烈大人对上了视线。

      “……啊!那瞬间完全就是爱神的安排,就如同天雷勾地火,长风搅层云,她跟他看对眼,爱情就诞生了啊!”沃伦侍卫长说着说着,手舞足蹈,无论是语气还是表情,都十分动情,十分入戏。

      然后就被路过的管家埃斯佩丝夫人听到,丢掉了一个月工资。不过他也由此被发现有舞台剧表演天赋,还被我们哄着去街边露天舞台参加路演,最后真成了舞台剧演员。这都是后话了。

      …… ……

      ◆
      公爵:“凡人的誓言与指环无法束缚我。但我可以为你停留。”
      安德烈:“你已用凡人的指环与誓言束缚了我,那么,就请你从现在开始,为我短暂停留吧。”

      ◆
      安德烈大人身上有种很奇异的气质。
      若是不看正脸,他挺拔矫健的身姿会让你觉得他是一位可靠的骑士,会禁不住地怀疑是否造物主在他诞生前,是以坚不可摧的标枪为中轴,为他注入血肉,塑造了身形。
      但如果你与他面对面,尤其是与他含笑的眼睛对视,那钴蓝水晶般的眸色总带着些水波似的浪漫,要是他看着你还对你笑一笑,你甚至会觉得他正准备展开行动追求你。
      而如果你非常幸运地惹恼了他,那么恭喜你,你将有幸看到他收起一切情绪的样子。那副模样不必我为你形容。因为你会自发地想起那幅高挂在阿祖尔王纪念馆大厅,名为《鸦》的画像。
      也会理解,为什么那位精灵画师当初无论如何都无法完整地画出阿祖尔王的面容。

      …… ……

      ◆【·阿祖尔王①】

      很神奇是吧,您可能很年轻,从未听说过罗斯蒙德公爵这个人,只是为了等列车,随手在候车室买了一本封皮和推荐语都很有趣的传记来消磨时间,却在翻开目录页时看到了一代救世主阿祖尔王的大名。

      很神奇是吧,活跃在红月历七世纪末到八世纪初的某公爵,居然会跟死在两个世纪前的救世主扯上关系。

      不要着急,我会慢慢解释给大家这份联系到底是怎么产生的。首先,我先来介绍一个人,一个已经在前文多次出现的人。

      其他学校的情况我不敢保证,不过如果你是蓝塔的学生,不管你所学专业是什么,只要你说你想了解阿祖尔王,那么任何一位你的导师都会向你推荐赛巴斯塔·科纳瑞的学术作品。

      是的,我的老朋友,著名历史学家赛巴斯塔·科纳瑞,如果他自称是研究阿祖尔王领域里的第二人,那么这个领域、这个规模异常庞大的领域里绝对没人敢称自己是第一——没错,赛巴斯塔有这么优秀,只是以他过分诚实和较真的性子,根本不会有如此自谦的机会就是了。

      正如他名字里缀着的“塔”音所暗示的那样,赛巴斯塔出生在有“带状绿宝石”之称的坠星森林星湖以北。那儿生活着拥有最高平均身高值的精灵族群艾里根,跟其他精灵族一样,他们的眼睛也会随年龄增长而逐渐变色。

      刚出生时艾里根精灵的眼睛绝大多数是深棕色的——偶尔也会有完全的黑或者红棕——随着年龄增长,眼睛颜色会越来越浅。如果大家有幸见到精灵王——任意一族的精灵王,就会发现他们的眼睛几乎没有虹膜,只有仿若一团半透明的银白。

      不过赛巴斯塔是个混血精灵,而且是四分之一人类混血。那一点人类的血统遗传自他的母亲,那位在位至今足有两百年的艾里根精灵王弗洛塔陛下的弟妹。只是这么介绍大家可能对她没什么印象,但是她的母亲、也就是赛巴斯塔的外祖母就是泰年代结束后,第一位与精灵族联姻的人类公主。

      为这桩婚事牵线搭桥,还当了一回证婚人的就是阿祖尔王。所以赛巴斯塔会如此沉迷于研究这位救世主,也可以理解。

      发表在《猫头鹰学术报》生物版面的最新研究表明,人类的血统在所有的已知的智慧生灵中是最具有适应能力的,即使是与精灵这种强大的血统同时混于一个人体内,也能顽强地宣示出自己的存在。

      赛巴斯塔身上的四分之一人类血统就是这样。隔一段稍远的距离看赛巴斯塔,你会误以为他是个纯血统的精灵:个高又纤细,发量惊人,肤质好到受阳光青睐,无论坐站走还是跑,总是十足十的优雅轻盈,给人一种吟游诗人的错觉。

      而当你走近后再看就会发现他不过是个个头比较高,长得比较好看的人类——他的耳朵没有那么尖那么长,他的眼睛也不是他这个年龄段的艾里根精灵该有的颜色。他的眼睛不会变色,从我认识他的第一天到今天早上他来帮忙检查手稿,他的眼睛一直都是接近黑色的的棕色。

      用他老婆调侃他的话来说,他“果然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精灵”。

      哦,不要觉得惊奇,赛巴斯塔·科纳瑞早就结束了单身,还娶了心爱的女人。而且真的,虽然他看起来有点女气,但他真的不是基佬——我知道学术界已经默认他是基佬而且注孤生足足有半个世纪之久。他这个对别人的态度十分迟钝的家伙,直到看到我的初稿才知道大家原来一直这么看待他。

      艾里根精灵的寿命一般在两百七十岁左右,最高龄的能超过三百岁。赛巴斯塔的四分之一人类血统或许会让他短寿,但至少此刻坐在我这个老太婆对面校对着稿子的他,看起来也就三十岁出头。他老婆更过分,换身清纯的衣服完全可以冒充高中生。

      可能有人会对赛巴斯塔那个“清纯可爱”的老婆感兴趣,不过认识赛巴斯塔的诸位学术界大佬们,如果你们还没猜到她是谁,那我万分怀疑你们比赛巴斯塔还迟钝——你们忘记曾经被“猫眼小姐今天的占卜说……”洗脑的恐惧了吗?他这一辈子,可就喜欢过这么一个女人!

      对,这个迟钝的混血精灵不仅结婚了,对象还是他整天念叨的占卜女神猫眼小姐。认为他注孤生的诸位大佬们,眼珠掉了记得去捡。

      …… ……
      ◆
      在五世纪中期的“最受欢迎的历史人物”全民投票中,阿祖尔王当选第一名。
      在六世纪中期的“最受欢迎的历史人物”全民投票中,阿祖尔王又是第一名。
      在七世纪末年的“最受欢迎的历史人物”全民投票中,阿祖尔王还是第一名。
      接下就要来到八世纪末年的票选了,我希望第一名的宝座上还是阿祖尔王。

      ◆
      出门赴女皇之约前,公爵过来亲吻了克洛德少爷的额头,穿上大衣匆匆走进了门外的黑夜中。
      我们可以听到马车渐渐离去的哒哒声。克洛德少爷望了很久。
      我同他说:“回去睡吧,公爵不会有事的。”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在壁灯火苗噼啪一声响时,突然望着我开口了。
      “丽兹小姐,一切皆因我而起。”
      这句话,他只对我说过。
      他为何会这样说,我那时还不明白。等我明白时,却无话可说。而正是这句话,令我难过至今。
      是的,一切皆因他而起。
      但是一切……都与他无关。

      ◆
      他只是个孩子,却要为所有大人的错买单。

      ◆
      那个年代加奈特的学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开给上层社会的私人学校,一类则是主要用于普及教育的公立学校。这两类学校的共同点就是学生从十岁入学,到十七岁毕业,要在校内学习七年综合而基础的知识,然后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统一标准的升学考试,来获得去往诸如蓝塔学院等高等学府的机会。
      我就读的是加奈特的东城公立学校,因为家庭条件较差但成绩很好,在最后一学年的初始便被罗斯蒙德公爵资助的助学会选中,然后与其他被选中的学生一起,被公爵邀请去罗斯蒙德公馆参加晚宴。
      我与赛巴斯塔、伊恩,还有伊恩的妹妹爱丽丝就是在接送的马车上认识的。

      ◆
      公爵见我们都对玻璃罩下黯淡又璀璨的三朵黄金玫瑰很感兴趣,于是指着它对我们说:“谁能通过最后的测试,我便将此物赠予谁。”
      我与赛巴斯塔、伊恩分别获得了一朵玫瑰。

      ◆
      “伊恩想要得到我的奖励,只是因为它是金子,而不是玫瑰。”
      “但这也没什么错吧?”我仔细想了想。
      “是啊,没什么错,谁会不想拥有金子呢?”公爵对我笑道,“丽兹,你当时看着我的玫瑰眼睛都在发光,难道不是想要金子吗?”
      “确,确实……”
      “当时你们一群年轻人,包括赛巴斯塔在内手头都很紧,有梦想但更迫切的需要资金,所以你们全都注视着金子。但你们之中也存在着一个只是想要玫瑰的人。”
      “您是说克洛德大人吧?”
      “是啊,他只想要玫瑰,所以我在将三朵金玫瑰分给你们三人之后,把剩下空玻璃罩送给了克洛德。丽兹,他会让玫瑰再次绽放在其中的,以梦想和浪漫的沉淀……丽兹,我对此深信不疑。”

      ◆
      公爵:“魔女的一生,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预知力越准确,结局就越凄惨。她们自称可以捉弄命运,实际上却是在被命运捉弄。”

      ◆
      明明魔女们都是自私自利、贪图享乐、拿明天的长久希望换取今天的短暂快乐的堕落者,却仍一心想着不要让别人踏进这条命运的苦河——她们替猫眼小姐和赛巴斯塔承受了诅咒。
      ——我们已经肯定不会有HAPPY ENDING的机会了,但是至少,希望你们可以拥有。

      ◆
      我走进教堂时,公爵早已在那儿待了好一会儿了。她坐在右席的最前排,望着神坛上静静矗立的晨曦女神石像。
      我走过去坐到她身边,发现她手中正拿着一支缀着珍珠蓝丝带的红玫瑰。时至今日再想起那时,公爵手中的那点鲜红都艳丽得能灼伤我的眼睛。
      “丽兹,”公爵依然望着女神像开口了,“你知道吗?这座教堂建成有一千零三十六年之久了。”
      那还真是漫长的时间啊,几乎度过了一整个黑暗的魔法泰石年代。我不由得仰头看了看教堂穹顶,建筑风格的确很是古朴。能保存这么久也是奇迹了。
      公爵还没说完。她用左手拿着玫瑰,右手伸出,凭空描画:“这里在建成教堂之前是一片花田,玫瑰的花架能从这里一直摆到那边的尽头。从东到西,玫瑰的花色从粉色到深红,由浅及深,一开花就很有层次感。”
      “哇,真想见见这样的景色!”我由衷地好奇,“您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这座教堂有专门的记载古书吗?”
      “因为那片花田是我种的。”
      “……”
      我瞪大眼睛、张大嘴巴的样子一定很蠢很搞笑,我看到公爵大人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骗你的。”

      ◆
      “龙,当然真实存在。”劳伦斯教授说得十分笃定,“龙,就在我们身边。”
      我忍不住问他:“您如此肯定……是因为曾经见过吗?”
      “我倒是很希望能见到龙,”教授稍稍遗憾地一笑,圆眼镜后的眼睛眯起,微微浮现的皱纹让他显得很是温和,说出的话却饱含深意,“不过我相信,龙就在我们身边。”
      “为何这么说?”
      “龙是没有类人的体态的,他们的躯体是创世神最得意的艺术品,因此并未从创世神那里获得类人的体态。但他们可以自行选择喜欢的样子——可以是人类,精灵,甚至是生有薄翼的妖精和半兽形态的西赛斯人。唯一的条件是他们必须真真切切地看到他们选中的『这个模样』,然后才变成对方的样子,混入凡人之中而不被发现。”

      ◆
      “丽兹小姐,你真的相信那位帅教授说的话吗?龙真实存在什么的……很有趣,但也有点吓人。”
      “啊,老实说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但是如果龙真实存在的话,你不觉得这个世界更精彩吗?”
      我与爱丽丝聊天时,跟在劳伦斯教授身边的那个跟他长得很有几分相似的沉默寡言的孩子走过过道,却并未看我们一眼。
      他似乎是想去前一节车厢,径自走到门边。起初我没有关注他,继续与爱丽丝聊天时突然有种奇怪的被谁盯住的感觉。
      我下意识转头,就见那个孩子站在车厢门边,向我看来了意味不明的目光。他原本那双红棕的温润眼睛变了,变成了鲜亮的红色,亮得吓人,而瞳孔又细又长如同爬行类。
      他明明那般年幼,眼睛却仿佛属于一个苍老又安静的灵魂。
      我愣愣地看着他,而他用着这双古怪的眼睛盯住我,两边嘴角一翘,露出神秘而诡谲的笑容。
      “利奥,快跟上来。”
      劳伦斯教授在前一节车厢遥遥催促了一声。
      而那个奇怪的孩子对我一眨左眼,眼睛恢复成原本温润的棕红色,转身飞快地钻进了前一节车厢的人群中,不见了踪影。

      ◆
      现如今所有的魔力结晶,全都是过去生灵的遗骸。
      龙去了哪里?
      龙,在每一次我们望向灯泡时,那温柔发散的灯光里。
      每一只会发光的灯泡里,都藏着一只温柔的龙。
      龙,就在我们身边。

      ◆
      龙,创世神最偏爱的生灵。
      龙,自远古时期就存在的生灵。
      龙,死后自愿化作蕴含魔力的宝石,继续守护这个世界。
      龙……比我们想象中还要温柔。

      ◆
      “诸神在上,露格萨,我爱上你了,”安德烈大人凝视着公爵的眼睛,带着无法抑制的笑意,“我不知道你在漫长而永恒的岁月里听到过多少次这样的话,我不知道我化作尘土时你将在何处,我也不知道你会在何时何处将我遗忘在怎样的一段历史中,但是我爱上你了。”
      “即使我只是凡人,即使我不懂死亡也不懂永恒,但是我爱上你了。”
      “我只是你曾经以及将来遇到的所有凡人中的一员,但是你、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露格萨,我爱你……非常非常,露格萨。”

      ◆
      安德烈大人耸耸肩说:“如你们所见,阿祖尔王是阿祖尔王,我是我。声名远扬的软饭男,永远不可能是震铄古今的救世主。我有自知之明。”
      “不,”公爵大人却不认同他的看法,“一旦你过久地扮演某个角色,无论愿意不愿意,你都已经成为了那个角色。至少是那个角色的一部分。”
      她动作轻缓地抬起手臂,安德烈大人主动抓住她的手,她便朝他笑了笑,“你是阿祖尔王,阿祖尔王是你。无论历史承认与否,无论你承认与否,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
      当我得知消息,赶去皇宫时已经太晚了,公爵早被关押去了监狱。我没有官职,也没有爵位,只是个公爵秘书,平时能狐假虎威,现在也只能在宫门前心急如焚。

      好在布拉德殿下派人告知我,公爵被关入的是设在宫内的贵族监狱,还没有正式判罪,不会有人怠慢她,让我回去安心等消息。我这才心慌慌地回了罗斯蒙德宅。

      宅中大家早已得知消息,都想问我公爵在外面的情况。我不知该怎么开口,正心烦意乱,就被赛巴斯塔拉去了公爵的书房。

      书房里只点了一半的灯,而安德烈大人正在为自己沏红茶。他那不慌不乱的样子,倒是让我安心了些。

      “别自乱阵脚,丽兹,”安德烈大人说着,低头啜了一口红茶,“你在担心什么?怕她被毒死,被刺死,还是怕她被砍头?”
      我:“……”

      这些……怕是还杀不死她吧。

      我该怕下令关起她的人不长脑子把她惹烦了,她一气之下把人给吃了才对。
      安德烈大人看出我偷偷松了口气,便递了杯红茶给我。我轻轻嗅了一口,是最好最贵最稀有的那款,安德烈大人平时很是舍不得喝。

      “别一脸疑惑地看着我,”安德烈大人端着茶杯,对我露出微笑,“喝最好的茶,才能让此刻的我消消火气。”
      “……您在生气吗?”真看不出来啊。

      “有点呢,”安德烈大人依然面带微笑,“与其祈祷她这会儿在狱中还算平安,你不如祈祷一下今天这回事她没有提前预见到。否则,她明明早就知道消息了,却还执意要把护卫派出去,然后一个人进宫……等她平安无事地回来,丽兹,你就可以准备在你的书里加上一段历史书上都没有的,细节描绘阿祖尔王屠龙大战的传奇故事了。”
      我:“……”

      著名阿祖尔王黑说得对,“阿祖尔王真是个狠人。”
      我只好喝口茶水,压压惊。

      真正没长脑子的半精灵一如既往地迟钝:“请问,到时能允许我用历史学的手法记载这个故事吗?”
      我看着安德烈大人脸上的微笑,偷偷擦了把汗。

      好在安德烈大人从来不计较这种事。他把自己杯中的红茶一饮而尽,然后放下杯子站起身来:“丽兹,你不用担心她。如果真的出事了,还有我在。你要相信我做的出劫狱和私奔这种事的。”

      还没开始审判呢,请不要突然跳到这些步骤上来啊!

      我颇为无奈,想说些什么,就听门被敲响了:“安德烈大人。”

      回头一看,是依然沉稳安定,一丝不苟的管家大人。她手中拿的,好像是挂在一楼长廊里的那把镶满宝石的工艺刀。

      “哦,谢谢你,埃斯佩斯。”安德烈大人说着,接过老管家送来的刀,轻轻拂过鞘身,“把其他人都喊去二楼会客室,然后去克洛德房间里陪他吧。”

      老管家都不问缘由,应声后转身照办。但我跟赛巴斯塔当然要问一问。

      不过没等我开口,平时看护院子的侍从跌跌撞撞地跑来,有些惊慌失措,仍稳着声线禀报:“外,外面有一群人带着武器围过来了……”
      我一愣,连忙问道:“他们穿着什么衣服?”
      “看不清楚,但不是军队的制服,也不是治安官的制服,感觉着装还算统一。”

      “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不能踩上罗斯蒙德宅院的土地。”说话的人是站在我身后的安德烈大人。

      我转头去看他时,他已经换上一身宽袍大袖还有兜帽的黑衣,推开了书房阳台的门,在吹进来的微微夜风中,回头微笑着,将手中的刀架上肩膀。

      “安德烈大人……?”
      “丽兹,”他歪头微笑,蓝眼睛在月色与烛光中微微发亮,“感谢一下今晚的月亮吧,真是明亮呢。”

      说完,他翻身跃过阳台扶手。我冲过去,就见月光照亮的花园中,安德烈大人以肩抗刀,脚步轻快地走向人头涌动的宅院外面。

      “我老婆最爱这片花园,让你们闻去一丁点花香,也是我作为老公的失职。”他的笑声在花园中远远传开,“可以请你们退得再远一些吗?”

      ◆
      “啊,凡人啊,永远向往着财富与爱情,永远都想着解开死亡与永恒的迷题。但是,就算有朝一日你们能够侥幸了解什么是死亡,也无法明白何者为永恒。”

      ◆
      第一次见到公爵大人时,我正在花店里练习插花。
      那是个阳光无限好的大晴天,完全看不出帝国的皇帝正在走向死亡。那时还不是公爵、还在父母丧期的露格萨·罗斯蒙德大人撑了把金封边的黑伞,来到了我家店里,没着急跟我搭话,而是弯腰去闻桌案上那束红玫瑰。
      窗外的阳光跃动在她金棕色的卷发上,公爵大人抚着额角的碎发,抬起暗绿的眼睛,接着笑了笑。自那个瞬间起我便决定了,尽我此生,一定要成为像她那般优雅美丽的女人。

      ◆
      “我会去看你的,”她曾经这样跟我说,“在每个下过雨或者下过雪的日子,撑着这把金封边的黑伞去看你。”
      我相信她会来。一直都相信。
      可是她没有,直到现在也没有。
      我的雇主、鼎鼎大名的罗斯蒙德公爵,学识渊博,受人爱戴,却是个骗子。
      我的雇主、鼎鼎大名的罗斯蒙德公爵说要来看我,却从未在下个雨或者下过雪的日子出现在我的小店前。
      我的雇主、鼎鼎大名的罗斯蒙德公爵……您还一切安好吗?

      ◆
      我非常非常遗憾。
      不是因为她说她会来看我,却并没有兑现诺言。她是个大骗子,我很清楚她的话不可以冒然相信。我感到非常非常遗憾的是,她明知道我不会相信她的诺言,却还是决定骗我。

      ◆
      “告诉我,丽兹,邪恶的究竟是龙,还是篡改历史的你们?”

      ◆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大概已经注意到了,我在本文中以公爵被封为公爵为界,写到她成为公爵之后的事时,我会称她为“露格萨·罗斯蒙德公爵”或者只是“公爵”,而讲到她成为公爵之前,我只会用“露格萨·罗斯蒙德”来称呼她。
      这不是因为我在严格遵守礼仪,而是因为“露格萨·罗斯蒙德”与“露格萨·罗斯蒙德公爵”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不同的人。
      我知道这一点,卡塞蒂伯爵夫人知道,老管家也知道,赛巴斯塔可能猜到了,安德烈大人虽然从未直说但想必他也是清楚的。而克洛德少爷,他应该意识到了真相,但他仍假装不知道吧。

      所以他才会在最后的弥留之际,呼喊着姐姐的名字,将公爵引来床前,奋力而颤抖地抓住她的手。

      “我知道,我知道的……”他睁大浅咖色的眼睛,眼白处的血丝像是上色失败的劣质染剂,眼周凹陷,发青发灰,“我知道原本应该是我……是我被带去海上……”

      公爵伏在他床边,由着他抓住手,试图哄他入睡,像曾经的每个安静温柔的夜晚:“克洛德亲爱的——”

      “她死了是吗?”克洛德少爷打断了公爵的话,“父亲总说我是个活不久的废物,如果出海说不定还能有点用处。我去求母亲,可母亲说,母亲说父亲说得对……”

      大颗大颗的眼泪跌出他的眼眶,坠在公爵的手背,他用颤抖的哭音说,“只有露格萨,只有我姐姐说,她说‘让我去吧,我愿意去’……”

      “她抓着我的手,然后说‘我愿意去’,她说她愿意……”

      “她抓着我的手,要我安心睡午觉,她很快就会回来的。她还亲了亲我的额头……”

      克洛德少爷崩溃地呜咽,“她还亲了亲我的额头……”

      “可我乖乖睡醒了,她却再也没有回来……是吗?她再也没有回来?”他用泪眼凝视着沉默的公爵,“她没回来啊,公爵,没有回来……公爵,她说她愿意去,她还亲了亲我的额头……可她没有……没有……”

      公爵并未对此做出任何回答。但她仍用温柔的目光望着这个无辜可怜的少年,被他抓着的手反握回去,指腹轻轻蹭着他的手背,然后轻声问:“克洛德,我可以抱抱你吗?”

      克洛德有片刻的怔愣,下唇慢慢咬成扭曲的形状,他奋力抑制着眼泪和哭声,试探地探出手臂,被公爵温柔拥进怀里。

      “露格萨……露格萨……”他小声呼唤着姐姐的名字,带着连崩溃都显得那般怯懦无力的哭泣声,仿佛隔着千山万水,一遍又一遍,热泪很快濡湿了公爵的白衣。

      而公爵只是静静听着克洛德无数遍的重复着。渐渐地,哭声变弱了,抱住公爵的苍白手臂也无力地垂下来。公爵慢慢扶他躺倒在柔软的被褥间,为他擦去眼泪,为他合上眼睑,然后俯身,轻轻亲吻在克洛德少爷额头:“晚安,克洛德。”

      最后一滴眼泪落进枕头的锦缎里,这位世间最纯真无辜的少年露出淡淡的如释重负的笑意,缓慢进入了永恒的梦乡。

      他会与姐姐重逢吗?
      他会与姐姐重逢的。

      ◆
      公爵大人靠在她的珍爱的摇椅上,怔怔望着窗外出神。
      我去帮她换了壶热茶的功夫里,再回来时她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支烟,燃着了却丢在烟灰缸中,让它独自烧灼。
      烟头火苗星星点点。
      “公爵大人……?”
      “丽兹,”公爵大人望着火光与烟,开口与我说道,“我忘记了啊,丽兹。你们人类……是很脆弱的生灵啊。”

      ◆
      “丽兹,你以前说要写一本以我为原型但不会出现我名字的书?”公爵笑了笑,“没事,你现在再写,可以直接写我的名字了。”
      我忍不住问道:“您对我们感到厌烦了吗?”
      “从不。”公爵摇摇头笑道,“是的是的,你们弱小,虚伪,同情心泛滥,成日惹是生非,可从未让我觉得厌烦。行迹在你们之中,是很有趣的。”

      ◆
      “我不害怕死亡,也不害怕被遗忘。只是我差点忘了,你们是人类。人类是害怕死亡,更害怕遗忘的啊。”公爵重复了一遍,“丽兹,你现在再写,可以直接写我的名字了。”

      ◆
      “你只想要金子,却不明白不是所有的金子都是金子。还有些金子长得并不像金子。”神说,“不过如果你想要,我可以予以你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金子。”
      而我们都是公爵找到的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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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真的好想好想写西幻题材啊……喜欢请支持一下,拜托啦,这对我真的很重要(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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