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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
那天我去南山街做犯罪行为的调查,那是这个城市藏污纳垢之处,我刚进入那个狭长的街道便碰见了几个太妹一场群殴,在那场混战中我第一次看到了于红,她像一头机警的幼豹,喜滋滋的盯住一个长腿妹妹耳垂上的金饰,迅速的薅下,然后举着手里黄澄澄血淋淋的耳饰得意的望向路人。当她目光扫过我时,我不由的被那原始的目光惊了一下,她的眸子明亮,阴冷,皮肤干燥没有光泽泛着一种异常的白,像经常出现在夜里捕捉猎物的兽。她似乎感觉到我的目光,挑衅似的伸出大拇指朝下一指,然后急速消失在惊叫的人群中。
做完调查后,我又回到那个遇见于红的路口,那是下午的4点,一切很静,像没有发生过骚乱。第二天,当我在到讲台上讲课时,突然觉得很疲惫,那些温文尔雅的大学生们显得那样的缺少生气,像些瓷偶。
我觉得生活空洞无聊,在我35年的人生经历中,我一直过着一种沉闷的优雅的生活,这种让我曾经自傲的雅致生活,在我离开父母独立后越发变得难以忍受,我似乎从未逃脱过正常而标准的轨道。三十二岁成为副教授,在专业上小有成就,未婚,一切都完美的让人羡慕到嫉妒,而我却知道,我心底的那种对平淡生活的失意象毒液一样慢慢渗透出来。我开始讨厌我的一切,讨厌和同事装腔作势的讨论哪一年的葡萄酒最值得收藏,厌倦那些看似漫不经心事实却故做幽雅的生活态度。我如同一个腐烂到核心的苹果。
再次见到于红是在学校的一次摄影展,准确的说我是在一幅摄影作品里看到她的,她穿着一身可以让任何正派人皱眉头的色彩斑斓的破烂衣服,靠在肮脏的墙上冷漠的吸烟,她目光空洞,我站在那里,浑身冰冷僵硬,似乎看到那小兽一样的目光。最后我通过一位老师将这幅画挂在了我床前。
真正再见到于红已经是两年后,我带了几个学生去法院旁听,那次的案子很是轰动,一个小阿飞居然奸杀了市里头头的千金。当那个小阿飞被宣布判死缓时,法厅里进来一个火红衣着的女郎,她盯着审判长,嘴角带有几分隐约的笑意。我的心一阵痉挛。这正是我床前画中人。
再几天,我和几个教授应邀去一个做审判长的师兄家做客,在那里我看到一辆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的的车,我下意识的想到法庭上那张带着笑意的脸。师兄摇着头说:“前几天的那个案子,你们旁听的那个案子,罪犯的家属带人砸了我的车,幸亏不是针对我的人,你看看这种手法,要是对我,我就光荣了呀。”就是那个晚上我知道了她叫于红,南山街鼎鼎大名。现在因为报复国家公职人员,性质恶劣而关在拘留所。
我那晚没有回去,我找到一个学生托关系把于红保了出来。当于红站到我面前时,我觉出自己莽撞了,我还完全不认识她。而她很显然更不认识我。她脸上有明显的淤青,眼神疲惫,带着怀疑。我故做冷静先谢了我的学生,答应请人家吃饭,然后和人告辞。于红则靠在我那辆二手车上,冷眼打量我。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时,我不得不面对她:“送你回家吧。”
“你是谁?”她终于发问。
我犹豫着,考虑怎么说。
“我是叶国栋,教书的,主要是研究犯罪心理这一块的。”
她点头,“你想要研究我?”
我不置可否打开车门请她上车。开到南山街时,她指着前边说:“到了。”那是一个极窄的巷子,巷子尽头有几排的筒子楼,车是开不进去的,我犹豫了一下说:“我送你到家吧。”于红看了我一眼,笑了。我知道她误会我的想法。巷子里灯光昏暗,污水横流,有几家家庭旅社开着门,几个令人怀疑的女人偶尔晃出来,看到于红,脸色都有些僵,于红反倒不在意,到她家的筒子楼前时她斜着眼看我说:“要上来看看吗?研究一下我们这些罪犯在哪里长大的。”我有些尴尬,摇头,转身走了。我总感到背后有一双要捕食猎物的眼睛盯着我。再回到巷子口时,车没了。我惊诧极了,这车离开我的视线不到5分钟。
三天后,我下课走出教学楼,看到我的车和于红,她照旧穿着一身不知从那里搞来的破烂,百无聊赖靠在车门吸着烟,无视周围的目光。她看到我随手丢了烟头:“你的车吧,我今天去黑市的时候看到的,我们犯罪分子也不欠人人情的。”她有些自嘲。我则有些惊喜。
我们一起吃了顿饭,在学校的食堂,她一直盯着食堂的学生,快吃完时她总结了一句:“人和人真他妈的不同啊!”我差点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我盯着她,
“其实,我觉不出来有什么不同。”
她看着我突然放声大笑,肆无忌惮的笑。我满面通红,不知所措。
“怪不得,人人都说你们有文化的人虚伪,你真的看不出来吗?她们看我的眼神都是悲怜的,透着他妈的优越感。哼,哼。”她又点了一根烟,猛吸两口又掐灭在桌上。
下午刘强打电话来说:“你中午在学校食堂很轰动啊!”
我脸莫名的红了:“调研的时候认识的。”
他那边哈哈笑了几声,事很暧昧,我突然觉得厌恶,草草挂了电话,坐在那里发呆。
我是一个单身的男人,在这时代34岁的人单身并不算少见,但多多少少都要受到别人的猜疑。例如你的生理问题如何解决,你的性取向,你的生活习惯,等等。在这个故作文雅的圈子里,虽然人人都装做对你单身习以为常,但仍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常常无意中会用兴奋的眼神看你和一切异性交往。只怪这个圈子实在太闷了。
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于红的画像,很想看看这个真人在干什么,
到于红楼下时刚好遇见一个男人从楼下下来,光着脊背,露出身上的纹身,仿佛一件花衣服,骂骂咧咧的喊:“你数狗,咬人?总让你哪天自己爬我床上。”我抬头,正好一扇窗户打开,于红探出头喊:“你放屁,你等着你妈……”看到楼下的我,她似乎有些楞,我自做多情的感到她的脸刹那间似乎有些红。她开了房门,倚在门边:“你来搞研究么?”
我仰头看着她细长的腿艰难的说:“我觉的我想你了。”
她望着我没有说话,呆了一会转身进了屋子,我等了片刻,便也上了楼。
房间很潮,透着一种霉味,她光着脚,将腿随意的放在床边。房间很小,也很乱,堆着烟蒂,酒瓶,还有一些电影的宣传画,我随手拉了一张椅子刚要坐下,突然里面的房间一阵乱响,于红麻利的从床上跳下顺手拎了个啤酒瓶掀了门帘进去,我紧跟了进去,却被下了一跳,地上竟然躺着一个绑的粽子一样的人,那人正挣扎着用头去撞墙,于红举手将手中的酒瓶砸到那人的脑后。那人晕了过去。她双手抱起那人仍在了一张破床上,她檫了额头上的汗,扭头看看惊呆在一边的我,“不用怕,你目睹的不是犯罪,她嘴角又凝聚了一丝冷笑,“我弟弟,一个吸毒的人,你看到了,行将就木,我有两个弟弟,他们是双胞胎,长的和你一样漂亮,可是一个马上就要被政府枪决了,这一个也快被白粉解决了,而他们的姐姐刚刚被别人从拘留所保释出来,你现在看到我和你们那些大学生的不同了吧,你还看不出来吗?”
我走过去抱住她的头,她脖子僵硬,不肯靠到我的肩头。
我似乎听到我的身体内有炸裂的声响。
我放开手,:“或许我可以给你联络一个戒毒所,费用的问题我也可以想办法。”
“我送了多少次了,我借钱,抢钱,偷钱,把他送进去,可是有什么用,你已经看见了,他现在的样子总是就这一段日子了,我有钱就给他吸,没钱就让他在这里晕着,我这个姐姐,就只这样了。命都是自己的,靠别人是救不来的。”
我无语。我伸手去握住她的手,她每一根细小的骨头里仿佛蕴藏着无限的力量。
后半夜的时候,我们就这样一直握着手坐着,我们离的很近,但又总觉得有些什么东西横亘在我们中间,让我们迈不开腿脚
我有几天没有去于红那里,我觉得那个筒子楼里有写什么东西压迫在我胸口。我夜夜盯着那幅画,我望着双眼睛,我本来想从这双眼睛里寻找生命,但这荒野的生命却让我惊恐了。
两个月后于红的弟弟被枪决了,枪决时没有联系到家属,我最后把尸体收了回来。于红好象消失了一样,我去过几次那个筒子楼,一直紧锁,我想要是问,总可以问出来她的下落,但是我终究没有问,我只是习惯在晚上打车过来,看看那个铜子楼。我想找到她又能怎样。半年以后我决定再等一百天就忘掉这个人,我告诉自己,毕竟没有见过几面,不出现就不出现,人的一生中,总有许多人在你生命中来来往往,而多数的人我们总要忘掉的。
然而当我刚开始倒记时时,于红突然又出现了,这次她开着一辆跑车,依旧是在我学校的教学楼前,她戴着一副墨镜,皱着眉头:“我弟弟的尸体是你接收的吧,我想把骨灰带回去。”
我凝视着突然出现的她,点头,我带她到我的单身宿舍,我们一直沉默当进了房间她先看到的是我床前的画,她楞了一下:“你早就认识我?”
“我认识的只是这幅画,你的人我从来没有机会好好认识。”
“那未必不是你的幸运。认识我们这样的人大约会成为你们这样正经人的烦恼。”她低头。
“我也想让你认识我,我一出生就在南山街,你见过我生长的地方,我就生在那个昏暗,污浊的地方,我一生下来就知道我要活下去,你也许觉得活着很容易,可是生活对于我们并不简单,我妈妈在我13岁的时候就走了,我从那时侯就开始抢钱,我时刻记得要活下去,我总是自己吃饱,然后才考虑我的两个弟弟,我不是不爱他们,尽管我们不是同一个父亲,但我看着他们出生,他们又是那么漂亮,我和他们一起挨饿,和他们一起受苦,我爱他们,但我要活下去,命总是自己挣的谁也替不了,现在他们都走了,说实话我不难过,反而松了一口气。我见你的第一面就觉得你真好,你穿着质地柔软的黑色休闲裤立领宽袖的白衬衣,你头发柔软干净,身上带着剃须水的味道,那么干净,就像我刚出生的弟弟一样干净,那天你去筒子楼,你在楼下站着,月光照着你,你就象一块晶莹的白玉,我当时想我宁愿去吻你的脚跟,但是多亏了我的弟弟,那个被我绑着的弟弟唤醒了我,我们是多么的不同,不管我多想,我永远也走不进你的世界。”
我走到她面前摘掉墨镜,她眼睛青紫一片,我有些吃惊,墨镜好象总是用来遮住受伤的眼睛。
她又笑了:“你总是喜欢吃惊,你每吃一次惊,我就在你跟前矮上一点。”
她索性扔了眼镜,将眼睛凑到我脸前,“看到没有,这就是我的生活,但你不用担心,我会让人付出代价的。”
然后她风一样的走了。
而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筒子楼。
过年的时候,我在家里看新闻,播音员报道,警方破获了南山街的一个走私毒品的集团,画面现示抓捕现场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我想总是我认错了,这个世界上相象的人太多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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