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23事

作者:多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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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那个站起来了


      顾远时在窝里打了个滚,伸长着四肢腾空乱蹬。

      四只狗爪好像比之前有力多了,舞动的时候带动上方的空气不断流动,产生的气流把身上的毛毛吹得轻轻颤动。

      这不是错觉,真的比之前软趴趴的样子有劲多了!

      是不是可以站起来了呢!

      顾远时惊喜地把爪子看了又看,他是在是太渴望自由行走在地上了。

      小心翼翼地把脚摆摆好,迟疑地尝试着站起来。

      慢慢地使力,身子缓缓升起。

      不稳地抖了抖,眼看着就要跌倒,但他到底还是稳住了,很快已是半拱起状态。

      只见他爪子一个发力,猛地站直!

      真的能站起来了!

      顾远时双眼闪亮,激动得难以置信,随后满满的欣喜若狂从心中腾起。

      虽然颤颤巍巍的,但说不出的亢奋溢满心头,顾远时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感动得不能自已,恨不得吼得全世界都知道自己站起来了。

      强行把激动的情绪平静下来,可嘴上的笑容,眼里的惬意是怎么也抑制不住的。

      傻兮兮的,但却格外感染人。

      发自内心的真实情感,永远都是最动人的,也是最易打动别人的。

      “恭喜顾远时拥有站立的能力!”,顾远时内心奔腾着的小人一手举着写着以上句子的木牌一手竖起拇指为自己给力的爪爪狠狠点了32个赞。

      保持站着的时间很短暂,转眼便趴下了,但顾远时仍然很满意,第一次嘛,时间短是正常的,初哥的第一次不也是很短的嘛,通过后期的练习,时间肯定会越来越长的,安啦~

      咧嘴笑,就是这么自信!

      爱怜的打量着自己的狗爪子,顾远时畅想着不久的未来自己大步流星飞驰在原野山间的画面,不由自主的嘿嘿嘿嘿笑了起来,那模样,简直傻透,太白痴太弱智了,不忍直视的很,让人看得尴尬羞耻得不能不能的。

      舔了舔自己的爪子,顾远时又试着站起来。

      goodjob!完全没问题。

      一次次的,顾远时不断重复站起,跌倒,跌倒站起,时间的流逝不单没有降低他的兴趣,反应使他越发沉迷其中,双眼明亮更是如同装了两盏瓦数高的探照灯般。

      一直到累到伸出舌头直喘气才堪堪停下。

      操控四肢直立对于曾经作为人类只有两只脚的顾远时来说真的太新奇了,其中不乏手忙脚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控制的精准度慢慢趋于熟练完美,直到再也不会混乱前肢后爪才放下心来。

      至于为何那么努力练习?

      顾远时自己是很清楚自己还是人的思维方式,习惯的是双脚走路而不是动物式的四脚前进。

      必须把四肢落地的习惯深深刻在骨子里,直至形成条件反射再也忘不了为止,他可不想出现有那天跑着跑着左脚拌右脚摔个屁股朝天的场景。

      说到底,顾远时是个脸皮子极薄的人,那自尊心可是高达天际。

      走路走不好摔倒什么的太破羞耻度了,顾远时怎么也接受不了这种丢人现眼的情形的出现。

      宁愿私底下死命练习要不能在别人面前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有些本可以避免的错误既然可以通过努力改正,那就好好努力,不要等到事后才后悔莫及。

      既然要做,肯定要做到最好喽,不上不下的成什么样。

      顾远时在某些方面就是这样的人,对待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堪称苛刻,绝对的完美主义者,还好他足够聪明,喜欢的东西事物也不多,不然非活活累死不可。

      可另一方面,兴趣之外的,对待的态度决然相反,可有可无,随便就好,这无所谓的对待的态度,简直一个天一个地的,完全不可相提并论,如此天壤之别,厚此薄彼,两极分化严重,直叫人汗颜。

      这精分晚癌患者,不用救了,反正已经救不回来了。

      顾远时性子上天生就带着点凉薄,却偏偏自己不得而知,即使是讨好他也从来就没真正像谁低下过头,包括对自己的家人,他身上的棱角依旧分明,并不曾被这个社会也不因别人而磨平。

      感激家境的殷实,让他不必为钱财奔波劳碌,也感激家人的慷慨,让他可以随心所欲衣食无忧。

      顾远时深觉自己累坏了,使用过度的四肢不住抽搐着,又酸又痛的,这酸爽实在让人泪流满面,欲罢不能......

      侧躺着,转眼间顾远时已是呼呼大睡,嘴里更是发出安逸的小呼噜声,四肢狗爪子在睡着后时不时反射性的颤动,狗尾巴偶尔还会摇一摇,显然是真的累垮了。

      秦诺诺双颊滚烫的离开了小狗,心扑通扑通动声如雷。

      毛毛真是太可爱了,爪子也很可爱。

      秦诺诺双眼水润,脸上两团小粉霞,小嘴抿着笑得无比含蓄,羞怯怯的,如小小的花儿在无人知晓的犄角旮旯静静的盛开。

      顾远时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捕获了小孩的春心,果然萌宠什么的最容易戳到人□□了。

      顾远时这还真是获得了不得了的技能呢。

      秦诺诺揣着愉悦回到家门口才想起自己还之前还怄着气呢。

      在门外踌躇来踌躇去的,最后才踮手踮脚做贼似的溜进去。

      猝然发现爷爷就坐在院子石磨旁织篮子,吓得满脸骇然,要知道平时秦爷爷可是在门口的大树下忙活的。

      看着爷爷白花花的头发,秦诺诺有点眼热鼻子酸,今天是自己任性了。

      磨蹭地走到秦爷爷身边坐下,把小脑袋靠在秦爷爷身上,秦诺诺静静的看着爷爷灵活的双手来回地穿梭在竹篾间。

      这竹篮子是要卖钱的,卖的钱再换回其他东西。

      “爷爷对不起。”秦诺诺低着头。

      秦爷爷停下手里的动作,摸了摸孙子的小头颅,笑了。

      秦爷爷心里想着,还是等要到小狗再告诉诺诺吧,省得到时万一没有要不到了白惊喜一场。

      天慢慢暗下来了,秦爷爷点起了灯,在大堂里教秦诺诺认字。

      秦诺诺躺在秦爷爷怀里,跟着秦爷爷的手指回来比划。

      秦爷爷每天晚上会教秦诺诺认五个字,还要复习之前学的,确认秦诺诺都记住了再给秦诺诺讲故事。

      秦诺诺家什么也不多就是书多,秦爷爷特地空了一个屋子专门用来放书。

      简陋的木造书架还是秦爷爷亲手打造的,上面满满的都是书,村里再也没有比秦爷爷更多书的人了。

      秦爷爷年纪小的时候他爹送他过私塾的,知道读书的好处,所以家里的孩子也都送去上学,村里惟一的大学生就是出自他的家里。

      秦爷爷也是个会教人的,家里的孩子比谁家的都懂事有礼貌。

      看着就和别人不一样,怎么说呢,对,就是不像乡下人!

      儿子争气,出外工作后就在外买起了房,还结了婚。

      儿子儿媳妇也是个好的,一直都想把秦爷爷接出去住,可秦爷爷就是不愿意,他就喜欢这地方。

      为了让秦爷爷住的舒服,儿子还出钱给秦爷爷翻新了祖屋,亮堂堂的,气派极了,是村里的独一份。

      每隔一段时间还跑大老远的回来看他,每次大包小包的。

      秦爷爷不喜欢家电什么的,还不许儿子儿媳为他添这些东西。

      可惜了,过了几年,他的儿子儿媳却是出意外死了,留下未满一岁的孙子。

      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欲绝的秦爷爷带着小孙子回到了这贫困的山区,独自抚养。

      村里人说到他们家就唏嘘,之前的羡慕都变成了满满的同情。

      秦老头还有个女儿,也是大学生,听说住在大城市,嫁的好,很是有钱,就是不知什么原因秦爷爷不再和自己女儿来往了。

      他那女儿也是孝顺,每年都赶回来看这秦老头,可都被赶出去,寄过来的东西啊钱啊都被寄回去了。

      你说着犟老头怎么就那么不近人情,这样的女儿顾家孝顺谁家不是羡慕呐。

      好好的福不去享非要回这穷不拉几的地方遭罪,造孽哟!

      现在秦老头家的秦诺诺眼看着就腿高了,也是个乖巧懂事的,就是命不好,唉,可惜了......

      村里人怎么想的秦爷爷也是知道,但他不想去解释什么,别人怎么猜是他们的事,自己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

      至于其他的他也不愿多想,只盼着诺诺可以快快乐乐的,他也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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