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谶

作者:风储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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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逼成了巫师


      楔子

      六万年前,远古神祇经天劫而凋零,三界终于终于衍化为六界。此时仙界顺时应运而生,繁衍兴起,被尊为正道所望、天地共主。而原本正经的该统御六界的神族在天劫后才硕果仅存了那么一位——上古星宿之神,冯虚。

      然冯虚上神于天劫过后,便避入了无名仙山,再未现世,所谓仙道,终于开始心安理得地猖獗了起来。

      短短数万年,天地灵气便被挥霍得所剩无几,在一应吃喝磨遣、醉享逍遥中,星辰易轨,乾坤改道,剥落的诸星碎片涌入凡间,散成燎原之火,漫天十里,大地焦土,寸草不生,黎民受难死伤无数,冥界哀嚎四起,仙界亦是动荡不安。

      这种境况持续了约莫三年,终在十八年前,这等劫罚才堪堪算是揭了过去。只是近日,天边迹线隐约透着秘红,恐怕是焚天燃地的星宿之火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师父每次说起这些的时候,那神情可谓是怅然得很,但我总以为,我虽一心向道渴图成仙,但毕竟仙界离凡世终归太远,这等劫难与我们自然是更遥远,因而底下的五十来个学生里,趴在桌子上梦涎直流,睡得分外香甜的,就独独只有我一个。

      小可不才,乃是有辛国最年轻的女巫师,芳龄二九。唔,但师父说,我顶多也就算是个半成品,尚且受不得巫师头衔。

      你问我芳名?

      关于这点,小可还能娓娓与你说上一通。我出生时,凡界仍处于星宿动乱之中,天地异象,暗夜如幕,诸星坠矢,烛火不明,而随着我的一声啼哭,霎时间星辰匿迹,东天破晓,老父喜极而泣,将我抱在怀里,含着泪替我起了名儿,便唤作——星曙。

      连着姓儿,便称为耿星曙。

      但倘若我早知道帝都里与我同年而生的那位龙子起名叫迟长初的话,我定然宁愿改名作耳火日生日署。别问我为什么,我十六那年时,算命的老瞎子与我说来:“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你二人,渊源颇深哪。”但我那时被前头的诗刺了一刺,而至于终于头昏脑涨得将“渊源”听成了“姻缘”。我把老瞎子狠狠地揍了一顿。

      我呸,那光屁股的臭小子软得跟个软柿子差不多,谁抽了风要跟他有一段姻缘?偏生老父是个大官儿,我俩一岁的时候,他便开始跟老皇帝合计合计了,唉,皇子配相女,实在是合情合理、合理合法、合法夫妻。遂眼睛一亮,然后,我这位一岁的奶娃娃就算是被皇家给订下了。

      我那未过门的夫君迟长初,全有辛国的子民都知道,那实在是个软得不能再软的糯米太子,十七八岁了,看见一只毛茸茸的虫子还能吓得屁股尿流。小可委实憋屈,竟与此等人也算是称得上青梅竹马。

      但是,皇权并非重于一切的有辛国,有一条成文的规定:有辛女巫师一生冰清玉洁,不得嫁人。这是皇帝也不能改动的条法,也是我的救命符。为了不栽在迟长初那小子手上,我落了半截头发,出了家……呸,是入了门做了女巫师。

      老爹得知后捶胸顿足,大悔地指着我的鼻子痛心疾首道:“你这不知好歹的混丫头,你这成了巫师,爹就后继无人了!”

      我想着这事儿委实是对老爹不起,但我仔细琢磨了番,也才劝道:“阿爹不必忧心,你要想着,我若真成了太子妃,来日生下个儿子来,指不定是个傻的,您也知道,太子殿下,恐怕是脑子……”

      我自然不必再多说,毕竟有辛国大街小巷都传遍了,他迟长初长这么大连虫子都怕,其实是脑子有问题。不甚惭愧,我直到十岁那年才觉察出来,遂再没理会过那人。

      某日下了学,我照例踅进一片桃林,正是繁华怒放之时,花灼灼如雪。我走了几遭,但觉奇怪,往日这里十分僻静,是没有人迹的。怎的今日,我老感觉有人在身后跟着我。

      我的术法修习得倒是不错,因此丝毫不惧,他若冒犯我,少不得自己要稍稍吃点儿亏,于我自是无损的。

      桃林尽处,一道猩红的颜色比这嫣然花色更浓,一瞬间攫去了我的视线。我瞧着那人墨色的发,如星的眸,唇畔那丝迷离温润的浅笑,一时竟觉着有些熟悉。

      待我走近,方才发现,这委实是个天上有地上无的俊美男子。虽则这身烈烈红衣与他清俊温雅的气度没一丝相衬的,但我还是觉得这人美得能轻易夺去一个人的呼吸,也不知是上邺城闺阁梦中情人榜排名第几来着。

      他见我走近,弯了弯唇角,绽出一抹比桃花还要好看的笑来,“你是耿星曙?”

      作为相爷之女,我私以为我在上邺城的名气还是极大的,但是被一个美男认识,好像……也是我莫大的荣幸?

      我的老脸红了红,学着府里的几位平素里偏爱搔首弄姿的后娘,捏着嗓子道:“是的,不知公子是?”

      他走近几步,我看得见那身翩然灼眼的红袍碾过一地花瓣,那头乌黑的发招摇散着,直垂落脚踝,这场景,恁的美如画。只是我尚沉浸其中,忽听得他温柔魔性的笑声,那一句,成了我永恒的梦魇:“我叫迟长初。”

      我曾幻想过无数与他重逢的画面,甚至包括他和小时候一般光着屁股任我揍上两顿。却没料到,他竟然以这样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模样走近我的视野,如此温柔地对我说“我叫迟长初”。

      那声音好听得不像话,以至于我没再理他,匆匆逃窜,只是回去之后,我却足足做了好几天噩梦。

      梦里,他抱着我的孩子,狞笑着对我说:“你不是不想嫁给我么,你不是宁可出家去做女巫师么,哼,我就是要抢占了你,还不给你娃!”

      我午夜梦回之时,冷汗涔涔,摸一把额上的汗珠,长吐出一口浊气来,心道:这小子变帅了变得似乎没那么胆小了,我怎么竟然害怕起来了?

      拍一拍自己的脸,我神思不定地过了几个日头。

      但总听得人说,不久前,太子爷生了场大病,全身滚烫,红得跟螃蟹似的,脑子烧糊涂了,御医们都道无治束手无策了,皇上都已经决定要办丧事之时,他猛地一睁眼,好了。

      从此后,迟长初看见毛毛虫再也不怕了,甚至的,不论何时,这位眉眼玉润的太子殿下都对人三分笑,用上邺城花痴少女的话来形容就是“花灼灼,月皎皎,可远观而不能亵玩也”,我琢磨着,这话有点道理。简直是美得没天理。

      有辛国的太子终于告别了害怕毛毛虫的岁月,一时间举国欢腾,就连素日里醉心于修仙术的我,也不得不跟着瞎起了几天哄,对此国之大幸表示同庆。

      我做了女巫师,那算是告别了太子妃,过往人拿可怜的目光看着我,现在人拿可惜的目光的看着我,走在街上,还得被人啧啧议论几番。

      但我没有半分苦恼的,于我而言么,修仙才是正经,旁的都是不正经,迟长初么,跟他十八竿子才终于勉强能打到一起,如今既然成不了婚了,那还是不要理他为妙。上邺城姑娘们的眼刀有多厉害,那是我此生都不愿领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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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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