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朝阳

作者: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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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三十四


      刚和李寻欢说完阿克苏和阿塔娜,帐篷的帘子再一次被掀起,我抬头,在看到和大胡子阿苏克一起走进来,有着深棕色长卷发的成熟美人后,张大了嘴巴,半晌才吞了口唾沫,“阿塔娜?”
      她回我一个热情的笑容,凑过来狠狠地拥抱住我,“阿克苏娜,欢迎回来。”
      “你这简直……我都不敢认了。”脸还是有我熟悉的样子,并不是说五官就完全改变了,但眉梢眼角的成熟风韵,是以前的阿塔娜完全没有的。现在的她,不但没有半丝男孩子的影子,而且诱人得像一颗完全成熟的水蜜桃。
      果然,时间是把杀猪刀吗?但是,怎么都觉得不对啊……
      “当然会变,我都有两个孩子了。”阿塔娜掀了掀头发,自然而然流露出十分的风情。
      我先是惊,随即是喜,“哎呀,恭喜恭喜,我都没赶上你们孩子出生,你们可得让我见见孩子们,实在没想到这事儿,我都没准备孩子们的见面礼。”
      “等你休息好了,我让他们来。见面礼就不用了,你会讲故事,他们一定会喜欢阿克苏娜阿姨的。”虽然是一起学习,但阿塔娜的汉语发音明显比阿克苏要好很多,“幸好你平安无事,听到你被黑沙盗追杀的消息时,我们好担心。幸好阿苏克聪明,他说,你很有可能去了部族以前的地方,就让好几拨人顺着路分散去找你们,好在找到了。”
      我转头望向阿克苏,他被阿塔娜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正转头不看这边,我高高的扬起唇角,十年的岁月,足够让那个小弟弟,长成有担当的好男人了。
      “这一次,真的要好好谢谢你们。”
      “谢什么,”阿塔娜爽快不减当年,“说起来你们还是受我们连累。”
      “连累?”我和李寻欢面面相觑。
      “什么圣药什么的,听起来就不是真的,阿苏克特意叫人去查了查,原来是当年那个哈尼克族人搞的鬼。”
      “哈尼克族人?”我印象不深了。
      阿塔娜大方得很,“就是当年想娶我的那个挥扎。”
      “我想起来了!”当年的阿塔娜,可是很受欢迎的,特别是那个挥扎,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一直想把她娶回去,后来我帮着阿克苏追到了阿塔娜,那个挥扎就不见了踪影。没想到,十年的时间,他竟然还这么记仇。
      于是,我又再次躺枪。
      哎……

      叙旧并不急在一时,看我精神也不是很好的样子,当了妈妈变得心细的阿塔娜,解释了几句之后,很快拉着阿克苏走了,把空间留给了我和李寻欢。
      “再睡会儿吧,”李寻欢帮我拉拉被子,“他们的巫医虽然说你没事,只是需要长时间的睡眠,还有充足的食物和水,但是……”

      我偷笑,相当明白李寻欢的欲言又止,看起来像巫师多过于像医生的巫医,是会让习惯了大夫的人觉得不怎么靠谱。当年我就很怀疑他的医术。更何况,十年后,我想那位巫医,可能更神神叨叨了些。听话的躺好,“才醒,睡不着,过一会儿再睡,”我望向他,“大哥,陪我说会儿话吧。”我说完,干脆挪出一半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才经历了那么多事,精神放松下来,不由自主的……想要撒娇。
      “好。”李寻欢坐到我让出的位置,手抚过我的发丝,像是想起了什么,语气有些慎重,“下次,不要再说那样的话做那样的事了,不,想都最好不要想。”
      我怔了下,立刻想到李寻欢是将沙漠里的事重提。
      也许,这个时候,只要顺着答应就好了,但是,他那样慎重的语气,若我只是轻率的回答。我默然半晌,他也不催促,只是静静的等待。

      良久,“下次若还有这种情况,我还是会说会做的。”
      “依依!”
      “大哥,你先别急,听我说完好不好?”我用最恳切的语气问道。
      李寻欢并非那种独断独裁,不允许别人说话的人,虽有些勉强,他还是点头。
      我组织了下语言,“其实,会这么说这么做并不是因为诸如感情之类的,在绝对的生存面前论起其他,好像都渺小了不少。我也不是什么伟大的人,大概,是做不到因为别人而放弃自己的生命的,”就因为知道艰难,就因为知道自己做不到,所以,才会在看到他跟随着跳下悬崖,只为一个微小的可能性的时候,很不合时宜的,砰然心动。人,大概总是憧憬自己做不到的伟大,“但是,你可以说是在生命的终点人最后的人性本善,也可以说是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决定。这个计算方法太简单,或者两个一起死,或者至少能活一个。不用多想,我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很划算,不是吗?”
      李寻欢定定的看我,“说完了吗?”
      我点头,思绪还有些不是那么清晰,但我已经努力表达自己的观点了。
      “那换我说,”李寻欢收敛了表情,有些肃然,“依依,你可曾想过,活下来的人的心情?”

      我点头,“想过,肯定很痛苦,非常痛苦。但是活着,只有活着,才能痛苦,也才有希望啊。”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时间会将所有的痛苦和苦难,慢慢抹平,十年后,二十年后,或许能有幸福的机会,而这一切之所以能存在,最起码,是要活下去。这种时候,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
      李寻欢没有敷衍,而是认真的考虑我的话,半晌,“若那些伤痛都不能被时间抹平,而随着时间的消磨越来越深刻,甚至,悔恨交加,日夜被折磨,又当如何。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这……”我一时卡壳接不下去。是啊,若对象是他,很有可能正是如此,十年,尚且不能减轻他丝毫的痛苦,我不正是因此才动容,踏出那关键的一步的。冠冕堂皇的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日日夜夜的煎熬,我简直不敢想象那是如何的痛苦。既然如此,我又凭什么以己度人,认为这是可行的呢。
      而或许,我是深知他不会放弃我的生命,才敢这么放心大胆的做出这样的决定?若对着一个在危难关头可以轻易放弃对方的人,我只怕想的是如何自保,而不是伟大了。
      至情至性之人,才是李寻欢啊。

      “对不起。”思及此,我涌上深深的歉意,“我保证,下次不会了。”或许,我可以尝试着,生死与共?人生,就要来一次这样的无畏,才不枉此生,不是吗?
      “嗯,”李寻欢伸手,握住我的手,“再微小的希望,也绝不放弃,我不会,你也不要!”
      “好。”我紧紧的回握住。
      他的手很温暖,我其实精神并不算很充足,安全温暖的环境,让我很快昏昏欲睡。在进入梦乡之前,我突然思及一事,忍不住笑开。
      李寻欢疑问的视线扫了过来,我轻笑轻声,“其实我早就该知道,无论什么样的绝境,你都不会放弃的。”我见过的,十年,尚不能湮灭你眼中的光,所以,我知道的。
      我很快进入了梦乡,他回答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梦里,是十足的春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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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降温了,大家注意保暖哦!
    分量足足的一章,有没有觉得暖暖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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