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第 1 章
那个忧郁的大盗
1.
今天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房间某些陈设起了细微的变化。电视机柜下的抽屉缝里露出一截纸角,抽出一看不过是抽屉里CD的歌词本。那座摆放着我从云南买来的玉器柜子的玻璃壁上,多出一个白呼呼的痕迹,好象有人把脸贴在上面,喷出的鼻息留下的口鼻轮廓。鞋柜里的拖鞋好象被人穿过,因为我记得原先它们是头向内摆放的,现在却反过来了。水族箱里的金鱼一反常态,听到我进门的响动并没有迫不及待的浮上来乞食,继续悠然自得。阳台上的鹦鹉似乎表情郁闷。
可这间房子还会有什么人来呢?我,一个单身男性,父母亲戚都在外地,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况且,我从未把钥匙交给任何外人。
想到这儿我不禁心中一凛,快步奔向存放存折的卧室。果然,衣柜被翻过了,锁着的抽屉被撬开过了。我拨开衣柜底层那些明显并未被翻动过的旧衣服,从最底下木板的一个巧妙不易被察觉的夹层里,翻出一个褐色的小盒子来,打开。存折,银行卡和一只外婆临终传给未来孙媳的和田玉坠子平平安安得躺在暗红色的缎子上面。我松一口气,幸亏,这些没被发现。
我仔细清理了被翻弄过的东西,发现自己竟然并没有丢失任何东西,包括客厅立柜里那些珍贵的玉器。
我似乎有些不相信,认定了小偷光临过的人家必定会被洗劫一空,于是又检查了一遍现场。这一来我终于发现了损失——那只从西双版纳带来的叶片做的哨子不见了。
我啼笑皆非。这个状况哪里像是被小偷入室偷窃?简直像是误入了一个好奇心旺盛的孩子。
我又检查了其它的房子,书房,厨房,餐厅,洗手间,更加纳闷的发现厨房的案板上丢着一只被咬过一口的苹果,洗手间的盥洗池周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着哩水气味。
我于是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开始发挥我身为一个作家的想象力,和推理能力,推测在我离开家的这十一个小时里,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
首先,即使我损失财物不多(只一个哨子而已,虽然它有一些特殊的意义),但未经主人允许擅自闯入他人的房间并拿走东西,这个唐突的来访者还是应该被称作小偷,不,我决定不用这个称呼。因为我不认为一个普通的小偷在行窃之时还能给自己头发定型,吃一口苹果,喂喂金鱼。这种自信和气度,简直是武侠小说中的那种江洋大盗才具备,于是我决定称这位客人为:大盗。并且,我直觉得认为这个大盗,是男性。
大盗的目的原本应该是金钱,但是照房间内的种种痕迹推断,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
大盗进入了我的房间(使用手段暂且不考虑),按照自己的生活习惯换上了拖鞋(我不认为一个会留下如此多破绽的家伙为了不留下脚印而换拖鞋),他并没有直奔卧室,而是先在客厅里赏玩了一番。他观赏了我的玉器,翻了我收藏CD的抽屉,好心得帮我喂了金鱼(他可真有闲情逸致),看情况似乎也戏弄了那只鹦鹉。然后,按照一般人的生活习惯,他进入了卧室,打开了衣柜,但他似乎只是翻看了一下我挂起来的衣服,然后翻了那些锁起来的抽屉,发现了那只哨子,很喜欢,于是拿走了。之后,他进入了卧室同侧的洗手间,不知出于何种心理用着哩水摆弄了头发,大约还在镜子前自我陶醉了一阵。后来也许他饿了,进了厨房,发现了三天前我丢在壁橱里的那只苹果,显然那已经软掉的苹果让他很不满意。他就这样在我的房间消磨了若干时间,然后把拿出的东西原样放回,走了。
我开始对这个大盗产生一丝兴趣。我奇怪的有三件事:一。他的目的是什么?难道就只是参观房屋?二。他怎么就如此笃定我不会在他尚未离开的时候突然回来,还能如此的悠闲?三。他究竟是个马大哈还是刻意留下痕迹要我察觉?
更更出差回来以后同他说起这件事情,他不以为然。
“就是个没找到钱的小偷!”
我敲他的脑袋。
“傻瓜,你觉得一个普通小偷会留下这么多破绽吗?”
“也许这人就么蠢呢!”他撇撇嘴,表示不屑。我知道他对大盗十分怨恨,因为那只丢失的哨子,是他送给我的。
那时候去云南旅游,我们在同一个旅行团,第二天去的是西双版纳的原始森林。在潮湿而坚实的吊桥上,我们遇到一个兜售哨子的小贩,只剩最后几个,团里的游客一哄而上抢购一空。我没有买到,有几分懊恼,于是他把自己买的哨子送给了我。浓绿的森林里,他白色的T恤和同T恤一样洁白的牙齿组合成一副色泽鲜亮的拼图。那一刻我就下定决心要把他变成自己的东西。直到后来他来到了我的城市,才狡猾的对我说其实他早看上我了,哨子不过是一次试探。这个时候我就会把得意洋洋的他按倒在床上,一边咬他笑着的唇一边说,你成功了坏蛋。
没错,我们是一对幸福的GAY,现在正过着幸福的同居生活。在外人眼里我不过是个性格孤僻的独身男子,有一个性格开朗的房客。我从不把钥匙交给外人,因为这房间的钥匙只有两把,一把属于我,一把属于更更,我最亲密的爱人。
很快,我就把大盗的事抛在了脑后。
最近更更开始迷上电影,他把大把的薪水花在了购置家庭影院和淘碟上头。我对此显得无可奈何,因为他实在已经任性惯了。况且,我认为看好电影的确是一种很好的享受,也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话题和乐趣。比如,周末的时候我们就会在晚饭后坐在电视屏幕前,关掉房间里所有的灯,把自己置于完全的黑暗和完全的寂静之中。更更喜欢在这时靠在我怀里,抱住我的一条胳臂。我知道他一是觉得这样很舒服,二是当他看电影到落泪的时候,我不会看见。更更平常很容易给人留下大大咧咧毛毛躁躁的印象,我却明白他其实还是一个很孩子气,心思细腻的人。但他又是那么的自尊和倔强,从不愿自己脆弱的一面暴露在我面前,我深知这一点,所以他流泪的时候我虽然察觉得到,但从不说出来,也不会替他擦拭,只在电影结束,泪迹干后轻轻吻他的眼角。
我是个生活散漫的作家。因为这个职业相对自由,所以通常我还是比较清闲。更更去上班的时候,我就在书房里看书,灵感来了在计算机上敲出密密麻麻的字符。这样我每天能敲出两三千字,多的时候四五千,算是比较高产的了。所以我在编辑那里信誉良好,很少拖稿。但写作这一行的缺陷就是不能一劳永逸,你必须得时时创新,跟上时代的潮流,如果不想冒风险就最好选择快餐文学,抓住现代人心理,才能畅销。所以我通常都写一些耍耍小聪明,娱乐性强的文字,不悲情,不吃力又讨好。我是由网络发迹的,最初的一段时间我的作品并不被出版社看好,一直处于低潮,有好几次都想要退出,更更却总是会跳出来生气地说,你别怕写的东西赚不到钱,我养你,我就去种田也会养你!这个时候我本来应该恼怒于他伤害了一个男人的自尊吧?而我却只是甜蜜而又酸楚的笑着,把他紧紧搂在怀里。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