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大圣

作者:花木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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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不久,整个陆府都知道小姐养了一只大猴子。她极为爱重,整日与他同吃同住,仿佛将猴子当做了人一样的养着。而她给他起名为“大圣”。
      这是个奇怪的名字,但谁也不说什么,因为小姐笑了。
      陆婉秋知道自己笑了之后,父母又要开始把她当做一件精心雕琢而成的宝物,为她选择一位可以获得最大利益的接手人,但她不能因此而对自己喜欢的事物吝惜笑容——因为他是自由的生灵,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离她而去,如果等到他永远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充分的对他表示珍惜的话,陆婉秋就觉得自己太傻了,可是,她也因此失去了保护自己的铠甲。

      大圣并不能理解笑容对她的意义,她一个人势单力薄,无人理解,也无力撼动这个世界的时候,失去笑容已经是她所能做出的最有力的反抗——他之前和那个耍猴人搭话,也许是过了许久才鼓足了勇气和积累好了对人类的信任的,因此就算是被陆婉秋救了出来,他也不喜欢和人类接近,除了那天被她抱了一下后,他就不肯再让她碰触。
      但他没有走。
      她救了他,他就似乎一定得找到和她两清的方法才能离开一样,他每天都出门自己去集市上,做一些表演。
      原本他直立行走,穿着人类衣衫,和见人作揖便已经足够让人惊叹了,但他非常聪明,在一旁看着别人表演,过不了几天自己就能琢磨出来。
      他学会了隔壁摊位上耍大刀,舞长枪的把式,便自己捡了一根竹子耍了起来,引得围观群众啧啧称奇。
      这样一天下来若是运气不错,能够赚上四五钱银子,他吃的也少,只去水果摊上要几个桃子,余下的,便全回去交给陆婉秋。
      陆婉秋就知道,他是想要自己赚够五百钱银子,然后走。
      她留不住他,也没什么好留住他的,他有一个自由的灵魂,她只能望着,却难以碰触。

      但满城的人都把这件事当做一件奇事。他们不相信一只猴子通灵人性,便也不会以平等的目光看待他,他们只把他看做一只有趣的畜生,所以他们说,陆家小姐养的灵猴颇为有趣,不曾以铁链拴住,却也不会逃跑,仿佛认得路一般,每到天黑,便自行回去,当他回去的时候,人们笑着对他指指点点,还会发出“哕哕”的声音逗弄他,也有大人小孩朝他丢来各种小零食,想要看看他会不会像普通的牲畜一样,蹲下去满地捡来吃。
      大圣很烦“人类”。
      但陆婉秋却和别人都不一样。
      她只会在他出去的时候,轻轻的嘱咐一声“路上小心”,他回来时,对他微微一笑,“欢迎回来。”
      他把赚来的钱给她,她也只是仿佛什么都理解和明白般的,笑着收进自己的荷包之中,对他说,“辛苦了。”
      然后转头将泡好的茶水放在他的手边,还有准备好给他洗澡的热水。

      她给他做新的衣服,他讨厌绫罗绸缎,她就买来最朴素的棉布,而且特别偏爱黄色——土黄,藤黄,橘黄,姜黄,她给他做上衣,偶尔又收集颜色如火焰一般的红色,做披风。
      她似乎是给他做的,因为她用布比过他的身高,但她做好了就放进箱子里,从不给他试。
      她为他梳理毛发,修剪杂毛,打理指甲,细心温柔,善解人意。
      大圣觉得,陆婉秋是个奇怪的人,她和这个世间格格不入,就像他一样。
      但她不像其他人类那样让他讨厌,所以奇怪也没什么关系。

      五百钱不是小数目,只凭卖艺,大圣攒钱攒的进展缓慢,可是托陆婉秋的福,却过得并不艰难,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照顾他,如果说是把他当做宠物,却又不会给他系上绳索。
      他这样问陆婉秋的时候,她很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大圣才发现,原来她并不是他以为的那样淡定平静。他跟她说话的时候,她看起来非常高兴。
      大圣对于女子的容貌没有什么概念,但城中的人一直都传颂陆家小姐貌若天人,他即使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也感觉得到,她笑起来的时候,仿佛四周都亮了起来——而她身边的那些侍女,就不会给他这种感觉。
      “我不是把你当做宠物。”陆婉秋这么回答他,“我……”她突然有点沮丧,“我只是……觉得你像我的英雄。”
      大圣看着她捧住了脸,那张苍白的面容顿时散发出了极为耀目的光彩,“我的英雄啊,熔岩为甲,挥焰成袍。头戴凤翅紫金冠,身穿锁子黄金甲,刀枪不入,身如玄铁,火眼金睛,长生不老,还有七十二变。”
      大圣“嗤”了一声,带着些嘲讽,不信这样伟大的人物会和他相似道:“他是个猴子?”
      陆婉秋便转过眼来,看着他笑了起来,“是,他是个猴子。”
      大圣这才意想不到的瞪大了眼睛。
      “真是怪事,”他奇怪的嘟嚷了起来,“你们这些小姐们的心上人,要么是英武不凡的大将军,要么是金榜题名的文士秀才,你怎么喜欢一个猴子?还说他是个英雄?”
      “因为他不是普通的猴子,”陆婉秋不服气道,“这世间有千千万万只猴子,但只有他是不同的!”
      “再怎么不同……”一向柔柔弱弱的陆婉秋突然气恼了起来,让大圣下意识的便有些退让道,“他也是只猴子。”
      陆婉秋便生起了气来,“哼!”了一声,不理他了。

      第二天大圣出门的时候,陆婉秋也没有对他说路上小心,他便觉得一整天都闷闷的不大得劲,舞弄竹竿的时候,还不小心把它弄掉在地上过几次,因此收成不好,但他回去的时候,陆婉秋也没有跟他说“欢迎回来”。
      大圣看了看掌心里的几枚铜板,觉得对于自己的五百钱杯水车薪,还不如去买两个桃子回来,哄她开心,于是在准备递给陆婉秋的时候,他突然又收了回去,转身从窗户那跃了出去。
      然而等他带着两个桃子回来的时候,却发现陆婉秋伏在床上,哭的伤心极了。

      她居然会因为他说她的心上人不过是只猴子而伤心成这样,大圣觉得有些焦躁,他抱着两个桃子僵在门口,不知道是进去好,还是不进去好,但陆婉秋已经若有所觉的抬起了眼睛,看见他了。
      她顿时哭的更大声了。
      “我以为你走了!”
      她红着眼睛像个小孩子似的,坐在地上毫无形象的抹着眼睛,一点也不像大家所说的那位知书识礼,温文尔雅的大家小姐,可是大圣觉得这样的她更可爱一些,就像是——就像是他故乡里那些想笑就笑,想哭就哭的小猴子们。
      他不大懂得哄女孩子开心,只会和猴子嬉闹,便迟疑的递过去一只桃子,然后伸手去抓她的头发。

      陆婉秋不哭了,她茫然的捧着桃子,被他拉进怀里,不知所措的发出“咦?”“诶?”“呀?”的声音——他拆掉了她的发簪,松开了她的发髻,然后开始粗暴的把她的头发扯来扯去。
      “做,做什么!”陆婉秋去抓他毛茸茸的手。
      大圣说:“猴子们这样做都会高兴。”
      “咦!”陆婉秋这才反应过来,“你在帮我抓虱子吗!”
      大圣没有回答,他有些别扭的说:“不要哭了,我给你带了桃子。”
      陆婉秋呆呆的看着他,然后抽了抽鼻子,破涕而笑。“好的,大圣。”

      后来有好几天阴雨连绵,卖艺的都撑不开摊子,大圣便不再出去,留在了陆婉秋的房里,他发现以往他不在的时候,她的房间里来来往往有许多人。
      她在别人面前的时候,总是淡淡的,柔弱的,苍白的,文雅的,胆怯的,但在他面前,却是鲜活的,爱哭爱笑的,开心快乐,又大胆不已的。
      那年庙会的时候,陆婉秋拉着他说,“我们悄悄去逛庙会吧!”
      在她身边呆了这么些日子,他也知道她要出门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可是她望着他的神色有一种奇妙的信任,仿佛不管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有他在身边,都能够做到。
      于是他点了点头。
      也许是没人想得到一向多病的小姐居然会悄悄溜走,他们就真的溜出了门去。
      庙会里有人唱戏,许多人都戴着面具,陆婉秋自己在街边买了一个猴子的面具,然后抖开了她从房间里带出来的包袱。

      大圣一眼就瞧见了她收进箱子里的红色披风,还有她之前所说的那几样东西——凤翅紫金冠,锁子黄金甲。
      “做什么!”他瞪大了眼睛。
      “穿呀。”陆婉秋却理所当然的说道,“穿好之后,别人就看不出你是猴子了,不然目标太大,一下子就要被发现啦。”
      这个道理十分正当,大圣拗不过她,便被她推进了一旁的阴影之中,等他皱着眉头扶着脑袋上的发冠走出阴影的时候,陆婉秋盯着他看了许久,那目光又炙热又哀婉,他看不明白,便被她戴上了另一张猴子面具。
      “好啦!”他听见她用从没有这么快活过的语气,拉住了他的手。

      一路上的人都惊世骇俗的看着他们,这个年代即使是夫妻同游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陆婉秋却仗着别人看不见她的脸,肆无忌惮的破坏着这种男女大防的规矩。
      有人看见了大圣身上的装扮,轻声讨论他们大概都是戏子,怪不得如此没有规矩。
      陆婉秋才不介意这种说法,但这个年代,戏子显然是极其不尊重的说法,大圣回头朝着说话的方向凶悍的龇了龇牙,陆婉秋却不愿意把精力浪费在这种人身上,拽着他走了。
      他们去看了花灯,无数的花灯被点燃升空的一瞬间,就好像无数人放飞了星空。

      “你有一天,也会像这些花灯一样飞走吧。”
      陆婉秋和大圣站在河边僻静的地方,仰望着天空,这个地方,天上的灯火与河中的倒影相映成趣,仿若置身于星河之中,美不胜收。
      她有些惆怅的松开了他的手,“美丽的花灯在飞向空中前,曾经也被人放在掌心上珍惜过。你现在啊,就是被我捡起了的花灯,但有一天,我知道就算我不点燃你心中的火焰,你也会自己点燃它,飞向天空的。”
      “然后,你会变成一颗星星。”
      大圣觉得她很奇怪的一点就是,别人都把他当做一只奇怪的猴子,但只有她,把他当成一个大人物。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她有些仰慕他。
      她总觉得他有一个明确的去处,但事实上,大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该要去往哪里。
      他想要找到长生不死的仙人,然而仙踪缥缈,又何其艰难。

      他便默默的听着陆婉秋出神的看着漫天星光,继续道,“可是没关系,因为遇见你……就算仅仅只是曾经遇到过,对我来说,曾经也只是个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达成的奢望。但现在,你却能陪在我身边,与我说话……”
      “这就够了。所以,就算你离开了,我只要想着,你仍跟我在同一个世界,在同一片天空下,看着同一个月亮和太阳,一起呼吸着一样的空气……想着你就在世界上的某一个地方,我心里就已经非常满足了。”
      她转过脸来看着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眼眸中已经盈满了眼泪,“你对我来说,是最为特殊和独一无二的存在。你要记得这一点,不要忘了我。”
      大圣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他有时候觉得人类愚笨不堪,有时候,却又觉得他们聪明的让人无法揣测。
      于是他想了想,说,“你跟我一起走,不就好了?”
      陆婉秋呆呆的眨了眨眼睛,落下泪来,“可我是个凡人。我会生老病死,你可以一直去寻找长生不老的仙人,可是我不行,我会老死在途中。”
      “不是途中。”听她这么说,大圣刚刚还觉得她很有禅意,现在又觉得她有些傻了,“你只会一直在一个地方——就是我身边。”
      她瞪大了眼睛,“可是,我这么弱,说不定还会拖累你……”
      大圣摘下了有些憋气的面具,露出那张毛茸茸的脸,他完全不能用人类的标准去评价英俊与否,可是陆婉秋却心中充满了欢喜。
      她听见他说,“我会保护你的。”

      ——是猴子又怎么样呢?
      人们总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是,人类就比猴子更好吗?
      他们不关心她的死活,也不关心她的喜怒哀乐,而在这世间,唯有这只猴子,她喜欢他,他也关心她。
      从这么一点来说,他便胜过了这世间的一切。

      于是没过多久,陆家小姐被妖怪抓走了的消息,迅速的席卷了整个城镇。
      人们都说,原来陆家小姐之前好心救下的猴子,不是什么灵猴,而是一只妖猴,他趁着庙会的时候,将陆家小姐抢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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