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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舅宋铭宵
回到宿舍,其余的三个舍友已经陆续到位,正被母亲和小姨拉着话家常。
“我们家小千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离开父母身边超过一天,生活自理都是问题,麻烦你们一定要多照顾他。”江均千的小姨说道。
江均千见其他三人尴尬的点点头,心想都是糙老爷们,谁能照顾了谁呀。
抬眼往自己床铺上看去,江均千瞬间僵住了,行李是母亲准备的,他也没看都是些什么,也不知道床上铺的那套蓝色的星星月亮是个什么意思,竟然还有同款的床帘,话说床帘这种东西放在男生宿舍里怎么看都觉得违和感很重。
这些也就算了,床上竟然还放着一只早已洗的看不出颜色的邦尼兔,这是他穿开裆裤时候的玩具,自己也从来没有喜欢过这只兔子,因为它十分柔软,在床上玩手机的时候,有时会拿来垫脑袋,于是这么多年不知不觉就保留了下来。只是没想到母亲竟然以为是他心爱的玩具,还带了过来。
江均千嘴角不自觉的抽动了两下。开口道:“妈,我一一米八的大老爷们,你给我弄成这样,合适吗?”
听见江均千的声音,三个舍友转头看向了他,那笑显得更尴尬了,甚至互相之间还交换了一下眼神,眼神里写满了,明白明白,了然了然。
江均千一看苗头不对,忙又开口道:“哥儿几个千万别误会啊,我发誓,我绝对不是娘炮,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其实我本人邋遢的要命。”
见几人表情依然没什么变化,又道:“那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大名叫江均千,B市人,方言的关系,以前的哥们都叫我大囧,你们也可以这么叫我。”
“陆晨,外号老六。”
“林宇翔,叫我阿翔就行。”
“张珂,长的着急了点,江湖人都叫我老珂。”
男孩子之间就是这样,很快就会打成一片。那几人见江均千长的虽然挺不识人间烟火的,好在性格还挺接地气的,对他的偏见也就渐渐消失了,只是他们知道,这个人估计很快就会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母亲见几人气场还算合拍,当即便放下心来。又坐在一起拉了会家常,手机铃声便响了起来。
看了眼来电姓名,没好气的接通:“吆,您这是当了富贵人了,看不起小地方来的穷亲戚了,就您忙是吗?离了您地球还不转了。”
“大姐,亲大姐,我错了还不行吗?看在小弟这样马不停蹄赶回来的份上,原谅小弟这一次好吗?”听筒对面央求道。
“不敢不敢,现在是连爸都惹不起你了。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您做错了。”
“姐,您这是要折煞我呀,我发誓,这绝对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往后一定鞍前马后,好好伺候您。”
“好了,不跟你贫了,赶紧过来接我们。”
“我就在学校门口呢。”
挂断电话,小姨问道:“铭宵啊?”母亲点了点头。
江均千听见铭宵俩字顿时兴奋了起来,这个人正是他的小舅宋铭宵,宋铭宵比他大六岁,江均千从小几乎是跟在宋铭宵屁股后头长大的。小时候家里的大人都在拼事业,说江均千是被小舅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也不夸张,所以两人的关系简直不能更亲密。
在江均千眼里,小舅也是个神一般的存在,跟尉迟尹淞有的一拼,一路碾压着同龄人,伴随着鲜花和掌声,始终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只是自己小学没毕业的时候,亲爱的小舅就来北京上大学了。
毕业后,外公费了一些力气,将他安排在北京一个特别牛叉的国企端铁饭碗,只是不到一年,小舅便辞职了,非要自己创业,把外公气的够呛,只是老来得子,外加这个儿子足够优秀,气归气,骂归骂,还是赞助了一部分资金,给他创业。
小舅大学读的是法律,如果创业怎么着也应该是个律师事务所之类的,但不知为何,在五花八门的行业里,小舅选择了做餐饮,并且以妈妈做的家乡菜为主题,推出了各地美食,并且利用互联网效应,做了一个品牌故事,成功的勾起了大批北漂人的情怀,短短几年,这个系列餐厅做的如火如荼,已经列为北京排队最恐怖的餐厅,以及北京最不能错过的餐厅。在这场人生的博弈中,小舅再一次以漂亮的姿态,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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