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遇上特种兵

作者:两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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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校的歌喉


      秦之岭回到部队,稍作休整,马上申请休探亲假,直接奔了天禄而去。
      他妈周丽芳得知后,在电话里一通数落,什么儿子白养了,什么有了媳妇忘了娘。秦之岭也不害臊,笑答,儿子这不是先去搞定媳妇了嘛。周丽芳一听便眉开眼笑了,要求儿子一定要今年把人生大事给办了。

      天禄这边,在秦之岭抵达前一天的晚上,林晏跟父母摊牌了房子的事。
      “我有30万积蓄,秦之岭那边估计也不会多,如果结婚,我和他肯定两地分居,我想要么先住家里,要么租房子住。”
      林晏说起男友的收入,倒也坦然,不觉得有多丢人。这世界上不是每个职业都能像金融、互联网那么高薪的。况且秦之岭从事着一份让人崇敬的工作,百万年薪也买不来她林晏的崇拜。
      毛脚女婿的本尊还没出现,女儿就先开口谈房子,维护未来夫婿的心思昭然若揭,林海湛感到意外,马哲更是听完后蹙着眉。
      见老婆不高兴,林爸爸打哈哈,“女儿随你,直性子,开门见山。” 又问林晏,“你跟秦之岭商量过了?”
      “还没有。我只是担心……”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马哲打断了。
      “你担心我们提房子,让那个秦之岭难堪?在你眼里,爸妈就是这么市侩的人?”
      马哲怪不是滋味的,自己辛辛苦苦养育了女儿半辈子,最后还落了个女大不中留的结局。那个军人到底有什么好把如如弄得五迷三道的。
      “妈,我没这么想过。就是觉得房子是件大事,要跟你们商量。”林晏用眼神向父亲求助。
      林爸爸会意一笑,“咱们家里的确应该先达成一致。如如,我建议你和秦之岭先商量这件事,他是男人,如果你自作主张,他会不会有想法?”
      “男人在房子这件事上的自尊超乎你的想象。我们医院的小年轻们没少为房子闹不开心的。”马哲撂下了态度,“我和你爸爸的意思是先见了人再说。”
      马哲每天七点半就要到医院,因此晚上睡的很早。林爸爸等老婆就寝了,过来找女儿聊天。
      “如如啊,你从小被我们保护的太好,爸爸一直担心你会在恋爱上吃亏。常言道,乖乖女爱浪子,你们演艺圈又那么乱。”
      “爸,我们是传媒圈,不是娱乐圈。”
      “好好好,传媒圈。总之怕你吃亏上当。你要理解父母的担心。”
      “爸爸。秦之岭救了我几次了,你还信不过他的人品?”
      “爸知道他是一个英雄,但有时候英雄并不太适合做人丈夫。早点睡吧,明天一早要去接机。”林海湛拥抱了一下女儿,用手比了比肩胸,“以前抱你,你才到我这儿。”
      “这么点高,那时我才初中吧?”林晏哭笑不得。
      “在爸妈眼里,你们永远都是孩子。读书的时候,怕你早恋,毕业了怕你遇人不淑。找了个军人,又担心你吃苦受罪。”林海湛笑的很慈祥。
      林晏回抱了一下父亲。人家都是严父慈母,他们家正好相反。如果说马哲遗传给她认真钻研的秉性,那么林海湛则教会了她乐观宽容的处事原则。印象里,这是父亲第一次语重心长的跟她聊天。
      “爸,你会喜欢秦之岭的。”
      “我相信我女儿的眼光。”

      第二天一早,林晏开车去机场接秦之岭,途中,打开广播,音乐台正在播放王菲的《思念》,她情不自禁地跟着轻哼起来,开心的整个人仿佛飘在云端里。
      老天很赏脸,从西南来的航班准点抵达天禄国际机场。在一众走出通道的旅客中,林晏第一眼就认出了秦之岭。少校身材高大挺拔,步履矫健刚毅,目光炯炯有神,周身洋溢着与老百姓截然不同威武英气。
      林晏刚想举手打招呼,就听见旁边咔嚓一声,她凑过去一瞧,身边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姑娘拿着手机在偷拍秦之岭,姑娘眼里闪着红心。
      林晏本是个与人为善的人,但见自己男人被觊觎,不由自主的升起了护食之心,“哎,你拍的那人是我男朋友。”然后也不管那姑娘尴尬与否,飞奔到秦之岭跟前,来了个拥抱。
      秦之岭是什么人,曾是这个国家最优秀的特种兵,眼观八路耳听八方是基本功,早就看到了林晏耍小心眼的一幕,如她所愿,抱着她转了两圈后,在她耳边戏谑道,“人家接了人,已经走了。”
      温热的气息让林晏打了一个激灵。
      被识破了心思,林晏略有点脸红,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理直气壮地牵了男人的手往停车场走去,像个护地盘的母狮子。
      见秦之岭只带了一个12寸的行李箱,林晏问,“就这么点东西?”
      “如果不是给你父母带礼物,就这个我还嫌多余呢。我自己就放了几件换洗内衣。”
      林晏哦了一声,心里却说难不成你一件外套穿一周?算了,到时候给他买两件吧。估计他也就这么一件便装薄外套。

      林晏直接把车开回了家,之前她父母已经表态,让秦之岭住在家里,当然是以女儿救命恩人的身份。在是否承认他是乘龙快婿这一点上,林海湛和马哲同天下所有父母一样谨慎。
      秦之岭在林家住过,对环境熟门熟路,不过一进门,他还是感到了一股压力。屋里的格局装饰都没有变化,原因出在心理上,因为知道林晏父母是在家的,虽然白天都在上班,而不像过年前那次他们远在美国,这种无形的存在感影响着少校对这个家的感官觉察。
      尉迟军长在得知他去天禄追老婆后说了一句话,勇往直前,别丢咱们军人的脸。当时他还想又不是上刑场为什么要勇敢些,现在终于明白了,军长毕竟是过来人,毛脚女婿上门真的比第一次执行任务还让人忐忑。
      为了缓解见丈母娘的紧张,秦之岭决定找点事情做做,于是问林晏,要不要去超市采买,晚上他来做饭。
      “我爸已经定好餐厅了,第一顿饭怎么可能让你做。”林晏看出了他的情绪,换了一个话题,“你带了什么好东西孝敬我父母?电话里问你,你又神神秘秘的。”
      秦之岭得意一笑,打开了行李箱,把东西摆在了茶几上,是一套藏医妇产科丛书。
      “这套书刚翻译成汉文,内地应该买不到。”
      这套书共有五本,林晏拿过来一册翻了翻,竖了个大拇指,“这礼物绝对靠谱,我妈最喜欢钻研业务了。比送爱马仕的包都能讨她欢心。”
      秦之岭不知道爱马仕为何物,但猜到是贵重奢侈品,他聪明地没有追问。
      “未来泰山的礼物呢?你选了什么?”
      “今天应该就能到了吧。一会去看你家信箱是否有通知。”
      “邮寄的?藏刀?”
      “唉,找了个聪明老婆,想卖个关子都难。”秦之岭故意叹气,眼睛里却都是笑。
      下午果然收到了邮寄包裹的通知单。邮局离小区大概两站路,林晏嫌去地下车库取车太麻烦,就从杂物间找出他哥以前用过的自行车。
      秦之岭骑着车,载她直奔邮局而去。
      林晏侧身坐在后座上,用手抱着秦之岭的腰,两只脚晃来晃去,还时不时把脑袋贴在男人宽阔的后背上蹭蹭。
      “记者同志,我是正常男人。你这样动我会起反应的。”
      林晏蹭地更欢了。少校无语望天,这也太考验人了。
      “秦之岭,你唱首歌吧。”
      “啊,唱歌?我五音不全。”
      “唱吧,唱吧,我想听。”
      “哦,那唱首《别用泪水为我擦枪》,其他就只会军歌和国歌了。”
      “为什么会这一首?”
      “上次团里办歌咏比赛,规定每个营长都要唱歌,我那时候学的。”
      “拿名次了吗?”
      “倒数第三。一共7个营长。”
      林晏呵呵笑了,“好,就唱《别用泪水为我擦枪》。”
      秦之岭酝酿了半响,才轻轻的唱起来。
      别用泪水为我擦枪,微笑一下吧姑娘,
      我穿上你为我洗好的军装,把感情也背进行囊。
      别用相思为我牵肠,快离开我吧姑娘,
      我去的可是那血火战场,不是风花雪月的地方。
      战斗会在黑夜打响,我能否再见到初升太阳,
      我会记住你美丽脸庞,有我吻过的余香。
      也许永远不能回家,陪你一生成了难圆梦想,
      快快把那颗弹壳吹响,我就会平安无恙。
      林晏的头轻轻靠在秦之岭的背上,风中传来的醇厚男中音混合着胸腔共振,分外有安全感。虽然少校乐感平平,清唱时甚至有点走调,但胜在感情投入,只有真正被战火洗礼过的军人才会明白那种与亲密爱人分离的刻骨之痛。也只有与少校经历过生死离别的林晏才能感同身受军人的情感。
      “秦之岭,我以后要对你好些,更好些。”林晏大声说。
      “好啊。”秦之岭大笑,把自行车骑得飞快。
      在天禄这样的一线大城市,这年头在高档地段马路上骑自行车载人的实属罕见,别人再不济也是开电瓶车。现在有这么一对,男俊女靓,男人仰头高歌,后座上的女孩时不时发出银铃般悦耳的笑声。这种九十年代才有的古朴浪漫成为梧桐路上的一道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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