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警分所第104676號案

作者:獨酌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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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側篇**詐騙集團2-1



      以前詐騙都是個體戶,或是少數人的合作,現在世界各國對詐騙集團發展各種打擊政策,鋪下天羅地網,詐騙事業如果不以集團經營,營收將很差,也常常一下子就送進牢裡蹲了。
      Up集團是以印尼為總部的一個有組織的企業,裡面有公司規章組織,分工精密,發展標準工作流程,奬賞分明及製訂工作守則,其中最重要的兩點為:為集團謀最大的利益;被條子抓到時絕不洩露集團的任何資料訊息。當然,為獲取集團份子的忠心,窂裡蹲期間集團會為他保留屬於他的營利分紅。
      進入集團的員工必須經過嚴格的身家檢視與一段時間的觀察考驗,沒有三兩三是進不了集團的。而且特別要確定他不是來臥底的,也不可以有高道德標準,否則到時因為良心不安窩裡反去報案了不正是養隻貓咬布袋嗎?

      目前集團內除了總經理外共分四組:
      業務組目前有Sam, Benson及Frank,負責開發巿場與第一線與魚的接觸,必須擁有流利的英語但是不能有東南亞腔調,必須了解美國文化及地理等,必須讀過美國大學,因為如果遇到曾經留學美國的魚,話題才對得上。最好去過世界各著名景點,見多識廣,以便因應魚的話題提出經驗與想法,而且這樣才能顯示自己過的是上流生活。
      對了,還要常常看電影,而且有每天看CNN的習慣,像個在美國生活的人,可以常常和魚討論電影情節及新聞事件。
      此外必須有高超的口條及反應能力,以便因應魚的質疑順理得道。當然更需要有敏銳細心體貼的能力,才能進入她的心坎裡。也就是必須擁有大男人的氣質又要有好男人的特質。

      竊勤組的人機伶敏銳,目前有Tom, Stone及Bob,主要活動範圍在印尼各人潮區域,包括賣場、電影院、巿集等等,負責偷取個資證件,行動時必須成組進行,以便危難時能彼此掩蓋支援。他們在偷取別人包包時若有金錢在內,則必須上繳集團大家分贓。但他們常常沒有全數交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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