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第一章
“向瑜姐,外头有人找你。”
陆菲敲门走进来,向瑜正躺在美人榻上小憩,她抬眼:“谁找我?”
陆菲摇摇头:“不知道,只知道是个男的。”
向瑜嗯了声,从美人榻上起身,套上外套走出去。
这才立秋没几天,气温就骤然下降,刚走出大厅,她就看见于家明一个人站在外面的石阶上。
“今天没上班?”向瑜问。
于家明朝她笑笑:“今天休息,过来这边逛逛,顺便来看看你。”他说着将手中的拎袋递给向瑜:“这个给你。”
向瑜没接。
于家明说:“在商场看见一条围巾,觉得挺适合你,正好今天是你的生日,就当是给你的生日礼物,生日快乐。”
向瑜愣了愣,今天是她的生日?好像还真是的,她轻声说了句:“谢谢。”
于家明笑笑:“这有什么好谢的,上次我妈动手术的事,还多亏了你,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
“没事,不过举手之劳。”
今年上半年的时候,于家明的母亲过来看病,是向瑜托人找到一家大医院的主治医师给她做的手术。
“要不要进去坐坐?”向瑜指了指身后的“秋水长天”。
于家明摆手道:“不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就先回去了,下次有时间再来看你。”
“好。”向瑜应了一声,看着于家明坐上出租车,这才转身朝大厅里走去,一进旋转门,就碰见出来找她的阿甘:“原来你在这里。”
“怎么了?”向瑜有些心不在焉,心头还在想着刚才于家明提醒她的事情,今天是农历七月十,正是她的生日,只是长到这么大,她却从来没有过生日的习惯,因为这一天,也是她母亲的忌日。
向瑜觉得,时间过得可真快,仿佛只是眨眼间,十年就过去了,那个时候她只身来到这座城市,刚下火车,口袋里仅有的两百块钱就被小偷给偷了去,当时已经是半夜,她就在火车站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起来再走到城里。
那年向瑜十六岁,人又长得瘦小,许多工厂都不肯要她,最后还是一家电子厂的老板看她实在可怜,这才留下了她,每个月四五百的工资,住在集体宿舍,一个二十多平米的房间,里面挤了七八个人。
一到冬天,宿舍里冷的不行,水管里的水都冻成了冰,她的十个手指头上密密麻麻的长满了冻疮,肿的像胡萝卜,又痒又疼,连筷子都拿不稳,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突然很想回家,她的老家在四川,那里的冬天从来没有这样冷过,但是转念一想,她已经没有家了,她已经回不去了。
小时候算命先生说她是扫帚星,所以才会一出生就克死了母亲,还说她身边的亲人都活不过她十五岁,没想到被算命先生一语成谶,向瑜的爷爷在她七岁那年为了哄她,爬到树上摘梨子,不小心踩空了树干摔下来,当场就不省人事,婆婆因为伤心过度,一病不起,不到一年时间也离她而去。
她记得婆婆去世的那天,父亲一夜之间像是苍老了好几岁,他狠狠地盯着向瑜,恨她就像那个算命先生说的一样,克死了他的妻子,克死了他的父母,或许明年,或许下一刻,就连他自己也会被她给克死。
她小心翼翼的喊了一声“爸爸”,惹得他暴怒,两鬓花白的头发也跟着一抖一抖的:“你别喊我爸。”
后来一直到他出事的那天,他都不让向瑜喊他,那个时候她还在上课,镇上的煤矿井底发生了瓦斯爆炸,搜救队挖了三天三夜,最后只挖出一具具血肉模糊的已经发臭的尸体,她一眼就认出了父亲,他穿着一件青色的长裤,裤脚上有一块补丁,针脚歪歪扭扭,是他自己补的,因为沾了血已经变成暗褐色,像极了晾干之后的宝珠。向瑜一直不明白,那样好闻的花,芳香如蜜,层层叠叠的花瓣在太阳底下折射出奇异的嫣红,十分好看,却在正开将盛的时候,被摘下来晾成干花,最后化为粉齑。
父亲的后事是村里人帮忙料理的,隔壁的张婶一边替他换寿衣一边惋惜:“原本好好的一家子,就这样被一个灾星给毁了,真是作孽啊,早知道那个时候就应该把她扔进搪缸里淹死算了。"
向瑜躲在门后,死死地咬住嘴唇,连咬破了皮,出了血也毫无知觉。
离开的那天,她站在山坡上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这片蔚蓝的像海一样的天空,幽深寂静,日暮西山的时候,成群结队的燕子落下来,挤在两根长长的电缆线上,乌压压的一片,再过段时间,这些燕子就要南归了,等到明年开春之后又飞回来,可是她呢?向瑜想,大概她这一生都不会再回来了。
阿甘说:“宁涛在楼上,一定要你上去和他喝两杯。”
“他怎么来了?”
宁涛是方正的朋友,平时很少会来,偶尔过来都是跟方正一起。
阿甘斜她一眼:“我怎么知道?”
“他一个人?”向瑜伸手按下电梯开关。
“不是,另外还有几个人。”
电梯很快停在八楼,向瑜推开厅门走进去,大厅中央的沙发上一字排开坐了七八个人,她打起精神,笑眯眯的朝宁涛走去:“今天什么风把宁总都吹来了。”
宁涛示意的拍了拍他身侧:“怎么?不欢迎?”
“这是哪里话,宁总肯赏光,我高兴都来不及。”
宁涛笑:“既然欢迎,又要我让人去三催四请?”
向瑜也笑,眼角眉梢皆是风情:“这样好了,为了惩罚我来迟了,我先自罚三杯怎么样?”她举起杯子,一仰头,一杯伏特加很快就见了底,她又伸手去拿第二杯,又是一仰头,接连三杯喝下去,胃里就像有火在烧一般,十分难过,脸上的笑几乎有些挂不住。
宁涛扬了扬眉:“向小姐酒量不错。”
向瑜笑笑,酒杯放下来,旁边有人笑道:“听说向小姐歌唱得挺好,来一首,让我们也饱饱耳福。”
立刻有人点了歌,熟悉的前奏响起来,王菲的《但愿人长久》。
这首词向瑜在初二的时候学过,那个时候她的语文成绩特别好,是班上的语文课代表,她还很会写作文,有好多次她写的作文都被张老师在课堂上当成范文,后来父亲出事了,向瑜只读完了初中就没有再继续读下去,张老师还惋惜了一阵,说是命运弄人。
真是命运弄人!
向瑜硬着头皮接过麦克风:“那我今天就献丑了。”
“明月几时有
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
今夕是何年
……
人有悲欢离合
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
千里共婵娟。”
一曲毕,在场的人都鼓起了掌,也不知道是给她面子还是给方正面子,有人喊:“再来一首。”
向瑜抿唇一笑,眼中有潋潋的波光浮现,像极了一块质地上好的葡萄石,莹润的仿佛立刻就要滴出水来。
这一行做的久了,她应付起人来早已是如鱼得水,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被客人摸了一把就要躲在卫生间里哭上半天的小姑娘,更何况现在还有方正替她撑腰,谁也奈何她不得。
向瑜又敷衍应承了一阵,这才起身走了出去,出门左转不远处是吸烟区,她走到露台边上,从这样高的地方望出去,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的万家灯火,她点了支烟夹在指尖,猩红的烟头在漆黑的夜色里忽明忽灭。
向瑜想起以前还在电子厂的时候,那个时候她每天的生活就是在生产线上和宿舍之间来来去去,两点一线,直到后来遇到陈宇生。
陈宇生是武汉人,在她们隔壁的车间做打磨,二十出头,长得高高大大,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口白牙,没事就爱跑到她们车间里来这里看看,那里瞧瞧,跑的勤了,就有认识的老乡跟他开玩笑:"你一天到晚朝我们车间里跑,该不会是看上我们这边哪个漂亮小姑娘了吧?"
一旁的人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这边整条流水线上就向瑜一个小姑娘。
那个时候她已经在厂里做了大半年,她们宿舍里有一个女孩子和陈宇生是一个地方的,向瑜经常听她提起他的名字,渐渐的,她的目光也总是落到陈宇生身上。
一九九九年,向瑜十七岁,跨千禧年的那天晚上,当地政府在江畔组织放烟火,电子厂也放了一天假,陈宇生邀她一起去看烟火,两人站在江畔的石栏边上,江风吹的她头发猎猎作响,引得陈宇生侧目看她:“你的头发真香,好像玉兰花的味道。”
向瑜羞怯地笑了笑,趴到石栏上抬头看向天空,大朵大朵绚丽的焰火在漆黑的夜空中绽放,火树银花,流光璀璨。
恍惚间,那焰火仿佛穿过了时光洪流重新出现在她眼前这片星空里,一朵,两朵,三朵,十年过去,向瑜再也没有见过那样漂亮的焰火。
“向小姐。”宁涛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向瑜身边。
向瑜微微一怔,随即含笑出声:“宁总怎么出来了?”
“出来抽支烟。”
向瑜捋了捋头发,往旁边让了让。
宁涛点了烟,过了片刻,隔着缭绕的烟雾看了她一眼,冷冷道:“向小姐可真是好手段。”
向瑜面色一僵,却还是笑吟吟的看着宁涛:“宁总这话从何说起?”
宁涛没有回答,只是微微勾了勾嘴角,淡淡开口:“不过你别高兴的太早,容我提醒你一句,有时候爬得越高只会摔得越惨,当心最后掉下去的时候摔得粉身碎骨。”
向瑜心中一跳,定了定神平静道:“多谢宁总提醒,我还有点事情,就先失陪了。”
说完转身径直朝电梯方向走去。
下楼之后,向瑜直接开车回了水晶庄园,位于城外的半山上,富人云集,寸土寸金,是方正几年前买下来送给她的。
那时候她刚跟着他没多久,向瑜只觉得,有钱这样好,没过几个月他又送了她辆车,向瑜说我又不会开车,买来也没用。
方正只是笑笑,不会我教你。
后来他真的坐在副驾驶上手把手教她,她学得很快,但是左右不分,有好几回都独自上路了,还把油门当成刹车踩了下去,其中一回车子结结实实的撞在马路边的护栏上,车头都撞变形了,惊吓之余她只觉得十分可惜,好好的一部车子竟被她撞成了这样。
方正安慰她,车子不重要,只要人没事就好。
她才不会有事,那车子的安全系数极高,就像这几年他给她的其它东西,哪样不是最好的。
向瑜抱膝坐在沙发上,从落地窗里望出去,今夜原来没有星光。
接近凌晨的时候,门口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是方正,他走进来,从背后抱住向瑜,埋头在她颈间蹭了蹭:“在看什么?”
向瑜笑笑:“今晚外面居然没有星星。”
方正顺着她的目光朝窗外看去,应了一声,过了片刻,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递到她面前:“喜不喜欢?”
鸽子蛋大小的旷世巨钻,在灯光下熠熠生光,哪个女人不喜欢?
向瑜取出戒指戴好,仰头亲在他脸上:“喜欢。”
“喜欢就好。”方正打横抱起她,往卧室走去,她的脑袋正好贴在他的胸前,他的声音仿佛从胸腔里发出来,低沉且浑厚,说不出的悦耳。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方正:“林东平不是说你过两天才会回来?”
“事情提前办好了。”
向瑜没作声,顺势搂住他脖子。
“生日快乐。”
快乐?向瑜想,她自然是快乐的。
二零零一年春,过完年后她从那家电子厂辞职去了一家美发店当前台,每个月工资一千块,不久之后陈宇生也跳槽到了一家数码城卖起了电脑,住的地方离向瑜上班的地方不远,是与他堂弟合租的一间小居室,她休息的时候偶尔会过去他那里,有一次正好是陈宇生的生日,那天他请了店里玩得好的同事过来一起庆生。
吃完饭时间还早,一群人就张罗着打起了扑克,一打就打到夜里两三点,向瑜迷迷糊糊的醒过来,牌局刚解散不久,陈宇生正在收拾一地东倒西歪的啤酒罐:“你醒了,等我收拾好就送你回去。”
“我来吧。”向瑜揉了揉眼睛,伸手就要去拿陈宇生握在手中的啤酒罐,陈宇生自然不肯,你推我夺之间那啤酒罐不知怎么就掉到了地上,里面还有半瓶啤酒,呼啦啦一下子全倒在了地上,密密匝匝的金黄色泡沫顺着地板流了一地,空气里到处都弥漫着酒花的香气,那是麦芽发酵过后的味道,醇厚且浓烈,陈宇生看了向瑜片刻,忽然一把将她抱住。
向瑜一愣,脸一下子就红到了耳根,不等她反应过来,陈宇生的吻已经落了下来,滚烫的唇,带着一丝清冽的甘甜,混着空气里麦芽的甘香,让向瑜有些发晕,他的呼吸也是滚烫的,烫得她脸上像是着了火一般。
又过了段时间,等她再次轮休的时候,陈宇生一大早就跑去她们宿舍将她喊起来拉着去了商场。
“你带我来这做什么?”向瑜环顾四周,这一片全是卖珠宝的。
“买戒指。”陈宇生干脆道。
两人坐在柜台前,陈宇生将那枚认真挑选好的钻戒套到她手上:“愿意嫁给我吗?”
导购小姐笑吟吟地站在一旁,向瑜含羞瞪他一眼:“不愿意。”
“可是你已经收了我的戒指了,怎么办?”陈宇生也笑眯眯地看着她。
她作势要将那戒指摘下来:“还给你不就好了?”
被陈宇生一把抓住手腕:“可不许耍赖啊?你都戴上去了,就不能再摘下来了。”
向瑜不说话,他赶紧拿出钱夹付钱,四千九,她盯着那戒指左右看了看,这样小小的一块白玻璃,五千块钱,要大半年才能攒下来。
陈宇生道:“结婚一辈子就这一次,再怎么样也不能委屈了你。”他看着向瑜:“不过这枚戒指也不大,等以后有了钱,我再给你换枚真正大的戒指。”
出了商场,路过花店的时候他又去买了束花,晚上向瑜回到宿舍,和她一起上班的那个女孩子一脸羡慕的望着她:“什么时候我男朋友要是能有这么浪漫就好了。”
向瑜将那捧玫瑰插\进花瓶,想起下午买好花之后,陈宇生问她:“你还没说你到底愿不愿意嫁给我?”
向瑜想,她当然愿意。
入冬之后天气越来越冷,向瑜得了空就去了一趟百川大厦,虽然当季的衣服方正早已叫人给她送了过来,但是女人嘛,衣橱里的衣服永远都是少了那么一两件,看着银子大把大把花出去,她只觉得说不出的痛快,反正又不是花她的钱,导购小姐更是舌灿莲花,一个劲地夸向瑜年轻漂亮,其实已经不年轻了,过了年就二十七了,虚岁二十八,想到这,向瑜顿时有些恹恹地,胡乱挑了两件衣服就匆匆离开了,刚走到停车场,提包里的电话突然响起来,向瑜皱眉接了线,电话那头是一副清冽的嗓音。
“向小姐,你好。”对方脸上挂着得体的笑。
向瑜在她对面坐下来:“您好。”
她上下打量向瑜一番:“你本人倒是比照片上看着还要漂亮很多。”
向瑜不动声色:“有什么话您请直说。”
那人笑笑,从包里取出一个信封,信封里面是一些照片,照片上的时间显示是今年五月份,她在武汉的那几天。
“没想到向小姐是个如此重情重义之人,我之前倒是小看了你,只不过你和方正始终不是一路人,向小姐这样聪明,应该知道怎么做,你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那人说着,低头从包里取出一张支票推到她面前:“我想这些钱应该足够向小姐你在任何一座城市安身立命。”
向瑜看了看那支票上的一长串零。
对面的人微微一笑,目光落在那些照片上:“只要你离开方正,这件事情我自然也会替你办妥。”
向瑜沉默许久,最终还是将那支票放到了包里。
今晚的夜空中依旧没有星光,向瑜一动不动的站在露台上。
方正开门走进来,不等他走近,她回头冲他盈盈一笑:“我们什么时候去趟瑞士吧?”
方正搂过她的腰:“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去那里?”
“去滑雪啊。”她道。
“你不是怕冷?”方正喜欢攀登,他记得去年叫她陪他一起去尼泊尔的时候,她嫌冷,说什么都不肯答应。
“我穿厚一点。”
方正笑起来:“那我叫林东平安排。”
两人下榻的酒店就在铁力士峰山脚下,放眼望去,天地之间,一片茫茫。
到了酒店放好行李,向瑜迫不及待地就拉着方正去了滑雪场。
换好衣服踩上滑雪板,方正在一旁虚扶着她的腰,让她试着慢慢往前滑,一边提醒她:“慢一点,如果跌倒了别急着爬起来。”
话音刚落,就见向瑜一个踉跄跪倒在雪地上。
“你别过来,我不要你扶。”她朝方正喊道,自己挣扎着爬起来,将眼镜上的雪渣擦干净,继续往前滑,没滑几步,又在一个小坡上一头栽进雪地里,脸上头发上全是雪,向瑜费劲的站起来,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傍晚回酒店的路上,半空中飘起了大雪,两人坐在红皮小火车里,向瑜搓了搓被冻得通红的手指,将手伸出窗外,晶莹的雪花一片片落在她手心里,轻轻地吹口气,立刻融化成透亮的水珠,顺着指尖流下去,掉在雪地里,瞬间就销声匿迹。
吃过饭,方正带她去泡温泉,她累得趴在池边上一动不动,最后还是方正用浴巾将她裹了抱回房间。
房间里暖气开的很足,她从酒柜里取了瓶酒,倒上一杯递给方正:“还记得我们第一回见面的情景吗?”
“什么时候?”
向瑜单手支着下巴,左手放在桌上随意点了点:“五年前的今天。”
方正摇了摇手中的酒杯:“然后呢?”
“什么然后?”
“纪念日,是不是应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他俯身吻住她,远处是绵延不断的巍峨山脉,山顶上覆盖着终年不化的皑皑白雪,像是笼上了一层白茫茫的雾。
向瑜偏过头,喊他的名字:“方正。”
“嗯?”
她拿起手边的酒杯,仰头一口气喝下去,没有加过冰的烈酒,辣的五脏六腑都像是快要烧起来,她直直的望着他,一直望进他眼底,她说:“放我走吧。”
“你说什么?”方正瞬间敛了笑意:“再说一遍。”
她一字一顿:“让我走。”
房间里很安静,安静的有些可怕,方正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给我个理由。”
“理由?”向瑜轻轻笑了笑,那笑容说不出的恍惚,她说:“我还以为你知道,我对你并没有感情,我当初和你在一起,只是为了……”
“砰”地一声,方正手中的酒杯已经应声落地,浓郁的陈酿橡木香味顿时弥漫开来,让人昏昏欲醉。
方正冷冷的盯着她:“这才是你一直不愿意嫁给我的原因?”
“对,我从来没想过要嫁给你,不只是因为我高攀不起,更加因为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你。”
“从来都没有过?”
她又重复一遍:“对,从来都没有过。”
方正沉默半晌,终于冷笑出声:“你的确高攀不起。”
向瑜闭了闭眼,转身走进房间,小腿上传来一阵剧痛,她蹲下身,原来是被刚才那酒杯溅起来的碎片划了道口子,她摸了摸那伤口,痛的让她险些掉下泪来,只可惜,她已经很久都没有过热泪了。
于家明打来电话,向瑜正在收拾行李,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一个二十寸的小小行李箱都没有装满,当初她怎么来的这座城市,现在她就要怎么离开。
于家明问她:“听说宇生会提前出狱,是真的吗?”
向瑜说是:“我过几天就要去武汉了。”
于家明道:“那挺好的,什么时候有空了我去看你们。”
向瑜笑了笑:“我不一定会留在那里,应该待几天就走。”
于家明顿了顿:“那见到了宇生替我向他问好。”
“好。”
二零零二年,向瑜上班的美发店入冬之后生意变得格外好,经常从早忙到晚,每天下班之后整个人都累得快要散架了,进入年底有时候更是忙的连饭都顾不上吃,不过好在工资十分可观,因为陈宇生每年都要回家过年,向瑜今年打算跟他一起去看看,就想着攒点钱。
这天下班就快十一点了,陈宇生接了她一起去吃宵夜,吃完宵夜出来已经十二点多,黑漆漆的马路上寒风阵阵,昏暗的路灯聊胜于无,反而让人觉得无端心慌。
“哥们儿,借点钱来花花。”走到一半,花坛的另一边突然蹿出来三个人影,每个人手里都拎着一根长长的木棒。
陈宇生下意识的拉着她往后退了一步,接近年关,是偷窃抢劫案件的高发期,两人立刻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对方手上有凶器,和钱比起来,当然性命更重要,陈宇生随即将身上的钱都掏给了对方,其中一个指了指他身后的向瑜:“还有你的,也拿出来。”
向瑜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狂跳的心脏,颤抖着将钱从包里掏出来扔了过去。
见对方拿了钱,陈宇生拉了向瑜就走,没想到对方竟然从身后追上来一把拽住她,那人笑得不怀好意:“美女得留下来再陪我们玩一下。”
吓得向瑜大叫一声,情急之下,陈宇生转身一脚朝对方踢过去,一边喊向瑜:“快跑。”
向瑜摇头:“不。”
“快去叫人。”见她不动,陈宇生又喊了一声,向瑜这才反应过来,转身拼命朝前跑去,冬天深夜里的马路上人烟稀少,向瑜跑了很长一段路都没见到人影,耳边只有呼呼作响的风声,又冷又急,她又转身跑回去,眼看陈宇生以一敌三已经落了下风,谁知下一刻其中一个人惨叫着倒在地上,另外两个人见势不妙拔腿就跑。
向瑜战战兢兢的跑过去,这才发现惨叫着躺在地上一那人胸口上插着一把尖刀,鲜红的血流了一地,老远就能闻到那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陈宇生的父母赶过来已经是两天后,他的母亲冲上来一个巴掌扇到向瑜脸上:“你这个扫把星,都是你害了我儿子,要不是你,我儿子怎么会失手杀了人,你赔我儿子,你赔我儿子呀,你这个扫把星啊。”
向瑜恍惚了一下,像是没听清楚她在说什么,陈母照着她的脸又是一个耳光:“你这个扫把星,你赔我儿子呀。”
这下终于听清了,她木然的转过头,窗外院子里立着一颗大树,现在这个季节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上面挂着几片零星的枯叶,仿佛风一吹就会掉下来。
陈宇生的判决结果是三个月后下来的,十二年监\禁,一个月后转回武汉。
向瑜坐在渡轮上,船舱外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长江,浑浑的江水挟着巨浪滚滚而来,夹杂着泥土的腥气,让人几欲作呕。
两人隔着铁窗,陈宇生没有看她,垂着头:“你还年轻,重新找个人嫁了吧,以后别再来了。”
向瑜呆呆的看着他,他又重复了一遍,说:“你走吧。”
向瑜终于回过神来,浑身剧烈的发着抖,小小的一方天地,就这样把他们隔了开来,她使劲的拍着那铁门,拍的砰砰作响,可是里面的人听不见,她拍的手心里都沾满了铁锈,有狱警来撵她,推她走开,她一个不稳,一下扭到脚腕,传来钻心的疼,大太阳底下,最后只剩她孤零零的一个人。
二零零三年,向瑜跳槽去了一家百货大楼做导购,那里是上早晚班,早班七点到下午两点半,晚班两点到九点半,空下来的时间她就在大楼附近的一家蛋糕店里做兼职,陈宇生的母亲心脏不好,动手术需要很大一笔钱,和她一起上班那个女孩闲聊时说起:“要是真的缺钱,我有一个表姐是夜总会的经理,我带你去找她,她可以把你介绍进去。”
向瑜的脸色有些难堪,那女孩笑笑:“不是你想的那样,就是陪人喝喝酒唱唱歌之类的,你要是不愿意,就当我没说过。”
向瑜也笑笑,伸手拨了拨额边的耳发,濡湿的头发贴在脸颊上,说不出的难受,她洗了把脸,整理了一下衣服,慢慢地朝外走去。
她最终还是去找了那个经理,经理笑吟吟的看着她,霓虹灯下的向瑜翩然玉立,宛若枝头一株盛放的红梅,带着泠泠动人的香,这夜总会里最漂亮的姑娘,甚至都不及她的三分之一,只是这美丽在这声色犬马的地方反而会成为罪过,刚去的前两个月,她没少躲进卫生间里偷偷抹眼泪,有一次恰好被经理看见,经理熟捻的点了支烟,言笑晏晏的倚在洗手池边,朝她扬了扬手中的烟盒:“要不要来一支?”
向瑜摇头。
经理灿然一笑:“我刚来的时候也和你一样,后来才发现,哭是最无用的。”
向瑜直勾勾的盯着看了她几秒,忽然走过去,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烟盒跟打火机,抽出一支点燃,猛吸了一口,呛得她眼泪都咳了出来。
经理笑着拍了拍她的背,转瞬又叹息一声:“做我们这一行的,吃的都是青春饭,与其躲在这里哭,不如在外面想办法多赚点钱来得实在。”
她缓缓直起身,将那支烟慢慢吸完,头痛的像是要炸开,却还是坚定的朝楼上走去。也是那一天,她第一次遇到方正,其实是她走错了包厢,一直到他们离开,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
后来有一次她和方正说起这事,方正笑道:“你那天晚上的表情就像是被人推上了断头台。
她顿了顿,微凉的指尖沿着他的手臂缓缓往上滑:“所以你才没将我赶出去?”
那天晚上向瑜走进包厢,方正他们一群人正围在麻将桌上,其余三人旁边都坐着人,只有方正身侧空了位置,她直接走过去坐下来,完全没留意到另外几人的诧异目光。方正也偏头扫了她一眼,察觉到他的注视,她慢半拍的朝他弯了弯嘴角,她那晚穿的是旗袍,下摆开叉到大腿根,露出里头修长的双腿,旗袍是暗青色,越发衬得她盈盈的腰身不堪一握。
方正很快收了目光,没过多久,他们起身离开,向瑜跟着走出去,看见走廊上的一幅向日葵油画,回头一看门牌,这才发现自己走错了包厢。
临走之前,向瑜去了一趟“秋水长天”,阿甘正在办公室里核对上个月的开支账单,见到她像是见到了救星:“你去哪了?打你电话一直打不通。”
向瑜说:“我今天来是告诉你一声,我要走了。”
“你又要去哪?”阿甘一时没反应过来。
“武汉。”向瑜说着拿出一串钥匙交给阿甘:“这是保险柜和抽屉还有地窖的钥匙,下次方正来的时候记得给他。”
阿甘愣了片刻,终于听明白:“你和方先生……”
向瑜说:“再替我向他道声谢。”
阿甘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你真的要走?”
向瑜点了点头。
阿甘说:“可是……”
向瑜打断他:“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她说完就走。
阿甘猛地抓起桌上的钥匙追上去:“我觉得这钥匙还是你亲自交给方先生比较好。”当初这“秋水长天”方正已经给了她,理应要她自己还回去。
“他不会想再见到我。”她之前给他打过电话,他没接。
“这是你的事。”阿甘不为所动。
向瑜坐进车里,想了想,从包里翻出手机,按出那串熟悉的号码再次拨了过去,电话响了很久,久到她以为不会有人接听,正打算挂断,对方却又接了起来:“还有事?”
“水晶庄园的钥匙我放在卧室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里。”她的目光落在马路两旁高高悬挂着的红灯笼上。
时间真快,又过了一年。
“嗯。”
“还有办公室保险柜和抽屉的钥匙我一并放在那里。”
“好,还有事吗?我在开会。”
“谢谢你。”向瑜一手搭在方向盘上,一手握着电话,声音放的很低。
“不必。”方正道:“就这样吧。”
手机里传来一阵忙音,向瑜收了线,盯着那串号码有些出神,一阵急促的铃声拉回她的神游,是陈建兵打来的,他说:“宇生下周六出狱。"
“好的,我知道了。”她挂了电话,将手机随手扔在副驾驶,发动车子。
半山上的景色十分漂亮,她将车开得很慢,以后再也欣赏不到这样的景致。
远远看到她的车驶上来,早已有人将门打开,向瑜停好车,照了照镜子,这才推开车门走下去。
花坛里的腊梅开得正盛,她站在树下,衣角被风吹的高高扬起,风很冷,她却没有察觉,抬手折下一支,轻轻嗅了嗅,花瓣是极浅极浅的粉,在日光下呈现半透明,就像雪花,仿佛呵口气就会化掉。
过了很久,她才转身朝客厅走去,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她忘了关门,冷风灌进来,薄纱帘子的下摆被吹得轻轻飘起来。
时间还早,她去打了水来给阳台上的花浇水,一盆一盆浇过去,浇得缓慢而又仔细,边上有一株白茶花,被遗忘在角落,蔫掉的枝桠,像一个垂暮的老人。
第二天一早,她独自打车到机场,阿甘要来送她,她说不用。
下了车,换好登机牌,她头也不回的朝安检走去。
头等舱里很安静,她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来,将遮阳板打开。
二十分钟后,飞机轰鸣着驶离廊桥,在跑道上缓缓的滑行,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她抬头看向窗外,却看见不远处的机坪外正静静的停着一辆黑色轿车,那是一辆十分普通的车子,车牌也很普通。
可她知道,方正就坐在车里。
没想到他会来送她,以这样的方式,她一动不动的盯着那部车子,只可惜什么也看不见。
她不敢眨眼,只是一动不动的望着那部车子,她知道他一定也在看着她,就像她看着他那样静静地凝望着她。
飞机渐渐远去,带着她冲上云霄,那部车子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越来越小,直到再也看不见。
她痛苦的捂住脸,开始无声无息的低低抽泣,两行热泪沿着她的脸颊滚滚而下,邻座的孩童好奇的望着她:“阿姨你为什么哭啊?”
是啊?她为什么会哭呀?她不明白,直到飞机平稳的穿行在三万英尺高空之上,她才终于明白过来,她和他隔着几千公里的距离,她再也见不到他了,从此以后,红尘茫茫,一别两宽,直到这一刻,她才终于肯承认,原来自己早已爱上了方正,只可惜她又已经失去了他。
插入书签
缘分这种事,哪里讲得清?如果有缘,红尘里兜兜转转,或许还能再见,如果无缘,那就真的是红尘茫茫,一别两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