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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
路余笙自从那一次之后,变得越发沉默无言,他总是默默地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舅舅舅妈需要帮忙时,他也会及时的过去,而不是像孟小可,只会赖在沙发上吃零食。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转变让舅舅舅妈感到了异常,他们对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甚至有时候还会对他温和一些,送孟小可上学的时候也会顺路捎他一程。
路余笙知道舅舅舅妈态度上的转变,他也不固执地憎恨他们,恨没有意义,他考虑的依然是怎么让人们喜欢自己,所以偶尔,舅舅对自己嘱咐一句什么,他也会甜甜的笑,点点头说知道了。
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把那件事情彻头彻尾的忘记,对自己对舅舅舅妈都有好处,至少,舅舅不再随便动手打他,而他的生活也比之前好上太多。
很多时候,路余笙觉得舅舅舅妈看向自己的眼神是带着点害怕的,就像他也同样害怕被抛弃一样,他很熟悉那种感觉,但他不明白,他已经变得足够听话,为什么舅舅舅妈还要害怕自己,他只是个小孩子,似乎什么都做不了,但还是给舅舅舅妈造成了足够的威胁。
他想不明白,索性不想了,只觉得如今的生活也很好。
看,没有爸爸妈妈也能很好的生活下去,只要学会如何讨好大人就好了。
五岁的路余笙已经有这样的觉悟,不得不让人觉得他早慧得过了头。
可那件事带给他的不仅仅是生活上的宽裕和舅舅家的融洽,有一点是他谁都没有告诉的,自从他在柜子里关了两天后,时常会梦到自己被锁在一个封闭的盒子里,四周仍然是一片漆黑,盒子里空气稀薄,他在梦里大口大口的喘气,想要扒开盒子,却看到有人将盒子打开一条缝,他以为那是来救他了,刚伸出手去,就被兜头泼了一身滚烫的开水,嘟噜噜,皮肤都烫得皱起来,手臂上红红的,全是泡泡,他在梦里疼得不行,一翻身就醒了,小小的身子蜷成一个虾米,豆大的冷汗从额头滴落下来,他浑身灼痛难忍,犹如火烧。
路余笙不敢惊动舅舅舅妈,一个人死死抵住枕头,眼泪和汗水混合在一起将枕头打湿,他咬着牙,低声的安慰着自己,“没事的,没事的,没事的”,仿佛这样就能让疼痛减轻。
他就这样,揣着自己疼痛的秘密,在舅舅家度过平淡的一天又一天,直到某一天回家,发现家里坐满了他不认识的人,舅舅舅妈在一旁端着果盘拿着烟,一脸的讨好,正望着沙发上一个满头银丝却仍然精神奕奕的老人。
他有些不知所措,连最吵闹的孟小可都躲在沙发背后,而他一回家,就听见舅妈热情的呼喊声:“呀,是我们的小余笙回来了。”
从前总是揪着他的耳朵辱骂他的中年妇女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毛衣,显得上身更加臃肿,她满脸堆笑,因为嘴咧的太开,让人怀疑她的嘴角是不是要开到耳后根去。
见路余笙仍旧呆呆的站在那,舅妈走过去揽着他,亲亲热热的笑:“哎呀,这孩子就是认生,快来看看是谁来了?”
她的触碰让路余笙感到很不舒服,他本想避开,但还是假装没事,看着舅舅舅妈笑成这样,路余笙想着家里的客人应该会比较重要,于是他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微笑,望着沙发上坐着的那个老人,一副可爱无害的模样,“爷爷好!”
舅舅在一旁很满意的笑了,跟着附和:“血浓于水就是不一样啊,第一次见就知道叫爷爷了。”
老人看见如此乖巧可爱的小男孩,不由得有点愣神,脸色很舒缓,招手让路余笙坐在自己身边。
路余笙循声坐下,老人将他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来回看了个遍,老花镜后的一双眼睛爆出几星光彩,声音里带着高兴的情绪:“果然是我们路家的孙子,这双眼睛和他爸爸小时候一模一样。”
路余笙有些没能听明白,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个爷爷刚刚提到的是,是我爸爸?
我有爸爸?
小孩子一下变得欣喜起来,眼睛亮亮的,像是重拾许久以前的希望,他没有被抛弃,他的爸爸来接他了!
他有爸爸了!
路余笙开心的想跳起来,看到一旁不怒自威的老人,不由得按捺住激动的心情,乖乖坐好。
他想,他一定要表现的很好,这样才能让爷爷带他回家见爸爸。
老人此时的表情已经恢复淡然,他沉吟一声,对着舅舅舅妈说:“这些年也辛苦你们了,报酬会很快打到你们的账户里。”
他说着,抬起枯瘦的手抚摸着路余笙柔软的头发,微不可察的叹一口气:“这孩子虽然是私生的,但到底流着路家的血,从前孩子他妈一直瞒着我们,路家也不知道这孩子的存在,如今都找到了,我肯定不会让他流落在外面的,你们给他收拾收拾,让他今天就跟我回路家吧。”
老人顿了一下,放慢声调问路余笙:“孩子,你今年几岁了?”
路余笙抿着嘴,乖巧的叫人心疼:“爷爷,我今天刚好六周岁。”
老人点点头,很欣慰的样子:“很好,那爷爷一会儿就带你去吃好吃的,你想吃什么?蛋糕还是巧克力?”
问到这里的时候路余笙看到孟小可的身子悄悄地往前探了一下,他知道她最喜欢吃巧克力了,于是路余笙对着老人甜甜一笑:“爷爷,您喜欢吃什么,我就喜欢吃什么。”
“好啊,那爷爷就把巧克力和蛋糕都买给你,”老人乐呵呵的,像是很久不曾享受过天伦之乐了,对路余笙的亲近很适用,突然他想到了什么,又转过去问舅舅:“这孩子现在姓什么?”
舅舅的脸色还因为激动而红彤彤的,他一时没反应过来,结结巴巴说:“姓......姓孟......”
老人的眉头皱了起来,有些不满:“怎么能跟着外家姓,既然已经是路家人,就该改姓了。”
这时沙发旁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恭恭敬敬的对老人说:“路董,已经吩咐下去改户口了,最迟明天就能让小少爷拿到新的户口。”
老人很满意,转过来逗路余笙,“你喜欢姓孟,还是喜欢姓路啊?”
路余笙很聪明,顺着老人的话回答:“我喜欢和爷爷姓!”
路老哈哈大笑,觉得这个孙子很招自己喜欢,亲切的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好,以后你就叫路余笙!”
路余笙眨眨眼睛,这才想起来之前他一直是跟着舅舅家姓孟的,孟余笙,路余笙,相比较而言,他更喜欢后者,因为姓路,就有爸爸了。
他开心的始终是自己有爸爸了,而不仅仅是离开舅舅家。
舅舅家的生活和路家的生活他都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是他的爸爸。
我再也不是野孩子了。
小小年纪的路余笙在六岁这一天,觉得自己终于幸福了一次。
他吃到了很少吃的蛋糕和巧克力,虽然这类的甜食他并不很喜欢,但因为心里高兴,好像吃的甜食都融化在了心里,让他整颗心都温温热热的。
这天也是他第一次坐飞机,从自己待着的小小城市辗转去到另一个地方,这让从未出门远行的路余笙感到十分兴奋,他坐在飞机上看窗外层层叠叠的云海,好奇的到处摸摸看看,现在的他可以说没有丝毫伪装,释放出来的天性让他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六岁孩子一样。
是因为仗着有爷爷喜欢,他才敢这样肆无忌惮。
只要察觉出爷爷的不喜欢,他就会立刻收敛,变成一直以来的那个乖乖男孩。
所幸,爷爷似乎就很喜欢他小孩子的一面。
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路余笙困得不停打瞌睡,但他心里头对自己即将要生活的城市好奇的要命,于是强撑着跟着爷爷往机场出口走,他认的字不多,还好听到机场广播里有说“欢迎来到T市”,路余笙兴奋的忘记了瞌睡,在心里不停的重复默念着T市的名字,好像这样就让他找到了家的感觉一样。
车子缓缓驶入一片面积很大的小区,天虽然已经黑了,但小区里处处亮着路灯,路余笙扒着车窗看见花园里一片好大的湖,惊奇的睁大了眼睛。
爷爷精神依旧很好,不时看看旁边不停动着身子的路余笙,很平缓又很欣慰的点着头。
车子最终在一栋欧式建筑风的别墅前停下来,虽然是深夜,但仍然灯火通明,路余笙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子,不由得惊诧的张大了嘴,路爷爷看见这个孙子的表情,心里既好笑又心疼,这可是他们路家的孙子啊,之前都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可要好好补偿他。
正想着,大门就打开了,一个穿着家居服却仍身姿挺拔的男人出现在面前,而立之年,眉宇间英气逼人,路余笙看他面孔很眼熟,心里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快要跳出来,但看见那个人面容严肃的样子,还是不太敢上前,反而往表现和蔼的爷爷身边躲了躲。
路爷爷看见儿子路彬不为所动的脸色,气得将手杖在地上敲了敲,发出笃笃的声音,多年的上位者,一个动作已经是极大的讯息,身边的人立刻过来扶着路老,低声劝着:“路董,夜深了,有什么事进屋再说吧。”
路余笙不明白发生什么事,但自己的确也困了,他抬起右手揉了揉眼睛,仍旧躲在爷爷身后,他知道那个男人在看自己,但不是充满善意的眼神,他能很好的辨认哪些眼神是喜欢自己的,哪些眼神是不喜欢自己的。
路余笙有点难过,他的爸爸,似乎并不喜欢他。
很快,路余笙的想法得到证实,爷爷在客厅和爸爸大吵一架,责骂他当年自己做的事却没胆子承认,爸爸却一直梗着脖子,很倔强的模样。
“他是你亲儿子!你看都不看他一眼!”
路彬显得比常人更加冷漠,“那又怎么样,我还有两个儿子。”
路老气得抬起手杖想打他,吓得路余笙连忙拉住爷爷的手。
虽然爸爸不喜欢他,但他还是很喜欢爸爸,他不希望爸爸挨打。
路老看一眼孙子,再看一眼把自己气得七窍冒烟的儿子,愤愤地扔了手杖,“你不想认也无所谓,我替你认了,他就是路家的孩子,跟你那两个没有任何区别!”
路彬不可置否,没再说话,路老低下头对路余笙说:“孩子,别怕,你爸爸他不听话,爷爷会教训他的,你跟着李阿姨上楼睡一觉,明天起来爷爷带你出去玩。”
路余笙很快点了点头,又踮着脚跟爷爷悄声说:“爷爷,你别打爸爸。”
路老没回答,摸了摸他的头,一旁的李阿姨牵着路余笙要上楼,他却转过身子,小小的脸上是真正的欢欣和喜爱,没有丝毫伪装。
“爷爷,爸爸,晚安。”
多玉雪可爱的一个孩子,似乎他天生就该这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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