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

作者:周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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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6


      鹤鸣楼这群贵女之间的热闹暂且不提,再回头看看野驹苑发生了什么?

      小丫鬟春露早已吓得眼泪不停往外滚。

      庄姑娘跑进了马栏!!

      不过是眨眼的功夫,她怎么进去的?

      春露颤声喊:“姑娘,快……快出来,出来啊!”

      庄姑娘若是被马踩死,少爷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庄良珍以指挡唇——嘘!

      安静。

      没有了帷帽的遮挡,女孩鲜花一般娇艳的容颜在晨光中绽放,就连那烧成一片的火枫都被衬的暗了几分。

      红马大概还没见过这么不怕死的,头立即高昂,下颚用力收向胸前,四蹄一顿一顿的踏地。胥役挡住眼睛,祈祷弓箭手在女孩子被踏成肉泥之前赶到。

      庄良珍镇定的立在原地,浅色的裙角被风鼓起,勾勒了清瘦的轮廓,让人忍不住怀疑,她会不会像风筝一样飞走。

      她似乎在说什么。

      这样小的声音旁人根本听不清,就算听清也听不懂,女孩子说的是厄蛮族语。

      这个部落很有意思,外形与中原人无异,隐居世外,最终因为人丁稀少渐渐消失,所剩不多的基本已经被大齐同化,当年的庄令贤便是厄蛮族最后一支血脉,他能文能武,又写的一手好字,若非他亲口承认,根本看不出这是异族人。

      厄蛮族翻译成大齐语便是:与万物同生。

      他们信奉自然的力量,擅与百兽/交流,知花开花落,有怪力乱神之嫌,当年庄令贤就是因为沉迷马道被人耻笑。一个儒家学者,整天跟畜生为伍,有辱斯文!更恐怖的是他还经常对着马自言自语,简直是神经病。

      若不是已故衡南王的小郡主蓝嫣芝对他格外推崇,他早被抓进疯人院。

      庄良珍低喃的声音越来越轻,在红马的耳中却如雷轰鸣,这样敏锐的听觉,是人类远远所不及。就连隔壁的黑色战马也停下吃草,竖着耳朵偷听。

      红马摇了摇脖颈,先前向后趴的耳朵噌地竖了起来,乌亮亮的眼球也开始跟着女孩子转。

      胥役吓晕过去!

      小丫鬟呆呆的看庄姑娘朝红马伸出一只手,红马迈开四蹄,走过去。她一屁股坍坐地上,闭目不敢看。

      然而红马并未攻击,围绕女孩转两圈,若有所思的咴咴叫着,又做出一个类似嗅她味道的动作,像小狗一样,就连一直夹紧的尾巴也微微张开,摇动了下。

      庄良珍轻柔的拍拍红马脑袋,眼含笑意,红马没有躲闪,用头顶了顶她,轻快的绕她前行。

      余尘行一路猱身飞奔,襕衫歪斜,连额头细碎的绒毛也被风吹得根根翘起,当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冲进野驹苑,睁大眼四处打量。

      一片祥和。

      没有血,更没有血肉模糊的女孩子。

      太好了,她没事,没事就好,这样他就能掐死她解恨。

      余尘行两手撑膝盖,大口喘息。春露扑过来哭道:“少爷,庄姑娘在马栏里。”

      什!么!

      女孩子不但在马栏里,还用手去触摸“红毛怪”耳朵,她个头娇小,做出这个动作的时候还得踮起脚尖,甚至还两手捧住马头,一人一马就这样默默相对。

      搞什么鬼?

      庄良珍听见动静,回首,对余尘行招手:“余公子,过来。”

      他目无表情走过去,忽然用力一扯,拦腰将她扯进怀中,一面跑一面吼:“你要死也不能这样死,死成一滩烂泥,谁会在乎,谁知道你是谁?你丫有这本事去鲁公府闹,一根绳子吊他家门口也算你是条汉子。”

      “怎能去人家家门口闹,万一抓我见官岂不是死路一条。”庄良珍道。

      “原来你还怕死?”

      “谁不怕死?”她示意他放开自己。

      红马哒哒哒的跟上来,张大鼻孔对着余尘行喷气。

      “别生气,千万别生气。”

      “我怎么可能不生气!”余尘行喊道。

      “我在跟它说话。”庄良珍食指轻压他唇。

      余尘行愣住。

      “我们不是商量好的吗,你不能再伤人,这里有弓箭手。”庄良珍摸了摸红马额头的小白毛,“对了,他便是我对你说的那人。”

      红马脖颈一歪,应是在打量余尘行。

      余尘行瞪大眼,半晌才道:“你中邪了。”

      “它叫白点,是这里最好的战马,你骑上它定能力压闪电。但是赢了以后必须放它走,它不属于这儿。”庄良珍仰脸直视他。

      原来额头有一撮白毛的红马叫白点,虽不及闪电高大却有着极其完美的肌肉线条,比例更是俊俏,双目炯炯有神。

      余尘行的目光僵硬,表情更是有些阴晴不定。

      鹤鸣马场就是他祖母——贤宁长公主名下的产业,他又岂会不知野驹苑里关的东西有多凶。

      可是这个凶恶的东西,就立在女孩身畔,看上去与普通的驯养好的战马没有任何区别。

      余尘行的眼神变得意味深长。

      这样的事情令人称奇,却算不得鬼神之说,民间奇人录中也记载过类似天赋异禀的能人,有人天生便能与兽类和平共处,比如狼养大的孩子控制了整个狼群,猴子养大的会爬树……事情似乎越来越有趣!

      可是不管多有趣,他也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

      以为助他出风头,夺得公主芳心,就能镇住他?

      她是觉得他有多傻,或者有多迷恋她?

      难道就因为他格外照顾她?那不过是男人征服女人的一种手段。

      “良珍妹妹,”余尘行笑了笑,“赛马的输赢只关系到我今日是否开心,但佳阳,只要我愿意,她一定会嫁我,赛马选驸马不过是她在对我撒娇。你觉得这个只能让我开心一日的能力……能做什么交易?”

      “公子开心就好,以后我会让余公子更开心,这不就是交易。”

      这么特殊的能力不被重视,还挺得住?

      余尘行重新打量她一眼:“没错,我开心你才会有好处,至于怎样做我才会开心,不用我教你吧?”

      “不必了。”女孩颔首谢绝这份“好意”。

      胥役幽幽转醒,不知发生何事,见余大人也跑进马栏,这是排队送死么?春露一把捂住他的嘴:“不要喊!少爷心情不好,千万别惊到他,走,快走。”

      “不是吧,我怎么看他与那位姑娘相谈甚欢……”胥役一脸茫然,半晌才想起什么,马!红毛怪竟然没有伤人!!

      庄良珍轻抚充满敌意的红马,转眸对余尘行道:“我知道你暗地里查我。”

      对啊,就是查了,怎样?

      “但什么也未查出。”

      没查出又怎样?难道他还会为一个小丫头调动情报暗卫?只不过对她有点儿好奇,吩咐下属在当地打探一下,探不出什么很正常啊。

      “不必再查,我告诉你。其实按照辈分的话,我应叫他小叔叔,不是你以为的禁.脔。”

      余尘行竖起耳朵,诧异的看向她。

      庄良珍娓娓说道:“当年我的曾祖父收了一位女弟子,也就是良骁的母亲,还有些不光彩的事,不提也罢。祖父英年早逝,父亲沉迷武技,不肯读书也不肯续弦,而我又是个女孩,曾祖父算出到我这一代要绝后,又恐我无人照料,良大夫人便送我一样东西,以此为凭,定下亲事,这也是老太君的意思。可是我们家的人死的差不多了,良大夫人又去世,他们便装聋作哑不认账,这是不对的。”

      女孩双目半晗,打量了一瞥新染的指甲,不咸不淡的批评了一句“这是不对的”。

      所以她与良骁有婚约?

      余尘行看着她,表情不断变幻,半晌才问:“你没毛病吧?”

      “没有。”

      “你们,有婚约?”

      “嗯。”

      还嗯?就算良大夫人疯了,老太君疯了,难道鲁国公也疯了?

      这个女孩的野心耸人听闻,连与鲁公府有婚约这种话都敢扯,他们敢娶,她敢嫁吗?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令他震怒的是:“既然你要嫁他,干嘛还来找我?!”

      嘘——

      她比划出噤声的手势:“马儿的听力很敏锐,你这么大声,在它听来无异于放大百倍,很容易激怒它。”

      红马果然烦躁的瞪向余尘行。

      “它敢发火,老子弄死它!我问你,既然一早打算回去,还来找我干嘛?”

      “我遇到一点麻烦,找个熟人避难也无可厚非。余公子开心之余护我周全,两相得宜,不是挺好。再说,你不也打算玩腻了再把我送还良骁,既然注定我会回去,你还站在这里喊真的很奇怪。”她不紧不慢道。

      余尘行心尖一悸,像是火燎。送她回去是迟早的事,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是为什么由她说出,还一副早有预料的样子,他就像做了亏心事一样紧张,甚至还莫名的害怕。

      又想到她那云淡风轻的语气,似乎不值一提,似乎对他从未有过期待……她只是过来避下雨,从未指望他阻挡风霜雷电。

      她要走的路,从来都是靠自己。

      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很想打击她,让她绝望,屈服。

      “那你觉得像我们这样的男人,”余尘行指着自己,又指了指不存在的良骁,“会娶你?对你好,是因为你漂亮,想跟你睡觉,可是如果你觉得凭这个便能嫁入豪门,我劝你——醒醒吧。”

      就凭你,还想嫁入侯门公府,真是天大的笑话!

      这个笑话还是由她亲口说出的,怎么这么好笑,余尘行忍俊不禁,捧腹大笑,胸口却犹如一团火焰在燃烧,又如被利刃直插剥开。

      他想,他的表情一定很怪异,明明在笑,却怒目而视。

      庄良珍平静道:“这个不劳您操心,就让鲁公府的人纠结吧。我且在你这里待一段时日,等他们看清现实,发现对我友善一些比伤害我更好,自然会和和气气的迎接我回去。还有,我的日常开销记账在册时最好翻三倍,到时我会让他们一个子都不少的付给你。”

      他在她身上花的只是钱嘛?

      他是有玩腻了还回去的想法,但那只是个想法,而且就在昨晚……已经不存在了,她凭什么拍拍屁股就走人!

      “你竟敢利用我!”他吼道,冷不防就被那该死的红马一头顶翻。

      庄良珍后退一步:“你吓到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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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后文多次强调江陵马场,但有读者仍不能理解,所以作者菌提前在在这里要强调这四个字“江陵马场”,这就是女主为何要努力嫁入鲁公府的原因!也是唯一的原因,绝没有第二条路。
    江陵马场,江陵马场,江陵马场,重要的事说三遍。江陵良氏为何屹立不倒,因为江陵马场,因为谁也干不倒江陵马场,这个干掉江陵马场的金手指,作者菌赐予了女主,所以女主就去干,但不是你想干就能干,否则皇家早干了。因为江陵马场只有一种人能进——江陵良氏的人。皇家和别人家是江陵良氏的人吗?而且皇家想要的是控制吧,怎么舍得干掉,那不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女主投靠皇家……她投靠皇家去干嘛?她要干掉江陵马场却跑到皇家干嘛?公主都进不去鲁公府,她去做宠妃就能进?以及女主如何冲破重重眼线欢快的投奔别人?她之前就是江陵良氏手心的蝼蚁,不杀她是为了马经,但她的一举一动都被别人掌握。
    ——————————————————————
    总之,面对某种垄断,要么一炮轰了它,倘若不能轰就打入敌人内部吧。
    然后再说四个字——江陵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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